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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可以办到。”
李大器点了点头,他也下定决心,这几天找个合适的时机和族长好好谈一谈此事。
这时,李延庆倒想和父亲说一说和李冬冬开商行之事,虽然父亲没有经验,但有族长拿主意,父亲跑跑腿总还是可以的。
“爹爹,还有一件大事,虽然还没有谈成,但孩儿想让爹爹先了解一下,等后天我们再一起去李冬冬家。”
第五十三章 意外收获
潜山村虽然名称上有个‘山’字,但实际上和山没有一点关系,也是位于平原之上,潜山村在李文村西面,两村相距约两三里,隔着大片麦田相望,是一座数十户人家的小村庄,其中李氏族人约有八户。
李冬冬便是潜山村李氏族人中混得最好一个,他二十岁便跟随一个同村人去了京城,最初在京城酒馆里当酒保,他聪明好学,人又机灵,五年后便用攒下的钱在城外汴河码头边上摆了一个茶摊。
又过几年由茶摊变成了茶棚,一名牙人见他聪明能干,便把女儿嫁给他,两口子起早贪黑,苦苦经营着小本生意。
不过李冬冬一心想挣大钱,便铤而走险,拿出全部积蓄去投资私酒买卖,不料私酒被官府没收,他也倾家荡产,连苦心经营了七八年的茶棚也被迫典卖给了别人。
李冬冬走投无路,只得帮岳父跑腿,挣点辛苦钱养家,但他并不甘心失败,眼看已经摸到门路,岳父也同意他入行做生意,可就是没有本钱,他只得到处借钱,但没人肯借这么多钱给他,直到他遇到了李延庆。
初五一早,李大器父子便骑着毛驴,沿着田埂小道向数里外的潜山村而来,今天李冬冬家请客,昨天正式发了请帖,李大器父子接受了邀请前来做客。
新年一过,空气中就有了一丝暖意,覆盖在原野上的白雪已经融化,只有背阴处还剩下一点点,但也无力抵抗暖风的侵蚀,一天天缩小褪去。
就连小沟渠内的薄冰也开始有了消融的迹象,水面上的薄薄一层冰已经让人不敢踩下去。
田埂两边的麦田已露出了青苗,给光秃秃的田野里披上一层浅浅的绿色,一眼望去,满目的嫩绿色,使人眼睛不再感到枯燥,颇为赏心悦目。
李大器阴沉着脸,显得有点不情愿去赴宴,他还没有完全消化儿子这两天给他灌输的生意经,他是读书人,哪里会做什么生意,偏偏儿子赶鸭子上架,若不是族长是这个生意的主导,他才不干,一个月挣五六贯钱他就心满意足了,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眼看快要到村口,李大器没好气道:“假如李冬冬要单独和我谈生意,我可不睬他,要谈你去和他谈。”
李延庆笑道:“爹爹今天只要做一件事,在一份合作契约上签字画押,具体族长会安排,其他爹爹就不用担心了,吃好喝好,咱们晚上回家。”
“那你做什么?”李大器瞪了儿子一眼问道。
李延庆拍了拍鼓鼓囊囊的书袋笑道:“我要赶功课呀!后天就要开学了,我还有一大堆功课没做呢!”
儿子顷刻间便从商场老江湖变成了天真的小学童,李大器虽然早已经习惯,但他有时候还是有点糊里糊涂,他们父子之间到底是谁做主?
不多时,父子二人来到了李冬冬家,李冬冬家也修了六七间砖瓦房,村里算是富裕人家,虽然他是三兄弟中的老小,但父母却和他住在一起,平时他在京城,父母便住在他的房子里。
“二叔终于来了,欢迎!欢迎!”
李冬冬和老父亲亲自来村口迎接,虽然他父亲已六十余岁,但辈分上却和李大器同辈,两人称兄道弟,一路向不远处的家门走去。
“大侄子,给你庆弟找间屋子做功课,他再不赶完,后天就要挨板子了!”
