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康仁跟自己结婚一年多,他自己的生意刚到关键时期平时非常忙,今天下午也如往常一样打电话给自己说晚上要谈生意不回家吃饭。好,自己体贴男人的事业心,从来没像其他小女人一样缠着丈夫要他天天二十四小时守着自己,更给了他百分之百的信任,没玩过什么跟踪查短信的把戏。可,可眼前这一幕这就是他回报给自己的“信任”?
今天晚上真是天意使然鬼使神差,自己平日里这时候都该在家里做家务,今天却突然就被朋友约出来逛夜市刚分手要回家,要不然也不会撞破他的好事。
刚才在外面隔一条街就看见说是要谈生意的他和一个挺高个的女孩面对面的吃饭,当时自己心已经凉了半截。可徒自还麻痹自己说也许那女孩是他的客户,虽然看穿着看年纪怎么也不可能。等走到街这边的时候,看到他们桌上一模一样的饭菜,甚至还有那份自己和他恋爱时最爱的冰淇淋,心已经凉透只余下最后一点温热,等着丈夫给自己一个意外的解释,企盼世上有着难以置信的巧合。可等到自己绕过墙壁走进餐馆门,看到的已经是他们拉在一起的手。
“康仁,你在干什么?”春琳的所有伤心化成了一声愤怒的尖叫。
“啊——你怎么来了?”康仁一如所有被抓赃当场的案犯,第一反应是莫名惊骇。
“我不来怎么看得见这出好戏。”春琳怒极反笑,手一指那个红色的女人:“她是谁?”
“不,你误会了,我不知道她是谁!”康仁真的被吓到了,忙不迭的解释。
“不知道?姓康的,你是白痴还是把我当白痴,现在都还舍不得松开手你告诉我不知道她是谁?”这个解释太拙劣了,春琳越发悲愤。
“我真不知道!”康仁这时候才发现自己一时紧张竟然还抓着对方的手,忙不迭想甩开,谁知那人竟然反手抓住了自己,手上力气之大足以证明她刚才所说的肌肉与力量的理论不虚。
青奋虽然莫名其妙成了“小三”,但此时肚子里却是颇感好笑。自己平日里跟漂亮女人牵扯瓜葛一定会头破血流,这会儿变成女装没想到半天工夫已经让一个男人跳了湖让第二个男人被抓了“奸”,莫非自己现在命格变成了专克男人的害人精?
笑归笑事情还得解决,新闻学里有名言:人是愚蠢的,与其说服他们不如欺骗他们。虽然青奋没学过新闻学,但他凡人从来不相信现实,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东西这个道理他却是知道的。现在这个怒发冲冠的女人已经认定自己跟这个男人有暧昧关系,无论何等铁证也不可能让她改变这个观点,甚至就是自己告诉她自己是男人也未必洗得清,只找来更多麻烦。但“暧昧”这两个字实在有太多的写法,或重或轻全看人说了。
反手抓着男人手腕将他抖落回座位,青奋似笑非笑的看着眼角含泪满面通红的女子,话却是对康仁说的:“这是你女朋友吗?这么凶蛮霸道,也真是难为你了!”
“呸!”春琳不听这狐狸精说话还好,一听更是火上眉梢,一口啐了过来:“不要脸的东西,我是他老婆,我们堂堂正正已经结了婚的!”
是个性子很强的人呢,平时不发作一旦发作起来就特别厉害,看来说不如激。想到这里青奋作出不以为然的姿态:“一张纸而已!现在谁还把那东西当回事?也是现在民政局关门了,不然离婚也就眨个眼睛的事儿。康先生年轻有为钻石王老五,你出门了排队进门的还怕少了人?”
