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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任侍卫见情形不妙,连忙伸出手,拉住了他的衣襟。轩辕奚被这一拉,发热的头脑渐渐清醒下来,又缓缓坐回位子。
他们目前是在敌国的土地。如此轻举妄动,无异于飞蛾扑火。
但拂霭下落不明,却看着归晴在那里和那帮人谈笑风生,又怎能甘心?
轩辕奚一边往归晴那边望,一边暗自锉牙。他们坐在归晴视野的死角中,归晴却没看到他们。
归晴他们喝了一阵子茶后,却见有个人在席间讲了个笑话,引得众人大笑不止。归晴笑得直不起腰,斜斜朝身旁的一名魁梧汉子身上靠去。那汉子乘势揽住他的腰肢,扶住了他,神情受宠若惊。
而归晴,则半推半就的偎在那汉子怀里,眯着眼睛朝他妩媚一笑。
他本就生得俊美,又擅长调情。一笑间,当真旖旎横生。
轩辕奚别过眼,手中茶杯不停抖着。这幕,他实在看不下。
但就在轩辕奚别过眼去的瞬间,归晴的媚笑忽然消失,换上了脸萧瑟杀机。他手腕一抖,掌中忽然多出柄明晃晃的匕首,朝那魁梧汉子颈间重重一抹。
汉子的颈间动脉顿时被割断。伴着周围人群的惊呼,鲜血喷了满墙满席。
听到传来的惊呼惨叫,轩辕奚心头一凛,连忙朝归晴那边望去。
他已经错过了杀人的那幕。只看到茶席上和墙上溅满了血污,魁梧汉子倒在一侧,还在垂死的剧烈抽搐。归晴一身白衣被染得半红,站在其间,伸出舌尖,轻舔去匕首刃口上落下的血珠,神情不可思议的安详平静。
周围的其它桌上,食客们看到这幕全部愣住,然后顿时作鸟兽散。
只有轩辕奚这一桌人,仍然不动声色。
“上好的茶席,被这脏血弄污了,倒是可惜……”归晴动作利落地将匕首插入腰间,踩过那汉子的尸首,对左右扬声道,“你们也看见,此人对我轻薄无状,一刀杀了,倒是便宜他去。不过,也再没胃口吃茶,大家散了吧。”
和归晴一起来的人,虽然觉得他喜怒无常,个个自危。但他身份尊贵,也没得辩驳反对,只得唯唯诺诺应了,又簇拥着他准备离开茶楼。
只苦了茶楼掌柜,这里出了命案,今天肯定是没生意上门。归晴要走,他拦也不敢拦。地上,却还横着这么个庞然尸身,血淋淋的没处着手,左右为难。
没奈何,只有壮着胆子上前,苦着脸小声对归晴身旁的从人询问:“这死的是哪家汉子?烦阁下告诉小人,小人也好想办法通知他家人来处置。”
归晴耳力却好。听到掌柜的如此说,马上站定了,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向掌柜。
掌柜的刚刚目睹他稍不称意便杀人,被他这冷冷一望,顿时张口结舌,浑身抖得如筛糠。
归晴看了他片刻,却缓缓点头:“很好,你是个讲良心的……不过,此人的事你不用再管,我自会打理。烦你雇人把他的尸身拉到城郊,喂了豺狼便是。”
说完,他手一扬,已有五锭十两赤足黄金落入掌柜的怀中。
五十两黄金,足够迎来楼三个月的赚头。商人最是重利,掌柜抖抖嗦嗦地捧着那几锭金子,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恐慌。
归晴却不再看他,潇洒从容的一转身,自顾自地带着人离开了迎来楼。
轩辕奚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眸中渐渐浮现探究深思。
他所知道的归晴,绝不是这副模样……从前那个毫无城府,一心追随爱慕拂霭的单纯孩子,竟全是伪装么?
冷静下来后,却想不出他拼了命,这样伪装自己的理由……或者说,未见面的这大半年中,发生了些什么事,令他性情大变?
