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世界上唯有阳光是最公平的东西。
无论是身处最底层的杂兵、仆役乃至乞丐,还是高贵的修炼者和天人,阳光都一样慷慨地倾泻在他们身上。
“你惨了。”孟刚道,“崔焕这人出了名的心胸狭窄,他一定会报复你的!我听说他有几个兄弟就是伤兵营的主管,弄死你还不和弄死个蚂蚁似的!”
“我没那么容易死的。”杨哲淡淡道。
在没有找到答案之前,他才不会轻易死去;谁要杀他,他就杀谁!
4…19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三章 【五行绝脉】
崔焕倒没有来杀杨哲,因为他觉得这个严重烧伤的家伙根本不必杀,稍微过两天自己就完蛋了。他只是让伤兵营的主管停了杨哲的饭而已;杨哲倒是无所谓,反正那点儿饭本来就不够他开胃。
莉莉吸收了那么多炎铃儿的能量,正好拿出来供杨哲吸收。
孟刚却为杨哲忿忿不平,可他是个全身瘫痪的家伙,又能怎么样呢?
这一日两人正在闲聊,杨哲想起了炎铃儿强横的实力,不由问道:“老孟,你听说过一个名叫炎铃儿的修炼者吗?”
孟刚道:“当然听说过,炎铃儿可是玄天圣殿的圣女,地位无比尊崇!”
“玄天圣殿是什么?”
“玄天圣殿就是所有修炼者的管理组织,据说是由天人直接下界管理的,总共分为五方圣坛;炎铃儿就是南方炎之圣坛的圣女,也就是下一任的尊主,算是东大陆最有权势的人之一,哪怕神秀王朝的皇帝见到她,都要发抖的!”
“好厉害!”杨哲暗暗心惊,自己能够在炎铃儿手上逃生,实在是天大的幸运。
“你想进玄天圣殿吗?”孟刚摇头道,“那是不可能的,玄天圣殿是天下所有修炼门派的总管,除非是修炼者中间出类拔萃的角色,才会被玄天圣殿吸收进去,学习更加高深的天人仙术;据说玄天圣殿里的修炼者无需度过天劫,就可以直接升上天界了!”
“无需渡劫?”杨哲瞪大了眼睛。
“废话!否则你以为千分之一的比例,谁会这么傻去渡劫了,留在人间过几百年逍遥快活的日子不好么?大部分修炼者在到达渡劫期之前,都会主动加入玄天圣殿,让圣殿帮他们升入天界;只有很少一些人会选择自己硬扛的。不过么,要入圣殿也不是那么简单,必须完成圣殿下达的一系列任务,积攒足够的等级之后,圣殿才会帮人渡劫。”孟刚说的头头是道。
杨哲长舒了一口气,修炼者的世界实在是太神秘了。
机会就在眼前,只要他能够成为修炼者的话……
伤兵营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喧哗,杨哲一眼就看到了神秀王朝的国师闻瞳,杨哲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闻瞳既然还活着,那么夜天弑肯定已经死了。
杨哲对夜天弑并没什么好感,不过对方的勇气确实让他佩服。
闻瞳脸色苍白,步伐不稳,看来夜天弑也没让他好受,肯定已经受了内伤。闻瞳率领一大批将领,簇拥着十几名修炼者来到了伤兵营之内。
修炼者身着华服,神情肃穆高傲,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淡然,就好像满地的伤兵全是无足轻重的虫豸罢了。
伤兵们全都兴奋起来,小声议论道:“修炼者来了,修炼者来收徒了!”
“太好了,如果被选上的话,就可以不用死了!”
修炼者们在在伤兵营中缓缓走过,目光锐利地扫来扫去,有些修炼者伸手放出一缕缕七彩缤纷的光芒,笼罩住了伤兵的身体。杨哲亲眼看到一名修炼者选中了一名伤兵,将一枚碧绿色的丹药送入了那伤兵口中,原本躺在地上起不来的伤兵立刻活蹦乱跳地站了起来,狂笑着跟在修炼者身后走了。
天和地的差别,在瞬间就被扭转!
