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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曾礼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