李冬冬满脸堆笑,“二叔,看你这话说的,庆弟可是童子会的魁首,全县第一,师父怎么舍得打他的板子。”
“不打不成器,你就是小时候经常被爹爹打,现在才有出息!”
李大器颇会说话,说得李冬冬父子眉开眼笑,四人说说笑笑走进院门,李大器去主堂吃茶,李冬冬却领着李延庆去内房做功课。
找了个机会,李冬冬千恩万谢地对李延庆表达了感激之情,要不是李延庆替他牵线搭桥,他怎么可能得到这次翻身的机会。
虽然族长只给了他三成的份子,但他也想通了,他给岳父跑腿永远只是跑腿,他就算给岳父赚再多的钱,也只能得一点辛苦费。
但和族长做,他却是东主之一,只要生意做大,利润的三成也足以使他发财致富。
“庆弟,我昨天和族长谈过了,各种细节都已敲定,今天就可以签约,以后咱们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李延庆翻了翻白眼,这话怎么说来着,李冬冬连忙陪笑道:“只是和老弟开个玩笑,以后我们同舟共济,共同致富!”
这还差不多,李延庆又问道:“这趟药材生意还赶得上吗?”
“没有问题,我这次收购得早,只跑了永济乡就把岳父的药材收全了,再跑跑其他几个乡,几天就能搞定,而且族长还答应用家族的货船替我运货,运费上能省不少,下个月河水解冻就可以出发了,这一次我们至少能赚三百贯。”
“那以后呢?”
李延庆更关心长远的打算,这可是他父亲的长期饭碗,得打造结实了,他又追问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当然有!”
李冬冬搓着手,按耐不住心中的兴奋,眉开眼笑道:“昨天我和族长商量过,我们以后可以做粮食生意,汤阴是产粮大县,麦子和谷子价格都比京城便宜一倍,如果直接从农户家收麦,还会更便宜,运到京城卖给行头,扣去各种税和费用,至少是两成的利润,利润虽然没有药材多,但好在安全稳定,朝廷鼓励的,多跑几趟,一年就可以把本收回来了。”
嘴上说着,李冬冬眼睛里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目光也变亮了,仿佛一堆堆铜钱在他眼睛熠熠闪光。
这个想法李延庆倒很赞成,汴京百万人口,每天粮食消耗巨大,而且北宋末期,朝廷已经失去了对京城粮食的控制,全靠几大米行供应全城的粮食,做粮食生意不仅稳,而且利益长久,更适合李家这种大地主,这必然是族长的想法,应该已经谋算了很久,自己只是适逢其时罢了。
就这时,门吱嘎一声开了,一前一后走出来两个小娘,前面一个稍小,也就四五岁的样子,穿一件大红色棉袄,梳着双环髻,瓜子脸,细眉毛,小脸红扑扑的,长得颇为清秀乖巧。
后面一个小娘大得多,十岁出头,和前面小娘一样的打扮,虽然谈不清秀,但皮肤倒也白净,手中捧一把甜瓜子,嘴里磕得正忙。
“三舅舅!”前面小娘跑上前甜甜喊了一声。
李冬冬眼睛笑眯,“乖喜儿,嘴真甜!”
后面大一点的小娘子却打量着李延庆,问道:“三舅,这小猴子是从哪里钻出来的?”
“别胡说!”
李冬冬脸一沉道:“快过来叫庆叔!”
李延庆差点笑喷出来,自己居然变成庆叔了,这两个女孩想必是李冬冬的外甥女了,他挺了挺胸脯,准备接受晚辈的问候。
前面小娘乖乖巧巧地上前施了万福,“庆叔好!”
后面那个小娘却呆了一下,居然叫这个小屁孩叔叔,她脸一红,低声嘟囔道:“我才不叫呢!”
“你若不叫,明年舅舅就不给你压岁钱了!”
