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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瞪大了眼,回头看着亚历士,惊呼出声:“你会说中文?”
亚历士笑着点头,“对。”
“爷爷,我们等一下再过来!”她微笑说完,拉着亚历士就往外跑。
等到了中庭,她才停下来,恼怒的瞪着他,“你会多久了?”
“中文吗?”他挑眉。
“废话!”
“大概快二十年了。”
“那你怎么不说!”娃娃倒抽口气,突然觉得自己像笨蛋一样,恼火的直伸手拍他,“害我一路上担心得要命,怕你迷路,还怕你来我家会觉得格格不入,又怕老爸老妈没有办法接受无法沟通的女婿,结果你根本就会说、会看,还懂得成语的意思,你这个坏蛋!”
“你又没问。”他抓住她的手,笑着说:“况且爸妈知道我会中文。”
“什么?!”娃娃一呆,“怎么可能?”
“我们要回来之前,我就先打过电话了。”
她一瞪眼……“那你刚刚在前面--”
他一脸无辜……“你一直忙着说话,根本不让其他人有机会开口,我们只好让你说啦。”
其实,她刚刚那副强势捍卫他的模样,让他胸口发热,又是一阵感动,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她已经拉着他往后跑了,留下双胞胎任她妈又抱又亲的。
看着她气恼的小脸,他柔声道:“谢谢你帮我说话。”
“你你你--”一想到他把自己的话全都听进去了,娃娃就觉得一阵羞窘,“你这个讨厌鬼!”
“我爱你。”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微笑用非常标准的中文说。
“猪头。”她皱着鼻头哼声,口气却没那么凶了。
“很爱很爱你。”他捧着她的小脸,轻笑着,蜻蜓点水的吻了她小嘴一口。
“色狼……”她娇羞的红了脸。
“那好吧。”他挑眉微笑,“色狼爱你。”
这男人脸皮真是厚死了!
她想瞪他,却忍不住和他一起笑了出来。
好半晌,她才在他怀中止住笑。
将脑袋枕在他胸膛上,娃娃听着他的心跳,轻声开口,“亚历士?”
“嗯?”
“我也爱你。”她柔声说
他拥紧她,哑声回道:“我知道。”
娃娃闭上眼,绽出幸福的微笑。
好吧,人生就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伤心、有时候快乐。
不过她想如果是他,她一定会有办法和他一起度过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还有接下来的每一天、每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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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事来了,肚子闷闷的痛。
蜷缩在被窝里,林可葳蹙著眉,忍不住伸出手指用指甲刮著身旁熟睡男人的脸。
他还是沉睡著,没醒;她的手即不由得在他脸上放平。
「丑男人……」她低喃著,抚著他脸的手却十分轻柔。
认识他,是在刚入行的时候,那时,他不过是个被电视台封杀却傲气不减的摇滚歌手;而她,也只不过是一名小小的化妆师助理。
他其实不帅,相貌平平,一张四方脸,一个不怎么挺的鼻,一双没有什么精神的眼睛,她奇怪这家伙的自信到底哪跑来的,之后一次在PUB看到在舞台上的他,才晓得他为何如此自信。
这男人风靡了全场,那一次她才知道什么叫做热血沸腾,也才晓得什么叫做舞台魅力。
很难想象一把电吉他一支麦克风,竟然就能让人改变如此之多;但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平常沉默寡言教人不知他是害羞还是冷漠,但一站上台,那浑然天成的狂野、无与伦比的气势,那一举手一投足,都教人为之迷醉。
打从那一天起,她便知道自己在这人的生命中,只会是一部分,也只能是一部分。
因为在舞台下,他著迷于创作音乐,在舞台上,他则让人著迷;无论是哪一部分,她都无法拥有他的全部,只有在这样夜深人静时,在他躺在她身边时,她才会觉得他是她的。
她的男人……
一个在平常生活上少根筋的男人。
她从不说他帅也不说他酷,即使这几年经过她的巧手照顾,他那张脸皮已经差堪能看,当年视他这张普普相貌为畏途的媒体舆大众也早拜倒在他的音乐下,将他称之为摇滚天王大肆吹捧,说他有多酷、多的、多有魅力。即使如此,除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说过那么一次,这些年,她那没再说过,反而一天到晚叫他是丑男人,他也不在乎,每次听到只是扯扯嘴角,她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老爱故意这么叫他……
她的手轻抚过他的额角,然后插入他浓密的黑发里,将他的脑袋瓜扳过来些,在他唇边印上一吻。
他那么少根筋,想来一定不知道,搞不好到现在还以为那是她的劣根性。
真是……教人生气……
忍不住咬了他薄唇一口,他终放醒了,习惯性的回吻著她。
「又睡不著?」雨眼仍未睁,他一手揽着她的后脑勺,贴著她的唇,声音带著浓浓的睏意。
她不语,小手探进他敞开的衬衫里,抚弄著他的胸膛,然后往下,再往下。
他规律的呼吸突然变得粗重,她整个人像只小猫一样地贴著他磨蹭著,直到他终于睁开了眼,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俯首啃著她的雪颈。
她娇喘著轻笑出声,推著他的肩头,「不行……」
「为什么?」他双瞳沉暗,声音粗嘎。
「我月事来了。」她嘟哝。
他停下动作,拧眉,抵著她秀挺的鼻,恶声恶气的,「那你还撩拨我!」
「谁教你叫不醒。」她扬眉,一副「你活该」的表情。
「妖女。」他说。
「丑男人。」她皱著鼻子回敬。
他俯下身捧著她的脸吻她,直到她全身都忍不住因渴望而颤抖,他才猛地放开了她,
双眼晶亮得喘著气,像是才刚下舞台的模样。
「恶劣。」她轻喘著嗔他一眼。
「和你学的。」他嘴角噙著笑,以拇指轻抚她被吻肿的唇,跟著才一挑眉满意的翻身下床,到厨房帮她端水拿药。
吃药时,她两眼睨著他,看著他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杯开水,嘴里却忍不住打著呵欠,不觉伸手摸摸他的脸。
「你很累?」
「还好。」
「巡边演唱会不是办完了吗?」不信他的回答,她蹙眉轻问。
「那是国内,接下来要去东南亚和香港。」他递开水给她。
「真忙。」她接过手,喝了一口,将药吞下。
「唉。」他应了一声,扯扯嘴角。
要去很久吗?