离婚二字从谁的嘴里说出来效果绝对是两样,青奋不在意的点出离婚的后果是为他人做嫁,这女人奉持敌人支持我就反对的原则,这个时候反而会捍卫自己的婚姻而不是朝老公大吼离婚。
“做梦!”果然春琳越听越怒,现在的小三真是不要脸到家了,当着人家的妻子面就敢叫人家离婚腾房子,她把自己当死人吗?想都不想伸手一把将康仁从椅子上拉了起来拽到自己身后,冷笑连连:“想气我?想把我气得离婚好让你进门?下辈子吧!”
“啧,你这脸皮也真是厚实,黄脸婆就该乖乖顺应历史的潮流自觉让位。这会儿你看不见你的脸的话可以看看你的手,又粗糙又黯淡,还横七竖八的那么多裂口。”青奋得意的抬起自己的手在灯光下轻转着:“你自个比比我的手,你觉得作为一个女人,你可能赢得过我吗?”
看着座位上红衣女人,她的眉目确实不算什么大美人,但年轻、英气、活力十足,伸出的那只手圆润饱满没有一丝瑕疵。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这一年多来的家务操劳,油盐柴米,乍看上去依旧光洁的手对比之下确实已经黯淡无光。仅仅一年时间,自己也就成了黄脸婆了吗?
但是!一丝冷笑浮上了春琳的嘴角,小女孩,你还是不懂男人啊!没再搭理椅子上的人,黄脸婆转身将手递到了康仁面前:“还记得这只手吗?”
对于康仁来说这事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可两女斗法他却插不上嘴只能在一边干着急,这会儿妻子突然把手递到他面前,一愣之下本能的接过了那只手,放在手心的一刻,心头不禁一颤。
妻子和自己大学时代起便相识,这只纤纤柔夷自己不知道抚摸过多少次。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忙于生意应酬朋友酒宴,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将妻子的手放在手心好好看一看。妻子原来有着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为了支持自己的生意她成了一个家庭主妇,而她本是那么好强的一个人。这只手已经略略粗糙了,和刚才握住的那只手比起来更已经黯淡了。拇指上的伤口是切菜留下的吧,长长的刀口已经快愈合,可自己这个做丈夫的竟然不知道妻子什么时候受的伤。
往事点滴涌进了回忆,每一个乱七八糟的夜晚,自己喝得昏天黑地回到家里倒进门便人事不知,丢下一堆烂摊子给妻子收拾。每一次自己临时忙忘了打电话,回到家的时候只看到一桌变凉的饭菜和一张疲惫的笑脸。每一回妻子抱住自己想要一份温存,自己却总是身心疲惫的推开她,让她独自去黑暗的角落流泪。更可怕的是,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妻子的付出在自己看来变得天经地义,自己对她的种种也是合情合理,曾几何时,那个刻苦铭心的爱人竟然成了自己雇佣的保姆!
康仁突然不想解释这个误会了。今天的自己确实没想过再找女人,可自己也确实渐渐遗忘了那个相知相守的人,按这样发展下去,成为那些自己曾经唾弃的有钱人中的一员也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果这世界上有佛,那康仁现在很感激佛,他让一个误会降临在了事实之前。
“我。。。。。。我以后会尽量回家吃饭的!”男儿有泪不轻弹,春琳知道自己的丈夫,知道泛红的眼圈代表着什么,今天这女人的事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的丈夫回家了。
看着那一男一女相互偎依的走出门去,青奋也暗暗出了一口气。想打胜仗不容易,想打败仗也不简单呐。婚姻的起始是一段爱恋,婚姻的维系却是夫妻相互的付出,一只为了丈夫家庭而粗糙的手当然远胜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嫩手,事情比自己想象中顺利的结束,这夫妻之间的那份情意是自己“失败”的关键。想到这里低头就要继续吃面,突然桌子被人重重一拍面汤差点飞溅了起来。
青奋抬头看见店老板叉腰站在自己面前,眼角眉梢都写满了蔑视,他指了指门:“小姐,本店不欢迎你,请出去!”
