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太平广记 500卷-第2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香味,容貌自然和悦。临死前,他点上一支蜡烛,交给了后屋的守门人吴庆,吴庆立即奏禀了皇帝,梁武帝叹道:“大师不再留在人间了。给你‘烛’的用意,是要你把后事‘嘱’与我啊!”于是厚加殡葬。遗体安葬在钟山独龙岗上,仍在墓地建立开善寺,敕令陆倕在坟前制作墓志铭,王筠在寺门内刻写碑文,并在各处传布其遗像。宝志开始显露神奇形迹时,约有五六十岁,直到临终也不见衰老,实在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年纪。有个叫余捷的道人,住在京都九日台的北面,自称是宝志的姑舅表弟,比宝志小四岁,推算起来。宝志死时该有九十七岁了。后魏也有个称作宝公的僧人,不知老家是什么地方的,相貌很丑陋,知识极通达,能通晓过去和预见未来三代的事。说的话像谶言符咒,无法理解,事后则被证明句句属实。胡太后问他世事的结局怎样,宝公抓一把米给鸡,嘴里发出“朱朱”的唤鸡声,当时人们都不解其意。到了建义元年(公元528年),胡太后被尔朱荣杀害,这才验证了“朱朱”是有所指的。当时有个洛阳人叫赵法和,请宝公占卜什么时候能有爵位,宝公说:“大竹箭,不用羽,东厢屋,急手作。”当时谁也不懂是什么意思。过了一个多月,赵法和的父亲死了,所谓“大竹箭”者,是指服父丧所用的粗竹杖,“东厢屋”者,是在中门东侧搭制的守丧的房子。当初宝公所作的十二字歌诀,都被说中了。这个宝公与江南那个宝志公,尚未查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卷第九十一 异僧五
永那跋摩 法度 通公 阿专师  阿秃师 稠禅师 释知苑 法喜  法琳 徐敬业
骆宾王


  永那跋摩
永那跋摩者,西域僧也。宋元嘉中,东游渡江,居于金陵祗园寺。宋文帝常谓之曰:“弟子恒愿持斋,不杀生命,以身徇物,不获其志。法师不远万里,来化此国,将何以教之?”对曰:“道在心,不在事;法由己,非由人。且帝王与凡庶,所修亦有殊矣。若凡庶者,身贱名微,德不及远,其教不出于门庭,其言不行于仆妾。若不苦身刻己,行善持诫,将何以用其心哉?帝王以四海为家,万民为子,出一嘉言,则士庶咸悦,布一善政,则人神以和。刑清则不夭其命,役简则无劳其力。然后辨钟律,正时令。钟律辨则风雨调,号令时则寒暑节。如此则持斋亦已大矣,不杀亦已众矣。安在乎缺一时之膳,全一禽之命,然后乃为弘济也。”文帝抚几嗟叹,称善者良久。乃曰:“俗人迷于远理,沙门滞于近教;迷远理者谓为虚说,滞近教者拘恋章句。如法师者,真所谓开悟明达,可以言天人之际矣。(出《剧谈录》)
【译文】
永那跋摩是个西域的僧人,刘宋元嘉年间,东游过江,住在金陵祗园寺中。宋文帝经常对他说:“弟子我很愿意遵守佛教戒律,不杀生灵,以身从物;然而一直不能如愿。法师您不怕万里之遥,前来我国游化,您将怎样教导我呢?”永那跋摩答道:“是否遵奉教规,贵在心地虔诚,不在具体做什么事情;办法在于自己领会,不在别人如何劝导。况且帝王与平民庶人修道的方式与要求是不一样的。凡属平民庶人,由于身份卑贱名声微小,影响范围也就有限,他们的教化只限于自己一家之内,他们的言论又不被仆婢与妻妾采纳;这样一来,他们如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行善事而守戒观,信奉佛教的心愿还有什么方式来实现呢?