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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跑来了,范诺登不解地望着他。
这时老板娘也昂首阔步地进来了,她径直走到范诺登面前,从他手中夺过书,把它塞进婴儿车里,然后,她一言不发推起婴儿车来到走廊上。
范诺登忧伤地笑着说,“这儿是一座疯人院。”他的微笑若隐若现、难以描述,有一瞬间那种做梦的感觉又回来了。我隐约觉得我们正站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尽头,那儿挂着一面凸凹不平的镜子。范诺登沿着走廊摇摇晃晃走过来,一副潦倒失意的样子,活像一只黯淡的灯笼。他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地不时闯进一个门里去,门开处或有一只手把他一把拽进屋去,或有一只蹄子把他蹬出来。越向前走他便越发沮丧。他身上流露出的这种优郁像骑自行车的人夜里在又湿又滑的道路上行驶时用牙咬着的提灯。他在这些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待他一坐下椅子便散架了;待他打开箱子,里面却只有一只牙刷。每间房子里都有一面镜子,他便全神贯注地站在镜子前发牢骚。由于没完没了地发牢骚,由于不停地发牢骚、咕哝。喃喃自语和诅咒谩骂,他的上下颚脱节了,下垂得很厉害。他一蹭下巴上的胡子,下颚上便掉下几块肉来,于是他十分生自己的气,一气之下用脚踏在自个儿的下颚上,用高鞋跟把它碾个稀烂。
这时仆人把行李送进来,事情已变得越发古怪了,尤其是当范诺登把健身器械绑在床脚上练起桑多式体操来之后。他朝那仆人笑着说,“我喜欢这个地方。”他脱去外衣和背心,仆人不解地盯着他看。他一手提起箱子,另一手里拎着装灌洗器的袋子。此时我站在前厅里,手里捧着笼罩在一层绿色薄雾中的镜子,没有一件东西是有实用价值的,前厅也没多大用处,像一条通到牲口棚去的走廊。每当我走进法兰西喜剧院或皇家剧院,同样的感觉便会涌上心头。这些地方到处是小摆设,地板上的活动门、胳膊、胸脯和打蜡地板、烛台和身穿盔甲的人、没有眼睛的塑像及躺在玻璃匣子里的求爱信。什么事情在进行着,但没有多大意义,就好像因为箱子里放不下,而把剩下的半瓶卡尔瓦多斯酒喝掉一样。
我刚才说过,上楼时范诺登曾说起莫泊桑也在这儿住过,这一巧合似乎给他留下了印象。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莫泊桑当年住的正是这问屋子,在这儿写出了那些令人毛骨惊然、也使他声名大振的故事。范诺登说,“他们像猪秽一样生活,这些可怜虫。”
我们坐在一个圆桌旁的两把舒服的扶手椅里,这两把椅子已经年代久了,都用皮条和支架加固着。身边就是床,挨得这么近,我们简直可以把脚搁上去。衣柜就在我们身后的一个角落里,很方便,一伸手便够得到。范诺登已把他的脏衣服全倒在桌上,我们把脚伸进他的脏袜子和衬衣堆里,坐在那里心满意足地抽烟。
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对他产生了魔力,他对这儿很满意。我起身去开灯时他提议出去吃饭前玩一会儿纸牌,于是我们在窗前坐下玩了几把双人皮纳克,脏衣服堆在地板上,练桑多式体操的器械挂在吊灯上。范诺登已把烟斗收起来了,又在下唇内放了一小块鼻烟。qi书+奇书…齐书他不时朝窗外啐一口,大口大口的棕色口水落在底下人行道上发出响亮的噗噗声,现在他挺满意。
他说,“在美国,你无论如也不会住到这种下流地方来,即使是在四处流浪时我睡觉的房间也比这个好。不过在这儿这是正常的……正如你看过的书里讲到的。如果我还回去我要把这儿的生活忘得一干二净,像忘掉一场恶梦一样。或许我会重新去体验过去那种生活……只要我回去。有时我躺在床上恍馏忆起了过去,一切都是那么真切,我得摇摇头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哪儿。身边有女人时尤其是这样,最使我着迷的就是女人了。
我要她们只有一个目的……忘掉我自己。有时我完全沉溺在幻想之中,竟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以及我是在哪儿找到她的。好调笑,是吗?早晨醒来时旁边有个健壮的暖烘烘的身子陪伴你是件好事,这会叫你心里自在。你会变得高尚些……直到她们开口扯起爱情之类的软绵绵的蠢话。为什么所有女人都要大谈特谈爱情,你能告诉我吗?显然她们是觉得你和她好好睡一觉还不够……她们还要你的灵魂……”范诺登自言自语时嘴边常挂着“灵魂”这个词儿,起初我一听到这个词便觉得好笑。一听到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我便会发歇斯底里,不知怎么搞的我总觉得这个词儿像一枚假硬币,尤其是当他说这个字眼时总要吐一大口棕色口水,并且在嘴角上流下一道涎水。我从不顾忌当面笑他,所以范诺登每回一吐出这个小词儿一定会停下让我开怀大笑一番,接着他又若无其事地自个儿说起来,越来越频繁地提到这个字眼,每一回调子都比上回更动听一些。女人想要的是他的灵魂,他这样对我说。
他已经一遍遍重复了好多次,可是每一次仍要从头提起,就像一个偏执狂老是要谈在他心头索绕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范诺登是个疯子,这一点我已确信无疑。他怕独自一人呆着,他的恐惧是根深蒂固、无法摆脱的,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同她结合在一起时他也仍旧逃不出自己为自己筑成的炼狱。他对我说,“我什么都试过了,甚至还数过数,考虑过哲学难题,可全没有用。我好像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始终在盯着我。我生自己的气,气得要命,恨不得去自杀……可以说每一回达到性欲高峰时都是这样。约摸有那么一秒钟我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时我甚至已不存在了……什么也没有了……那女人也不见了。这同领受圣餐差不多。真的,我真这么想。完事以后有几秒钟我觉得精神振奋……也许这种精神状态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若不是身边有个女人,还有装灌洗器的袋子,水在哗哗流……这些微小的细节使得你心里清楚得要命,使你觉得十分孤独,而就在这完全解脱的一瞬间内你还得听那些谈论爱情的废话……有时这简直要叫我发疯……我不时发疯。发疯也不会叫她们走开,实际上她们喜欢我这样。你越不去注意她们,她们越缠着你不放。女人身上有一种反常的气质……她们在内心深处都是受虐狂。”
我追问道,“那么,你想要从女人那儿得到什么?”
