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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贲勇士十分威严。我参拜了这里的大王,大王向我粗略地问问情况。黑衣人也述说了事情的原委经过。我由于害怕,也没敢控告娘子。一会儿,他们引我来到一阴曹司衙,只见这里的文书案卷堆到了屋顶,小吏们三五成群,正在检验寻找案卷,很喧闹。我开始被一个拿着案卷的官吏查问,查完案卷,他说我命不该死,而娘子因嫉妒而生杀人之心,故判减其十一年寿禄给我。又经一判官审案,这事也就明确了。不料,判官不久因为别的原因遭到处罚,被免除了职务,我的案子也就搁下了,到现在九十多年了。如今彼此离散,各走各的道。昨天,忽然有个天官来处理阴曹的积案,都判决遣返,我的事情才得到解决。象我这一类的,为数不少,大概是因为地位低下,阴曹的官吏也不急于给办吧?那天官好象现在的道士,绛红色的衣服,红色的帽子,羽裳马骑随从齐备。刚处理完积案,就让我复活,这样就不会减少原判给我的十一年寿禄了。”韦讽问道:“魂魄既然到了另外一个地方,那形体为什么不毁坏呢?”她回答说:“凡是案子未了之人,都由阴间的地方长官用药敷其身上,因此不至于腐烂。”韦讽认为这事奇怪,就让她沐浴更衣。看容貌她好象二十岁左右的样子。这以后,她便暗中讲些幽冥之事,什么都说了,连韦讽也全知晓了。他常常说:“修养自身积累公德,上天就会赐福于你。神仙们的养生之道,我们应该不辞辛苦地去寻求。”几年之后,不知道韦讽和婢女到哪里去了,亲族们在他们家找到了遗留下来的文字,上面记的全是再生之事。当时是唐代武德二年八月。
邺中妇人
窦建德,常发邺中一墓,无他物。开棺,见妇人,颜色如生,姿容绝丽,可年二十余。衣物形制,非近世者。候之,似有气息。乃收还军养之,三日而生,能言。云:“我魏文帝宫人,随甄皇后在邺,死葬于此。命当更生,而我无家属可以申诉,遂至幽隔。不知今乃何时也。”说甄后见害,了了分明。建德甚宠爱之。其后建德为太宗所灭,帝将纳之。乃具以事白,且辞曰:“妾幽闭黄壤,已三百年,非窦公何以得见今日,死乃妾之分也。”遂饮恨而卒,帝甚伤之。(出《神异录》)
【译文】
窦建德曾经挖开邺中的一座坟,没有得到别的东西。开棺后看见一个妇人,面色象活的一样,姿容美丽绝伦,年约二十多岁。看其衣物和殉葬品等,不是近代的。等了一会儿,她好象有了气息,于是就带回军中养起来。三天之后她就活了,能够言语。她说:“我是魏文帝的宫女,随甄皇后在邺城,死后葬在这里。我命该当复活,但无家人进行申诉,就被冥府耽隔了。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说起甄皇后遇害一事,她清清楚楚的。窦建德很宠爱她。后来窦被唐太宗所灭,皇帝要招纳她进宫,她就把当时的事都禀白了,而且一口回绝地说:“我在幽冥之中封闭在黄土之下,已经三百多年,没有窦公哪能见到今日?为他而死乃是我的本分呵。”于是,她便饮恨而死,太宗皇帝十分悲伤。
李仲通婢
开元中,李仲通者,任鄢陵县令。婢死,埋于鄢陵。经三年,迁蜀郫县宰。家人扫地,见发出土中,频扫不去,因以手拔之。鄢陵婢随手而出,昏昏如醉。家人问婢何以至此。乃曰:“适如睡觉。”仲通以为鬼,乃以桃汤灌洗,书符御之,婢殊不惧,喜笑如故。乃闭于别室,以饼哺之,餐啖如常。经月余出之。驱使如旧。便配与奴妻,生一男二女,更十七年而卒。(出《惊听录》)
【译文】
