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拒的塔什神的后裔。塔什神的诅咒落在你头上。蝎子形的闪电将像雨点般打在你身上。纳尼亚的火山将化为尘土……”
“留点儿神,拉巴达什。”阿斯兰平静地说道,“厄运如今更逼近了,厄运就在门外,厄运拔掉门闩了。”
“让天塌下来吧。”拉巴达什尖声叫道,“让地裂开来吧!让血与火湮没这世界吧!但是我管保决不断念、罢休,我一定要揪住那狗东西的女儿,揪住那外邦女王的头发,把她拖到我的王宫里去……”
“时辰到了。”阿斯兰说道,拉巴达什看到人人都开始哈哈大笑,心里惶恐之至。
他们没法儿不笑。拉巴达什一直在上下摆动着耳朵,阿斯兰刚说“时辰到了”,那双耳朵便开始变化。耳朵愈变愈长、愈尖,不久耳朵上又长满了灰色的毛。大伙正琢磨着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这样的耳朵时,拉巴达什的脸也开始变化了。脸变得长了,顶上变厚了,眼睛变大了,鼻子陷进脸蛋里去了(不然的话,就是脸鼓出来了,变成全是鼻子了),脸上到处都是毛。他的胳膊变长,在前边儿垂了下来,直至双手碰到地面:不过现在不是手了,而是蹄子了。他四脚落地站在那儿,他身上的衣服也消失了,人人哈哈大笑,愈笑愈响(他们不由自主地要笑),因为当初的拉巴达什如今干干脆脆地变成一头驴子。可怕的是,他那人的语言比他那人的形体仅仅多保留了一会儿时间,当他认识到他身上所发生的变化时,他叫喊道:
“啊,不要变成一头驴子!可怜可怜吧。哪怕是变成一匹马——哪怕是——匹马——嗯——啊——霍——伊赫——奥赫,伊赫——奥赫。”语言便消失在驴叫声里了。
“拉巴达什,你听着。”阿斯兰说道,“公正的审判里将包含着大慈大悲。你将来不会永远是头驴子的。”
阿斯兰说这话的过程中,驴子把它的耳朵向前扭过来静听——这副形状也十分可笑,大家越发哈哈大笑了。他们竭力克制,可是克制不了。
“你曾诉之于塔什神。”阿斯兰说道,“你将在塔什神的神庙里得到康复。今年伟大的秋节里,你必须站在塔什班城塔什神的祭台跟前,当着全部塔什班人的面,你那驴子的形体将从你身上脱落,大家都将认出你就是王子拉巴达什。然而,在你活着的时候,如果你走到离塔什班城伟大神庙十英里之外的地方,你就会立刻重新变成你现在那副模样。若你第二次变成驴子,那就万劫不复了。”
短短的一阵寂静,然后他们都动弹起来了,你看我我看你,倒像刚从睡梦中醒来似的。阿斯兰走了。但空中草上留有一道光华,他们的心里留有一股欢欣,凡此都向他们保证阿斯兰可不是梦幻;而且,无论如何,他们眼前就有一头驴子。
国王伦恩是男子汉中最为慈悲心肠的,眼见他的敌人处于这种懊悔不迭的境地,他把愤怒全都忘记了。
“殿下。”他说道,“事情弄到这般极端的地步,我确实深感遗憾。殿下亲眼目睹,这一点儿也不是我们搞出来的。我们当然乐于提供船只,送殿下回塔什班去,按照阿斯兰的处方,求得康复。殿下将得到眼前你的处境所容许的各种舒舒服服的招待:最好的装载牲口的船——最新鲜的胡萝卜和野蓟……”
但震耳欲聋的一声驴叫,以及瞄准警卫的狠狠一脚,清清楚楚地证明:这些好心的优待,对方可毫不领情。
