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云中之珠-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该睡在哪层之上,哪层之下。

以前他出差开会时住过旅馆,床也是这样铺的,但他们那时是好几个人合住,不怕单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横七竖八地睡了,走的时候也没给人家还原,反正是旅馆嘛。但这里就不同了,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还原,还不如不弄乱。好在现在是夏天,地上又铺着地毯,他自己还带了床薄被子,如果铺在地上,半垫半盖,应该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来之前就找到住处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这里住过。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觉得不该破坏这高贵豪华的氛围。

他打开箱子,拿出自己的旧被子,铺在地上,躺上去试了一下,很好,一点儿也不觉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着,浑身疲倦,眼皮发沉,大脑却像一台失控的发动机,一直在那里呼哧呼哧地运行。

回想他的“爱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几个字。

读本科的时候,他还有颗豹子胆,竟敢去追外语系的系花林芳菲。当然,他做了很久的准备,不光猛学外语,还猛读小说,猛背诗词。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这个规律,经常等在校门附近,看到林芳菲回来,就装作也刚进校的样子,不远不近地陪着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聪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来直截了当地问:“怎么我每次回校都在这里碰见你?你是不是故意在这里等我?”

“是。”

“为什么?”

“想追你。”

“难道你没听说过我绝不在这个二流大学找男朋友吗?”

“听说了。”

“那你干吗还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没什么嘛,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因为学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为什么是学校的原因?你不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

他骄傲地说:“我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但我的分数是够上一流大学的,只是因为我不是A市人,才被扫到二流大学来。”

林芳菲似乎被触动了,愣了一下才问:“那你干吗不导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想过,但没找到好演员。”

“没哥们儿愿意给你帮忙?”

“他们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说明你人脉不广。”

“不是人脉的问题,是我知道你不会上当。”

“为什么?”

“你这么聪明,什么花招看不出来?”

这个马屁拍得好,两个人就这么谈起了恋爱。

说起来也算有缘分。林芳菲从小就想读A市的广播学院,高中成绩一直很好,模样端正,嗓音又清亮,简直就是她父母比着广播学院的招生条件生的,大家都说她已经有一只脚踏进广播学院了,但却因为高考期间感冒发烧而考砸了,不得不进了二流大学。

都是高考沦落人,相爱何必曾相识?

不过,林芳菲很忙,不光要上学,还在A市某个电视台兼职,经常要去录节目,或者外出采访,两个人见面机会不多。有过拥抱接吻等小把戏,但没突破最后一道防线。

毕业前夕,宇文忠像没头苍蝇一样,在A市到处求职,到处碰壁,最后只能去B市,而林芳菲却顺利进了她兼职的那家电视台。

他担心林芳菲会抛弃他,想试探一下:“我们就要两地了,也许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没反对:“嗯,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说:“只怪我在A市没后台。”

林芳菲很不赞同他这个说法:“这跟后台不后台没关系,我在A市也没后台。”

他无话反驳,因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学的老师,的确可以称得上没后台。

他改口:“只怪我没本事。”

林芳菲没反驳。

没几天,就传出林芳菲另有新欢的消息,是电视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两个人已经吹掉的事实,跑去找林芳菲兴师问罪,结果被林芳菲好一顿臭骂:“难道家里没后台是你的一个优点?难道你没钱就说明你别的方面一定比他强?告诉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钱。”

“像他这样的人,靠不住的。”

“为什么?”

“因为他各方面都很强。”

“各方面都很强的人就靠不住?像你这样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别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他哑巴吃黄连:“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爱我?”

“当然是真的。”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当然是真的。”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时候,我再来找你,你会不会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厚颜无耻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见没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临走,林芳菲甩给他一句格言:“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有段时间,他经常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A市某台的英语新闻,因为林芳菲会出现在屏幕上。其实他对那些新闻的内容没有半点儿兴趣,都是从中文的新闻节目翻译过去的。

他只爱听最后那句:“这里是二频道英语新闻,我是芳菲。”

04

爱上初恋对象可以是一分钟的事,但忘掉初恋对象却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后,至少花了半年时间纠结于“如果我不提分手,她会不会与我分手”这个问题上。

是啊,两个人处得好好的,干吗要无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脸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理由提分手,都是对人家一记响亮的耳光,谁受得了?你一个堂堂男子汉,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吗?况且人家对你还仅仅是同意分手,并没主动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才出重拳报复他的,不然的话,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干吗说那些伤人的话呢?这太不像林芳菲的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这百年好合的事给搞砸了,真是阉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证实的确是自己搞砸了的话。

于是,他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诚惶诚恐地询问是不是自己伤害了她,诚心诚意地道歉,又把心迹表白一番,说那时提出分手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刚把“试探”的意思说出来,他马上就后悔了。爱情是能试探的吗?你对人家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于是他又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本着“三十六计,坦白为上”的原则,彻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动机:主要是太爱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试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里是不愿意分的呀!难道你连这也看不出来?

