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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伊向来自尊极强,本来今晨在山洞里见到的一幕便让他心内及是不适,如今又被一个烙身为奴的阶下囚冷嘲热讽,当下气极地扯住了他的衣领。
而王诩甚至连闪避的意思也没有,只任着他抓住了衣领,却微笑着又问道:“昨日泻得可舒畅?同我抢?你也得配?”
廉伊一愣,心内顿时明白过来,怨不得肠胃这般蹊跷,原来自己的狼狈是这男人做的手脚!热血腾的一下子上涌起来,挥舞起拳头,朝着王诩的脸上雨点般地捣了过去。
王诩的身子微微一侧歪,从马车的车帘里滚了出来,车夫听到身后的打斗声连忙勒住了马车。可是王诩被廉伊紧跟着的一拳打得甚重,竟是从马车上滚落了下来,被车轮碾压的小腿,疼得他“啊呀”叫了一声。
莘奴在前车听到了动静,不由得撩起车后的帘子一望,正将这一幕看如眼中,惊得她也跟着惊叫了出来,不由得怒喝道:“廉伊!你疯了不成!”
☆、第 102 章
廉伊虽然一连击出重拳,可是只觉得心中的愤懑还是无法消解,他狠狠地瞪向了被仆役扶起的王诩。那男人此时全无在马车里的倨傲和嘲弄的神情,只是苍白着脸紧缩着眉头,似乎在强忍着剧痛一般,这样的神情真是让人我自犹怜。
“莘姬,你可知这男人做了什么!他此番来到你的身边是别有用心,他……”
廉伊的话尚没有说完,就被一旁跳下马车搀扶王诩的车夫打断了。他刚才低头检查了王诩被车轮压过的小腿,连忙对莘奴说道:“不好,他的腿被压骨折了,要赶快找寻大夫才好!”于是,再无人理会廉伊说的什么,大家只忙乱的将王诩抬上了莘奴的马车。
只因为莘奴马车的车轮更大,跑得也更快更稳一些。
莘奴看也未看廉伊一眼,只命令车夫快马加鞭,赶快回转邺城。
廉伊望着那绝尘而去的马车,狠狠地握紧拳头猛地击向了路旁的石头,一时间拳头上鲜血淋漓,一滴滴地滴地在了泥泞的道路上……
莘奴并不知马车后廉伊的懊丧与委屈,如今这马车里的人更是让人看着揪心。
就算她不懂医,也能看出王诩的腿微微有些变形,这样的疼痛乃非常人所能忍。是以当他抓握住自己的手并牢牢握住时,她并没有闪避,只任着他抓住……
等回到了城中,也未回府,直接奔到了药铺之中。那郎中一看,莘姬送来的又是这位英俊的奴仆,不由得微微地叹息了一声。
在替他接好断骨,敷上药膏,固定了夹板后,转头看了看莘奴,便对王诩说道:“老夫深知为人奴仆者大不易,但就算再卑贱的雀鸟硕鼠也知怜惜自己的身体,还望你好自珍重,少受一些伤才好……”
这话里的意思在莘奴听来,似乎有责备她苛待奴仆的意思,不由得觉得脸上微微一紧,只转身吩咐瑛娘抓好药物,熟悉煎熬的方法,自己便先出了医馆。
王诩抬头见莘奴出去,这才冷冷地瞟了那胆大包天胆敢嘲讽自己的郎中一眼。偏偏那老郎中却是个胆大有靠山的,被王诩狠瞪,依然面不改色,只是顺手从医箱底部掏出了一块丝帛,递交到了王诩的手中,低声道:“此乃家主姜云君的亲笔书信……”
王诩并没有望向他,只是将丝帛揣入自己怀中,这时门外有奴仆进来,将王诩安置在抬杆之上,将他抬回了府中。
莘奴原本在山洞里是打算再不管王诩,只管将这祸害早早送走的了。可如今,原本还能活蹦乱跳地为她捕鱼熬汤之人,转眼间成了瘸子。
方才的老郎中又再三叮嘱不可随意移动,一定要等三个月后,养好骨头才可以稍事活动。不然的话,这腿若是移位的,难免落下残疾,成为瘸了腿的废奴。”
于是乎,莘奴知道自己不得不再忍受三个月。她打定了主意,就依了郎中的嘱咐,干脆派了两个侍女,照顾他饮食起居,让他好好的将养着。
只是当天夜里,莘姬一直睡得不够安稳,半夜里辗转反侧,实在难以成眠,便披着衣服起身来到院中。
王诩的院落离着她并不远,因为地势的缘故,隔着矮墙,莘奴看到本该老实静躺养伤的人并没有安然入睡,居然拄着拐杖一只腿支撑着来到屋外。
英俊的男子如玉人一般,在微凉的秋夜里,坐在院落中布景的石块上犹自发着呆。莘奴本想转身回屋,可不知为何,移步轻轻来到他身边,低声问着:“既然受了伤,为何不睡?”
