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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婶,我自个儿上京,刘七仍是会骚扰君山这儿的人;我若嫁了风云阁的宋青云,多少会让姓刘的有些顾忌。”这么多年来,君山的人家都把她当成自家人,老老小小不是把她当女儿就是叫她声晓月姊姊;没想到今时今日,却因为她被水寨的头子看上了,欲要她做押寨夫人,导致君山人人被欺,捕鱼的不能下水,务农的不能拿作物去镇上买卖,更是三不五时便要被水寨的人威胁骚扰。
已经两个月了,大家都苦在心里,见到她时总面露微笑,一点也不怪罪于她,但她心中不安啊!这般善良的人们,何苦受人欺压?但要她嫁给刘七做押寨夫人,她又不甘。
她想要钻研医药,想要行医救人,想将她学了十多年的医术用在正途之上,但若跟了刘七,这些希望都不可能实现,他只会将她关在寨中,等腻了便将她束之高阁,又去强抢民女,她会在那地方无用的终老一生。
所以她只能赌了。在今日一见齐老前辈,听闻他的要求时,她便决定要赌这一把--嫁给宋青云。
“小姐,你不一定真要嫁那宋三爷啊!治好了他的双眼,仍是可以要求风云阁的保护不是?”林婶皱眉直念,怎么想就怎么觉得小姐没必要如此牺牲。
“君山的人就是把小姐当成自己人看,才不想小姐有个不好的归宿,不愿小姐当了刘七那浑人的小妾。如今你为了咱们要嫁给风云阁那失明的三爷,这……
不是林婶碎嘴,但教你去嫁个残废,这同样让咱们心疼哪!”
晓月听了,定定的看着她说:“林婶,若是毫无关系的人,有谁会为了远在千里之外一群不相干的外人和刘七那种水贼恶霸结下梁子?就算是治好了双眼,怎知他在复明之后不会反悔?我若嫁给了宋青云,君山这儿的人就是他的岳家,岳家的人受了欺压,他怎样也不会不管。再说,我此回便是要去治他双眼的。”她思前想后,只有嫁给宋青云才是最保险的办法。
林婶还是一脸为难,“小姐,不是我不信小姐的医术,但如果治不好呢?”
“治疗的条件是他需先娶我,然后才开始医治。如果治不好,我同样也会是风云阁的三夫人。”
晓月嘴角轻扯出一抹淡笑,“没治好人家,但他给了君山保障,陪他一生也是应该的,不是吗?”在她的想法中,是认为名满天下的风云阁三爷至今未娶便是因为他的眼疾,因此才会有以身相许的念头;一来交换君山村民们的安全,二来则是听说宋青云虽是个江湖人却温文尔雅,再且他既是齐老前辈的高徒,想必不会太过为难她钻研医理的兴趣。
“小姐……”
“别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君山的大叔大婶们都待晓月如亲生女儿,今日又怎能再让大家为我受这些无谓的苦难?何况江湖上都说宋青云是个温文儒雅的君子,他不会错待我的,林婶你就别再担心了。”
“这……唉,都怪你爹,出门采药一去就是一年多,到现在一点音讯也无,真不知他这爹到底是怎么当的。”
“爹……有不得已的苦衷。”晓月望着青黄茶水中自个儿的倒影,淡淡的说着。
林婶见她脸上不自觉的忧伤,也不好再说。听说小姐的爹十几年前在江湖上也是挺有名气的,后来不知为何,突然便带着女儿隐居到洞庭君山来。
他个性古怪的紧,一天到晚待在屋子里,刚开始附近的居民都对他印象极为不好,君山的人没人和他往来。后来在一次突来的传染病中,他让小姐带了好几帖药给村人服用,没想到一帖便见效,活人无数,此后人人便将他当成活菩萨,自动尊称他女儿为小姐。
可那人依旧过他孤僻的生活,整天就在屋子里钻研药理,一张死人脸看到谁都没有表情。倒是小姐从那次后便会三不五时到村子里走走,村人有了病痛也会找小姐看病。小姐虽然脸上也不常有明显的情绪,但心地善良的紧。
村子里若有人病了,她总是会细心的照料,甚至彻夜不眠、衣不解带的守护着病人,小小年纪就既聪慧又懂事;久而久之,君山的人是打从心底疼惜尊敬这位小姐。
再次看着出神望着茶水的小姐,林婶只是又叹口气,摇摇头便出去了。
像小姐这样一个好姑娘,真的应该嫁个懂得疼惜她的夫君。
现在只希望那风云阁的宋三爷能知道珍惜这块宝……
※ ※ ※
六月,正是初夏。
在君山村民的掩护下,晓月避开了洞庭恶霸刘七的那群手下,改扮书生,踏上长安之行。
原本君山的大叔大婶们是要让几名大哥护送她上京的,在她多番劝说下,才让他们打消了念头。她从小便跟着爹爹行走江湖,知道只要不惹是非、不管闲事,一般人是不会来招惹你的。何况她乘坐的是平民驿车,强盗土匪也不会想要打劫--在此盛世,谁会为了几两银子、甚至只有几串铜钱惹上官府?
今儿个是离开君山的第八天,到长安的路还有一半呢。越往北,官道旁的景物也渐渐由翠绿的红土山林转为广阔的黄土平原,天气也不再那么湿热;艳阳依旧高挂,但空气却变得较为干燥。
气候又干又热,让驿车里的人个个热得汗流挟背,有几名庄稼汉干脆脱下衣衫打着赤膊。
“白兄,这种大热天,你穿这么多不热吗?”一名在长江渡口驿站上车的大汉以蒲扇似的大手对着热红的脸直搧风。
“心静自然凉。”晓月淡淡的回答。其实她穿著这么件书生长袍怎会不热?但再热她也不能像他们一样脱了上衣啊。
“啊?心怎么能静,静了不就是停了,停了不就是嗝屁了?那怎么成!”