一连写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边都没反应,打电话也不接,其他联系方式更是让他连边儿都没摸到。那时他真是悔思如泉涌啊!几乎每天都会发现自己昨天做错了事,不该那样说的,怎么能那样说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吗?结果他又写了一封信,试图改正昨天信里的错误,但到了第二天,又会为刚发出去的那封信后悔。

最后,林芳菲终于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检讨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爱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没告诉你,所以我要谢谢你提出分手。

原来如此!他妈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说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写了这么多忏悔信才吭声吧?难道你想把我培养成中国的卢梭?接下来的半年,他开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愿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抛弃的林芳菲,另一半则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运惩罚。他专门写了一封信给林芳菲,表达自己愿意接受被抛弃的她。如果说男主播能接受一个被假抛弃的林芳菲,那么他就能接受一个被真抛弃的林芳菲。

他那时真贱啊!但还没到至贱的地步,因为至贱的人据说是无敌的,而他还有敌:林芳菲警告他说,请你自重,不要再来打搅我,不然的话,我会让公安来对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战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长。他终于认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恋爱‘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后来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还是有热心人搭桥牵线,只不过女方一听说他家在农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就打退堂鼓了。后来,终于碰到一个没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个本科生罗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乡村的人。小罗长得中等,不美,也不丑;学习也中等,不好,也不坏;个性也中等,不温,也不火。

这次开篇不错,知道他家是农村的,小罗仍然愿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较放心,应该不存在小罗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罗的交往,主动权完全在他手里,他手里不仅有恋爱经验,还有票子——相对于小罗而言。小罗比他还穷,每学期都要为学费伤神,平时更是过得紧巴巴的。

他带小罗上餐馆,看到她吃得那么欢快,那么贪婪,他总是有流泪的冲动,也尽他所能多带她去几次餐馆。不管去哪家餐馆,他总是买两份,但只吃半份,其余的都给小罗。

小罗总是贪婪地问:“你真的吃饱了?”

“真的吃饱了。我出来之前吃过饭了。”

“那我把你剩下的吃了,不然浪费了。”

“你吃吧。”

“嘿嘿,我今天都不用吃晚饭了,又省了一顿。”他看着小罗吃得香甜,比他自己吃了还惬意。

跟小罗在一起,他有种很高大的感觉,估计那些慈善家们做了善事就是这种感觉。有钱救济穷人,那感觉真好啊!可惜他钱不多,只能救济比自己更穷的人,而且只能救济一个。小罗很愿意亲近他,不知道是出于感恩,还是出于爱情。

他对小罗也不是完全没冲动,但每次看到她那有点儿油腻还散落着头皮屑的黑发,他就失去了亲吻她的热情。还有几次本来是想吻她脖子的,但一眼看到她衬衣领上一道长长的污垢,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他放弃了她的头脸部分,专攻躯干,但却发现她身上有很重的气味,说不清是什么味,肯定不是狐臭,而是一种带酸腐的气味。如果是在例假期间,他甚至能闻到血腥气,陈旧的、腐臭的血腥气。他旁敲侧击地提过,但小罗好像听不懂一样,没什么改进。

一直到他忍无可忍,提出分手,并滔滔不绝地把这些不满都说出来之后,小罗才低着头解释说:“可能是我卫生巾换得不勤吧。我看还没浸透,就没换,少换几次可以少浪费几块钱,现在卫生巾都涨价了,很贵的。”他目瞪口呆。

小罗泪汪汪地保证说:“我以后保证多换几次。”他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给了小罗。

后来,他争取每个月都给小罗一些钱,他有奖学金,还有做家教的收入。他父母那段时间也挺争气,没病没灾,不需要他给钱。他扎扎实实品尝了一把慈善家的伟大崇高感。

在他的慈善光辉照耀下,小罗变得干净了,没气味了,头皮屑也洗净了,衣领也没污垢了。他们在他寝室做了第一次爱,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然后,小罗以一种可疑的速度整洁且时尚起来,有一次居然摸出一百块钱,让他找个好点儿的理发店理个时尚点儿的头。他没接那钱,狐疑地问:“你告诉我,你这些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