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到达大厅的时候,来来往往倒是有不少凄凄切切的面孔,看样子倒真的像是悲痛缅怀的,我又开始怀疑自己先前的错觉了,正要提出疑问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了一声婚礼进行曲,我再仔细辩听的确是婚礼进行曲。
我看着对面一脸笑意的几个人,颤颤巍巍地问了句,为什么葬礼上会播放婚礼进行曲?
因为葬礼的隔壁是婚礼!回答我的正是我娇笑的王大律师!
正文 第九十八章 葬礼的隔壁是婚礼(二)
我觉得我耳朵一定也有问题,试问哪家酒店那么脑残地把这么个辉煌的大厅给人办葬礼,试问哪个酒店管理人员愈发脑残地还让人葬礼就在人婚礼的隔壁举办?
我笑着回道,别开玩笑了,老实说,这是个片场吧?我们都是被拉来当临时演员客串一把的?
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有些心虚,只见王艺笑眯眯地朝着走来,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把我整个人180度大转弯,指着那些个忙着悲戚的人,陈佳蕊,还算你聪明,这的确是个片场,不过,群众演员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你看,看那小眼泪,看那小哭诉,看那小嚎啕,多么地敬业啊!我觉得他们作为群众演员,这专业素养可真够高的!
我怔怔地看着那些貌似姑奶奶家属的人群,又回头看了看王艺,他们。。。。。。是群众演员?
王艺笃定地点点头,我又疑惑地指了指这个辉煌的大厅,你到底是出卖了身体的哪个部位才让人同意把这么个风水宝地拿来让你给死人折腾的?
滚犊子,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要不是我找到她丈夫出轨的证据,又在那孙子把财产转移之前下了手。我那当事人死去的父母留下来的基业,当然了,也包括这酒店,早就被她丈夫给吞到肚子里去了!别说是让我在这里摆个片场了,就算是摆它个三天三夜,人也没有二话!
我看律政女王一脸傲娇的模样,心中却忍不住腹诽道,你以为你还不够随便,你不随便你把人好好一小伙子当牛lang给睡了?人还差点让你那两千块钱被硬生生地捂死了,害的人到现在还把那钱裱在家里,每每人生低谷的时候,就用它来鞭笞自己!
我、梁以陌和范晓黎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张旭,当事人当然也明白这集体注视的含义,只好刮刮鼻子低下头去装无所谓状。
其实,听了王艺刚才的阐述,我再次想要撒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吼道,你们还是送我回家做春梦吧!我宁愿在睡梦中跟梁以陌ooxx,也不愿意待会儿给疯人院的医护人员绑走!
我这边刚吼完,故事的男主角就阴瑟瑟地朝我走来,狗爪子毫不犹豫地搂上我的水蛇腰,亲昵地跟我额头碰额头,亲爱的,大厅广众之下,又是咱姑奶奶的葬礼,有些事情还是等我们回家再详谈,你陌哥哥我一定让你美梦成真!
我当时只想对着姑奶奶的遗像大吼一声,要不还是您把我给带走吧!
不过,没等我吼出来,外面倒是一阵嘈杂起来了,吵吵嚷嚷地,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婚礼葬礼的。 //心中咯噔一下,这不,人肯定还是找上门来了啊。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也受不住啊!这要是谁在我的婚礼隔壁办葬礼,我不直接撕了人遗像才怪呢!
想到遗像,我又忍不住去看了看那刚买回来的姑奶奶的照片,人老太太正慈眉善目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好给我拜着,否则,姑奶奶我有事没事可真要找你去聊天哦!
正在我神游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外面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正要探头出去看,梁以陌却走了过来,把我小心地揽在怀里,无厘头地来了句,陈佳蕊,待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待在我的身边不许动。另外,你给我好好看清楚了,别人的日子已经开始过的红红火火的了,你还打算龟鳖到什么时候?
我正想仔细剖析一下梁以陌这句话的深层意思的时候,那边的争吵已经演变成骚动了,只见婚礼那边的人直戳着酒店的工作人员质问道,你们酒店到底是怎么办事的?竟然让人在办婚礼的大厅隔壁办葬礼,把你们经理叫出来!
工作人员一顿解释,说是大概日期弄错了,这就去复核,他们老板最近也不在国内。
婚礼那边的人一听这回复不乐意了,矛头直接就转向葬礼这边哭哭啼啼的人,吼道,老子家这边在办婚礼,你们哭个孙子啊?要哭给我关起门来再哭,还有你们这些个破花圈往哪里摆呢?都摆到我们迎宾的门口了,你们咒谁呢?
我一听这慷慨激昂的说话声,觉得有些熟悉,再从人群中仔细辩听,不是林轩又是谁呢?我觉得自己大概真的是大脑短路了,怎么到现在才想起这么个茬呢?那天在婚纱店就碰到了林轩和童灵,很明显他们的婚期将近了嘛!只是,我没有想到他们两人的速度这么快,林轩不是向来很注重名声的吗?还是说如果他不赶紧迎娶童灵的话,她爸妈估计得让他在分公司的名声更差?
我们也没打算咒谁,就是我们这姑奶奶生前的时候吧,人缘忒好了,这不逝世二十周年纪念日嘛,这近的远的,亲的疏的,都来了一拨人。花圈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大厅里面都放不下去了,但是,都是人家的心意,我们也不好抹了,这摆着摆着就摆到你们那去了。
实在是不好意思啊,真不是故意的,我刚才看你们那的花篮不够多,要不你们从我们姑奶奶这边借几个花圈过去使使,反正都是白色的,跟百合也差不多了多少。我们姑奶奶在世的时候向来为人仗义,我想她老人家今儿个高兴,也不会介意的。怎么说你们的结婚纪念日也跟她老人家的祭日在一天,这也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嘛!新郎新娘,关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众人的眼神都被引向了林轩和童灵,两个人的脸色青紫青紫的,王艺,我知道上次的那件事情是童灵做的不对,但是,你今天这么闹太不像话了吧?是陈佳蕊让你做的吗?你把她交出来!
