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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乐有些恍然地点点头,努力不流泄情感。
几日的相处,迷乐与这一行人慢慢地熟稔了,年长的,他会恭恭敬敬地喊声大叔,而年纪比他稍大几岁的便喊大哥,这些从七品的朝廷文官和护卫们,对年轻不谙世事的迷乐也照顾有加。一路上的闲聊,让迷乐对于这个朝代、当今的雍正帝、他的母亲九公王、还有即将要去的京城也知道得更多。
炎炎红日西坠,这一行人在客栈歇下,每个人都饥肠辘辘了,点了一桌菜色丰盛的酒席太快朵颐。
“这是咱们一个多月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餐了。”名叫常桂的黑汉子不客气地大口吃肉、大口灌酒。
迷乐看着满桌精心烹调的菜肴,除了两道菜蔬,其他的一概没有动箸。
“能吃得到酒肉是咱们的福气了,想得喜跟那丹珠他们,可是连一口都吃不到了。”另一名文官福全长长地叹了口气。
“咱们这回奉命进山踏查,却无功而返,得喜他们十几人遇难时,我这随行太医也无用武之地,不知回京后该如何向皇上复命。”学识渊博、医理精深的顾太医也深深地一叹。
“顾先生也别自责了,得喜他们遭熊虎一袭毙命,你医术再高深也难以救他们命,除非是神仙相救。”福全劝慰着。
说到了“神仙”两字,众人不经意地瞥了迷乐一眼。
在仙境似的山林里时,他们并没有特别注意到迷乐的模样有多么脱尘绝俗,直到进关之后,走入这个俗世红尘,迷乐挺拔的身姿和绝俊的容貌,总会有意无意地吸引来路人的注目,当置身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之间时,迷乐那张完美的脸孔、浑身散发的清灵气质,就更似一不小心坠入凡间的天上仙人一般了。
“说到神仙,迷乐,你知道你的师父究竟多少岁数了吗?”常桂禁不住好奇地问道。
“不知道。”迷乐摇摇头。
此时客栈内所有经过迷乐身边的人,都会禁不住投来好奇惊艳的目光,而那些注视总是令迷乐慌张无措。
“二十年前带你上山时是少年郎,照常理说,这会儿你师父也该四、五十岁了,怎么可能还是少年模样呢?除了那一头白发,那张脸看上去倒没比你大几岁。”常桂又提出质疑。
这是迷乐从来没有想过,也回答不出来的问题。因为在他的生活中,除了师父,也从没有遇见过女人、老人和小孩,他本以为人的模样除了发色会改变之外,外表会永远像他和师父如今一样,没想到下了山之后,却看到了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形形色色的各种样人。
“师父的模样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头低低地吃着碗里的白饭。
“该不是山上灵参的功效吧?”常桂突发奇想。
“灵参?”顾太医眼睛一亮。“我是听说过大如婴孩的灵参吃了能治百病,还可延年益寿。”
“迷乐,你们师徒两个是不是因为常常食用灵参之故,所以你师父才可以青春不老?咱们好不容易上山一趟,早知道也该弄几只灵参来吃吃。”常桂开玩笑地说道。
“我和师父没有吃过灵参。”迷乐认真地摇头。“灵参受山川雨露,吸日月精华,千年以上的参是有灵性之物,我和师父是不会吃的。何况师父平时也不吃东西,只是偶尔喝些雪水。”
“不吃东西?!”众人惊讶地面面相觑。
“莫非真是神仙不成?”另一名护卫伊桑阿停箸,瞪大了双眼。
“迷乐,你那日难道是用仙法退去猛虎的?”福全呆怔地看着他。
“仙法?”迷乐困惑地蹙了蹙眉。“师父没有说过他教会我的东西叫仙法,他只是教我念咒语,在遇到危难时可以使幻术脱困,我虽然能念咒使你们看不见东西,但是那样东西其实并没有真正消失不见,只是在一段时间之内你们无法看见而已,所以,那些都是假的,并不是真的。”
“幻术?”