唐代开元年间,李仲通任鄢陵县令。他的婢女死了,就埋在了鄢陵。三年之后,他调任到四川郫县当县宰。一天,家人扫地时发现有头发从土中露出,怎么扫也扫不掉。于是就用手拨它,不料那位埋在鄢陵的婢女顺着手就钻了出来。她昏昏沉沉象喝醉酒一样。家人问她怎么到了这里?她就说:“刚才象睡觉似的。”仲通认为她是鬼,就用桃木汤浇她,写咒符防她。可她并不害怕,嘻戏如常。于是就把她关进别的房间,拿饼喂她,她吃起来跟从前一样。一个多月后将其放出,驱遣使用如旧。后来就把她配给一男仆为妻,生一男二女,又活了十七年才死。
崔生妻
元和间,有崔生者,前婚萧氏,育一儿卒,后婚郑氏。萧卒十二年,托梦于子曰:“吾已得却生于阳间,为吾告汝母,能发吾丘乎?”子虽梦,不能言。(“言”字原空阙,据明抄本补。)后三日,又梦如此,子终不能言。郑氏有贤德,萧乃下语于老家人云:“为吾报郑夫人,速出吾,更两日,即不及矣。”老人家叫曰:“娘子却活也。”夫人卜之曰:“无生象。”即罢。来日家人又曰:“娘子却活也。”郑夫人再占,卜人曰:“有生象。”即开坟,果活动矣。舁归,郑夫人以粥饮之,气通能言。其说幽途知抚育贤德之恩。又说:“初有一龟,环绕某遗骸而去。数日,又来环饶。将去复来,啮某足指。”则知前卜无生象者,龟止环饶而已;后云有生象者,是龟咬足指也。萧氏与郑氏为姊妹共居,情若骨肉。得十年而终。(出《芝田录》)
【译文】
唐代元和年间,有位姓崔的青年,前妻萧氏生下一个儿子就死了,后妻姓郑。萧氏死十二年后,托梦给儿子说:“我已经能够复活到阳间,替我告知你母亲,能挖开我的坟丘吗?”儿子虽然做了这样的梦,但没有说。以后一连三日,天天做这个梦,但他始终没有讲。郑氏是位贤德之人,萧氏就告诉老家人说:“替我报告郑夫人,快点让我出去吧,再过二天就来不及了。”老家人叫喊着:“萧娘子要活了!”郑夫人去占卜,答说:“没有活象。”只有作罢。第二天老家人又喊:“萧夫人要活了!”郑夫人再去占卜,卜卦人说:“有活象。”就挖开坟墓,那萧夫人果然活动了。家人把她抬回来,郑夫人亲自用粥喂她。气通之后,她就能讲话了。她说阴间也知道抚育乃贤德之恩,又说:“开始有一只龟,围着我的尸体绕了一圈就离开了;不几天它又爬了回来,咬我的脚趾头。”这才知道前一卦没有生象,因为龟只是环绕而已。后卦说有活象,这是龟在咬脚趾头。萧氏和郑氏象姐妹那样住在一起,感情象亲骨肉。萧氏又活了十年才死。
东莱人女
东莱人有女死,已葬。女至冥司,以枉见捕得还,乃敕两吏送之。鬼送墓中,虽活而无从出。鬼亦患之,乃问女曰:“家中父母之外,谁最念汝?”女曰:“独季父耳。”一鬼曰:“吾能使来劫墓,季父见汝活,则遂生也。”女曰:“季父仁恻,未尝有过,岂能发吾冢耶?”鬼曰:“吾易其心也。”留鬼守之,一鬼去。俄而季父与诸劫贼,发意开棺,女忽从棺中起,季父惊问之,具以前白季父。季父(季父原作“母”,据明抄本改。)大加惭恨,诸贼欲遂杀之。而季父号泣哀求得免,负之而归。(出《广异记》)
【译文】
东莱有一家死了个女儿,已经埋葬。姑娘到阴曹后,因为受冤枉被捕又被放回,还派了两个官吏送她。鬼把她送到坟中,虽然活了却无法出去。鬼也挺焦虑,就问她说:“你家中除父母之外,谁最爱念你?”姑娘说:“只有老叔。”一个鬼说:“我能让他来盗坟,叔父见到你活了,你也就死而复生了。”姑娘说:“老叔仁义且有恻隐之心,不曾有过错,怎么会挖我的坟呢?”鬼说:“我换他的心。”一鬼留下看守,另一鬼便去了。有顷,她老叔和盗墓贼们终于来了,他们用力开棺,这时,姑娘忽然从棺材中坐了起来。老叔惊异地问她,她把从前的事对老叔说了。老叔非常悔恨和惭愧,盗墓贼们想立即杀死那个姑娘,老叔为她含泪哀求,才得以幸免,老叔背起她就回家了。