本想问,但那问题即卡在喉咙,她继续喝水,什么都没说。
他的去处及动向,不是她能同的,因为她不是他的女友,也不是他的老婆,只是一个认识十年的好友;和普通朋友的差别在于,他们俩偶尔会上上床。
奇怪的关系吗?也许。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一开始只是一次酒后乱性,既然是意外,两人又还想继续当朋友,所以便有了共识,当没那回事。可不知从何时起,她和他的关系就变成这样了。
她起初真的不是很在意,男人和女人嘛,总是会有生理需要的,既然他们俩在这方而出乎意料的合,于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渐渐就演变成现在这种奇怪的关系,两人虽没说清楚讲明白,但也都了解道只是为求方便,各自还是有交男女朋友的权利。
这几年,她也曾交遇几位男友,他同样也和不少女人交往过,但不知为何,总是没多久就分手。
于是,他们这种关系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延续著,直到半年前被好友白雪问起感情生活,她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三四年没交过男朋友,仔细一回想,她才察觉情况有些脱序,才发现她似乎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他的存在,而且——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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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早上又地震了,林可葳躺在床上,连睁眼都觉得无力。
经过一晚上的呛咳之后,她的声音变得一节节的,活像在嘴里放了一个木制响板,字句全如喀啦喀啦的水头声所组合而成。
真是可怕,一开口,她自已都吓坏了。
躺在床上呆滞了好久,脑袋里空成一片,几分钟后,她挣扎著爬到电话旁,按了几个号码——
「喂,我是变态,把内裤交出来——」
喀啦喀啦的,啊……这次听来变得像是鸭子……
「葳葳,你感冒又变严重啦?」白雪清灵的声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带著好笑的语音。
唉,真是不好玩。
瞪著墙上那幅几千片的旧金山大桥拼圆,她又连续咳了好一阵子。
「你还好吧?去看医生了吗?」
「唉。」虚弱的应了一声,葳葳全身无力的翻了个身,摊平在床上。
「唉是有还是没有?」
「看过了。」低哑的声音震颤过喉咙,如老旧的卡车费力发动的引擎。
「天,你的声音真是可怕。」白雪轻笑出声,再问:「邢磊呢?还没回来吗?」
「嗯。」抱著他的枕头,她出气似的用力咳了两声,才道:「他去香港了,过两天才会回来。」
「要不要我送来西给你吃?」
「我吃不下。」
「那等我打烊再带过去,如果你还不想吃就先放著。」
「好。」
「OK,你好好睡一下。」
「嗯,Bye。」她本要挂上电话,临时想起,又道:「对了,小云,我人在隔壁喔。」
「你又跑去人家房里睡啦?」白云好笑的问。
「他的床比较大嘛。」她辩解似的说著。
「是是是,我没能不行啊。呵呵。好了,你好好休息,我晚点就过去,Bye。」
听著白云调侃似的笑语,葳葳的脸莫名臊红,悻悻挂上电话,她整个人缩回暖被中,咕哝道:「这床本来就比较大啊……咳咳咳……」
该死,她真是讨厌感冒,偏偏她是那种平常不生病,一病起来就会要人命的人,一个小小的感冒,就把她瘫痪在这里,幸好最近比较没那么忙,不然要她抱病去现场,她一定会在化妆间昏——哈啾!
猛地又一个大大的喷嚏打断了她脑海中的思绪。
从床头抽了两张面纸擤了擤鼻涕,她看著他在电话旁的便条纸上留的紧急联络电话,莫名红了眼眶。
讨厌,她好想叫他立刻回来。
盯著电话发呆了半晌,她默默的躺回床上,知道这样子的念头也只能想想而已。她又不是他的谁,叫他为了一个好友小小的感冒取消通告赶回台湾,实在是太扯了。
轻叹了口气,她重新抱著残留他味道的枕头,闭上了眼,试著重新进人梦乡。
嘟!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