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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因为形状而不能使用。罪犯觉得死者身上的睡衣和睡裤能使用,便将其扒拉下来……罪犯小心地将这些搜罗来的材料系在一起。把这些东西全部系好后,那个长度是够,还是不够,抑或是富余,我觉得当时罪犯还无法准确估计出。
“罪犯接下来用放在储藏室的箱子里的手电筒,察看阳台下的情况。之所以决定从那里下去,是因为没有其他合适的地方了。这一层走廊上的窗户都镶死,而露台上的护栏又是混凝土砌成的,无法系绳子。这个房间的南北窗户虽然没有镶死,但是没有系绳子的地方。只有阳台护栏上的铁管是唯一可以固定绳索一端的地方。
“正如大家知道的,这个建筑物的西侧有了小坡,下面就是水池,水池里有踏脚石,一直延伸到坡下。罪犯用电筒照着看,寻找踏脚石正上方的位置。罪犯担心如果弄不好,掉到水池里,有人会听到水声。而且,如果衣服被弄得湿漉漉的,罪犯也不知道到早晨能否弄干。如果湿漉漉的,就会被别人怀疑。——我觉得罪犯就这样考虑过之后的情况,才开始行动的。
“决定好位置后,罪犯就开始把暂时做成的‘绳子’从阳台上放下去。我的推理是——当时,罪犯把装着东西的挎包首先放下去的。因为罪犯不知道到达地面的正确距离,所以不试试,就无法知道做好的‘绳子’能否正好到达地面。因此,罪犯只能用挎包作为铅坠的替代物,将其放下去,然后依靠它触及踏脚石的手感来判断。之所以没有将挎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是因为罪犯觉得如果把挎包作为铅坠使用,需要相应的重量。
“从阳台到地面所需要的‘绳子’最小长度是11米70公分。但是实际上,用手电筒照射下方,很难用肉眼确认‘绳子’前端是否已经到达地面。所以,还是通过垂在前端的挎包是否落地来判断,是安全而又可靠的方法。事实上,你们站在阳台上,往下看看就会明白,11米70公分是相当高的。如果没有确实的手感,证明‘绳子’前端已经落地,很难凭着大致的估算就下去。至少我没有这种勇气。
“罪犯把挎包作为‘铅坠’,把‘绳子’放下去。就这样,直到把‘绳子’完全放下去,还是没有手感。罪犯便暂时把‘绳子’另一端固定在护栏上,又到房间里查找,看还有没有其他能够连接的东西。或许就是在这个阶段,罪犯决定使用毛巾和死者身上的睡衣、睡裤等东西。罪犯把这些东西也系上后,再次将‘绳子’放下去。但是依然不够。这时,抑或是在此之前,罪犯或许开始使用自己身上的皮带。还有一个方法,就是使用自己穿的衣服,但是罪犯想尽量不那么做。如果衣服上出现不自然的褶皱或者破损,第二天穿在身上,就会被人怀疑。即便换穿别的衣服,被警察检查随身物品时,也会遭受怀疑。
“不使用自己的衣服。但是没有材料了。罪犯黔驴技穷。看上去还差一点,‘绳子’就可以到达地面,就差一点,没有材料了。
“至于从地面回收‘绳子’的方法,罪犯应该一开始就考虑好了。‘绳子’的长度不可能绕成两段,必须要不留痕迹地切断和护栏相连的‘绳子’部分。为此,罪犯只能考虑将浸过灯油的手绢或者围巾用于连接护栏,从下面使用导火索,使其燃烧。从强度考虑,或许罪犯使用围巾的可能性高一些。——如此一来,考虑到‘绳子’和护栏连接部位的问题,‘绳子’的长度就更差一点了。
“到这时,作为最后的手段,罪犯想到剪掉受害人的头发,加以使用。扎成一根的长头发。罪犯决定用橡皮筋或者线扎住头发根部,然后用针线包里的剪刀,剪掉头发,将其作为‘绳子’的材料使用。也可能将头发扎成两根。人的头发,只要扎起来,真的很结实。
“然后——加上这个最后的材料后,‘绳子’终于垂到地面了。”
阿响轻轻地吐口气,依次看着侧耳倾听的深雪四人。无人说话。阿响觉得他们应该明白了。
“按照以上的顺序,罪犯从这个四楼逃脱了。罪犯双手握着‘绳子’,脚撑在建筑物的外墙上,很好地调整着身体姿态,总算成功地着落到作为目的地的踏脚石上。”
阿响依旧用淡定的语调,继续说着。
“可以想象时间大概是凌晨2:30到3点多左右——实施犯罪后,大致经过了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以这种形式脱逃,当然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不管怎样,半夜以后,罪犯才脱逃出来。当时,这一带没有风,罪犯使用导火索,然后连接处,安然回收‘绳子’,然后抱着它,沿着踏脚石,走到水池外面。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根‘绳子’和从储藏室里拿走的手电筒藏到某个地方。这个地方一定要尽量离这里远一点。因此罪犯可能开车,也可能步行寻找藏匿处。不管怎么说,离天亮,时间上还绰绰有余,应该能找到适当的地方,即便警察搜索,也不容易发现。而且,对罪犯非常有利的是当晚天气开始变坏。只要下起雨,可能附着在护栏上的灰烬和庭院里的脚印都会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就这样,把‘绳子’和手电筒藏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后,罪犯回到这个别墅。因为C馆的后门整晚上都开着,所以罪犯应该能从那里偷偷地溜进来。但是在那之前,罪犯被离开别墅打算回家的青柳先生看见了。如果青柳先生的证词无误的话,那应该是凌晨3:30到4点之间。
“我说稍微讲一讲,但不经意就讲了这么长时间。总之,就这样,罪犯完成了当晚的罪行。好了,接下来——”
阿响用舌头舔舔嘴唇。
“让我们回到最重要的问题上。这个罪犯究竟是怎样的人?”