李冬冬显然知道怎么让大外甥女屈服,小娘只得磨磨蹭蹭上前,勉强给比自己小几岁的李延庆施个万福,“见过庆叔!”
李延庆满意地点点头,随手从书袋里抓了两把钱递给她们,“这是。。。庆叔给你们的压岁钱,去玩吧!”
“谢谢庆叔!”妹妹伸出手欢欢喜喜地捧过钱。
后面的小娘却红着脸一把抓过钱,又狠狠瞪一眼李延庆,一溜烟地跑了。
“阿姊,等等我!”后面的妹妹追了上去。
李冬冬望着她俩背影道:“这是我大姐家的两个小娘子,今天来我家玩,却让庆弟破费了,真不好意思。”
“几文钱而已,新年图个吉利嘛!”
“说得也是!”
李冬冬知道李延庆可是拿出两百两银子的小财主,比自己有钱多了,几文钱对他真不算什么,他便不再多说,请李延庆进屋去做功课,他自己则去迎接客人去了。
李延庆做功课的房间是李冬冬家里堆放杂物之处,主要是考虑这里比较安静,不被客人打扰,而且正好有桌椅。
李元庆在窗边坐下,拿出纸笔准备开始写字了,他一边研墨一边打量这间屋子,屋子里堆满了各种废旧的家居用品,象漏油的铜灯,磕了边的粗碗,断了腿的凳子,破了洞的竹席等等,不知多久没动过,已蒙上薄薄一层灰。
这定是老人收拾的,什么都舍不得扔掉,这时,李延庆忽然看见柜子脚下面垫了把短剑,他心中一动,上前把柜子略略抬高,把剑抽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
这把短剑重约六七斤,长约五十厘米,厚一点五厘米,宽三厘米,剑尖呈三角形,虽然表面略略有点锈斑,但剑身上钢纹依旧细密均匀,李延庆能分辨出钢铁好坏,这并竟然用极好的上品真钢打造,代表了宋朝最高的冶炼水平。
李延庆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他似乎想到什么,连忙用袖子在剑脊上擦了擦,果然露出了一行细细的刻字,剑士营军用。
李延庆心中顿时有些激动,这把剑竟然就是大宋赫赫有名的厚脊短身剑,宋军剑士营的专用战剑。
汉唐是刀的天下,但到了宋朝,剑又重新复兴了,一方面是宋军缺马,对适合劈砍的刀需求量不大。
但更重要是宋朝进入了重甲时代,契丹人得到幽州后,学到了高明的冶铁技术,同时生铁产量猛增,他们打造出来的盔甲和宋军已经没有区别了。
加之他们几乎都是骑兵,用战刀基本上砍不断敌军的盔甲,只有用剑刺,可以穿透过盔甲上的甲片缝隙,刺伤或者刺死敌人,这就是宋朝开始大量使用枪和剑的主要原因。
而厚脊短身剑便是宋朝最有名的战剑,南宋灭亡后几乎被蒙军销毁殆尽,后世已经看不到了,李延庆曾在一幅宋画上看见过它的图形,既可以刺,也可以砍,甚至还可以像鞭锏一样作为打击武器,非常实用。
这种剑士专用战剑在县里的刀剑铺中根本买不到,没想到他居然在一个农户家中看到了。
他舞剑挥了几下,手感非常好,只是略重了一点,但也能接受,他立刻喜欢上了这把剑,正好可以用来练习胡大叔给他的剑术秘籍。
“那是我外祖父的剑,你怎么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李延庆一回头,刚才叫他庆叔的两个小娘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
李延庆把剑放回了原处,主人虽然用它来垫柜脚,不甚爱惜,但毕竟不是他的东西,他可不想在两个晚辈面前掉了价。
“阿姊,庆叔喜欢那把剑就送给他吧!”喜儿在旁边拉了拉姐姐的衣袖。
“他姓李,咱们姓张,他是哪门子叔叔?”大姊很不高兴地瞪了妹妹一眼,
喜儿低下头不敢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