他开始摆弄自己的双手,下唇也放松了,一副十分垂头丧气的样子。最后他才结结巴巴地吭出几句没头没尾的话,言词中却流露出辩解也无益的意思。他不假思索他说,“我想叫自己能被女人迷住,我想叫她帮我摆脱自我的束缚。要这样做,她必须比我强才行,她得有脑子而不仅仅是有阴户,她必须得叫我相信我需要她、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给我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好吗?如果你能办到我就把工作让给你,那时我就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再也不需要工作、朋友、书籍或别的什么了。只要她能叫我相信世界上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就行。天呀,我恨我自己!我更恨这些王八蛋女人……因为她们没有一个比我强。”
他接着说,“你以为我喜欢自己,这说明你根本不了解我。
我知道自己很了不起……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我也就不会遇到这些难题了。使我烦躁不安的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人们认为我是一个追逐女色的人。这些人就这么肤浅,这些自命不凡的学者整天坐在咖啡馆露天座上反复进行心理反刍……还不坏,嗯……心理反刍?替我把它写下来,下星期我要把这话用在我的专栏里……对了,你读过司太克的书吗?他写得好吗?叫我看那像一本病历。我衷心希望自己能鼓足勇气去拜访一位精神分析学家……找个好人,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见到留山羊胡子、穿常礼服的奸滑小人,比如你的朋友鲍里斯。你怎么能容忍这些家伙呢?他们不叫你厌烦吗?我注意到你跟谁都讲话,你根本不在乎。也许你做得对,我也希望自己别他妈的这么挑剔。
可是那伙在大教堂附近荡来荡去的脏兮兮的小犹太佬真叫人讨厌,他们说起话来同教科书一个味儿。如果我能天天跟你谈一阵也许心里会轻松一些,你很善于倾听别人讲话。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我怎么样,不过你有耐心,也没有什么理论去探讨,我猜你准是事后把这些都记在你那本笔记上了。听着,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可是别把我写成一个追逐女色的人……那样就太简单了。有朝一日我要写一本关于我自己。关于我的思想的书,我指的不仅仅是一份内省分析……我是说我要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把所有内脏都摆出来让人看……每一件东西。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吗?你在笑什么?我讲得太天真了?”
我笑是因为每回一谈到这本他有朝一日要写的书,事情就显得有点儿滑稽了。只要他一说“我的书”,整个世界立即便缩小到范诺登和他的公司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这本书一定要绝对用自己的观点写成,一定要绝对十全十美,这便是他不可能着手开始写的原因之一。一旦有了一个想法他便提出疑问,他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写过这个,或者哈姆森写过,或是别的什么人写过。“我并不是说我要写得比他们好,不过我想与他们有所不同。”他解释道。于是他不去写自己的书,却一个个作家挨着往下读,以便确实弄清他不会踩到这些作家的私人领地上。书读得越多他便越瞧不起别人,这些作家没有一个能令他满意,没有一个达到他为自己规定的那种十全十美的境地。他常常会全然忘记自己连一章也没有写完,却严然以屈尊的态度谈论这些作家,仿佛署着他大名的书已摆满了一书架,而且这些书都是广为人知的,因而再提到书名也显得多余了。他从来没有公开撒谎,不过那些被他硬拉住听他宣讲他的独到哲学和批评观、听他发牢骚的人显然都想当然地以为在夸夸其谈的言辞后面立着一大堆大部头著作。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傻呼呼的处女,他是以给她们念自己的诗的借口把这些女孩子哄骗到房间里来的,另一个更妙的借口便是要征求她们的意见。他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或是不好意思便把草草写着几行诗的一张脏兮兮的纸条拿给她们看……按照他的说法,这是一首新诗的枝干部分……然后他便摆出十分严肃的架势要她们诚实地发表意见。通常她们什么评论性意见也说不出来,因为这几行诗毫无意义,她们看后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范诺登便抓住这个机会向她们讲解他的艺术观,不用说,这套观点全是他为了应景胡编乱造出来的。
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后来成了他的拿手好戏,从埃兹拉·庞德的诗到上床间的过渡变得又简单又自然,像从乐曲的一个调转为另一个调。事实上,如果过渡实现不了便会造成不和谐,当范诺登对付他称之为“容易上钩的女人”的傻娘儿们时一出错便会造成这种不和谐。自然,尽管生来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一提起那些致命的判断错误仍不免犹犹豫豫。不过一旦开始谈起一个这类错误他便十分坦诚,其实一讲起自己做的蠢事他还能反常地从中得到几分乐趣呢。比如说,有一个女人,他追求这个女人已经差不多有十年了……先是在美国,后来又在巴黎。这是同他保持真诚友好关系的唯一一个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