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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离人烟稍微近了一些,会不会不够安全?”路克是一个谨慎的人。
“只要我们离开大路有一段距离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要小心住在山里的人。”梅特洛从前面那张爬犁上跳下,朝着这边走来。
“离城镇近一些也有好处,打听消息比较容易。”伊斯特也表达他的意见。
打伏击战并不是在路边一趴就行了,连土匪都要事先打探清楚,更别说他们了。
“我先探一下四周的情况,你们就趁这个机会先找地方躲起来吧!”尼斯自告奋勇充当斥候。
没人跟他争这个差事,除了他,确实没有第二个人适合做这件事。
“把这个带上。”魔法师哈兰递了几根羽毛过去。
这些羽毛除了颜色雪白,和普通的羽毛没什么两样,尼斯非常小心的接过它们,放进贴身的袋子里。
他当然知道这些羽毛是什么东西。
随手替自己加持了几个神术,他飞身窜出去,一进入迷雾之中,他的身影就立刻消失了。
这是他第一次运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
以往他最喜欢用的是“轻灵术”,此刻他用的是“轻身术”。
轻灵术是魔法,能够让身体周围一尺之内的东西全都变得很轻。而轻身术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只能让身体变得轻盈,对于身体以外的东西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佩森斯教派用的是轻甲,用的也都是轻盈的武器。
因为这个缘故,尼斯不敢带太重的东西,更没有带那件飞刀披风,他身上除了一件轻甲,就只有一柄软剑和三十把飞刀。
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全都非常实用,修炼起来也很容易,缺点是效果和修炼的程度有关,他的轻身术练成不久,只能让身体的重量轻一半。另外一个缺点是轻身术只对自己有用,不能施加在别人身上。
魔法就不同了,只要能够施展,效果就绝对不会太差,用轻灵术的话,他可以让重量减少到十分之一。
不过各有利弊,轻灵术这个魔法只能维持七、八分钟,轻身术可以持续大半天,现在是战争时期,他要尽可能减少魔力消耗。
四周都是迷雾,一公尺之外就看不清了。
不同于黑夜,对付黑夜有很多方法,但是对付迷雾就没有那么容易,他也只能看着脚下方寸的大地。
沿着山坡往下冲,他的速度愈来愈快,突然,他一拉肩上的绳索,只听“呼”的一声,背后弹开一对翅膀,这对翅膀很小,全长仅一公尺,最宽的地方只有一尺,形状像是蝙蝠的翅膀,是用两层皮膜和许多木质的骨架做成的。
这东西一张开,他的身体立刻一轻,甚至差一点飘飞起来。
这同样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按照那些典籍上所说,这招练成之后,能够贴地飞翔,一日夜间,来去千里。
更妙的是,这种秘法和纯粹只是用来赶路的“风翼术”不同,战斗的时候也能派上用场。
沿着山岭间的低凹之处,蜿蜒曲折地绕着群山,不知道跑了多久,尼斯终于找到路了。
那是一条用细沙和石子铺成的路。
既然找到路,接下来就容易多了,他顺着路朝前方潜过去,因为用不着再像刚才那样漫无目的打转,所以这一次没走远,他就看到了朦胧的火光。
那一定是哈兰魔法师所说的小镇。
他不敢随便靠近,有人的地方,就隐藏着危险。
从贴身的袋子掏出一根羽毛,湊到嘴边低语了几句,他把羽毛扔到空中,那根羽毛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紧接着箭矢般地朝远方射去。
这是“风精之羽”,一种用于短距离联络的魔法。
要说的话会被存储在羽毛的缝隙之中,它能够附带的讯息不多,距离随着使用者的实力而定,最远可以到二十多公里。
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指引方向,他把风精之羽放回去,哈兰魔法师收回风精之羽的同时,就能知道小镇的方向,再对照地图,就可以知道他们位于在什么地方。
做完这一切,尼斯朝着小镇潜去。
那是一个和他故乡差不多的小镇,同样也是沿着大道展开,整个小镇呈长条形,大道两边是一排排的房子,愈靠近大道的房子,愈是整齐漂亮,愈是外侧的房子,就愈是破烂简陋。
在他靠近小镇外围一百多公尺的地方时,小镇里突然响起一阵犬吠声。
尼斯不敢再随意靠近了。
这一点也和他的故乡很像,每户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或许是因为“镇”大多数不设围墙,远不如“城”安全,养条看家护院的狗就成了一般的选择。
尼斯不喜欢狗,狗非常讨厌,不但听力绝佳,嗅觉又特别灵敏。
一直起来,他都在搜集对付狗的办法,现在他已经有把握逃脱狗的追踪,但是想要避开狗的耳目潜入某个地方,他还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绕着小镇转起圈,寻找每一个可以潜入的角落,与此同时,他还能够从狗叫的声音,大略分辨出小镇上住着多少人家。
有狗叫的地方肯定住着人,有人的房子里肯定养着狗。
雾气渐渐散去,透过最后一丝薄雾,尼斯将小镇的各个出口全都看在眼中,并且牢牢记在脑子里。
当小镇里响起人的声音后,他终于离开了。
沿着刚才风精之羽飞回的方向,他开始往回跑,当他回到原来的地方时,雾气已经散去。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到人的踪迹,甚至连爬犁走过时留下的痕迹,也全都消失了。
“这边,我们在这边。”远处传来路克的声音。
只见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探出一颗鬼鬼崇崇的脑袋,尼斯立刻跑过去,也钻进那处树林。