青奋左右看看,这才发现店里无论服务员还是食客都是同一幅表情看着自己——谁说现在世间没正气的?
作品相关 都市小故事(八)
名声非常重要,青奋一直以为自己知道这一点,现在他终于发现原来自己不知道。
刚刚被人驱赶处境,还在琢磨那被人驱逐的味道,马上就又有人找上了自己。
来人穿一件灰色大风衣,梳理整齐的短发根根直立,身材也算匀称,只是那勉强称得上英俊的五官却笼罩着一片黯淡的黑影。
青奋自从给地藏王当了免费的替身不要钱的工人,那小萝莉倒也不是黑心到家的资本家,除了地藏替身本来就带来的一些特权另外还帮他开了鬼眼。这鬼眼没什么夺天地造化鬼哭神号的功效,更不至于看谁一眼就秒杀谁,除了略微提升一下视力以外只是能看透幽冥,从鬼的角度来看世界。譬如眼前这个人面上一团黑气笼罩,定是生平结下无数恶缘此时已经身遭不知多少人的诅咒,下一秒钟横死街头都大有可能,与他多说一句话都没准被牵连进去。想也不想青奋转头急走。
“喂,这位小姐别走啊,我有挣钱的路子。”这厮估计也是急了,两步追不上在后边就喊了起来,喊得还是粗劣得不能再粗劣的骗子专用语。
会搭理这样的话那是自己疯了!青奋闻言走得更快了,身后那家伙眼看就要追丢人心一横大叫一声:“我可以介绍有钱人给你认识!”
咔嚓!这句话仿佛一把剪刀瞬间把街上的声音全都剪断了。热闹的大街上一片静寂,只剩下旁边歌厅里那声嘶力竭的哭嚎声。
缺德男刚才吼了一句非常“委婉”的话,委婉到全街的人没一个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有一个小女孩天真的拉着她妈妈的衣角:“妈妈,怎么大家突然不说话了?”
她妈妈皱着眉一脸厌恶的看着这边,喝斥她的小孩:“小孩子家别问那么多,那是坏人,我们走快点!”
拜缺德男一吼所赐,满街的人都对那个红衣女孩统一了看法,女人看她是一种好像脏东西污秽物似的眼神,脚步加快要和他拉远距离免得被污染了。男人们则是一种复杂的眼光,鄙夷或有几分,更多的却是黯色的兴趣。
男人时候我是淫贼,女人时候我是小三!青奋也停下脚步,几乎全身发抖,袖子里拳头也紧紧握了起来。好,很好,非常好!他猛一转身,那个缺德的家伙趁这一停顿终于赶了上来。他也知道自己喊的那一声实在不合时宜,奈何当时一着急喊都喊出口了,这会儿再想收也收不回来了,赶到这女孩面前想说些补漏的话,嘴还没张开对方已经一把抓住他的手,拽着他一阵急跑钻进了刚才看见的一条灯光暗淡的小巷。
“你给我介绍有钱人?”青奋只在别人脸上看过怒极反笑的表情,这回终于亲身体验了一把,只是他天生就不适合作出凶狠恶毒的表情,此时“发笑”反而生出一种奇特的柔和感。
“是,是!”被女孩一只手压在墙上,缺德男倒也不怕也没挣扎,一个小女生就个高点难道还能把自己个大男人怎么样:“话说开了我也就直话直说了,就是包养。每周末陪人家两天,节假日可能会有安排,平时时间都随你自己。价码具体好谈。”
还真是赤裸裸拉皮条的呢!虽说有吸毒的才有贩毒的,但贩毒的永远比吸毒的更讨人厌。不过反过来,青奋又对那些包养和被包养的感到好奇,随口问道:“其他呢,不包吃住行的吗?”
“呵呵,送房送车的当然多的是。”这句话一入耳男人顿时知道眼前这女人还没入行,欺哄诈骗都可以上:“只要老板跟你对上眼,别说车子房子,就是移民美国我也不是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