这儿,为了不再提到他,我还是把拉巴达什的故事讲完为好。他(或是它)被及时用船送回塔什班城,并在伟大的秋节被送进塔什神的神庙,于是重新变成了一个人。当然有四五千人亲眼目睹了他的这一变化,这件事就没法儿秘而不宣了。老蒂斯罗克去世了,拉巴达什便代替他做了蒂斯罗克,他变成了有史以来卡乐门最和平的蒂斯罗克。这是因为他不敢跑到离塔什班城十英里以外的地方;他就没法儿亲自参加战争,而他又不愿意让他手下的泰坎们在损害他权势的条件下从战争中获得声誉,因为蒂斯罗克们都是这样被推翻的。但尽管他的动机是自私自利的,却使卡乐门周围的小国家日子过得舒服多了。他自己的老百姓可从来没有忘记他曾经是一头驴子。在他统治期间,当着他的面,人们称他为“和平缔造者”,但在他死后以及在他背后,人们称他为“可笑的拉巴达什”,如果你在一本优秀的《卡乐门史》里(不妨到地方图书馆去找一下)查找他的事迹,你就会发现他是被列在“可笑的拉巴达什”那个条目下的。直到今天,在卡乐门的学校里,如果你做了什么异乎寻常地愚蠢的事情,你就很可能被称为“第二个拉巴达什”。
在此期间,在安瓦德城里人人都十分高兴,拉巴达什已经遣送回去了,城里真正的赏心乐事便开始了。那是个盛大的宴会,当天晚上在城堡前的草坪上举行,张着几十盏灯,灯光同月光互相映辉。酒像水一样流淌。人们讲着故事,说着笑话,然后是一片寂静,国王的诗人带着两个提琴手走进人们围成的圈子中央。阿拉维斯和科奥原是准备忍受沉闷无聊的,因为他们懂得的诗篇不过是卡乐门的那种诗歌,而现在才知道诗歌是什么玩艺儿了。但提琴刚演奏开头的曲调,就仿佛有个火箭飞进了他们的头脑里,诗人唱着伟大的古老歌谣,关于漂亮的奥尔文的歌谣,关于他怎样和巨人皮尔作战,把巨人变成了石头(这就是皮尔峰的来历——一个生着两个脑袋的巨人),并且赢得莉尔恩小姐做他的新娘。歌谣唱完时,他们真希望诗人重新再唱一遍。布里虽然不会唱,却讲了扎林德雷之战的故事。露茜又讲了大衣柜以及她和国王爱德蒙、女王苏珊以及至尊王彼得最初进入纳尼亚的故事。除开阿拉维斯和科奥,他们大家都听她讲过好几遍了,但他们都想再听一遍。
不久,国王伦恩说话了,他迟早总要说的:该是年轻人上床睡觉的时候了。“明天,科奥。”他补充道,“你要同我一起去视察所有的城堡,瞧瞧城堡的状况,判明它的一切力量和弱点:因为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城堡就属于你、由你来保卫了。”
“但父王,那时科林就是国王了。”
“不,孩子。”国王伦恩说道,“你是我的继承人。王冠要传给你的。”
“但我不要王冠。”科奥说,“我倒宁可……”
“这不是你要不要的问题,科奥,也不是我要不要的问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但如果我们是孪生兄弟,我们必定是同年的啊。”
“不然。”国王哈哈笑着说道,“必定有一个先生出来的。你是科林的哥哥,比他早生足足三十分钟。你也比他好,让我们希望如此,尽管那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优势。”他瞧着科林,眼睛里闪闪发亮。
“但父王,你不能让你所喜欢的儿子做下一任国王吗?”
