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酒神 莫言-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祭洞仪式完成后,我岳母她父亲和叔叔们带着家什进洞。她被留在洞外看守船只和器具。我岳母说他们进洞之后就像石头沉入大海一样无声无息。她一个人面对着大睁着双眼的牛头和咕咕冒血的牛身子感到十分恐惧。远望海天茫茫,大陆隐没在海水后边,岛上飞翔着许多不知名字的大鸟。有几匹肥大的老鼠从岩缝里钻出来,吱吱叫着,蹿到牛的尸体上去,我岳母试图轰开它们,它们却一蹦半米高向我岳母这个小姑娘发起了进攻,她清楚地感受到老鼠爪子挠着了她胸脯的滋味。我岳母嚎哭着跳到洞里去。

  她哭叫找她的父亲和叔叔们,穿越了一段幽暗的洞。突然她的眼前一亮,七束耀眼的火把在她的头上出现了。我岳母说她父亲在采燕的淡季里用浸透松脂的树枝捆成了很多火把,那些火把长约一米,有一个细细的、可以用嘴叼住的把儿。我岳母说看到火把的亮光后她立即停止了哭嚎,一种神圣的庄严的气氛扼住了她的喉咙。她感到与父辈们正在进行的工作相比较,自己的那点小恐怖根本不值一提。

  那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高约六十米,宽约八十米,我岳母用成人后的估测能力为她儿时的印象定了量。山洞究竟有多长我岳母说她估测不出。洞中有流水的潺潺声,有水滴落下的叮咚声,凉风习习。她仰脸看到那几支火把在半空中燃烧着,火光映照着她父亲的脸,她叔叔们的脸,尤其是她小叔叔的脸。那张迷人的脸在火苗的映照下具有了琥珀的颜色和琥珀的质地,感人至深,永远难忘,像克利科·蓬萨旦寡妇酿造的香槟酒一样,清馨润肺,缭绕不绝,压倒群芳,出类拔萃。他口叼着哔哔叭叭爆响着的火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一道岩缝里,对着一个晶莹乳白的东西伸过刀去。那就是燕窝。

  我岳母说其实她一进岩洞,最先让她心驰神往的不是那高悬头上的松脂火把,也不是被火把照耀的地小叔叔那张富有魅力的脸,而是那满洞飞舞的金丝燕。它们被火光惊忧,纷纷飞出巢穴又不想远离巢穴,洞中群燕翻飞,犹如山花烂漫,又似蝶群盘旋。燕声啾啾,千声万声,泣血啼血。我岳母说她听出了燕啼声中包含着的辛酸和愤怒。她的父亲从她的头上,驾着一根长长的青竹,悠到洞壁的一侧,那里有十几个刚刚凝固的燕窝。她的爹仰着脸,头上缠着一道白布,大张着两个黑洞洞的鼻孔,脸色像烤熟的乳猪一样。他伸出了那柄白色的刮刀,只一下,便把一只燕窝削下,伸手接住,装进了腰间的叉袋。几个黑色的小东西掉下来,落在我岳母的脚前,啪一声轻响,她低头摸去,摸起几块破碎的蛋壳,蛋黄和蛋青沾在壳上。我岳母说她心里很难过。她看到父亲只靠着几根孱弱的青竹,在几十米的高空冒险采燕,她的心中也很难过。燕子一团一簇地扑向她父亲的火把,仿佛要把那火把扑灭,保护自己的巢穴和后代。但火的威势在最后的时刻逼退了它们。它们的羽翼在即将接触到火苗时才疾速折口,蓝色的燕羽在火光中闪烁。我岳母说她父亲对群燕的骚扰置之不理,哪怕燕翅拍打着他的脑壳,他的眼睛依然盯着岩壁上的燕窝,并且用稳准狠的手法,把它们一个个削下来。

  一支火把将尽时,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攀援着倚在洞壁上的青竹溜下来。他们聚在一起,引燃新火把,倒出叉袋里的燕窝,堆在一块白布上。我岳母说按照往常规矩,她父亲只采一支火把的燕,剩下三支火把工夫,由他的弟弟们采,他在洞壁下看守着燕窝,防止恶鼠抢食,同时也休息那毕竟已经衰老的身体。我岳母说她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又惊又喜。她父亲训斥她为什么私自进洞,她说一个人在洞外害怕。我岳母说她一说出“害怕”二字,她的爹立刻脸色大变,抬手扇了她一巴掌,说:闭嘴。她说她爹的手粘乎乎的,沾满了燕窝的汁液。我岳母说后来她才知道,在洞里绝对不允许说出诸如“跌落”、“滑倒”、“死亡”、“害怕”之类的字眼,否则将大不吉利。她挨了巴掌,呜呜地哭了。她的小叔叔说:别哭,燕妮,待会我给你逮只燕。

