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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晴
声明:本书由 (。qi70。)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
楔子
“你们务必要找到她,目前拥有红龙□预言的女人。”顿了顿,矮胖男子压低嗓音,补充道:“别忘了那个邪恶的巫师,绝不能让他先一步找到她,这是你们的使命,也是我们唯一的希望。龙,祝你们成功。”语毕,就让人狠揍了一拳。
很惨的一拳,那一拳让他足足三个月下不了床。
第01章
传说中,在遥远的东方有一道时间之门,能带领人类优游于不同时空,穿梭在千百年的历史洪流当中。如果你真能找得到它的话。
台北市近郊有一栋白屋。
其实说它是白色的倒有些牵强,还不如说它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如今已成了斑驳的灰墙,杂草丛生的庭园像是已有几百年没人修剪过似的!每当凛冽的冬风一吹,那拥有悠久历史的玻璃窗便吱吱作响,而那难得一见的古老烟囱口早布满了灰尘,锈蚀的铁门上却仍挂着木制的牌子,上头刻的字已模糊得辨识不清。看得出这是一栋年久失修的老屋。
而且是栋传说纷云的鬼屋!
否则,以现在城市近郊的惊人地价而言,岂会空放着这两层楼高的古老别墅不管,任由它生霉?
不过,听说一年前,有人不知死活的顶下了这栋老屋;想来一定是外地人,才会不知道这是栋无人敢接近的鬼屋。这可乐活了屋主,让他在移民加拿大前,还小赚一笔!
真是没商业道德!要是那天新的主人亲眼见到那对殉情的男女在白屋里飘来荡去,不吓去半条命才怪!
说是这么说啦!鬼屋的传说是真是假谁也不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就只是——顶下这栋白屋的主人早出晚归,住在附近的人很少看见他的踪迹。古怪吗?应该算是吧。看他平日也不和邻居打声招呼,做些联谊什么的;虽然这也算是台北人的特性之一,不过,总会有人觉得怪怪的——住在这栋残破的屋子里已有一年之久,但房子的外观仍没什么改变——既没大幅翻修,也没雇人来修剪庭园。要不是偶尔经过,看见屋内有人影走动,还当真以为屋子的主人早一声不响的搬走了呢——至少,沈如侠是如此认为啦!
她芳龄十八,目前就读圣修女中,对这栋白屋着迷得很。
不过,与其说她对这栋白屋着迷,倒不如说是对屋子主人着迷。
她简直迷死他了!
附近邻居一直以为新主人只有一个,因为每回见到的背影、身高都很相似;不过沈如侠却清楚得很。
白屋的主人共有三个。
而且个个是帅哥!
每逢放假日,她总会忍不住骑着脚踏车到这里张望,就盼见到白屋的主人。像今天,快乐的周末,才下了课,她就随便买了个便当,急急的赶来白屋铁门前,坐在园墙下,一边吃着排骨便当,一边瞄着白屋大门,盼着那三个人能走出白屋;尤其其中的一个外国人长得帅死了!并不是说其他两个男人貌不惊人,实在是她看过太多的外国人,帅是帅,不过大致而言,都是属于那种粗犷式的帅劲,要不就是太过娘娘腔的小白脸,带着脂粉味,没有男性的味道。但这个外国人就不同啦!
金发蓝眼,标准的俊男型!高挺的鼻梁,温和深邃的蓝眸一如蓝宝石般,闪现沉稳睿智的光采,让她简直着迷死了!那张充满贵族气息的古典五官还一度让她怀疑他的祖先是否为英国的高傲贵族!他和身高起码一八○以上,至于体格嘛!虽然远看无法看清楚,不过绝对不是那种竹竿型的男人。唉!说来有些惭愧,现今的台湾男人不是过胖就是太瘦,要找出体格健壮又不致太矮的男人是需要碰运气的!尤其是高中这半大不小阶段的男孩,沈如侠在心里补充道。坦白说,现在高中男孩的体格的确是单薄了些,大概是常熬夜的缘故吧!据报导,四眼田鸡的比例正逐年增加中——唉!