不过这样的幸运儿终究只是少数。
伤兵营里总共有数千名重伤患,然而被选上的却只有几十人而已!
两名修炼者淡淡地从杨哲和孟刚面前走过,却根本连正眼都没扫他们一眼!
杨哲却看到,那个崔焕却耀武扬威地跟在修炼者身后,显然已经被收为了弟子!
“等等!”杨哲怒不可遏,“我们为什么不能成为修炼者?”
此言一出,四下皆惊,因为从来没有人胆敢对修炼者这样说话的。
两名修炼者停下了脚步,十分惊奇地向后望来,那崔焕抢先一步窜了出来,狐假虎威道:“你这臭小子,居然敢这样和上师说话?看老子教训教训你!”
“崔焕,你已经是修炼者了,是要飞升天界的人,岂可和世俗界之蠢徒计较?”一名身着青衣的修炼者慢慢踱到杨哲和孟刚面前,略带轻视地扫了两人一眼。
“是,师傅教训地对,徒儿谨记在心。”崔焕谄媚地笑着,缩回到了修炼者身后。
青衣人淡淡道:“我们真虚宗是天下顶尖的修炼门派,门下弟子都是经过千挑万选的精英,绝非寻常人可以随便加入的;你们两个资质平庸,就算勉强成为修炼者,也肯定无法熬过修炼过程中的历练,又何必浪费时间呢?”
“你怎么知道我们资质平庸?”杨哲低声吼道。
青衣人轻轻一笑,伸手挥出一道青色的光华笼罩住杨哲全身,杨哲不由自主产生了一股抗力,却是一道黑色的气息,在他周身笼罩。
青衣人微笑道:“原来刚才我却是看错了,你并非资质平庸,而是根本没有资质可言,居然是难得的五行绝脉,我倒还从未见过。”
崔焕在后面哈哈笑道:“五行绝脉?居然是五行绝脉,臭小子,没想到你胡吹大气,结果却是这种货色!”
青衣人不悦道:“崔焕,你已经成为真虚宗的弟子,切勿再和这些世俗子争一时之长短,以免被别人笑话!”
“是,师傅,我服侍您老人家快些离开吧,这里又脏又臭,实在不是我们应该待的地方!”
两人渐渐走远了。
杨哲愣了半天,转头问孟刚道:“老孟,五行绝脉是什么?”
孟刚十分可怜他地叹了口气,道:“人体内存在金木水火土五行真气,修炼者就是要修炼这五种真气;常人的体质都会偏向其中一种,修炼也是修炼自己的本命真气;好像你刚才说的炎铃儿,就是修炼火系真气的修炼者了。五行绝脉么……就是说你体内的五种真气刚好达到了一个微秒的平衡,结果互相牵制,令你完全无法修炼任何一种真气了。”
这正是晴天霹雳,轰得杨哲头晕目眩,他根本没想到自己居然连修炼的资格都没有!
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4…20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四章 【百苍山】
杨哲苦苦思索,逐渐有些明白了。
因为他的肉身并非天生的,而是从一条魔虫慢慢吞噬进化而来,在进化的过程中吞噬了那么多的生物,这些生物肯定是各种属性都有。
结果,由这么多生物的基因组成的身体,就包含了五种不同的真元力量,互相牵制,就变成了五行绝脉!
可恶!
难道我杨哲因为这样,就无法踏足修炼者的世界了吗?
不,不,不!
杨哲心底升起了无尽的绝望,然而他的斗志却因为这绝望而更加坚强起来!杨哲想到了自己刚刚转生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只不过是一条小小的邪虫,而现在的他却已经变成了一个有着强悍魔功的人。
连虫都可以变人,那么谁说他不能成为修炼者呢?
既然没有任何一个修炼门派肯接纳他这个五行绝脉,那么他就自己修炼好了!难道天地间第一个修炼者,不是依靠自己的修炼而飞升天界的吗?