有人喘息,有人发出清嗓子的声音,还有人稍微扭动身体,屋子里显得有点嘈杂。不等有人回答再次提出来的问题,阿响继续说起来。
“正如刚才楠警视说的,似乎首先推导出来的答案是‘罪犯是腿脚不方便的人’。”
“是的。”楠等一得意洋洋地附和着,“当然是那样子的。”
“在这里,最早得出的限定罪犯的条件完全颠覆了,罪犯的腿脚不方便。因此,罪犯才无法越过泼洒在三楼走廊上的油漆。或许罪犯没有自信一定能跳过去。
“可以试着跳一下,但是万一失败,情况就糟糕了。如果油漆上留下脚印,那将成为致命的证据。而且自己的脚也会被油漆弄脏,不容易完全洗干净。——正因为有这样的忧虑,所以虽然不过是一米多一点的宽度,但是罪犯没敢尝试。”
“明日香井。”
一直一言不发,只是倾听的莲见此时怯怯地张口说起来。他本来靠着墙,此时也站直了,瞥了一眼身边的凉子。
“将脚印留在油漆上,的确危险,罪犯肯定想要回避这个危险。但是,从十多米高的阳台上,用那种‘绳子’下去,也的确……”
“你的意思是太危险?”
“是的。”莲见没有把握地点点头,“要是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那种事。”
“我没说是你干的。”
阿响冷淡地甩出一句。
“原本你就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你和我在一起的。假设没有这个证明,作为‘没有自信跳过油漆’的人之一,必须要把你考虑进去。也就说,要考虑到你的体重问题。”
深雪将视线从莲见的面部移向身体。看着那个近两百斤的肥胖身躯,就算腿脚没有问题,也会让人觉得他非常符合阿响说的罪犯条件。
“就算把你考虑进去,但在下一个阶段,还是可以排除莲见你的。刚才说的那种手制‘绳子’,肯定无法支撑你的体重。”
“……”
“也就是说,至少对你而言,与尝试跳过油漆相比,从阳台下去的尝试是更加危险的行为——仅针对你而言。对于其他所有人,我就不敢这样保证了。”
“那倒也是。”
“我明白你想说的意思。没有必然成功的自信,却去尝试跳过油漆是危险的,但用‘绳子’从阳台下去,那也有相应的危险。即便非常小心地确认强度,制作‘绳子’,但是万一断了,可就一切都完了。弄得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在下面楼层中,房间西侧的窗户都镶死了,所以屋内的人不会从房间探出头,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被谁看到的危险。
“因此,罪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肯定对这两种逃逸方式作了风险评估,最终,至少罪犯本人主观上选择了从阳台脱逃。”
“明日香井,你看,是不是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楠等一插话进来。
“去目的地有两条路,选择其中一条路,中途会有伊阿宋【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伊阿宋是埃宋的儿子,克瑞透斯的孙子。】;选择另一条路,中途会有怪兽。必须要选择其中一条路。那么有的家伙就会觉得要是碰到伊阿宋,自己会被打败;有的家伙会觉得要是碰上怪兽,说不定能趁它不注意逃脱。是这样吧?”
“这个我觉得不太适合。但是,怎么说呢,如果警视这么理解能明白我说的话,也行吧。”
阿响的脸上浮现出苦笑,但他很快又严肃起来,说“继续推理”。
“‘罪犯是腿脚不方便的人’——符合这个条件的,就是在最早的研讨中被认为不是罪犯而排除掉的人。青柳洋介、后藤慎司、莲见凉子和明日香井深雪。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罪犯就在这四个人当中。”
4
“这里要留意一个问题。”
阿响继续说着。
“正如刚才我们实验的那样,可以认为罪犯在回收从阳台垂落到地面的‘绳子’时,采用的方法是从底下燃烧护栏铁管上的连接处。也就是,罪犯降落到地面后,要点火燃烧预先垂挂下来的导火线。
“18日早晨,我来这间屋子的时候,这个床头柜上放着烟盒和一个打火机,那都是美岛夕海的东西。
“从这一点来看,有个推理可以成立,也就是说罪犯原本就带着打火机或者火柴之类的点火器具。我说的‘原本’就是指罪犯到这个房间来的时候。因为如果不是那样,作为回收‘绳子’所必需的工具,罪犯就不得不把夕海放在这里的打火机拿走。”
原来如此。这个推论倒是简洁明快。
“那么,刚才四个人中,符合这个第二个条件的是谁呢?——我考虑后,觉得首先可以排除后藤慎司。”
“为什么?”深雪表达出自己的疑惑。
“后藤可是又吸烟,又带着打火机的。”
说到这里,她猛地停下话头。
“啊,说到这里,我想起来……”
“他的打火机没有气了,问我借火的,不是吗?那是17日晚饭后的事情。第二天,他的打火机还是没有气,我们都看见的。”
“我想起来了。”
“如果他是罪犯,应该就会拿走夕海放在这里的打火机。”
深雪深深地点个头,右手无意识地拨弄着马尾辫的前端。
“其他三个人怎么样呢?”
阿响又掏出一支烟,用柔软的食指和中指夹住。
“青柳喜欢用烟斗,使用火柴。那天晚上,他的火柴没有用完。所以可以判定他符合罪犯的条件。接下来是——”
“我不抽烟。”
凉子主动说起来,占个先机。
“所以平素从来不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