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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某某网站编辑的骗子,来加qq,骗稿子。
霍猛记得自己刚入行的时候,就被人骗过几次,那些骗子的共同特点就是,许以高价买断,然后让你写一个三万字的开头,写一份完整的大纲发给他,而等你经过反复修改,将一份完整的小说大纲以及三万字开头发过去的时候,无论你写得多好,他给你的回复一律是不过关,然后让你反复修改。
而就在你傻乎乎的以为真的是自己的构思出了问题的时候,那些骗子早已经将你的大纲和三万字开头公布到工作室里公开招聘枪手了,霍猛记得自己两年前那篇被骗的都市文,枪手价是千字十五块。而那本书给工作室带来的总收入却是高达五六十万。后来还出了繁体版。而自始至终,霍猛没有得到一毛钱。
由于那个黑心工作室一直在压榨枪手的稿费,一个盈利五六十万的作品,居然只给枪手开千字十五的白菜价,直接导致第一个接活的枪手愤而停笔,后来几经周折,那个黑心工作室换了三个枪手,才终于把那篇文写完。而其中一个枪手,后来去了霍猛现在所在的工作室,两人因此结识,成了好友,霍猛才知道自己当初被骗的事情。
经历了种种被骗的经历,霍猛已经对那些所谓的主编和编辑都不再感冒了,所以,当他看到仰圣主编啊耀的时候,他并没有显得多激动,相反的。只是苦涩一笑,就把加好友的信息给关掉了。
仰圣。霍猛早已经在龙空看到过了,据说网站的背后有着一个大集团的支持,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最被看好,可以与悦文集团抗衡的站,自从仰圣开站之后,就吸引了大批的写手,投入其中,其中也不乏一些转行的枪手在里面。
其实,霍猛也曾想过去仰圣发展,可是,当他得知仰圣的过稿率很低,甚至于比大悦文还低的时候,他就有些心灰意冷了,这似乎是多年来失败的打击,让得他连对自己起码的信心都没有了。
思来想去,他最后还是决定继续做枪手,抽空写一些自己的文,然后在大某点继续证道。
霍猛关掉qq信息之后,不久,qq好友又传来了“咳咳”声,霍猛再次点开qq,居然还是那个仰圣主编的qq,而且加好友的信息还是一样,只不过后面加了个笑脸】的符号,霍猛笑着摇了摇头,又关掉了qq。
现在别说是仰圣的主编来找他,就是网站的一个小责编来找他,他都不能相信,一个被网站拒绝过多次,体会过网站编辑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爱答不理的他,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一个网站的主编会主动找他这种扑街写手谈合作。
霍猛关掉qq,打开小黑屋,将时间设置为三个小时,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拼字。
拼字,是写手之间为了互相督促,而设置的软件程序,以时间为单位,在相同时间内,会根据各写手的码字速度排出名次,是一个很好的可以激励自己的软件工具。
经过几年的历练,霍猛在圈子里早已经混出了名堂,现在在整个圈子里,论起码字速度,他绝对可以算得上前十五名,曾经还创下过一小时码字五千八百字的记录,当然,这里的码字可绝不是你胡乱敲打键盘,或者用脸随便在键盘上滚出来的,而是真正的码文。
三个小时的码字过后,霍猛只觉自己的脖子硬邦邦的,很酸很疼,扭动一下脖子,都会听到里面骨骼传来的“咔咔”声响,这是颈椎病的前兆,或者说他已经得了颈椎病,长时间的胳膊悬空,以及腰肢的弯曲,让得他胸口也时常发闷,甚至有时候早上起床的时候,起的猛了都会有头晕目眩的感觉。
这是写手行业里的通病,对于大神还好,有着规律的生活,还可以去按摩,大保健,而对于扑街写手来说,这一切都几乎是不可能的。
每天超负荷的码字,到头来,没有赚到钱,反而还累了一身病的大有人在,霍猛就是其中之一。
扭了扭脖子,起身走到公寓外面,简单的活动了一下筋骨,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夜,静如死寂,有的时候,真的是跟死了没什么两样,行尸走肉的活着,理想如同镜花水月,永远也够不到,摸不着,每天浑浑噩噩的活着,感觉灵魂都快要腐蚀空了。
“哎…活着真累啊!”霍猛叹了口气,用力的揉了揉脸,“为了心中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把自己折腾成如今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真的值得吗?”
