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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当初才二十几岁的青年,在没有家族遗传的情况下,哪里来的心脏病呢?
但就是这么巧,世世代代,虽然能够诞下后裔,但必然有一方意外身亡,怎么也逃不过。
所以他的母亲要把他送走,那个在丈夫去世之后一直都有点神经质的女子是背着他的爷爷偷偷把他抱出来的,为的就是让他能够彻底的摆脱夜家,安安稳稳的生活。
那一年,夜归来三岁。
他在雨中转回身,看着福利院紧闭的大门,就准备认命一次,走上前去敲开福利院的大门。
也许下一刻,等待他的真就是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只是这想法还没等付诸行动,墙角处的一声婴儿啼哭就引吸了他的注意力。
哭声不大,又或者说本来很大,只是被雨声盖住,直到现在雨略微小了点才听得清楚。
他奔至墙角,就看到了襁褓中的那个小女婴。
婴孩子看上去最多三个月大,哭得脸都红了。好在放置的地方在屋檐下,临不到大雨,可她也不知道是哭了多久,声音嘶哑,涨得通红的小脸蛋已经发紫,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哭累的。
他抱起孩子,再不犹豫,转了身就去砸门。
可惜,虽然每一个雨夜都有人敲响福利院的大门,却并不是每一扇大门都会有人来开。
儿时的夜归来抱着那女婴敲了十几分钟,里面别说有人来开门,就连问一句话的声音都没有。
他不再等,怀里女婴的哭声越来越小,再这样下去这孩子会没命的。
夜归来从没想过,其实在别人眼里,他也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孩。三岁,三岁的男孩抱着三个月大的女孩,连行走都吃力,他却就这么一路抱着,还要替她挡着雨跑出了古街,跑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那个年头的医院还没有如今这样势利,特别是一家教会医院,哪怕病倒的人没有钱,或者是像夜归来和那女婴这样,根本没有支付能力,他们还是愿意先去救人,其它的事,以后再说。
女婴在这家医院里总算是保住了命,夜归来看着放在小床上的孩子,越看越觉得可爱。
而那孩子竟也知道与他对视,才三个月大,就可以用小手抓着他的小指,伊伊呀呀地摇啊摇。
三岁的男孩托着下巴拄在床边,一边捏着女婴肉乎乎的小手,一边像是在与她商量一样问道:“你说,我们该去哪里?我的妈妈把我送到福利院,你应该也是被亲人遗弃在那个地方的吧?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被遗弃,或许是家里贫穷,或是也是跟我一样,家人有不得已的苦衷。只是那里不收我们,就算是收,我也不能抱着你一起去。你太小了,我怕他们照顾不好你。”
☆、再回夜家2
女孩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样,原本伊伊呀呀的声音也停住,握着他小指的手更紧了些。然后直盯盯地看过去,四目相对,一点都没有偏移。
“能听懂我说话?”他好奇地问,可是很快便又否定这个奇怪的想法,“怎么可能,你还这样小。实在不行,我就抱你回夜家吧!虽说我的家族背负着一个百年诅咒,可是我偏不信那个邪,你若不怕,我们就一起回去。将来的事将来再说,至少现在得给你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得让你先活下去。”
他说着,主意便已打定,松开女婴的手,转身就往病房外面跑。
教会医院是外国人开的,在那个打国际长途还不是很方便的年代,这里到是方便许多。
经由夜归来提供的号码,医院马上联系到了夜家人。
夜家老爷子一听说有了孙子的消息,二话不说,亲自前往S市将人接回,同时也包括那个女婴。
夜归来的母亲,就是那个扔了孩子在福利院门口的年轻女子,做梦也没有想到才三岁的孩子就可以自己联系着家里人并且从遥远的S市回了法国。
不但夜归来回来了,他还抱了个女婴,说是在福利院门前捡的。
她崩溃了,不顾下人的阻拦,疯了一样冲到孩子面前,抱起来就往外跑。
“快把她给我拦住!”老爷子气得用拐杖砰砰地敲击地面,“少奶奶疯了,把她给我拦住!那是我夜家的孙儿,不管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那都是他的命!你就是把他送去天涯海角,他身体里流着的依然是我夜家的血!”
可是发疯的少妇哪听得进这些,她一门一心意地以为只要把孩子送走,只要这孩子在别的家庭长大,只要他不姓夜,那么,夜家的百年诅咒就不会应验在他的身上。
老爷子一声令下,满院子的下人都加入了阻拦少奶奶的行列。
一个女子是跑不过那么多人的,就在法国洒满阳光的古堡院子城,一个女子被围在一群人中间,不管哪一个方向,都没有能让她继续逃跑的突破口。
“公公!”她几乎绝望了,“夜儿还这么小,只要把他送走就没事的!婆婆死了,阿天也死了,公公,您难道还想看到悲剧在多年以后再重演一次吗?”
她喊得声嘶力竭,通扑一声跪到地上,裸~露在外的膝盖搁在鹅卵石地面上,湛了一小摊的血。
老爷子走到近前,气得直哆嗦。
象征着夜家最高权利的青铜拐杖一下一下在地面上砸着,砰砰地响。
“糊涂!”他怒吼,“糊涂啊!夜家的孩子就是夜家的孩子,如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谁也别想抱走我的孙儿,你若怕,就给我滚出夜家大宅!从今往后,再不准见夜儿一面!”
