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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韶华最美的时候消逝……时光容易把人抛啊!情足以令人忘却时间,但时间,又何尝不能令人忘情呢?
掀帘进去,见两兄妹都眼圈红红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慷慨的把自己从惠妃那里讨来的一小小坛桂花陈酿取了出来,又找来三个杯子,“杯中乾坤大,壶里日月长,来,咱们喝酒!三杯始通自然,一醉终解千愁!”
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脸上红霞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十三开始敲着节拍吟唱。
“君恩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为何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嘉彤酒量浅,开始胡言乱语了。
“天桂为浆泉做醴,玉液金黄冽生香;氤氲天成熏明月,物我两忘醉潇湘。”我也模仿起诗仙太白,酒后做打油诗一首……
睁开眼睛打算再给大家满上,却发现竟找不到那一小小坛桂花陈酿了,有人把酒坛递了过来替我满上,我顺着酒坛向上望去,倏的,酒醒了一半,好象是四阿哥……再一瞧,登时全清醒了,没错,正是四阿哥!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1)
“四哥,你也没去参加满蒙会宴吗?怎么……”十三愕然。
“今儿是敏妃娘娘的忌日,行围完后四处找不到你,我猜多半是来找嘉彤了,便也寻着过来了,十三弟,不要怪咱皇阿玛,家国天下,乾坤社稷,他心里委实装着太多的东西,但四哥相信,在皇阿玛心里一定有敏妃娘娘的身影,即使他记不得这个特定的日子,但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他会突然忆起,在他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位人为秋水玉为神的美好女子。”
十三不禁虎目蕴泪,只唤了一声四哥,便咽住了。
我也险些掉下泪来,谁会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归人……
“菀葶,咱们把蜜酒也喝了吧。” 嘉彤开始算计起我的蜜酒了。可我有些舍不得,这次将近两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京城开拔至木兰围场,随行的医生是少不了的,于是我一得空便去扎堆儿,其中有位叫赵启的兽医,每天都忙的要命,我便常跟去观摩古代兽医的工作实况,甚至有时帮他打打下手,原来他还是那位负责西六宫医药的齐佳姑姑的外甥,宫里的兽医们往往分别负责鹰房、狗房、养牲处和上驷院(宫里养御马的场所),他隶属于上驷院,一来二往熟了起来,赵启便慷慨的送了一小坛据说是祖传秘方酿出的蜜酒给我,那蜜酒冰鲜甜濡,馥润髓滑,如山涧幽泉,如晨曦薄雾,如月色下暗香浮动的微醺……真真妙不可言也!于是,我便珍藏起来了,打算带回去请苏麻喇姑尝尝……唉,这可如何是好呢?
“看不出董鄂格格还喜好上了杯中之物。”老四不咸不淡的开了尊口,oh; my god,他不会打算在我脸上写下‘好酒贪杯’四个字吧,我赶紧哭脸人装做笑脸人道:“呃……四爷有所不知,女子与酒,有着难分难离的默契。呃……”只能绞尽脑汁的瞎掰了:“对了,江南人家一旦有女儿出世,便会埋下一坛好酒名曰‘女儿红’,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同饮,所以有首歌是这样的:在人生的第一个秋,爹娘为我埋下一个梦,女儿红需要酿上多久,才能迎来那幸福的时候。可是,倘若那家的女儿早谢在未嫁时,此酒便唤做花雕(凋)。所以,生之始与酒同埋,生之欢与酒同启,生之苦与酒同靡,生之殁与酒同去,女人和酒,有着天然的神识感应与情感共鸣。”命题证明完毕,舒了一口气。
“十三哥,我也要女儿红!还有锦云!还有菀葶!”小醉鬼开始胡搅蛮缠了。
十三挠了挠脑袋:“行!回去后,十三哥一定给你们一人埋一大坛。”
“现在就埋!”嘉彤的酒品还真是……
“蜜酒可不能长期储存的,否则就坏了,要埋也只能埋白玉腴或是竹叶青之类的。”赶紧为自己心爱的蜜酒撇清。
“四哥,我好象记得你那儿有白玉腴,是吧?”十三开始算计起老四来。
“高福儿,去,到爷帐篷里取三坛白玉腴过来。”老四当即吩咐了下去,又道:“埋在哪儿好呢?”