总之,这个外国男人长相斯文,很讨人喜欢就是了!虽然嘴唇是厚了些,不过厚得好看迷人,既不带脂粉味,也称不上粗犷,该怎么形容呢?应该是——让人无法忽视的帅劲吧!想当初头一次见到他,自己竟就愣在当场,十秒钟都开不了口!就此一眼即迷上他——只不过是远远的瞧上一眼,就迷死他了!要要近看,不知会是怎样一番滋味?
天晓得这种好运到那天才会降临到她身上!——尽管想得沉醉,沈如侠的那张嘴还是照吃不误。
虽然迷帅哥,但也要有个程度;但看她铺张报纸,坐在地上,身上还穿着圣修女中的制服!要是让胡修女知道她疯狂的行为,八成会拎着她的耳朵,一路拖她回去吧?瞧她胸前还挂着相机,等着那帅哥出现呢——嘴里一时停了咀嚼,沈如侠傻呆呆地愣住了!
那白屋大门竟忽地打开了。
瞧里头走出来的不正是那教她“魂牵梦系”的外国人还会有谁?
看他似乎没注意到她的存在,直往后院走去——这等好时机不拍照留念还待何时?
也算她动作快,急忙拿起傻瓜相机,努力的爬上吱吱作响的铁门,焦距对准,一声“喀嚓,伟大任务完成!
正要绕到后院的他,突然转过身来,像是注意到了她的举动,凌厉的眼神飞射过来,让她吓了一跳。不可能吧?这般远的距离,会听见快门的声音才怪呢!不过,管它的,刚才照的是背影,现在正巧他转过了身,不照白不照,照完了赶紧跑路就是。回头洗他个几百张,外卖才是真!
想想!几张帅哥照片要是全卖光,她岂不发死了?下个月也不必每餐面包白开水的……
敢情原来她的“迷死他”,只是为了发笔小财?
心里正高亢兴奋,赶紧将焦距再对准他,看着他蹙着眉,快步朝她走来,八成是想“教训”她——总不可能是感谢她吧?不快点溜是不行的了!匆忙的按下快门,才听见“喀嚓”一声,正准备跳下铁门,怎奈生锈的铁门大概是支撑不了她重量,吱吱数响后,好歹也算寿终正寝的“嘎”一声,成了名副其实的“五马分尸”!当然,她也逃脱不了噩运——上一刻安然的在铁门上头,下一刻就成了空中飞人,而且是朝地面坠落。
她吓呆了!
这一摔,非死即伤,不放声哀嚎也难了——“啊”的一声才刚溢出口,一时之间竟天旋地转……
※※※
龙皋蹙紧眉看着眼前的女孩。
她八成是疯了!
岂止是疯,简直是胆大包天、不知死活!若不是他眼明手快,及时腾空接住了她,依她那种坠落的角度,不扭断颈子才怪!
思及此,他的嘴角不禁含怒。
对她,他并不陌生。在过去的一年里,时常看见这小丫头探头探脑,净往白屋看,像是在寻找什么。一个星期里头,竟有五、六天的时间可以隔着窗子见到她;本来他也不以为意,一个小女孩嘛,还能有什么作为?清秀的圆脸谈不上美,娇小的身子根本不符合标准身高,从头到脚看来看去竟没一处出色的地方——也就是,全身上下没一处吸引人,是属于次等基因下的产物。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确实她安然无恙。说她胆大,敢罔顾生命危险独自攀上铁门,似乎倒也十分贴切;但这不过是个小小的惊吓,怎么就把她给吓得昏死过去了?
她没受伤,毫发未伤,只是给吓晕了。看看天色,这小丫头也昏迷了两个多钟头,他实在没有多余的时间再陪着她干耗——浓密微卷的睫毛动了动,忽地张开圆圆的眼睛,初时茫茫然的瞪着斑驳的天花板,似乎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或许此刻她正在地狱里也说不定?!