霍猛内心中第一次对自己的坚持产生了怀疑,第一次对心中的梦想产生了动摇,如果不当写手,凭借他大学硕士的学历,完全可以在工地应聘一份搬砖的工作,或者去圆通快递应聘一份快递员的工作,如果工作够努力的话,一个月也可以赚到五六千块的薪水,甚至于更高。
到时候,就不用每天冥思苦想的去想各种段子,不用再去煞费苦心的构思情节,不用再去卑躬屈膝的讨好编辑,不用再去担心自己的书被盗版了…
也许,不当写手了,可以活得更轻松一点…
也许,不当写手了,可以多赚一点钱…
也许,不当写手了,可以有一个女朋友…
也许,不当写手了,可以活的更体面一点…
第346章 人生需要坚持
霍猛在地下室的走廊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而就在这时,走廊里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霍猛扭头望去,只见一个外表酷似麦克杰克逊的男子走了过来。
对于这个看上去跟麦克杰克逊颇有几分神似的男子,霍猛其实一点都不陌生,这个男子叫做张一元,跟霍猛一样,是个北漂。
张一元老家是东北冰城的,家庭环境跟霍猛差不多,都是出身贫寒家庭,后来都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而唯一不同的是,张一元的老爸是个英雄,曾经救过三个人的性命,后来英年早逝,是个伟大而又值得怀念的父亲。
而霍猛的老爸则是个为了小三,不惜抛弃妻子,宁愿花几十万供着别人的孩子出国留学,而不给自己亲生儿子一文钱的奇葩老爹,有时候,霍猛觉得自己很可悲,世上最痛苦的感情,骨肉形同陌路的悲哀,竟然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同样是没有老爸的人,但是,霍猛很羡慕张一元,因为他有一个英雄的老爸,他有一个令人值得尊重,即便是临死前还叮嘱儿子:“你要像个男人一样勇敢坚强的活下去!”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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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一元的人生跟霍猛的人生又是极其的相似,都跟着贫苦的母亲生活,同样是不忍心看着母亲受苦受累,备受别人的冷眼,于是,两个人都在心里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混出个名堂,一定要让老妈过上风风光光,体面尊严的日子。
张一元的理想是将来要在鸟巢开一场演唱会。要买一辆大奔。亲手当着初恋女友的面砸烂。然后在李嘉诚家的对面买上一栋豪华别墅。
霍猛的理想是,将来要打败唐三少、打败番茄、打败土豆,屠神证道,成为新的网络大神,年入千万,带着母亲去澳洲吃大龙虾,坐着量子号环游世界,让母亲赏遍天下的美色。让她做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
两个人的理想,都很丰满,然而…现实却……
张一元比霍猛早来了三年半,干过大大小小二十几份工作,睡过街头,当过乞丐,还曾有过轻生的念头,那是他来帝都第三年的大年夜,张一元的梦想迟迟没有实现,绝望的他。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跟他为敌,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明天,他走上天桥,闭着眼睛想要一跃而下,不想再承受自己已经承受不起的压力和痛苦。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乞丐给了他一巴掌,把他打醒了过来,“死你都不怕,你还怕活着吗?你一个年纪轻轻的人,家里有亲人有父母,你死了他们怎么办?像我这种无依无靠的人,还在活着,你有什么资格去死?”
老乞丐的话,彻底的惊醒了他,是啊,一个无依无靠,上了年纪的老乞丐都在挣扎着活着,他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上有老母的人,怎么能去死呢?
如果死了,本已受累的母亲,岂不是更要雪上加霜?
如果说老天对自己不公平的话,那么,母亲又犯了什么错?还要让她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想到这些,张一元彻底的醒悟了,从此不再提生死,而是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到了自己的打拼之中,半年后,他遇到了来帝都的霍猛,两个人年纪相仿,又有着类似的经历,于是很快成了好友,一起睡过地下室,一起发过传单海报,后来,一起搬进了这家地下胶囊公寓里,成了北漂蚁族中的一员。
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可是,两人的变化似乎都不大,尤其是在理想面前,似乎都有着一种心照不宣的自卑。
只是,最近张一元似乎迎来了自己的机会,他前段时间报名的职来职往的节目,终于通过了审核,而他今天就是去参加职来职往节目了。
这个节目是一个招聘求职的节目,而每期都会有知名企业的大老板亲临现场,是难能可贵的求职机会,如果一旦求职成功,很有可能就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张一元善于表演,能歌善舞,口才也相当好,所以,在求职方面,他比霍猛有着很明显的优势,所以,他去参加这档节目,霍猛也是对他充满了信心,哥俩早在之前就已经约定好了,无论将来谁富贵了,一定不会忘记对方。
看着张一元垂头丧气的回来,霍猛有些奇怪:“一元,怎么样?节目还顺利?”
张一元没有回答,直接回到了自己的胶囊公寓,脱下衣服,脸上带着些许怒容,“那群老板,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势利眼,看我张一元现在没有成功,就百般的刁难我,瞧不起我,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臭架势,盛气凌人,好像所有人都不如他们一样,哼,终有一天,我张一元会站在舞台的巅峰,居高临下的还以颜色的,我说到就绝对能做到!”
张一元情绪激动的吼道,这种话霍猛已经听过很多遍了,这也是他时常在内心呐喊的话,只是霍猛不像张一元那么激情,有些话他只埋在心里,不愿意当面说出来罢了。
“一元,别生气,不是每个人都是伯乐,也未必每个人都识得千里马,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别人不能慧眼识珠,就甘心明珠蒙尘,好好努力,继续加油,早晚我们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霍猛拍拍张一元的肩膀说道。
张一元望着霍猛,重重的点了点头,“霍猛,好好加油,就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看不起我们,我们也绝不丧失信念,成功早晚是属于我们的!”
“恩,成功早晚是属于我们的!”霍猛重重的点头,跟张一元紧紧地抱在一起。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突然,霍猛的手机响了起来,尴尬的跟张一元说了一声,就去洗手间接电话去了。
看着老式的诺基亚手机屏幕上的陌生号码,霍猛奇怪的皱了皱眉头,“这是谁的电话?”
有些犹豫的按下接听键,很快对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喂?请问是小霍公子吗?”还未等霍猛开口说话,对方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是,我是小霍公子,请问您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