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泊当中。
这些人是真的想杀了自己!
……
斑鸠好不容易逃到了帐篷区,那两辆越野摩托却甩不脱的狗皮膏药一般,死死缠在斑鸠的屁股后头,要不是这里路况复杂,斑鸠又专挑人窝子里钻,恐怕早就被他俩给追上了。
子弹呼啸着从斑鸠身边擦过,眼看着身后的越野摩托越追越近,正当斑鸠手足无措之际,一辆敞篷越野车从刺斜里杀出,碾过顶顶帐篷,最后猛地打了个横,停在了斑鸠的身前。
“上车!”
小虫一脚踹开车门,冲着斑鸠大声喊道。
斑鸠刚坐到小虫的身边,冲锋枪子弹就“叮叮叮叮”打在了越野车的车门上,小虫猛踩油门,向左一打方向盘,载着斑鸠便向猪笼城寨的正门方向疾驰而去。
后面的摩托还在跟着,小虫将斑鸠拽到自己旁边,丢下一句“你来开车”,然后自己便冒着弹雨,翻到了越野车的后座上,从座位底下拿出一把狙击步枪,稍作瞄准,“砰”的一枪就解决了一名骑手。
斑鸠双手把着方向盘,不禁为小虫这一枪叫声好,前方道路的尽头就是猪笼城寨木头搭建的寨门,小虫趁着拉枪栓的空隙,扭头对斑鸠喊道:
“冲出去!”
“坐稳了!”
斑鸠两臂用力攥紧了方向盘,他话音刚落,高速行驶的越野车便撞开了厚重的木门,旁边守卫城寨大门的李锦山手下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摇摇欲坠的大门便被随后而至的更多车辆撞成了粉碎。
“啪。”
烟尘升腾,写着“猪笼城寨”四个大字的牌子终于再也挂不住,摔在地上,又溅起了更多的烟尘。
……
广袤无垠的荒漠中,一辆敞篷越野车在前方逃命,后面追着一支庞大的车队。
正在开车的斑鸠通过后视镜向后看了一眼,后座上的小虫几乎每开一枪,车队中就必定有人会吃下那颗子弹,斑鸠忍不住将身体凑到小虫的侧面,仔细看着她的眼睛。
浮夸的烟熏妆下,小虫的双眼还如晴空一样清澈,却多了一层银白色的反光。
“鹰眼?”
小虫没有回答斑鸠的话,或者说她已经用下一颗子弹做出了说明。
她一枪打爆了车队中一辆吉普车驾驶员的脑袋,他的尸体压住了方向盘,令副驾驶座上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吉普车向着旁边偏移的趋势,最后车轱辘一偏,整辆车都飞了起来。
“轰!”
翻倒的吉普车炸成了一朵不那么好看的烟花,黑色的烟、橘色的火,还有震耳欲聋的爆响。
斑鸠能通过控制肾上腺素分泌量来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力量、速度与反应能力,再加上天生的高强度骨骼与坚韧皮肤,使他在近身作战时几乎无敌,像他这样的人,被称为“狂人”。
同样受到辐射与恶劣环境的影响,还有一种人天生拥有出色的动态及周边视觉,在进入状态之后,甚至连方圆数百上千米内的任何异动都能够捕捉得到,这种人被称为“鹰眼”。
很显然,小虫她就是个拥有“鹰眼”的姑娘,——怪不得她隔着风沙都能看清楚数十米之外的敌人,怪不得她弹无虚发,每一颗子弹都能发挥作用,怪不得她抱着枪就像抱着玩具。
原来是这么回事。
在小虫的连番狙击下,追在他俩屁股后头的车队已经严重减员,人数却依旧不少,因此斑鸠并不敢放松警惕,他抽了空,问后座上的小虫:
“咱们往哪里逃?”
小虫又用子弹给一个摩托骑手点了名之后,才回答了斑鸠的问题:
“去绿洲。”
“绿洲?”
斑鸠不是不知道绿洲在哪里,只是他没想到小虫会让自己开车载她去那个地方,正如他没想到小虫会来救自己一样。
“为什么?”
斑鸠问道。
“因为我刚刚救了你,你又欠我一个人情。”
斑鸠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便不再废话,调整方向,将车头对准远在千里之外的绿洲。
……
绿洲在法外之地的西北方向,斑鸠没去过那里,却听说过那个地方。据说那里是法外之地中的世外桃源,没有弱肉强食,也没有欺凌压迫,有的只是和平共处跟与世无争。
在那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大家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劳动成果,什么都跟法外之地不同,简直像天堂一样。总而言之,绿洲恰如它的名字,是法外之地这片荒漠中的“绿洲”。
但斑鸠对此嗤之以鼻,他根本不相信会有这种地方的存在,尽管大家都说绿洲存在于法外之地的西北角,可斑鸠却连去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因为他认为,世界上不会存在那种理想乡。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浪费时间去寻找一个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呢。
不过听小虫的语气,她似乎特别肯定绿洲的存在,好像她曾经去过一般,斑鸠不知道她凭什么这么确定,又为什么要去那里。
大不了自己先跟她一起往西北前进,等甩脱了身后的神秘车队,自己再跟她摊牌,到时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别忘了她当初把自己丢在荒漠里的事,就算自己欠她个人情也两相抵消了。
斑鸠这么想着,暗自打定了主意。
……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斑鸠预想的那样发展。
神秘车队依旧死死咬在他俩的身后,更让斑鸠感到绝望的是,有另外一支车队从侧面包抄过来了。
“是猪笼城寨的车队。”
小虫的表情不比斑鸠好到哪里去,她脸色惨白,不知是被半路杀出的车队吓得,还是使用“鹰眼”次数太多的后遗症,又或者兼而有之。
仅仅一个方向有敌人,小虫她还可以勉强支撑,现在身后、两侧三面受敌,小虫她一个人又没长三头六臂,怎么可能应付得过来。
到此为止了吗?
