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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店里看。也不知道怎么着就头脑发热的买了套据说是相当珍惜版本的红楼梦,可能潜意识里许阳也是想笑话他姐姐的,不是想玩古董么?繁体竖版的中文,能看懂不?所以小心眼要不得,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算计到自己头上来,直到许多年后许阳还是这么教孩子,千万别小心眼,对别人大度点,自己才能过的畅快。
然后,然后怎么了?拖着行李箱回家,做火车,下火车,哥哥电话说开会没时间接他,要他自己打车回……然后没谱的司机就把车开到了湖里……
然后,就是做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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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嗯,许阳是文科生,成绩好,并且写的一首好字,这是我给他开的金手指之二。至于金手指之一嘛,有几位亲已经猜到了,我就不多说了,后文快要讲到了。
当然有一点我要提醒大家,虽然他对古代知识的接收程度会比一般人高,他本人也是天才少年,但给他这么个金手指其实只是让他融入古代社会的过程容易一些,仅此而已。是毕竟他是身体穿越,来这里都算半个大人了,脑子再一般般的话,让他从头开始真的是会坑死人的。
第六章
许阳告诉自己,这是梦,这是梦,只是这梦实在太真实了。
自己掉到了湖里,被捞上来就来到了古代,被一个好心的老人救回家,自己不肯面对现实,闹了好阵子。掉到湖里感冒了,心里又难受,感冒就怎么也不好,照顾他的老爷爷把家里的旧家具都卖了的差不多了,他才算恢复了。不恢复不行啊,玉米饼子揦的嗓子都疼,爬起床,发现家里穷的不成样子,只剩下个床架子破桌子。就算是梦,也得改善生活吧!好歹把噩梦变成美梦啊。于是想去找活干,谁知道就算想去铺子里做伙计都要保人,自己户籍都没有,被人查到是大问题。
感谢许妈妈从小督促他练字,于是拿了当了给嫂子的耳坠子(感谢资产阶级腐败生活,姨妈送的日默瓦行李箱质量杠杠的,穿越时空都没压烂,还防水防潮,小姨我错了,我不该说你居然送我金属行李箱是傻缺的行为,您说得没错7000多真的不贵了,里面的笔记本居然都没受潮啊!德国佬的东西质量真是棒啊!)买了纸笔。学对街的秀才出门摆摊子给人写信,说真的,他觉得自己比那个秀才的字好多了——能不好么?出门摆摊子的都是穷秀才,虽然科举对字的要求高,但是穷秀才哪里有钱买那多纸笔练习?又哪里有钱请名师教,能描红就很奢侈了,所以摆摊的秀才字虽不错,也只是不错。许阳的老师是当世的书法大师,毛笔字从四五岁写到现在,每天至少都要写千把字,就是块朽木他也得被雕出点花样了,何况他是确实有天赋,大师才肯收他,他才会一直练下去的,不然谁没事这玩意写十几年。
不过悲剧的是,劳动人民显然不懂得欣赏他这个前国家级少年组的书法季军,因为他说的话大部分想请他写字的大叔大妈听不懂,他也听不懂大叔大妈在说啥,于是纸笔买回去,大多都是他自己练字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估计是累的狠了,张爷爷忽然就病倒了。许阳一下子就懵了,天可怜见,这些日子他虽然当了要送嫂子的小首饰得了二两半的银子,可是除去买纸笔跟硬是塞给张爷爷当生活费的一两,身边只剩下几钱银子了,还能卖什么?给妈妈的围巾,虽然买的时候确实很贵,可是在这里只不过是一块料子奇怪的布。给老爸的打火机?混蛋!什么狗屁世界著名品牌,不就是穿越了个时空么?连放在行李箱里的笔记本都还没牺牲,你个打火机又不是什么高科技,居然给我罢工了!给嫂子的耳坠子已经当了,给哥哥的手套前几天看张爷爷干活手都皴了就送他带了……呜呜张爷爷真是好人,他养我这么多天,我不过送他双手套他就那么高兴。于是最后,许阳当了疼爱他的小姨送他的江诗丹顿,仅仅得了十两银子。