“不能。国王是受法律制约的,因为规定他做国王的是法律。国王无权脱离王冠,正如哨兵无权脱离岗位一样。”
“天啊。”科奥说,“我压根儿不要做国王。科林呀——我万分诚惶诚恐地感到抱歉,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我的出现,会把你从你的王国里排挤出去啊。”
“乌拉!乌拉!”科林说道,“我不用做国王了,我不用做国王了。我将永远做个王子。做王子最开心最好玩。”
“科奥啊,你兄弟只知道玩儿,更正确的道理是。”国王伦恩说,“做一个国王,就是意味着在每次拼命的战斗中身先士卒,在每次亡命的退却中沉着殿后,国土上出现饥馑的时候(歉收的年头必定时常要闹饥荒的),倒要衣服穿得好一点,对着不够吃饱的饭食,也要比你国土上任何人笑得更响亮。”
两个孩子到楼上去睡觉时,科奥又问科林,这事是否就这么定了,就毫无办法可想了。科林说:
“如果你再提到这件事,我就——我就把你打倒在地。”
故事结束时最好交代一下:从此以后,两兄弟之间就永远再也没有什么意见分歧了;但我担心这样讲是不确实的。事实上他们俩时常吵架打架,就像任何两个孩子一样,而他俩的打架(如果真的打起来了),结果总是科奥被打倒在地。他们俩长大成人时,都成了武士,虽然科奥在战斗中是更加凶猛的,然而,作为拳击手,科奥也好,北方各国里的任何英雄好汉也好,都不能同科林媲美。他便是如此这般获得了“霹雳拳击手科林”的美名的,便是如此这般压倒了暴风雨峰“堕落的熊”,建立了巨大功勋的。它原来确实是头会说人话的熊,后来却倒退到野熊的习性和习惯中去了。在山中积雪的一个冬日里,科林攀登暴风雨峰纳尼亚一侧,走到熊窝那儿,计时器也不带,挥拳猛击那熊三十三个回合。打到后来,那熊眼睛发黑,看也没法儿看了,于是那熊又被改变过来了。
阿拉维斯和科奥也吵了许多架(我担心甚至打过架哩),但他们总是又言归于好。好几年以后,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们还是习惯于吵架又重新和好,所以他们干脆就结了婚,以求吵了又和好起来更加方便。国王伦恩去世后,他们便成了阿钦兰优秀的国王和王后;他俩所生的儿子伟大的拉姆,是阿钦兰历代国王中最著名的。布里和赫温都在纳尼亚幸福地活到了高龄,都结婚了,但它们并未结为夫妇。往往隔不了几个月,它们之中的一个或它们两个,总要小跑着经过关隘,来拜访它们的在安瓦德的老朋友。
《纳尼亚传奇Ⅵ·魔法师的外甥》
【内容简介】
男孩迪戈雷和女孩波莉喜欢冒险,他俩误入迪戈雷舅舅安德鲁的实验室,安德鲁是个蹩脚而自私的魔法师。为了实验自己的魔法,他利用魔法戒指把迪戈雷和波莉送到一个神秘的树林,这里可通往各个世界。通过戒指的魔力,两个孩子又到达了一个濒死的世界——恰恩城。迪戈雷出于好奇,唤醒了邪恶的女巫——简蒂丝女王。女巫曾用灭绝咒使恰恩王国变成荒凉的城市,并灭绝了那里所有的活物。她跟随两个孩子到了伦敦。安德鲁舅舅在她面前吓得直哆嗦,甘心做她的奴仆。为了不让她继续在城里为非作歹,两个孩子又把她带到另一个世界。安德鲁舅舅、马车夫和他的老马也跟随而去。在这个世界里,他们目睹狮王阿斯兰创造了万物,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国度——纳尼亚王国。阿斯兰任命马车夫和他的妻子作为纳尼亚王国的第一位国王和王后,并把他的老马变成飞马。迪戈雷被狮王阿斯兰派到远方的花园摘取一只苹果——生命果。在那里,迪戈雷抵制住女巫简蒂丝的诱惑,把生命果带了回来。阿斯兰将苹果树种在纳尼亚的边境,以抵御女巫的侵袭。迪戈雷从这新的苹果树上得到一只生命果,和波莉一起回家,并治好了他母亲的病。
【作家简介】
刘易斯是英国二十世纪著名的文学家,杰出的批评家,也是公认的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基督教作者之一。
刘易斯生于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的一个清教徒家庭,律师之家。童年时代生活平静安逸,但九岁时母亲不幸去世,随后他就被送往英格兰一所严格的寄宿学校,从此逐渐远离了父亲。
他自幼喜读《格列佛游记》、麦克唐纳、内斯比特的作品以及北欧的神话和传统,有敏锐的观察力却不喜交际。十五岁时他跟父亲的老校长生活在一起,在他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