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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死。
在这一刻,时间突然停止了流动;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永世不忘。这种感觉只有我自己能感受到,仿佛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新生儿,仿佛是在熔炉里重新铸造的一柄剑。
我的脸颊非常的烫,也许这就是新生的标志。滴滴泪水从法兰西斯的眼睛里滚落到我灼热的脸上,一下子就被烤干了。
“我以为你死了。”他说。
“我活着。感谢天主。”这是我用新的喉咙、新的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
“是啊,感谢天主。”
法兰西斯笑着。他的笑容和眼泪让我觉得是如此生动,我摸着他的脸,不想再离开他。那种失去的痛苦与可怖已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法兰西斯……”
我吻他,什么也不在乎。
“爱德华!”他推开我,满脸绯红地说,“你干什么,理查在呐。”
这时我才注意到,几步之外,国王的宝贝弟弟正牵着两匹马等着我们。不过,他转过身,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怕什么呢?我受到天主的宠爱,已经死过一次了。
因为还要赶路,我们三个人没有过多停留,法兰西斯和我共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
在离开前,我对着那片森林,那片天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In nomine Patris;et Filii;et Spiritus sancti。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将是您永远的仆人。
至于这次意外复活的另一个结果,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
路途中,我知道了法兰西斯和理查在布兰斯托尔的故事:
就像我在伦敦遇到的一样,法兰西斯赶到布兰斯托尔时,军队已经被渥威克接管。不过他比我幸运的多。很快,他便在附近一个镇上找到了被拥护国王的人藏起来的理查。他们听说伦敦被占领后便决定到扑次茅斯,可以从那里坐船出海到法国或爱尔兰。
我们三人商量的结果是先到多佛,查找爱德华四世的踪迹,然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傍晚,我们到达多佛港。那时的港口比现在小得多,很快我们就了解到,爱德华四世似乎并没有来到此地。那一伙追杀我的人一天也曾来过这里,没有查到什么就走了。
“那我们怎么办?”法兰西斯问。
“我们首先应该先推测一下爱德华会去什么地方。”理查说。
“对,”我点头,“不能到处乱找。”
“国王肯定不会去北方,因为那里是渥威克的领地,”理查说,“伦敦更不可能,乔治正等着他;至于西部,从我对那里的观察看,似乎也不行。”
“那么岂不是全英格兰都不能待了!”
“爱德华不会光想着逃跑,他更多在想的是反攻。”
“那么还是离开英格兰好喽。”
“的确如此,”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他在国外有不少盟友,所以他应该是想出海的。我们可以从多佛沿海岸线向南一路寻找,可能会遇到他。”
“为什么要向南、不是向北?”
“因为国王最好的盟友就是王妹玛格丽特公主,也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所在的地方啊。”
“理查,我现在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法兰西斯笑着说。
在细雨绵绵的秋季,沿英格兰的海岸线南下可不是什么好的旅行:脚下是泥泞的道路,头顶上是湿棉团般的天空,极目四望看到的只是雾气朦胧的灰白色海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艰难地走了三天,白天走路,夜里就在海岸露宿,还要时时注意追捕我们的人,直到精疲力竭,挪也挪不动了。
我们所处的位置在多佛和扑次茅斯之间,但一直到这,也没有发现过爱德华四世的踪迹。
我们太累了,找到一个海边避风的石窝,准备休息一天。
第二天天刚亮,我和法兰西斯便被一阵喊声吵醒了。
跑出去一看,理查正在向远处的一小队人马挥手、叫喊,把红色的披风攥在手里做信号。而那伙人也一样地喊着。十几分钟之后,我们看清那一伙人打头的正是爱德华四世国王。
“啊!是陛下!”
我们高兴极了,又叫又跳,向着他们挥手。
最后两队人马汇合,对方其实也不过四个人:国王本人,海斯汀勋爵,和两个卫士。我大家互相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谢谢您,肯特伯爵;还有您,赫利先生,”年轻的国王说,“请放心,我会很快回到这块土地上的。”
“陛下要走吗?”
“有一条荷兰的商船在南面的一个港湾里,我们要乘它到勃艮第去。当然还要带上我的弟弟。”
“那么,我们就只有期待您回来了。”法兰西斯鞠了一躬。
“等着我吧!你们不用等很长时间的!”
年轻的国王踌躇满志地说。不久,我们来到停泊商船的海岸边,国王和理查登船离开。
我和法兰西斯站在岸边,看着船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当它最终消失时,我搂住法兰西斯,大声说出在我心底压抑了几天的话:
“我爱你,法兰西斯。”
“爱德华……”
“我死过一次,所以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知道什么是爱。”
8
1471年,也就是我与法兰西斯送爱德华四世和理查逃往勃艮第後不到一年,昔日的国王便杀回了英格兰,在人民和教会的支持下平定了叛乱。
作为叛乱的头目,渥威克.内维尔勋爵被处死;克拉伦斯公爵乔治因在最後关头投靠了国王而免於一死,但被剥夺了第一继承权;至於暗地里搞阴谋的莫顿主教,由於当时的教会事务还是由罗马教皇管理,他得以逃脱了惩罚,不过,以爱德华四世的脾气,莫顿想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愿望一生都不会实现了。
法兰西斯和海斯汀勋爵因为在这事件中的功劳得到了大量的赏赐;而我自己,则平生第一次得到了爵士的头衔。
“我从来没想到爱德华.赫利也会成为爵士!”法兰西斯说。
“怎麽?你这个伯爵竟然也嫉妒我吗?”