于是这个梦境越来越真实,也越来越残忍,在许阳看来十分普通的感冒硬是拖了快一个月才好……而张爷爷这场病显然比许阳的感冒严重多了,他躺在床上,喘气的声音像被拉动的漏气的旧风箱。他扯着许阳的手不许他再去找大夫,哆嗦着摸着许阳捧来的十两银子让他不要白费钱了把银子留下来自己好好过日子用,他听着这个好看的大个子少年跟他叨念:“爷爷,我有钱的,你看,这么多呢,我用这银子给你请个好大夫,您肯定能长命百岁。”
医馆也有医馆的行业规则,估计救不活的病人大家要不收就都不收,不然谁家治死了,闹事的事情一两次就能让个医馆关门,当然这规则针对的也就是这些没权势的老百姓……许阳请邻居帮忙抬了张爷爷,一路寻了七八个医馆,竟然没有一家肯治的。许阳好话说尽了,他自小就讨人喜欢,无奈他说的话十之七八人家听不懂,再好听的话也没用。眼见许爷爷躺在床板上,喘个气都费力,许阳简直绝望了。
许阳从小就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家人全都极其爱他,他生得好,脑子也不错,学习自然差不了,上学老师喜欢他,同学也都跟他亲近……他顺风顺水的长到十六岁,下学期就该大四了,别的同学要么急着就业的问题要么头晕目眩的准备考研,可许阳呢?保送研究生的事情早就是板上钉钉,短期里根本没什么生存压力。他喜欢写点小东西,文笔不错,一些发给杂志网站的小文,加上在文学网上还算小火的连载,每月就能有四五千的收入,加上爹妈每月给的三千的生活费,小姨动不动就邮寄来的各种生活娱乐用品,家里同辈的全比他大,偶尔来看他走的时候也都是拎着礼物来,临走还要往他兜里塞钱。他还没正式工作,但自己不算乱花钱,收入也杂,自己小金库里不知不觉就有了十几万,大部分是压岁钱,还有些是自己赚的。长这么大,也许不像那些富二代那么挥金如土,但是许阳何曾为钱发愁过?可这阵子他真的把一辈子能吃的苦都吃了,杂面的窝头吃的嗓子都疼,快两个月一口肉没沾过,病的最难受的时候,想喝口面汤都是奢侈!
更糟糕的是,在这里,许阳完全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要不是他那身卡其色的风衣实在让人能联想到僧袍,过短的头发让人以为他只是没来得及去剃光,估计街上的巡察随便盘问他几句,就能把他当流民锁了。就算他是中文系出身,他也明白他引以为豪的文笔在这里只能算是狗屁不通,那块表当了之后他连时辰都很难听懂!没错是听懂,钟鼓报时这玩意实在不是一个90后青年能听懂的,他知道子时是12点(大误!!!),可亥时是几点,戌时是几点他完全是一脑门子的官司,糊里糊涂啊。
跑了一天,许阳再不敢折腾张爷爷,怕风吹多了病的更厉害。反正当了表有了钱,这时候也不吝啬了。拿了几百钱出来请街坊顾大嫂每天帮忙洗衣服做饭,自己第二天一早伺候了老人吃饭,求张大嫂帮忙照看,自己揣了银子继续找大夫。他又去了几家请大夫,谁知道一听是张老丈家,又看他一身像僧袍的打扮,人家便知道他是前日别的医馆里拒收的那家病人了,不管出几两银子,人家都是拒绝。他一大早只喝了点包谷稀饭便出了门,饿的前心贴后背,也是该着,他路过个茶馆实在渴的不行,便进去五文钱要了一大壶最次的茶,连倒了三杯咕咚咚的喝了,正歇脚的功夫,却听邻桌的书生提了一句巡盐御史林大人如何如何……
许阳作为一个中文系的学生,尽管红楼梦不是他这个新时代好青年的菜,可是他还是不得不认真研读过几遍,毕竟他是中文系的。更何况他给她姐姐刚买了一套,在火车上闲着没事才又温习了半本……