  他们每人抽了一锅烟,用腰间的叉袋擦了擦身上的汗,便叼起火把,向岩洞的深处走去。我岳母说她父亲说:既然你来了,看着货,我再上去采一支火把。按规定,他们每天要采四支火把的时间。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叼着火把去了,她看到洞底有流水,水中有游蛇,还有许多腐烂的竹竿与藤蔓,洞底的石头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燕屎。她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小叔叔,因为他说要给她捉只活燕。她看到他沿着几根青竹,飞一样地爬到了十几米的高处,找一处缝隙站住脚,再弯腰把脚下的竹子提上去,插住,又提上去一根竹,斜架在另一根竹上,再提上去一根,架住。三根竹便架构成一座令人惊心动魄的天桥。她的小叔叔踩着这摇摇欲坠的天桥,逼近了岩洞的穹窿,那里有块垂下来的蘑菇状乳石,在那石上,有十几个特大的白燕窝。当别处的金丝燕弃巢惊飞时,这里的燕子不惊不飞,它们也许知道它们的巢建在了绝对安全的位置上。筑成的巢里,抻着两只机灵的燕头,还有几只金丝燕,正倒悬在乳石上,频频摆动着头颅,扯着洁白透明的丝线,编织着细腻优美的巢穴。它们也许不知道我岳母的小叔叔已经手把着、脚蹬着冰凉滑溜的岩石,像只可怕的大壁虎,一点一点地向它们靠拢。我岳母说金丝燕用八个朝前的爪子紧紧地把着岩石,辛苦万端地咳唾筑巢。它的短短的嘴巴像只灵巧的梭子,在弧形的平面上、快疾地编织着。扯一阵亮丝后,它们就把身体紧缩起,翅膀抖,尾羽颤,把珍贵的唾液从喉咙里咳出来,含在嘴里,再扯亮丝。那些东西在空气中转瞬间便凝固成透明白玉。我岳母说金丝燕吐涎筑巢,是大自然中少有的奇观,达官贵人们不知金丝燕的辛苦,更不知采燕人的辛苦,所以他们也就感觉不到燕窝的珍贵。

  我岳母的小叔叔几乎是倒挂在那石蘑菇的肥大部了,仅凭着两只脚,就把住了虽有沟坎但极其滑溜的乳石,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火把横向伸出,火苗在他头的外侧熊熊燃烧。他腰间装燕的叉袋垂挂下来,好像两面在雨中狼狈下垂的破旗。他自然不能开口说话,但他的处境已经说明他无法把采下的燕窝装入叉袋。我岳母说父亲已从岩壁上溜下来,举着火把,仰脸看着把性命悬挂在洞顶的小弟,并准备随时捡起他挥刀割下的燕窝。

  我岳母说直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看到那么大的燕窝。那是古老的燕窝。我岳母说燕类都有在旧巢上筑新巢的习性,只要不遭破坏,它们可以把一个巢造得像斗笠那么大。当然,没遭破坏的燕巢,都几乎是纯粹的燕唾凝成,不含杂质,质量优异。

  他伸出了手,手里握着一把三棱的锋利刮刀。他的身体被可怕的拉长了,好像一条蛇。我岳母说她看到许多明亮的汗珠从她小叔叔的头发梢上滴下来。他的刀触到那个巨大燕窝的边缘了,触到了,触到了。他的身体又拉长了些,他的刮刀戳到燕窝的基部里去了,他来回抽动着刮刀,成群的汗珠从他上滴下来。燕窝里的大燕子飞出来了,它们表现的特别英勇,不顾死活地用身体去碰撞他的脸,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岳母说燕窝在石上粘得非常牢固,尤其是多年的燕窝,几乎是长在石头上一样。所以她的小叔叔的工作异常艰苦,他必须置大燕子的疯狂冲撞于不顾,必须心不乱,手不软,咬紧牙,闭住眼,坚持住,把牙咬进唇里,尝到自己的血滋味。

  我岳母说,天哪,好像过了几百年一样,那庞大的燕巢终于倾斜了,终于垂下来了,只要再来一下,它就会掉下来,像块巨大的白金子一样掉下来。

  小叔叔,加把劲呀!我岳母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随着她的一声叫喊,他的身体往前一跃,那只白色燕窝脱离了岩石,飘飘摇摇地,费了漫长的时间,落在了我岳母和她父亲的脚前面。与燕窝同时落下来的,还有她那个技艺非凡的小叔叔。我们在前边说过,他能从十几米的高处飘然落地而不损伤自己的身体,但这一次是太高了,而且姿势不对。他的脑浆溅到了那只燕窝上。那只自高空跌落的火把落地之后依然燃烧着,一直到洞底的浅浅流水把它浸灭为止。

  我岳母说,她小叔叔摔死后五年,她的父亲也粉身碎骨在一个岩洞里,但采集燕窝的工作并不因为死人而停止。她不可能继承父业,也不愿意靠叔叔们养活,在一个炎热的夏日里,她背着那只沾着小叔叔脑浆的巨燕,踏上了漫漫征程。那年,我的岳母十四岁。

  我岳母说,按照常理她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烹制燕窝的名厨,因为每当她用针挑剔燕窝里的杂质时,眼前便会再现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她怀着无限的敬惜之情烹制每一个燕窝,正因为知道这物背后隐藏着的辛酸血泪——燕的和人的——所以她获得了关于燕窝的超凡经验。但她的心中毕竟还有些疙瘩,燕窝与人的脑浆的关系使她不舒服,自从酒国市独创了烹食肉孩的惊人业绩后,她心中那点介蒂便烟消云散了。

  我岳母忧心忡忡地说,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大陆的燕窝需求量激增,但我国南方的采燕业已经濒临灭亡。采燕者把先进的液压升降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搬进洞穴,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毫无危险地、不但割取燕窝,而且捕杀燕子。中国其实已无燕可采。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从东南亚各国大量进口,导致燕价暴涨,香港市场上每公斤燕窝已值二千五百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之势。燕价飞涨又刺激了国外采燕者的疯狂,当年我父亲他们每年只采一次燕窝,而现在,泰国的采燕者每年采集四次。再过二十年,孩子们都不知燕窝为何物了。我岳母喝光了碗中的燕窝羹,说。

  我说,其实,即使现在,吃过燕窝的中国孩子也不超过一千个。这玩艺儿有没有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您何必操心呢?

  ………………………………………………


  第八章

  一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