帝王则以四海为家,以万民为子,每说一句有利于众生的话,天下百姓都感到高兴,每颁行一项有益于社会的政令,就会得到众人与神灵的拥护。刑罚清明了就能使百姓不会无辜丧生,徭役减轻了就能使百姓不会劳累无度。这样就能分辨钟律,端正时令;钟律分清了就能风调雨顺,号令适时就能寒暑有节。如能做到这样,就是最大的遵守戒律了,不被杀害的生命也已经相当多了。那能在乎少吃一两顿斋饭与能否保全一只禽鸟的生命呢,这是普济众生之举呀!”文帝以手拍案,连连赞叹称好。于是说道:“一般人迷信于佛教的深远道理,僧人们则滞留于眼前的说教;迷信于深远道理的人实际是迷信空洞的理论,滞留于眼前说教的人则仅仅拘泥于佛经的个别章句。象法师您这样的见解,真称得上是理解透彻、融会贯通,可以与您谈论天与人之间的种种事情了”


法度
释法度,黄龙人也。南齐初,游于金陵。高士齐郡名僧绍,隐居琅琊之摄山,挹度清真,待以师友。及亡,舍所居山为栖霞寺。先是有道士欲以寺地为观,住者辄死。后为寺,犹多恐惧。自度居之,群妖皆息。经岁余,忽闻人马鼓角之声,俄见一人投刺于度曰:“靳尚。”度命前之。尚形甚闲雅,羽卫亦众。致敬毕,乃言:“弟子主有此山,七百余年矣。神道有法,物不得干。前后栖托,或非真实。故死病继之,亦其命也。法师道德所归,谨舍以奉给,并愿受五戒,永结来缘。”度曰:“人神道殊,无容相屈,且檀越血食世祀,此最五戒所禁。”尚曰:“若备门庭,辄先去杀。”于是辞去。明旦,一人送钱一万,并香烛等,疏云:“弟子靳尚奉供。”至其月十五日,度为设会,尚又来,同众礼拜行道,受戒而去。既而摄山庙巫梦神告曰:“吾已受戒于度法师矣,今后祠祭者勿得杀戮。”由是庙中荐献菜饭而已。(出《歙州图经》)
【译文】
佛教僧侣法度,黄龙人。南齐初年,云游于金陵。高士齐。郡名僧绍,隐居于琅琊的摄山,敬慕法度清明真纯,以师友相待。他死的时候,将自己居住的摄山上的宅院。施舍出来作为栖霞寺院。在这之前,有个道士想把寺院的地方作为道观,结果是谁住在这里谁就死。后来这个地方作为佛寺,仍有许多令人恐惧的现象发生。自从法度住在这里之后,各种妖怪都平息了。过了一年多,忽然听到人马鼓角之声,顿见一人跑过来投名片请谒见在法度面前,自称:“靳尚”。法度叫他靠近些。靳尚的相貌非常闲雅,随从的人也很多。他向法度致敬之后,便说道:“我们占有此山七百多年了,神仙道士有法术,他物不能侵犯。至于前一辈与后一辈互相转换托生的事,恐怕不是真实的,所以死于疾病的人相继出现,这也是他们的命运该当如此,法师您乃是道德所归,现仅以此山奉送给您。并且,我本人愿意接受佛教五戒。与佛教永结未来之缘。”法度说:“人与神仙所信奉的道理不一样,不能委屈哪一方服从对方,况且施主您是讲究以血肉食品当作祭礼的,这是佛门五戒之中最为禁忌的。”靳尚说:“如有祭品设在门前,我就首先去掉杀牲之物。”于是告辞而去。第二天,有个人送来一万个钱,还有香烛之类,上面注明:“弟子靳尚奉供。”到了这个月的十五日那天,法度为他举办法会,靳尚来到后,与众僧一起礼拜行道,受完斋戒就走了。后来摄山庙里的巫师梦见神仙告诉他说:“我已经在法度法师门下受戒了,今后祭祀时不要杀戮生灵了。”从此,摄山庙里的祭品只有菜蔬饭食之类,再无腥荤之物。


通公