“其实师父并没有把最精深的咒术传给我,我学会的只是幻术。”迷乐低语,指尖有意无意地转动着空碗,缠了白布的双掌仔细藏在衣袖中,他没有忘记下山前师父对他的叮嘱。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迷乐,你会什么幻术?能不能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常桂满脸兴奋地说。
“这……”迷乐有些为难地观望四周。“师父说过,要遇到危难时才可使用咒术,现在似乎不妥。”
“常桂,这里人多眼杂,迷乐已经太惹人注意了,太招摇怕要引来祸事。”顾太医低声说道。
“是啊!”福全也点点头说:“眼下最要紧的就是把迷乐平安送回公主府,咱们别在途中生事了。”
“把迷乐平安送回公王府后,说不定皇上一高兴,让我们得以将功抵罪呢。”伊桑阿苦笑着。
“当今皇上刻薄寡恩,单单寻回迷乐,只怕无法将功抵罪。”顾太医低语,忧心地叹口气。
迷乐无法明白他们的烦恼,却可以深深感受到他们心底的惧意。
“我能帮忙吗?”他缓缓伸出手,轻按在顾太医的手上。
顾太医微怔,感激地笑笑,反手轻轻拍了拍他。
“别担心,没事的,你真是好孩子,咱们明日下午就能进京了,你额娘要是见到了你,一定十分欢喜。”
迷乐微微笑着,没有回答。
他其实心中半信半疑,二十年未见,额娘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称呼,一个早已遗忘了的模糊记忆,对额娘来说也必然如此,他难以体会在两人相见之时会心生怎样的“欢喜”?
这天夜里,他进入一个深深的梦,仿佛自己回复到孩童的模样,有双柔暖的手轻拥着他,温柔的声音似远似近,轻轻哼着记忆深处熟悉的歌谣……
正阳门前的街道两旁都是店铺,茶楼、酒馆、绸缎庄,药铺、粉坊、油行……应有尽有。
从药铺里走出两名容貌甚美的宫装女子,两人身上都穿着银红色的比甲,手中也都各提着一只药包,其中一个丹凤眼的姑娘发髻上缀着珍珠串的络子,另一个杏眼瓜子脸的姑娘只簪着一朵粉色小花。
迎面走来几个衣着光鲜的公子哥儿,看见她们,忍不住出言调笑。
“唷,好一双娇滴滴,水灵灵的姑娘呀!”
“是哪家的丫头,买来侍候爷儿们可好?”
“宝亲王府的人你也敢戏弄,敢情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那丹凤眼的姑娘怒声斥骂,她正是宝亲王新收房的小妾愉格格。
那些公子哥儿一听见“宝亲王府”四个字,立即噤声,讪讪地走开。
一旁的仪格格忍不住噗哧一笑。
“仪儿,你居然还笑得出来!”愉格格低声埋怨着。“以后买药这种差事吩咐小丫头办就行了,别再找我跑腿了行吗?”
“别这样嘛!”仪格格微嘟着嘴,轻扯她的衣袖。“这是要给福晋买的老参片,小丫头哪里识货?这样贵重的药,总要我们亲自来挑选才好呀!以前都是我们两个办的事,怎么现在却不成了?”
“当然不成了,我们现在又不是丫头了!”愉格格瞪了她一眼。
“是呀,我怎么给忘了。”仪格格掩口轻笑出声。“王爷宠幸过你一回,你的身分便不同了,当然不是丫头了。那么愉格格,奴才以后是不是得喊你一声主子娘娘了呢?”
仪格格的玩笑开得心无城府,两人在王府里是最交心的好友,愉格格自然知道好友不是在嘲讽她。
“只要生下阿哥,当上主子娘娘便不难了。”在至交面前,愉格格向来是有话直说,从不掩饰野心。
仪格格深深地看她一眼。
“愉儿,你这么美,王爷一定会宠爱你,你一定有机会为王爷生下阿哥的。”她由衷地说。
“仪儿,我说你呀,也别老是窝在福晋腿边侍候她,该想想怎么抬高自己在府里的地位。”愉格格附在她耳畔轻声说:“你要知道,王爷受皇上晋封为和硕宝亲王,谁不知道皇上的龙子里头,只有宝亲王最有帝相,皇上最钟爱看重的也是宝亲王,你抓住了王爷,还怕以后没有富贵日子好过吗?”