看来,需要好好调查一番。
不远处,掌柜的正吆喝着伙计擦地擦桌、刮墙抹浆,唤人抬尸体,只忙得不可开交。
“热闹也看够了,我们走。”
轩辕奚站起身,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带着侍卫们离开了迎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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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晴,你冒了信城的名,立足未稳。如今在公众之下杀人……虽说那人只是个小卒,但众目睽睽,却是自毁名声之举。”
获王府,后花园中。深秋,姹紫嫣红已经凋零,只剩下傲寒的菊,和一些常青树木蓬勃点缀。
绛瑛望着一身月白长衣,发束银环,腰系紫金玉带的归晴,叹了口气:“你今后若想谁死谁残,只管告诉我,咱们让死士私下处理掉便是。”
自归晴的疯病好了后,便只穿白色衣裳。月白、牙白、玉白……衣裳上连有颜色的花纹,也不肯着半分……想也知道,他是在为谁。
而归晴亲手杀死的那人,是北毗摩山岳骑队中的一名士官。那名士官,曾经在山道掳走衍真,并往衍真的背脊上抽过一鞭。
归晴如今形貌大变,不再是那个肮脏狼狈、一身粗布衣的少年。那士官,从头至尾竟没有认出他。
如今,归晴心中全是狭念,到了近乎偏执和不择手段的地步。没错……是他亲手,将归晴逼到了这一步。所以,归晴向他要信城这个身份时,明知归晴是想掌控更大的势力,便于复仇,他却没有犹豫。
没了那些念头的支撑,归晴绝对会崩溃,可能真的活不下去。这一幕,他不愿看到。
但是,纵使给归晴再高的名份地位,再百般纵容,大局始终还是掌握在他的手中。归晴只能在,他能掌控的范围内舞蹈。
以归晴的天份资质、智慧见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喜欢归晴,却不能被归晴操纵摆布。这点至关重要。
“可是,不亲自动手,便没了感觉。”归晴将双手伸至自己面前,唇边泛起微笑,“第一个,他只是第一个。”
其实……亲自动手,也没有什么感觉。恐慌、害怕、兴奋……那些预料中的感觉,通通都没有。
硬要说有什么感觉的话,只能是如同完成了件任务,胸中大石落下一块。
心,好像死了般。
一生酒间花前老69
“好好好……你若喜欢亲自动手,却也没什么。”绛瑛见归晴居然说出这番话来,不由心头一凉。但随即,又不忍拂他的意,“咱们吩咐死士把人绑来,然后你再动手便是。记得,切切不可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杀人。”
“绛瑛,你说得是。”归晴望着绛瑛,勾起玫瑰般娇红的唇,笑了一笑。
绛瑛,真是对自己极好极好的。再无理任性的要求,绛瑛都会想方设法的满足。但是……要完成拂霭的遗愿,有些东西他给不了,永远也给不了。
只能靠,自己伸手去拿。无论,要花上多少时间和心机。
那件东西……拿到了是死。没拿到,也是死。那时,自己就可以毫无遗憾地去见拂霭……既然尽力了,在奈何桥上等着自己的拂霭,一定会温和地对自己笑笑,然后说——
归晴,等你好久。这次,我们再也不分开。
那件东西,是罪魁——北毗摩皇帝定川的性命。
“如果没其它事的话,我先走了。”归晴朝着绛瑛拱了拱手。见他点了头,这才转过身子,离开了后花园。
信城这个身份,所带来的尊荣和辛苦,归晴都需一力承当。每日,除了接见拉拢投诚的牵萝臣子外,还要学习文章、礼法、行止、剑术。务求,各方面都更接近一个真正的皇子。
这些事情,本身就是小王爷的绛瑛,做起来应该是轻松无比。但对于出身青楼归晴而言,则要痛下苦功。
所以,他没有太多的闲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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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晴不时会去迎来楼内,和那帮牵萝旧臣一起用点心。轩辕奚要见他,可以说是简单之极。
但他贵为天朝皇帝,在不清楚归晴态度意向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以身涉险。于是,便派了归晴从前的剑术师父,任枫,任侍卫前去一探。
任枫虽然承担了天大风险,却是最直接,牺牲最低,也最有效的方法。正如轩辕奚一惯的战术风格。
“问殿下安。”任枫健步走到归晴席旁,恭恭敬敬地躬身。
归晴一对乌珠在眼眶中转了转,惊诧之色稍纵即逝,对任枫微笑道:“任枫,你近来可好?”
“殿下,敢问这位是何人哪?”旁边有臣子询问。
“这位,是天朝皇帝麾下的任枫,任侍卫。”归晴见周围臣子脸上都出现惊愤之色,却又微笑着往下说,“当初王宫中起大火,就是他助了我一臂之力,方才令我逃出生天。两月余前有信,当时事发,他在天朝皇帝身边再待不下去,朝北毗摩逃亡,已是一介流民。如今,是来相投。”
“原来是任义士,快快请上座!”几名臣子听说是他救出少主,连忙腾出位子,又叫小二添了副碗筷。
“诸位不必如此……只因我母亲亦是牵萝人氏,当时那轩辕奚又实在逼人太甚,一时看不过眼罢了。”任枫一边帮着圆满这番说法,一边瞟了眼全身白衣、如琳琅玉树般俊美的归晴,心头大异。
先将他的真实身份点明,然后再编造一个无人得知真伪的谎言。真中有假,假中掺真,令人没办法怀疑。
大半年未见。不说别的,单只这应变功夫,已非当初胸无城府的少年。
当然,仅靠这点小聪明的话,还是无法和他的皇帝相抗衡。
明知自己是天朝皇帝所派,却不揭破。到底是仍念旧情,还是起了什么意?
用过茶点,大家正要各自散开。却见归晴对任枫笑道:“咱们好久不见,正有满腹的话想对你说,我们四处走走吧。”
归晴与任枫两人共乘一辇,费了约半个时辰,来到一座粉墙碧瓦的宅子前。让马夫和仆役在门前候着,归晴拉着任枫的手,走了进去。
将门紧紧掩了,归晴才望着任枫深深吸了口气,神情忽然肃穆:“这里是我和牵萝臣子聚集商讨的地方……隔音既好,平素又绝不会有人进入。你有什么事,只管在这里和我说。”
“陛下,非常担心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任枫垂下眼帘,决定将静王胸中的疑惑全部倒出,“定川将他斩首后,又将人头悬在城门达三月之久……此事,是不是真的?”
归晴的手不自觉地抓上自己胸口。许久没有感觉的心,顷刻间竟痛得如撕裂刀绞。
过了半晌,那种痛才渐渐平息。他尽量以平静的口吻,对任枫道:“是。”
定川将拂霭的人头悬在城门上达三月之久。而自己,在浑浑噩噩中,足足疯癫了五个月。
还是找到了他的头……一颗失去皮肉、白森森的骷髅。
如今,那颗至爱的头颅,就摆在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