来这里快两个月,也稍微知道点如今的朝代,很明显不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是一个叫做“江”的奇怪朝代,架空历史?而此刻一听“巡盐御史林大人”这个称呼,许阳自然很轻易的联想到红楼梦这本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架空小说。
许阳终于得到了一点点关于这个时代的信息,岂能放过?他好歹在这里呆了一阵子,虽不会说,但是扬州话已经勉强能听懂了,加上书生们大多懂官话,很明显这个朝代的官话是偏北方的发音。许阳好言好语的跟书生们说自己是寻亲的,又问可有人知道这林大人的名讳,可是叫林海的,得到确认又问林夫人可是姓贾,这就不是几个书生知道的了,于是他又问林大人可是前科探花,果然又被确认……再问林大人可是才丧妻,便有邻桌的人念叨说林大人去年年初丧妻,到现在都一年半了,丧失办了就把家里仆妇散去了大半,连唯一的女公子都送去京里外祖家教养了。
听到此处,许阳已经基本确认这个林如海就是红楼梦里的林如海了,其实他这么冒失的冲上门去真的是不好的,甚至是有危险的,可是他没时间考虑了,张爷爷恐怕真的要不行了。许阳虽然是被娇惯着长大的,但是他也真的是个好孩子,那种会撒娇却又很疼人,娇气但是善良的好孩子。就是陌生人在他面前死去他也是受不了的,何况这是一个全心全意照顾了他快两个月的老人?
许阳咬咬牙,下了狠心,回家把那套红楼梦拆开,翻出第一本,翻到“第十四回 林如海捐馆扬州城 贾宝玉路谒北静王”那一页,把那一页翻开,然后使劲的把两边的书页往书脊处折,这么打开折起再合上再打开折起再合上折腾了好一会儿,确认只要随便一翻书,十有八九就会翻到这一页,这才又给张爷爷喂了水,跟他说去买东西,这才把书夹到风衣的咯吱窝底下,跑向林府。
之后的一切都更像做梦,从一见到林如海许阳就有些自暴自弃的失控,他甚至想到了林如海索性把他当骗子抓起来,或是因为他的来历忌讳什么索性把他弄死……幸运的是,他赌对了。
会有最好的医生为张爷爷看病了,有手脚麻利的下人为他们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来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这么久,许阳第一次吃到了白面的馒头,张爷爷盖上了软和的棉被。然而乐极生悲,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医生明明跟张爷爷说好好养病,无碍的,可是一扭头就要他给张爷爷多准备他喜欢吃的,说说他喜欢听的话,可以,准备后事了。
他哭了,可是哭完了就擦了眼泪,想尽办法哄张爷爷开心、早上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街口王胖子做的芝麻饼,白天装模作样的写字念书跟他说自己要考学,要让他享福,要伺候他几十年,晚上烫了热热的手巾一边给他擦脸一边说自己的下午出去给人写信,赚了一百文……张爷爷听得很开心,每天都是笑着。许阳觉得这样挺好,他不愿意也不敢想以后,他不敢去想自己就要孤零零的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活了,他执拗的相信自己只要好好照顾张爷爷,他就一定能好起来,然后他依然可以想办法,回到自己的爸爸妈妈身边去,哪怕跳湖也可以试试的。然后,初冬的一天早上,他打了洗脸水进屋,发现张爷爷已经硬了。
许阳的眼泪,在这三天里几乎哭干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他家里人一直还把他当做孩子的,他这个年纪,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也确实只能算个孩子,即使他早早就上了大学,可他的年纪,毕竟还只有十六岁。这个孩子,在过去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