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
郑会 王穆 邵进 李太尉军士 五原将校 范令卿 汤氏子 士人甲 李简 竹季贞 陆彦
郑会
荥阳郑会,家在渭南,少以力闻。唐天宝末,禄山作逆,所在贼盗蜂起,人多群聚州县。会恃其力,尚在庄居,亲族依之者甚众。会恒乘一马,四远觇贼,如是累月。后忽五日不还,家人忧愁。然以贼劫之故,无敢寻者。其家树上,忽有灵语,呼阿奶,即会妻乳母也。家人惶惧藏避。又语云:“阿奶不识会耶?前者我往探贼,便与贼遇,众寡不敌,遂为所杀。我以命未合死,频诉于冥官,今蒙见允,已判重生。我尸在此庄北五里道旁沟中,可持火来,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于沟中得其尸,失头所在。又闻语云:“头北行百余步,桑树根下者也。到舍,可以穀树皮作线,挛之。我不复来矣。努力勿令参差。”言讫,作鬼啸而去。家人至舍,依其挛凑毕,体渐温。(“体渐温”三字原作“通身人色及腰目”七字。据明抄本改。)数日,乃能视。恒以米饮灌之,百日如常(出《广异记》)
【译文】
荥阳有位郑会,家住渭水南岸,少年时凭着力气大而闻名。唐代天宝末年,安禄山作乱,所到之处盗贼蜂拥而起,百姓们大多数聚居在州县城里。郑会依仗自己的力气,仍住在乡下,亲戚中有很多人都依靠他。郑会经常骑着一匹马,四处寻找盗贼,偷偷地站在远处观察。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后来,他忽然五天没有回来,家人十分忧愁,都认为是被盗贼劫持的缘故,也不敢去寻找。他家的树上,忽然有人说话,呼喊“阿奶”。阿奶是郑会妻子的奶娘。家里人惶恐不安,都躲藏起来。树上又传来说话声:“阿奶不认识郑会了吗?前些日子我去监视强盗,和盗贼相遇,寡不敌众,被他们杀害了。可我认为自己命不该死,屡次向冥府的官们申诉,现承蒙恩准,已经判我重生。我的尸体在这个庄子北边五里道旁沟中,可以拿着火和衣服来取。”家人象他说的那样,在水沟中找到了郑会的尸体,但头却不见了。又听树上说:“头就在北面一百多步远的桑树根下。回到家之后,可以用穀树皮作线,缝上它。我不再来了,争取别出差错。”说完,象鬼那样叫了一声就走了。家人把头找回家,照他说的办法缝连完毕,身体渐渐温暖,几天就能看见东西了。经常用米汤喂他,百日之后便一切照常了。
王穆
太原王穆,唐至德初,为鲁旻部将,于南阳战败,军马奔走。穆形貌雄壮,马又奇大,贼骑追之甚众。及,以剑自后砟穆颈,殪而陨地。筋骨俱断,唯喉尚连。初冥然不自觉死,至食顷乃悟,而头在脐上,方始心惋。旋觉食漏,遂以手力扶头,还附颈,须臾复落,闷绝如初,久之方苏。正颈之后,以发分系两畔,乃能起坐,心亦茫然,不知自免。而所乘马,初不离穆。穆之起,亦来止其前。穆扶得立,左膊发解,头坠怀中,夜后方苏。系发正首之后,穆心念,马卧方可得上,马忽横伏穆前,因得上马。马亦随之起,载穆东南行。穆两手附两颊,马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十余人群行,亦便路求穆。见之,扶寄村舍。其地去贼界四十余里,众心恼惧。遂载还昊军。军城寻为贼所围。穆于城中养病,二百余日方愈,绕颈有肉如指,头竟小偏。旻以穆名家子,兼身殉(“殉”原作“以”,据明抄本改。)王事。差摄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