小虫不甘心,她偷偷瞪了斑鸠一眼,要不是为了救他,自己压根就不会陷入这种险境,但这时候再说这些还有什么屁用,她把狙击步枪往后座上一丢,拎起了多年来始终陪伴着自己的“泡芙小姐”。
“咚咚咚咚……”
小虫在车厢中站起,一脚踏在车后座上,手中的“泡芙小姐”开始暴烈地喷吐火舌,六根枪管高速旋转,后面的微型柴油机冒出滚滚黑烟,子弹壳“哗啦哗啦”往下直落,很快就在后座铺了满满一层。
咬牙切齿,小虫干瘦的身体因持枪而剧烈抖动,就像个十足的疯子,满脸的癫狂之色,这一刻,她眼中没有紧张、惊慌或者恐惧,她只想要摧毁自己看见的一切,哪怕对方人数众多,哪怕自己机会不大。
斑鸠整个人都看傻了。
他刚准备叮嘱小虫别那么暴躁,注意躲一躲子弹,透过后视镜,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什么东西,正拖曳着长长的尾焰,向着这边飞来。
“火箭弹!”
斑鸠猛打方向盘却为时已晚,从斜后方飞来的火箭弹击中了越野车的侧面,连车带车上的两个人,瞬间被火箭弹爆炸后的气浪掀飞,腾起的烈焰中,也不知道斑鸠和小虫还活着没有。
……
三路车队完成了合围,聚集在了还在燃烧着的越野车残骸附近,先前拷问斑鸠的那个白人男子下了车,背着双手走了过来。
“事是在我猪笼城寨出的,是不是得先把人带回我那里去?”
白人男子背后,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他就是李锦山,典型的黄种人长相,——眼眶不深、眼睛不大,唇边两缕狡诈的八字胡,个子不高,人有些瘦,单看外表并没有什么特点,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穿着一身绣着铜钱的俗气唐装。
“好吧。”
白人男子停下脚步,眼瞳深处满是对李锦山这条老狐狸的忌惮。
第10章 有个问题要问她
入夜时分,猪笼城寨。
装饰考究的房间内,李锦山坐在桌后、白人男子坐在桌前,从他俩的表情来看,之前进行的对话似乎不怎么愉快。
“你真以为能扣得住我们?”
白人男子身体微微前倾,语气中带着淡淡的威胁之意。
“别误会,亲爱的雅各布,”李锦山露出象征友好的笑容,“我只是想在你们走之前,弄清楚早些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
早些时候还能发生了什么事,无非就是这个叫雅各布的白人抓住了斑鸠,之后又为了追回逃脱的斑鸠,将整个猪笼城寨给闹得鸡飞狗跳,死了好些人。
雅各布猛地一拍桌子,说道:“我警告你,那个小姑娘是我们家老大指名要的人,你如果想插手,最好先考虑考虑这一点。”
“不会不会,我不是已经把人交给你们了吗。”
李锦山依旧笑着,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他说了声“进来”,随即便有个穿着一身皮装的女人扭动腰肢,晃到了李锦山的旁边,附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什么。
及腰的黑色长发,上半身短袖皮衣、下半身包臀皮裙,走动之间香风乱舞,她低声说话时如烈焰般的一双红唇微动,充满了诱惑力。
等她说完,李锦山的眉头忍不住挑了一挑。
“如果没有别的事,请允许我先失陪一下,”李锦山站了起来,“那边还有点状况需要我去处理。”
说完话,他也不问雅各布作何反应,径直向着门外走去,那个女人看了雅各布一眼,脸上泛起个抱歉的笑容,便跟着李锦山一起出去了。
“咚。”
雅各布气得一拳捶在了桌上。
……
“怎么样,查出什么来了吗?”
快步行走间,李锦山侧过脸,问了这么一句。
“暂时还没有,”女人摇了摇头,“查不出雅各布他们究竟为什么对那个小姑娘如此上心,也查不出她的真实身份,不过跛脚狼那边已经来了消息,让咱们尽快放行雅各布。”
跛脚狼是狼窝一带的统治者,他最得力的手下就是雅各布。
听到了跛脚狼的名字,李锦山思忖了片刻,只说:
“不急。”
“当家的,你真打算蹚这浑水?”
女人的担心不无道理,在法外之地,狼窝可是屈指可数的几股势力之一,远不是骨头镇那样小家小业能比的,猪笼城寨虽然也有些家底,却还是无力跟狼窝正面冲突,那等于是拿鸡蛋碰石头。
“我也不打算蹚浑水,”李锦山摸了摸自己的八字胡,“咱们先蹲在岸边看看水势再说。”
……
阴暗的房间内,这里是猪笼城寨里真正的牢房。
斑鸠还是被绑在中央的椅子上,但这次他的模样就狼狈多了,身上的衣服满是破洞,脸上烟熏火燎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化了跟小虫一样的烟熏妆呢。
“是你要找我?”
李锦山站在斑鸠的面前,房顶那盏昏黄的灯泡将他的影子投在地上,细长细长的,像一条浑身黑毛的老狐狸。
“我是汉尼拔的儿子。”
斑鸠昂着脑袋,毫无惧色地看着李锦山。
之前他和小虫的越野车被火箭弹击中,两个人当场失去了意识,等斑鸠醒来时,他就已经被绑在这里了,有人对他进行了花式拷打,想从他嘴里挖出点与小虫有关的东西,斑鸠当然什么也没说。
后来这些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