王诩微转回头,看见月下独立着清丽的佳人,宽大的衣袍显得她的骨架娇小,若是不说真不会猜到这样俏丽的女子就快要成为母亲了。
他静静地看着她长发披肩的俏丽模样,抬起手从怀里掏出了一段红色参杂了金线的发绳说道:“今日是你的十八岁生辰。本想为你好好庆贺一番,未料到突然遭逢了变故卷拂了你的兴致。喏,这是一早便答应了你的。”
莘奴看到那红绳,在月光下泛着金色的光,一时间心内竟不知他说的是哪一段?自己何曾与他要过发绳了?
其实,从王室伊始,到各诸侯国的王侯贵族,除了煮红蛋外,从无给女子祝贺生辰的习俗。就算是男子,也要到六十耳顺之年才会大摆筵席庆贺一番。
但是在鬼谷云梦山时,王诩却是每年都要给自己过生辰的。
那是她父母健在时,便养成的习惯。只因为她有一次随着父亲参加了友人的寿宴,回来便扳着手指算日子,也吵嚷着要过生辰吃寿糕,却被一向遵循儒礼的父亲,申斥了一顿,说她没大没小。
当她独自跑到林子里垂泪时,被少年看了个正着。
那一天,他带着她去山间河泡摸鱼捉虾,然后同从厨下拿来的一团糙面烤饼做寿糕给自己食,终于哄得她破涕而笑。
从那以后,每一年到了那一天,少年王诩都会记得带她畅玩一番。只是父亲去世后,她冷了亲近他的心思,就算是他带她食用的是更精致的美食,也远没有了小时躲在竹林里,二人分食烤焦了的“寿糕”时的畅意与亲昵。
莘奴默默地接过了那红色的发绳,突然灵光一闪,知道他说的是哪一样了。
这发绳是民间女子出嫁时才买来束发之用的。编织得扁扁的发绳在竖起的头发上缠绕二指宽,甚是别致。
她小时每次跟王诩偷偷跑出鬼谷,看见有新娘出嫁,都会一脸艳羡地看着那新嫁娘涂抹着燕脂,系着红艳艳的发绳。于是又吵着也要买来系在自己的头发上。
每次她拽着他的衣袖嘟着嘴摇晃时,少年都是一副无可奈何地表情道:“什么都要!你可是现在就要嫁人?哪个人会要你这磨人精?”
那时的女娃也是不知羞耻,竟然鼓着腮帮,懵懂无知道:“没人要正好,便嫁给诩哥哥你!倒时你要天天给我做饭洗衣,系红发绳!你若乖乖的,我给你生个胖娃娃可好?”
犹记得当时的少年听了,只是冷哼一声,伸手去捏她的脸颊道:“天天不吃饭,瘦得跟个皮猴,也还好意思要生娃娃?别人是十六岁便可以当娘,你只怕是十八岁当娘便是早的了,这般的浪费米面,我才不要!”
这话自然是惹得小女娃不依地大叫,最后直保证会不挑食好好食饭,要他一定十八岁时给自己系了红发绳……
小时的傻气,蓦然再回首一望,真是叫人垂汗。
可是王诩却还记得自己小时的童语岂不是更加的幼稚可笑?