那大汉直嚷着。
另一名姓王的大汉闻言只道:“我说老陈,人既然都嗝屁了,到了阴曹地府岂不就凉快了,到那时你想多凉快就有多凉快。”
一旁的人听了全笑了起来,晓月也忍不住微笑,才解释道:“陈大哥,所谓的心静,是指你不要一直去想天气热的事,把心思移到其它地方去,自然而然就不觉得热了。通常你越去想它,就会觉得越来越热,只要你别去想它,反倒觉得凉快。”“格老子的,读书人就是不一样,不像咱们这些个庄稼汉,不懂得这些道理。”那姓陈的大汉这才恍然大悟,搔搔头不好意思的笑笑。
“没的事。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除非中了科举讨个官来做,或许还能造福乡里,否则像咱们这些文人,根本无法像各位大哥那般,靠自己的双手讨饭吃。”
“我说小老弟,人人都说士农工商,你反倒认为不如咱们这些老粗,你这书生还真是奇怪。”
晓月说道:“王大哥,人人也都说书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岂不道尽那十年这名书生都在当米虫吗?这还是指他十年便考上科举了,若是几十年都没考上,又仗着文人的身分而不肯屈就其它行业,那可就不只当十年米虫了。”
“你这岂不是在说读书不好?那你为何还要读书呢?”坐在对座的大娘狐疑的发问。
“我当然不是说读书不好。书中所载之物皆是古人所留下来的经验之谈,宜从中学习优点,但不可太过。书一样要读,日子仍然要过,而不是成了书呆子,一味埋首书堆,不管世事。小弟也并非只是一名书生,同时也是一名大夫。”
“原来小兄弟还是一名大夫,我看咱们这趟旅程可不怕有人身体不适了。
”姓王的大汉笑开了脸,直拍着晓月瘦弱的肩膀,害她只能苦笑。
“老王,你再拍下去,这小大夫可要被你拍死啦!也不想想你力气多大,人家小哥儿的身子多单薄。”那名大娘直嚷嚷,怪那莽汉的粗鲁。
“啊,抱歉、抱歉。”那王大哥忙停手,急呼呼的向晓月道歉。“不过小老弟,你身子骨也太瘦了,待会儿吃饭可要记得多塞点,要不然可能风一吹,就把你给吹跑了。”
一旁人闻言全笑成一团。
※ ※ ※
马车继续向前行,几天过去,终于到达了长安。
晓月在驿站告别了那群和善的同伴,同路人问了风云阁的方向,便往风云阁去。
长安城是前朝隋文帝命建筑天才宇文恺和高龙义设计兴建的大城,型成四方,周围长七十里,是当今世上最大的城市,广大的外廓城墙从她幼时便在兴建,至今日都还未完全完工。
一路上她也不免被长安城的热闹所吸引;童稚时曾和爹娘来过长安,当年只认为长安城好大、好热闹,像是怎样也走不完似的,现在大了重回旧时地,只觉得有些熟悉的房舍变小了,像是曾住过的长春客栈、糕点很好吃的一品轩、衣服很漂亮的四季织、专卖茶叶的七香茶庄以及茶庄旁的【 《论坛》,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镖局,这些百年老店一点儿也没变。当然长安少不了的就是一些长相奇特的外族人,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这些外族人好象变多了。
正当她走过大街时,突然闻到一股既熟悉又香醇的豆浆味,一转头果见一豆浆摊在街旁。她移动双脚走过去,贾豆浆的仍是当年的那名老汉。
“大叔,来碗热豆浆。”她知道这位老汉不会认出她,因为她已不是六、七岁的女童,但她仍是忍不住点了碗豆浆来喝。
“来了。”老汉盛了一碗给她,晓月付了铜钱接过手,便坐在长凳上喝着。
十多年前,爹爹最爱喝这里的豆浆,娘也爱喝,他们一家三口总是在大清早来到这儿,坐在街口一起喝热豆浆。晓月捧着豆浆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喝着,彷佛回到幼时那段幸福的时光。曾几何时,喝豆浆的人竟从和乐的一家三口,变成只有她一人独饮……她鼻头一酸,不禁悲从中来。可似乎是被爹爹传染了,她的泪竟涌不上眼眶。
轻叹一口气,她将剩余的豆浆喝完,放下碗,继续向风云阁走去。但才走没几步,就见前头一群人阻住了大街,中间不时传来女子的叫骂声。
晓月本不想凑热闹,正要绕巷而过,却听见围观的人说及这闹事的女子似是风云阁的大夫人。听人这么一说,晓月的好奇心立时被挑起了,便从人群中挤到前头去看。只见一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躲在那位气势汹汹的少妇身后,地上有着一把断成两节的琵琶,两人身前则站了三名满脸横肉、身材魁梧的莽汉,还有一名年纪不小还浓妆艳抹的女人。
“你这女人管什么闲事!蓉蓉这丫头本来就是咱玉堂春的人,这死丫头可是她那老子把她卖给咱家的,我抓她回来有啥不对?”那老女人妖里妖气的怪叫。
小姑娘闻言全身又是一阵颤抖,双手紧紧的抓着秦冬月的衣裙,不敢放松。
晓月眼尖的瞄到小姑娘瘦弱的手臂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淤伤,再加上那老女人刚才那番话,很快便了解情况。看样子那玉堂春大概是间妓院,这小姑娘被卖到那儿,不堪受虐便逃了出来。
秦冬月眉一皱,便回身问那丫头,“真是你爹把你卖到那地方?”
小姑娘怯怯的点头,泪水便流了下来。
真是--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