“你还好吧?”低沉沙哑的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骨碌碌的眼珠迟疑的绕了一圈,见到外国帅哥正坐在她身边,不觉伸出手摸摸他的脸——没办法,谁叫她太好奇了,简直好奇死了!
这是梦吗?她的圆眼睁大。
龙皋淡淡地笑了笑。这小丫头有两颗小虎牙,笑起来还挺可爱的,可惜就是不符合他心目中女性的标准。“天!你笑起来真好看!”如侠赞美他,这么近距离见到帅哥可是她日思夜想的美梦,如果不趁此机会多摸几下,怎么对得起自己?
一时之间,再也顾不得自己怎么会躺在老旧的沙发上,挣扎着坐了起来。
“我的傻瓜相机呢?”她四处找寻她的相机,想再为他拍几张照。近距离耶!要是拿出去卖,铁定轰动无比。没办法!谁叫他比劳勃瑞福还年轻、还帅气呢!不对他着迷就不叫女人了!
龙皋将相机塞在她怀里。
她眼睛一亮,欢喜地叫出来:“谢谢——”思及他是外国人,极有可能听不懂中文,不觉烦恼了起来。“我是说——thankyou。”多糗啊!本来想请他多摆几个pose,好让她拍个过瘾,偏偏她的英文烂得可以,从高一到高三都是低空飞过。更别谈要她开口说了。
怎么办?怎么办?
龙皋好笑的注视她的表情。小小的脸蛋一会儿皱成一团,一会儿又噘着小嘴,再一会儿又托着腮,要不就是烦恼地弄乱她的短发——这里的人看起来都挺怪异的,也许是住在附近的居民都是次等基因的缘故吧……
“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他好心的问,顺便抚平她一头乱发;那头短得像男孩式的发倒是挺乌溜的……愣了愣,他瞪着自己缩回的右手半响。
何时他有这般好心肠了?
如侠心里可烦死了,抬手又将头发弄乱。“你不会知道啦,我只会说中文,怎么跟你交谈呢?都怪胡修女,整天只除了要我们写考卷还是写考卷。我简直是丢尽台湾所有高中生的脸嘛!念了几年的英文,竟然连一句简单的招呼都说不好,你一定很瞧不起我吧?”一古脑儿地把心里话全倾“倒”出来,反正他也听不懂,不过刚才……想起来好像怪怪的,刚刚他说过话吗?
他扯动嘴角,道:“我会说中文。”至少现在他就正在说,不是吗?
“你会说中文?你要是真的会说就好了,那样我们沟通起来就方便多……”顿了顿,一双圆眼惊愕地直瞪着他,“你在说中文?”
“很高兴你终于听懂了。”
如侠的脸红了红,但显然很兴奋。她向来就是那种没什么天份的人,尤其对语言方面——别说是英文了,甚至连中文,有时也让她说得颠三倒四,抓不到主题别看她平日吱吱喳喳的跟小麻崔一样,可是说出来的话,起码有四分之三是废话!也就是说,剩下的那四分之一才“有点”听的价值。
“太好了!这下我们就能沟通了。”她兴奋地拉着他的手。天!他的手掌还真大,几乎可以把她的小手“淹没”在他的掌中。
龙皋嘴角扬了扬。奇怪的小东西,瞧她开心成这样,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以为这栋恶名远播的鬼屋会吓所有好奇的人,偏偏这小东西三天两头就往这里跑,一颗小脑袋瓜净往白屋里头探,就不知她是在找些什么!看她一身制服,应该还是个学生吧?
“喂!帅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既然你会说中文——妈妈咪啊!我从没听过一个洋人能把中文说得这么好听、这么流利呢!”她用甩他的手,酒窝若隐若现,“我先自我介绍,我叫沈如侠,你呢?”先打好人际关系才是真!
“龙皋。”他蹙起眉,问道?什么是妈妈咪啊?“
眨了眨眼,她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瞪他。
“龙哥,你简直逊毙了!”
看他大概也只有三十出头吧!本来想唤声“龙叔”的;不过,想想就算他真的已经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