回过神来时,那红色的丝绳已经被她出神时惯性地如缠蛇一般萦绕在手指上了,她急急想要解开,却怎么也解不开那死结。
王诩伸手将她拉扯到了自己的面前,伸出长指,耐心地替她慢慢解开。
莘奴感觉到触碰自己手背的长指微微泛着凉,心内的烦闷倒是有了宣泄的口子,生气地将解开的发绳扔回到了他的怀中,道:“既然已经受伤,为何还要出来吹着凉风?这是什么东西?我最讨厌红色,你自拿回去吧!”因为扔得用力,那发绳缀着金坠的绳尾弹起,啪的一声,打在了男人的脸颊之上……
莘奴没想到自己这一下这么用力不由得一愣,只见面前的男人冷冷地瞪着她,脸颊起了一道被抽打的红痕。她虽然心虚却不想再看男人的脸色,径直往回走去,可是走到院门口时,她顿住了脚步,并没有转身只问道:“你明知魏国凶险,为何要来?”
身后传来的是拐棍驻地的声音,男人在一瘸一拐地挪向屋内,接下来便是房门被用力合拢上的声音。
当莘奴再回头时,那屋门已经紧闭。月光倾洒下,只有那一条红色的发绳孤独地被丢在了地上……
第二日,莘奴起了个大早。她昨夜便命厨下准备了大块的牛尾,准备熬煮羹汤,除了牛尾以外,还有已经敲开的牛骨棒,露出了白嫩的骨髓,只等着一会入锅。
待得水开后,莘奴按着郎中给王诩开的方子又加入了牛蒡等生骨补髓的药材,然后与骨头一起放入鼎中熬煮。
因为火候要看管得宜,一刻都不能离人,若是太沸失了药性,太温吞又逼不出好汤头,整整半个时辰的时间,莘奴便一直守在了那炉鼎前,盯着火苗出神。
就在这时,廉伊寻到了厨房,少年的身后背着包裹,一副将要远行的模样。
原来廉伊因为早先莘奴想魏王提及的缘故,被一纸王令掉转道都城大梁。少年虽然心有不甘,可他冷静下来也只自己并非那王诩竖子的对手。再说眼下莘姬已对他起了猜忌,若是一味迫害王诩,反倒引得莘姬心里不美。
廉伊经过家族破灭之事,心思比同龄人早熟许多,纵然有再多愤怒,冷静下来后也明白此时不宜再对王诩压迫,否则自己和莘姬的情谊便要先断送了,只能日后慢慢图之。
于是便决定今日一早便来辞行。
☆、第 103 章
原本已经整理好心绪的少年,看到莘奴亲自为王诩熬煮汤药时,心内还是一紧,不过这次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郑重地朝着莘奴一叩首,便转身离去了。
莘奴望着他的背影,并没有多说什么。从始自终,她都觉得廉伊不应该只困守于宅院之内。人在年少时,总是会以为眼前的美景便是整个世界,可渐大了后,才觉察觉外面世界的精彩,难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短视。
但愿廉伊也能尽早领悟这一点,如鲲鹏一般远行万里。
过不了多时,散发着草药清香的汤药便熬煮好了。莘奴命服侍王诩的婢女将汤药端去,而自己端坐在书案前整理账目。
可是过不了一会,那婢女便为难地回来,小声说道:“回禀莘姬,王诩说……不喝您熬煮的汤药……”
莘奴面无表情地回望着一脸难色的婢女,淡淡地说:“知道了,你且退下吧。”
可是当婢女走后,莘奴却是气愤地将手里的笔重重撂下。如果说廉伊是一时的情迷纠缠,那么这个王诩便是一世的疯魔!就算有大鹏一般的翅膀,也是飞不出他时时扩散出来的阴霾雾影!
不过就是不愿收他的那无聊得幼稚的礼物吗?至于这般怄气吗?都说人的眼界会随着年岁见长。可是为何这个男子在外一副高深而远瞻的模样,可是在她面前却始终都是当年那个阴晴不定,一旦生气就难以哄好的少年心性呢?
可是她在气愤之余,还是忍不住再仔细推演昨夜的情形,自己似乎扔甩得太过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