这确实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从外面看是一片平地,进到里面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山坳,只不过被茂密的树冠挡住。
现在是冬天,树叶还没有长出来,所以路克他们在树上挂了一张大网,把地上捡来的枯枝落叶全都铺上网上,不靠近的话,根本看不出这里藏着人。
所有的战马都被集中在树林正中央,爬犁则被抬起靠在树上,它们是最好的挡板,朝外面的那一侧,同样插上许多枯枝落叶。从外面绝对看不出来。
在这个临时隐蔽所的四角,各有一个人在那里探头探脑的放哨。剩下的人全都裹着毯子,背靠着树休息,很多人的鼻腔里已经传出呼噜声。
“辛苦你了。”路克拿着一块烤饼走过来。
烤饼是冷的,里面塞着干肉片。现在身处敌后,没人敢生火,所以只能吃冷食。
尼斯确实饿了,他接过烤饼啃了一口,或者是因为太饿的缘故,虽然是冷食,他却觉得颇为美味。
一屁股坐在地上,几口解决掉烤饼后,他才说道:“我找到那个小镇了,可惜没有办法接近。那个镇上全是狗。”
“有狗好。”梅特洛很精明,他立刻叫起来:“家家都有狗的话,说明那个小镇顶多只有一座小教堂,绝对不会藏着什么厉害人物。”
他这话是经验之谈。
像阿德蒙特同样也是一个镇,却因为有两座修道院、一座教堂和一座隐修院,整个镇上没什么人养狗。
“等到天亮之后,你想办法潜入。”路克对梅特洛说道。
这个队伍的人各有各的特色,帕尔姆战力强悍,伊斯特擅长建造,又工于艺术,梅特洛的优势就是他去过的地方多,见识多,擅长和别人打交道。
梅特洛还有一个本事,他可以模拟各种方言,会说的语言也多,绝对是打听消息的最佳人选。
“只有我一个可不行。”梅特洛立刻回道。偷东西也要一个把风的人,打探消息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更需要有人配合。
“那还是我走一趟吧!”尼斯不想让路克为难。这几个人之中,帕尔姆肯定无法信任,而伊斯特赌性太重,再加上他身上有种特有的气质,扮成学者或艺术家绝对没问题,但是装成别的就不太像了,而学者和艺术家显然不太可能会去那种穷地方,路克倒是倒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不过身为队长的他,也不适合这种危险的任务。
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到阳光斜斜照进树林,尼斯从地上爬了起来。
梅特洛早就准备好了,他拿来两件很破烂的衣服,还有两顶打着卷的发臭假发。
只用了几分钟,两个人就彻底变了模样,变成两个农夫,为了不被人看出来,他们的脸、手和脖子,都涂抹上一些棕色的油脂,看上去脏兮兮的。
路克则牵来一匹马,这匹马也是特地准备的,是一匹身形枯瘦的老马,毛色杂乱,而且因为上了年纪,还有些发白。
爬犁也已经准备好了,可能露马脚的地方全拆除干净,上面还涂满泥浆,看上去就像是用了很久的样子。
梅特洛把马套上,两个人赶着爬犁,朝着小镇而去。
一路上,尼斯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用手摸袖子和肩膀上的补丁,看上去是补丁,实际上里面藏着飞刀。除此之外,他们的小腿边还绑着匕首,爬犁上还有两把草叉,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武器。
尼斯已经很少会感到害怕,但是此刻他们的心里充满忐忑。
让这两个人感到庆幸的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一方面是因为农夫还是不受到重视,不过更关键的原因是他们坐在爬犁上。
在人们的印象中,车子代表长途旅行,尤其四轮马车更是如此,而爬犁则是农具,顶多赶集的时候使用。
这座小镇比较靠近的前线,不过位置有些偏,还算平静。一大清早,镇上的人还进进出出,都做着各自的事。
现在是二月,仍旧是冬季,地还没有开耕,没人下地干活。大家都聚集在小镇附近,所以显得挺热闹。
在小镇的入口有一队士兵把守,这些士兵对出出入入的镇民视而不见,只有车队经过,他们才会上去拦截。
尼斯和梅特洛对望一眼,他们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但是有人驻守就不同了,说明这里有什么东西。
梅特洛一拉缰绳,让拉车的马拐上田垄,爬犁在田垄上照样行驶,而且速度一点都不慢。
行走了数百公尺,爬犁在一堆柴草边停下来,两个人拎着用树枝削成的草叉,从爬犁上面下来。草叉本来是当成武器准备的,没想到现在真的派上用场。
梅特洛叉起一把柴草就往爬犁上堆,尼斯跟着学,他没用过这玩意儿,用起来多少有些不太顺手,好在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
两个人一边干活,一边偷偷观察镇口的士兵。
三辆马车朝着小镇而来,像是一支商队,梅特洛和尼斯对望一眼,两个人显然都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
把草叉扔回爬犁上,两个人驾着爬犁朝着小镇入口而去,他们控制住速度,让那三辆马车比他们先到。
果然,马车被拦截下来,一个军官上前盘问,士兵们则开始搜查车上的东西。
梅特洛和尼斯表现得异常平静,他们驾着爬犁径直通过岗哨,进入小镇的那一瞬间,尼斯的心已经提到喉咙,他已经很少会这么紧张了。
那些士兵果然没有注意到这辆耙犁,两个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就在两个人琢磨着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那些军官突然大喝一声:“站住。”
尼斯不由自主地伸进袖子里的补丁里,手指夹住一把飞刀;梅特洛则连忙从爬犁上下来,他弯腰曲背,满脸恭敬看着那个军官。
“柴草散了一地,马上收拾起来。”军官捂着鼻子骂道,他甚至没看梅特洛一眼。
那些柴草露天堆放,这么好几个月的风吹雨打,里边已经发霉变质,不时散发出一股酸臭的气味。
两个人心中的石块总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