“不——”女子哀嚎,“要走也是我带着夜儿一起走!总之夜儿不可以留在这里,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再走他父亲的老路。”
她很坚决,但怀里揽着的儿子却有自己的想法。
☆、再回夜家3
只见他轻拍了拍母亲的背,从她怀里轻挣出来,用一种分明满是稚嫩却又透着成熟淡雅的声音说:“妈妈,爷爷说的对,我是夜家的后代,身体里流的是夜家的血。不管我跑到哪,不管我随了谁家的姓,到底还是夜家的孩子。”
“你胡说什么!”妇子生气了,想要扬手去打他,那手却又怎么舍不得放下。
“妈妈。”他又开口了,“不怕,跟我一起留下,什么百年诅咒,自己吓自己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巧合,相信我,从今往后夜家会很好,什么事都没有。”
小小年纪,说话时却带着一种奇怪的蛊惑。
本来很坚决的女子竟在他这样的蛊惑下也软下心来,也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反应太过激烈了。
老爷子见她态度缓合下来,赶紧吩咐下人——“快把少夫人送回房间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放她出来!”
“等等!”夜归来皱起眉,小脸上带着愤怒,“你们这是干什么?”不能对爷爷没有礼貌,但是一众押着他母亲的下人,他就不需要那样客气。“放开你们的手,她是我的母亲,你们这是想要干什么?”
“夜儿!”老爷子又开了口,是跟小孩说话,“是我让他们做的。”
“那也不行。”夜归来头都没回,“爷爷,您是长辈,说她骂她都可以,但他们不行。爷爷,她是我的母亲,我还站在这里呢,你们这样子对她,让我怎么想?”
其实这话若是别人说出来,没有人会在意。
怎么想?怎么想又能如何呢?三岁的孩子,没准过几天就忘了。→文·冇·人·冇·书·冇·屋←
但是这话夜归来说了,就没有人敢忽视,哪怕是夜家的大家长都不行。
人人都知道,夜家的小孙子自出生起就与众不同。五个月开口说话,一岁时,已经可以自如地转换华文与法文两种语言的家常语句。
就像现在,人只有三岁,却说着连十岁孩子都没可能说出来的话,也有着十岁孩子都不可能的稳重。
“请你们礼貌一点,送我的母亲回自己房间,我每天都会过去看她。”他一面一说一面又向女子投去了一个温和的笑,“妈妈放心,有我在呢,不怕。”
女子就真的不怕了,她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是与众不同的。
这一场闹剧,终于以夜归来自愿留下来做了收场。但是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那个女婴的问题。
孩子还被一个下人抱在怀里,夜归来一回家就引起这么一出吵吵闹闹,她却并没有被混乱的剧面吓哭,反而睁大了眼,静静地看着。
直到夜归来重新走到那个下人身边,把她从对方手里接了过来,女婴这才又伊伊呀呀地叫了几声,然后伸出小手揪住他的前襟,小嘴轻咧,像是在笑。
“夜儿,”老爷子把拐杖又在地上敲了两下,“跟爷爷进来。”
那下人一听老爷子要小少爷进去,作势又要去抱那女婴。
夜归来往后退了两步,摇头道:“不用。”然后抱着她一步一步跟在老爷子的身后,往古堡里面走去。
☆、小狐狸1
六十多岁的老者与三岁孩子的谈话,听起来荒诞,却又实在是郑重至极。
那一次,夜归来跟自己的祖父承诺这一生不会离开夜家,不会弃夜家于不顾,会继承夜家的所有产业并且发扬光大。
但有一个条件,就是留下那个女婴并且好好抚养长大成人。
夜老爷子其实是不同意这个条件的,他的理由很充分——夜家不祥。
这是一个无可反驳的理由,即便是夜归来,他也不好说那到底是命运还是巧合。
三岁的孩子再成熟,也不过十岁儿童的智商,面对那个女婴的去留,一时间,成了最纠结的问题。
最后,还是夜老爷子想出了一个择中的办法。他说,可以先养着,夜家会善待她,但同时也会尽量去寻找她的亲生父母。
如果是因为贫穷而不得不遗弃孩子,那好办,由夜家来出钱,让他们至此摆脱贫穷,这样他们就可以安心地把孩子养大。
而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也会去找一个可靠的抚养人,绝不会委屈了这个孩子。
夜归来觉得这也算是个好办法,便拍拍怀里的女婴,像模像样地问:“你觉得如何?”
女婴没出一点动静,只是把小脑袋别到一边,看都不去看他。
三岁的男孩竟在那一瞬间,从女婴的表情中读出一种落莫。
当然,他那个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落莫,却也知道那不是高兴的表情。
可却并没当真,三个月大的孩子,还真指望她能听得懂么?
就这样,女婴在夜家留了下来,夜家请了人专门照顾她。
而同样年幼的夜归来也没有什么功课要做,便干脆天天陪着那女婴。很快他便发现,那女孩的后颈处有一块胎记,很小。
他找了放大镜去看,发现那块胎记的形状竟是一只小小的狐狸。
他觉得这个发现十分有趣,除了他之外应该还没有人发现,便把这当成一个秘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
是的,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照顾孩子的老妈子别说不太可能会注意到还没有成人小指指甲四分之一大小的胎记,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像他这么细心地去找来放大镜仔细观察。
而对于长着胎记的婴儿来说,就更不可能发现自己脖子后面的乾坤。
夜归来很高兴,又因为女婴一直也没有名字,他便自作主张跟她叫小狐狸。
下人们觉得小狐狸不太好听,但如果只叫小狐还是不错的。
于是一来二去,小狐,便成了女婴的名字。
小狐就这样在夜家生活了一年多,夜归来想,一年多了,以夜家的能力,如果想要找出她的生身父母,应该早就找到了。
如今看来,八成是她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或是干脆不想认这孩子。
其实对于夜归来来讲,他并不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