开口说话的人正是林轩,我笑了笑,原来我在他心里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不堪。
王艺靠近了他们几步,指着林轩的鼻子就骂道,你哪只狗眼看见是陈佳蕊让我做的了,就凭她那个怂样,她能指挥的了我吗?我就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你,老娘心里的怨气还没有解,今儿我就是来陪你过个让你终身难忘的婚礼的!
我远远地站在那里,听着王艺说的那些话,手心渗出了一层层的汗水,像是感应到我的紧张,梁以陌握着我手的力道又加重了些。老实说,我并不喜欢王艺他们自作主张地给我弄这么一出。
其实,他们也都是有着各自的目的,王艺绝不甘心那天就那么放过童灵了。而站在我身旁的这位他刚才已经阐述过了,他就是要我睁大我自己的狗眼看清楚,我的前夫已经和他的情人展开了光明正大的夫妻生活。所有曾经被我霸占的领域现在都将合法地属于那个叫童灵的女人了,而且,这么一闹的话,我和林轩连一丁点后悔的概率都不存在了。
我不得不说我的这帮闺蜜们和我身旁的这位都是整蛊高手!
从我的角度,我能清晰地看到童灵像个疯子一样在那里失控地嚎啕着,她不停地推搡这林轩让他想办法解决眼前的事情。林轩也被她推火了,一个用力,她自己狼狈地摔在地上,她爸妈和她家亲戚赶紧上来查看,又责备林轩怎么那么不注意。那边,林轩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又不乐意了,双方又展开了激烈的争执。
王艺微笑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走到我的身边,陈佳蕊,其实我料到了你会不高兴,我想梁以陌你也料到了一样。但是,这出闹剧我们还是替你唱了,当然,也不全是为你。我王艺向来恩怨分明,她童灵有种毁我的东西,我就有本事毁她的婚礼。如果你不乐意嫌烦的话,你就退场,本来我也没有打算让你出面的,只是让你最后再看一眼林轩的嘴脸!
我看着王艺那嚣张跋扈的样子,嘲讽地笑了笑,可是,王艺,你有没有想过,不管你是打着什么旗号的唱的这么一出,童灵和林轩那帮人只会把这个罪名扣在我的头上。你有没有真正地问过我是否还想跟过去纠缠在一起?你们都说我应该开始新的生活,难道如你们所愿的牵起梁以陌的手就是所谓的新的生活,难道我不应该首先跟我的过去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吗?
你今天这么一闹,你以为童灵她就会善罢甘休吗?我的生活不是又要跟那对狗男女扯上关系了吗?哦,不,还得感谢诸位的辛勤努力让我看到了一个事实,人家已经不是狗男女了,人家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大概他们一味顾着策划这惊天动地的葬礼事件了,谁都没有想到我会这么生气。可能我现在突然体会到了那天林轩哭着嚎着说他觉得很累的感觉了,我也觉得很累,不想再闹下去了。但是,眼睛余光看到了站在我身旁的梁以陌,我读懂了他其实是想到的。但是,他还是放任王艺他们这么去做了,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
我转身就想离开这闹哄哄的葬礼加婚礼现场,可是,童灵却在身后爆发出了一阵阵的诅咒声,陈佳蕊,你给我滚出来,我知道是你!你这个敢做不敢当的孬种,有本事你出来啊!你毁了我的结婚现场,你能得到什么?你是不甘心吗?不甘心又怎么样,你男人现在还不是睡在我的身边,喊我老婆,你就是个彻彻底底的过去式了,你再闹,属于你陈佳蕊的时代也都过去了!
我听着童灵的吼声,我就觉得好笑,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明明你铺好了台阶让他们下,他们偏偏高傲地抬起头,我要自己跳下去!
我停下前进的步伐,转身朝着那对耀眼的新郎和新娘走去!
正文 第九十九章 葬礼隔壁的婚礼(三)
梁以陌也紧随着我的步伐走了过来,我站定在新郎和新娘的面前,童灵还保持着瘫软在地下的姿态,大概是脚扭到了。 这时候,她可能觉得这样仰视着我有失去她这位新上任的林太太的尊严,挣扎着要站起来。
林轩站在一旁皱着眉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童灵,还是伸出手把她给扶了起来,揽着她的腰以支撑着她站着。童灵似乎是对林轩这样当着我的面对她的呵护很是满意,抬起她高傲的小下巴,依偎在林轩的身边,小嘴儿也开始喷起了毒液。
陈佳蕊,要是早知道你这么想要参加我和林轩的婚礼,我们应该给你寄一份请帖的。那时候我们想了下,怕你一时间还没有从过去的阴影里走出来,真要是在婚礼现场出了什么丑,于你于我和林轩都不太好!不过,既然你把阵势闹的这么大,那我和林轩就在这里盛情地邀请你和你的朋友们去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细数了一下,在童灵的这段为数不算长的话语里她重复使用了我和林轩这四个字达三次。我想她是在提醒我现在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她和林轩摆在同一个位置上了,因为曾经在邹明宇的那间小黑屋里我嘱咐过她这四个字还是到能用的时候再用。
没想到童灵她心倒是还挺细的,不过,转念一想,做见缝插针的小三的,谁的心能不细致呢?
我笑着看着童灵,我想你可能真的误会了,我本来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