梁末有通公道人者,不知其姓氏。居处无常。所语狂谲,然必有应验。饮酒食肉,游行民间。侯景甚信之。扬州未陷之日,多拾无数死鱼头,积于西明门外,又拔青草荆棘栽市里。及侯景渡江,先屠东门(明抄本门作府),一城尽毙。置其首于西明门外,为京观焉。市井破落,所在荒芜。通公言说得失,于景不便。景恶之,又惮非常人,不敢加害。私遣小将于子悦将武士四人往候之。景谓子悦云:“若知杀,则勿害;不知则密捉之。”子悦立四人于门外,独入见。通脱衣燎火,逆谓子悦曰:“汝来杀我,我是何人?汝敢辄杀。”子悦作礼拜云:“不敢。”于是驰往报景。景礼拜谢之,卒不敢害。景后因宴召僧通,僧通取肉捏盐,以进于景。问曰:“好否?”景曰:“大咸。”僧通曰:“不咸则烂。”及景死数日。众以盐五石置腹中,送尸于建康市。百姓争屠脍羹,食之皆尽。后竟不知所去。(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扬州有个通公道人,不知他姓什么。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说话颠狂怪诞,然而肯定能应验。既饮酒又吃肉,整天在民间游荡。侯景非常信服他。扬州未被侯景攻陷时,他就拾了无数死鱼头,堆放在西明门外,又拔了许多青草与荆棘栽在市区内。侯景渡过长江后,首先屠杀了东门,后来全城都被杀光了。并把砍下的头颅堆置在西明门外,当作景观。扬州城内市区破落,一片荒芜。通公诉说这件事的得失,对侯景不利。侯景恨他,又惧于他不是平常人,不敢加害于他,于是暗中派了一员小将于子悦带领四名武士去监视他。侯景对于子悦说:“他若知道是去杀他,就不要杀害他;如果不知道,就偷偷地捉住他。”于子悦让四名武士守候在门外,自己进去见通公。通公脱下衣服正在烤火,他冲着于子悦说:“你是来杀我的。我是何许人?你竟敢杀我!”于子悦急忙施礼拜道:“不敢!”于是跑回去报告了侯景。侯景只好向他赔礼道歉,一直不敢害他。侯景后来在宴会上召见通公,通公夹起一块肉捏上一把盐,送给侯景,问道:“好不好吃?”侯景说:“太咸了!”通公则说:“不咸就会腐烂。”等到侯景死后几天,众人将许多盐放在他的肚子里,把尸体送到建康市内,百姓争着割肉片作汤吃,把他的尸体全吃光了。后来通公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


阿专师
侯景为定州刺史之日,有僧不知氏族,名阿专师。多在州市,闻人有会社斋供嫁娶丧葬之席,或少年放鹰走狗追随宴集之处,未尝不在其间。斗争喧嚣,亦曲助朋党。如此多年。后正月十五日夜,触他长幼坐席,恶口聚骂。主人欲打死之,市道之徒救解将去。其家兄弟明旦扑觅,正见阿专师骑一破墙上坐,嘻笑谓之曰:“汝等此间何厌贱我?我舍汝去。”扑者奋杖欲掷,前人复遮约。阿专师复云:“定厌贱我。我去。”以杖击墙,口唱叱叱。所骑之墙一堵,忽然升上,可数十仞。举手谢乡里曰:“好住。”百姓见者,无不礼拜悔咎。须臾,映云而灭。可经一年,闻在长安,还如旧态。于后不如所终。(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侯景作定州刺史的时候,有个僧人,不知他姓什么,名叫阿专师,多数时间都在定州市区内活动。凡是听到有什么集会、祭典、婚丧、嫁娶之类的宴席,或者是年轻人狐朋狗党所聚乐吃喝的场合,没有他不在场的。在打架斗殴争强起哄的场面,他也总是帮助同伙推波助澜。就这样过了许多年。在后来有一年的正月十五日夜晚,在一个聚会中,有人冒犯了他的长幼座次,他立即泼口大骂,聚众起哄。主人想要打死他,后被那帮市井无赖之徒把他救走了。主人家的哥几个第二天仍不罢休,到处找他抓他,后来见他正在一堵破墙上,嘻皮笑脸地对他们说:“你们这伙儿人为什么这么烦恶我?我不搭理你们还不行吗?我走!”抓他的人举起木棍就要往他身上扔,站在前面的人急忙上去阻挡拉劝。阿专师又说:“既然真的这么烦恶我,我走就是了。”他以木棍敲着破墙,口中啧啧有声,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