我们两个坐在肯特府邸的大阳台上,互相嘲笑对方。
本来理查和国王是希望我们留在伦敦的,但那里的生活并不适合我们,肯特郡的田野才是我们的家乡。
这种恬淡的生活过了三年,突然有一天,理查出现在肯特。他正带著军队赶往威尔士,特意绕道来看我们。
“我有事情托付给你们,”理查直接说,“我想让你们到伦敦,代替我监视莫顿主教的活动。”
“原来主教并没有从上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啊。”法兰西斯不屑地说。
“他近来又和我哥哥乔治频繁接触,恐怕又在筹划什麽。”
“理查,我觉得乔治他太容易被别人说服了。”虽然乔治是理查的哥哥,我的话语里并没有顾及这种关系。而且,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不希望几年前兄弟相残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你们两个要看好莫顿。我总觉得他对於国王和约克家族有积怨,千方百计想挑起家族矛盾。”
我和法兰西斯答应了理查的嘱托,去了伦敦。而之後发生的事情,众所周知,乔治居然公开地站到了杀父仇人兰开斯特家族一边。然後嘛,就是国王和乔治之间那次火爆的对吵。
那两兄弟丝毫也不避讳外人在场,就在王宫大厅里吵了起来,声音之大足以让整个伦敦都知晓王宫里发生了什麽事。
到了後来,一个丢掉了国王的高贵,一个扔掉了公爵的尊严,两个人拔出剑来红著眼睛向对方砍过去,要不是在场的海斯汀勋爵、瑞伯斯勋爵、法兰西斯和我眼疾手快拦住他们,宫廷里就要上演血溅五步的惨事了。
之後乔治被关在伦敦塔,国会以谋反罪判处其死刑。但冷静下来的爱德华四世念及手足之情,迟迟不执行判决。不过国会可不管这一套,督促国王下令。而就在第二天,乔治却因为试图逃跑被卫兵杀死在囚室里,这下倒省得爱德华四世亲自动手了。
这时已是1481年。经过了这件事,国王身心憔悴,情绪十分消极。不过好在他已有了两个男孩,王位可以顺利地传续下去,而且理查一直对他忠心耿耿,这也是国王不多的安慰之一。
此时法兰西斯已经二十七岁,是一个成年人了。而奇怪的是,我却还保持著在十九岁意外复活时年轻的容貌,原来大法兰西斯两岁的我现在个子比他矮,身体没有他强壮,连胡子也还未长出来,再加上稍显稚嫩的声音,我就像他的某个弟弟一样。
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怀疑天主在还给我生命的同时,却从我的身上夺走了另一样东西──时间。
时间是什麽?它是计数脉搏,计数缓慢的心跳。在心脏的跳动中流血,从而走向时间的死亡。
但对於我,它却消失了。它就像一只敲了十三下的锺,发现自己逃脱在时间之外不知如何回去。
法兰西斯也发现了这一点,有一天,他问我:
“爱德华,青春永驻是怎样的感觉?看上去像造币场刚生产出来的一枚簇新的银币。你幸福吗?你是否像你外表那样天真、快乐?”
我经历过战争,知道鲜花不能永存,炽烈的火焰也有熄灭的时候;从青春逝去到眼泪风干,一切都会在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中消逝。这真令人惋惜。
但是我,我年轻,我对一切充满憧憬,也许永远是一个十九岁的大男孩。
看著身边的法兰西斯。我们两个曾是一起奔跑的孩童。现在他已长大成人,他的时间是正常的,所以有一天,他会满脸皱纹,头发花白,直至最後瘦骨嶙峋,气喘吁吁,寿终正寝。
而那时,我会活著。我多麽孤独。
以後又该怎麽办呢?
也许一百年、二百年後,我还在,而那时我的生涯又会变成怎样的呢?
快乐吗?痛苦吗?
还是恐惧?
我那被偷走的时间犹如一个黑色的长满青苔的大窟窿,它湮没了我的生命。
“爱德华……”
法兰西斯温柔地呼唤我的名字,伸手摸著我的脸颊。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睛。
“你弄得我也想流泪了,”他说,“我原以为我们之间是用笑声来交谈的,可这眼泪,我该如何阻止它?”
“法兰西斯,你觉得我现在这样子好吗?”
“挺好的。你让我羡慕。”
“不,”我低声说,“我开始觉得,天主展示给我的,是比炼狱更糟的东西。”
1483年3月底,爱德华四世病危,他立下遗嘱,将王位传给长子,同时任命理查为护国公。4月9日,国王驾崩。
年仅十三岁的王位继承人正受到王後的哥哥瑞伯斯勋爵的控制,而理查又远在苏格兰边境,以往被掩盖起来的种种矛盾如今都浮出了水面。
法兰西斯见到这种状况决定亲自赶往北方将这一重大变故告诉理查,而我则留守伦敦。
十天後,爱德华四世的葬礼举行,但令我万万想不到的是,瑞伯斯勋爵在葬礼刚刚结束时挟持年幼的王子离开伦敦北上。而理查又迟迟没有消息,偏偏在这时候,莫顿主教又唯恐天下不乱地出现了。
我觉得和明目张胆的瑞伯斯相比,总躲在暗处的莫顿更加危险,於是我决定留下来。
跟踪了几天後,却发现他和先王的好友海斯汀、斯坦利勋爵过从甚密。莫顿又在搞什麽鬼呢?
好在五月二日法兰西斯回到伦敦,他告诉我就在三天前,理查的军队正遇上了外逃的瑞伯斯勋爵,他被捕後因劫持罪和非法掌控国会罪被处死。而理查正和小王子赶往伦敦。
我知道这消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