“无名,你怎么了?你没事吧?”孟刚关切地问。
杨哲摇了摇头,淡淡道:“我没事,只是忽然之间明白了一个道理,整个人都轻松不少。”
孟刚苦笑道:“明白道理?唉,这次我们真是死到临头了。”
“哦?”
“修炼者都来过了,我们这些重伤患已经没有半点用处了,大军也要开拔,不会有人来管我们的,我们都要死了。”
“不,我们会一直活下去的!”杨哲眯起眼睛遥望远方,无数修炼者已经飞向天际,化作一道道七彩的流星。
在今天之前,杨哲还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杨哲对所谓的修炼者,只有深深的厌恶!
孟刚说的不错,修炼者走后不久,大军果然开拔了,伤兵营顿时断绝了粮食,不过两日差不多所有人都死掉了。只有杨哲和孟刚活了下来,因为杨哲在夜里,偷偷用无影丝给孟刚输送过能量。
一些医护兵将尸体全都抬起来,抛进了一个深深的大坑,撒上了白石灰之后,就开始进行填埋。
大量的黄土被洒到了杨哲头顶,将他整个人都覆盖起来。
三天之后。
海岸线再次恢复了往昔的宁静,只有地面上残留下来的断刃以及斑斑血迹,才显示出这里曾经是一处战场。
一只强壮的手臂忽然破土而出,紧接着一个神色淡漠的男子从土里艰难地爬了出来,身后还拖着一名大汉。
三天时间里,杨哲一直用无影丝为孟刚提供能量,让他保持最低程度的新陈代谢,不至于死去。
孟刚浑浑噩噩,几近昏迷,根本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杨哲深吸一口气,操纵着两根无影丝刺入了孟刚体内。
很快就找到了骨骼断裂、神经受损的地方。
杨哲将一些强力的魔兽细胞,通过无影丝输入了孟刚体内。
孟刚立刻开始呻吟起来。
魔兽细胞虽然可以修复骨骼和神经,却非常暴戾,会吞噬附近的正常细胞,如果孟刚的身体不够强壮,最后就会因为细胞被吞噬而死去;如果够强壮的话,就会重新站起来!
“我只能帮你到这一步了。”杨哲站起身来,想了想,又进森林里打回来一些猎物放在孟刚身边,然后在旁边找到了一把断刀,插在野兽上面。
孟刚如果醒来的话,就可以直接吃到野兽的肉。
这已经是杨哲最大的极限,他可不是什么仁慈之辈,信奉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他,本来绝对不会去拯救一个瘫痪者。
也许……是灵魂深处人类的弱点在作怪吧?
杨哲摸了摸鼻子,最后看了孟刚一眼,头也不回地大步向人类世界深处走去。
孟刚正在和死亡进行殊死搏斗,他杨哲岂非也是一样?无论如何,在生存的道路上,他们都要拼尽全力走下去!
********
百苍山是神秀王朝南方有名的大山之一,整个山脉连绵数百里,数百座山峰直插云霄,就好像一条巨龙的脊椎骨般,盘踞在大地之上。
百苍山上遍布各种奇珍异兽,也有不少修炼门派会选择这里修炼武技和道法,更有无数贪婪的猎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在此猎取各种珍稀的野兽,养家糊口。
一道黑影在丛林间极速闪过,原来是一条身形硕大的黑色猎犬,这头猎犬足足有普通的小熊那么大,一身油黑发亮的皮毛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健硕的肌肉鼓鼓胀胀,充满着野性的气息。
后面跟着一个年纪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额头上绑着一根绿色的布条,将头发都向上竖起,显得格外精神;小姑娘双手攥着一根长矛,矛尖上居然微微闪动着若有若无的光芒,显然是修炼者所使用的一柄“仙兵”,不过看上去等级不是很高。
“究竟到哪里去了呢,大黑,你有没有嗅到斑炎虎的气息,刚才还刺了这畜生一矛,现在不知道跑去哪儿了!”
小姑娘名叫林晓晓,是附近山下的猎户家子弟,和爷爷一起居住,因为父亲平时好赌好酒,把一家人全部的家当都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