仪格格笑而不答。看她顺从着自己的命运,甘心过自己的人生,掌握着自己不能也不愿的一切,有时候她很羡慕她。
“你瞧。”愉格格把手抬起来,捋起衣袖,露出雪白皓腕。
仪格格看见她的手腕上有一只晶莹翠绿的玉镯。
“好漂亮!”她忍不住惊叹。“哪儿来的?”
“王爷赏给我的!”愉格格笑得有些骄傲与得意,浑然不觉此举已引来地痞的觊觎之心。
“真好,这玉镯通体翠绿,可以卖不少钱呢!”仪格格把脸凑到玉镯前,好奇地抚摸着。因为嫡福晋不爱金玉,所以她平时也难有机会见得到这样贵重的首饰。
“愉儿,看来你得好生侍候王爷,让他多赏你些东西,以后赏得多了,你有不要的也可分一、两件给我。”
“你傻呀!”愉格格呵呵地笑出声。“真想要王爷的赏赐,何不自己去想办法?”
“要我在大白天的后花园跟王爷那样……”她顿住,想起那日无意间撞见王爷和愉格格白日偷欢的那一幕,俏脸蓦地飞起一抹晕红。
“哪样?”见她表情突然变得古怪,愉格格心一跳,不禁失声大喊:“难道你看见了?!”
仪格格红着脸,边笑边点头。
“你看见了多少?”愉格格惊羞地急跺脚。
“也没多少,但最要紧的都看见了。”她掩着口,笑不可抑。
“仪儿,你怎么可以偷看?怎么不躲开?”愉格格又羞又恼,气得一双脚跺得震天动地。
“好姐姐别生气,下回我绝不偷看——”仪格格轻摇着她的衣袖,咬住下唇,拼命忍着笑。
愉格格气呼呼地扭过头,大步往前走,仪格格则跟在她后头拼命求饶。
这一幕,全被对面绸缎庄里的迷乐看见了。
那两个女孩,是迷乐下山入关以来见到过的最美的女孩,虽然簪花的女孩不若另一人美,但是她肤光似雪,双眸清澈灵动,一颦一笑都更加甜美动人。看着她白皙的脸颊泛起桃花的光泽、羞涩地轻笑细语、犯错之后的可爱神态,处处都温柔地触动了他的心。
“这件料子不错,颜色也合适,迷乐,你过来看看喜不喜欢?”顾太医拿起—件紫檀色的绸袍问他。
迷乐随意地点点头,视线仍追着那个簪花的女孩。
这一路上,迷乐只要看到新鲜有趣的事物就会盯着瞧上半天,所以顾太医他们见他又不知盯着什么瞧,也没怎么太在意。
“迷乐,快过来穿上新衣,才好去见你额娘呀!”福全笑着朝他招手。
迷乐正要收回目光,却看见两个满脸横肉的粗汉子不怀好意地跟在那两个姑娘后头,迅雷不及掩耳间,那两个汉子其中一人伸手扯下愉格格发上的珍珠串,另一人则抓住她的手腕,使蛮力想脱下她的玉镯。
“救命啊——”仪格格惊慌地呼救。
由于愉格格不肯玉镯被抢走,因此拼死抵抗,整只手腕被扭转拉扯得像要折断,痛得她迸出眼泪。
“死丫头!再不放手有你苦头吃!”那粗汉挥拳就要揍上来,在拳头就要击中愉格格脸庞的瞬间,那粗汉突然往后飞出去,整个人摔在街旁卖馄饨的担子上,被滚烫的汤水烫得乱蹦乱跳,惨叫连连。
两个姑娘吓得抱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另一名看到同伴被摔出去的粗汉也满脸惊讶至极,但是抵不住玉镯的诱惑,不死心地又伸手过去要抓愉格格!
突然,不知从何处飞来了一个东西,直接撞上他的脸,他痛得捂住鼻子,仔细看清楚撞上他的东西时,当场惊骇得目瞪口呆。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