十三思量了一会儿,慎重决策道:“康熙三十四年秋弥时,额娘和我也有跟来随驾,我记得当时是在第十三个围场,我亲手射死了一匹狼。”
“是,当时你还不满十岁,我记得皇阿玛特别奖励了一把黄金匕给他的十三儿。”老四接口道。
“对啊,当时我可高兴了,散围后还硬要四哥举着我在围场里最大的那棵白桦上,用黄金匕重重刻下了‘十三郎猎狼’五个字。”
“行,咱们就去那儿。”不知为什么,老四对十三总是宠溺而慷慨的。
可是……按照老九教我的算法,康熙三十四年使用过的围场要到康熙四十年才会再次使用,也就是说,十三号围场里的飞禽走兽已经休养生息了四年多了,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四人三骑(十三和嘉彤同乘一骑),外加一条剽悍凶猛的藏獒,出发了。那藏獒是老四亲手养大的,因为獒乃狗中之王,我对那獒是又害怕又好奇,老四见我好几次想骑马靠近它却又中途讪讪退回来的畏缩劲儿,便唤道:“默,挪!”那藏獒便听话的从其左侧移到了右侧,这样我便能无阻碍的观察了,它吻短鼻宽,舌大唇厚,体形可以和一头牛犊媲美,头颅庞大,黑亮茂密的鬃毛长而蓬松,象极了一头刚刚成年的雄师,双目如炬,煞气十足。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2)
不禁想起俗话说的‘九犬成一獒 一獒抵三狼’,便忍不住问道:“奴婢曾听说养獒的法子。血统优良的母獒一窝产下九条小犬,把九犬关入地窖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四爷是这样养的吗?”
“你只说对了前半部分,9只小犬中存活的那只此时只能称做‘獒犬’,然后需在院落里挖一大坑,将小獒犬放入其中,每日用鲜狼肉吊在其勉强够到的地方,久之,小獒犬善跃,6个月后,改用活狼吊喂,再月余,改用活狼投喂,獒在坑内与狼战毕才能食之……这样,一年过后,獒犬自坑内放出,吼声如狮,体壮似牛,双眼如电,杀气腾腾,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吩咐,对陌生人有近乎本能的强烈敌意,这时的它,才叫做獒。”
本朝掀起血雨腥风的九子夺嫡猛然间涌入了大脑,忍不住怒道:“这太残忍了!太痛苦了,它愿意吗?它内心一定想做犬不想做獒!”
老四冷道:“这是它的命,不成獒便成仁!所以獒足以与猛兽抗衡,是惟一能使恶狼胆寒的犬类。一只獒足以杀死一头金钱豹,三只獒能把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扯成碎片!獒形如狮、体似虎、威猛高贵、铮铮傲骨、一生只忠诚自己的主人。所以海中龙王;鸟类鹰王;犬中獒王,千金易得;一獒难求。”
泪水夺眶而出:“我不想听,四爷让它回到您那边去吧,我不想再看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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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围场离营地大约有半个多时辰的马程,接下来一路无话,闷闷的找到了那棵白桦,闷闷的埋下了三坛从此被唤做‘女儿红’的白玉腴,正欲归去,獒突然从喉咙深处迸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咆哮,马儿凄厉惊恐的嘶鸣声相继猝然响起……此时的天色似暗非暗,但来自于四面八方的一道道绿莹莹的凶光却令我清晰的意识到眼前严峻的现实:狼群的合围即将完成,我们,就像被驱逐进伏击圈的鹿,即将面临一场残酷的生死搏杀。
第三十一章 风入寒松声自古 (1)
女儿红啊女儿红,难道您刚被埋下便要变成‘花雕’?强烈的恐惧感令我手脚并用,噌噌噌——的爬上了那棵高大的白桦,人的确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一边像无尾熊一样紧紧抱住树干,一边暗舒一口气,等待救援好了,一下子少了两位阿哥一位格格,营地肯定会派人来找的。看看他们爬上树没有?
这一瞧不打紧,我差点从栖身之树上倒栽了下去,下面三人一獒正同仇敌忾呢,老四和老十三拔出了精钢腰刀,气势逼人,就连嘉彤,也左手执马鞭,右手握着防身用的长匕首,面无惧色,爱新觉罗家族勇猛的热血正在他们体内沸腾,这种血液里似乎天生便有一种疯狂的基因,否则清太祖努尔哈赤又岂能仅靠十三副铠甲起家,创下霸业?
情感告诉我,不能弃朋友于不顾,大不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可理智劝诫我:你赤手空拳呢,难道要下去和狼对咬吗?只怕狼一口下去,你就当场香消玉陨;你一口下去,却只咬到了一撮毛!犹豫,挣扎,彷徨……不禁动了一动,却猛然觉得腰间有硬物抵得生疼,是七雷连珠铳!怎么把它给忘了!举目四望,包围我们的狼大概有十五、六匹,倘若我能像双抢老太婆那样弹无虚发,就能搞定‘七匹狼’,干了!与其抱树待毙,孰若下树振之?
吱溜下了树,再用力拔掉七雷连珠铳上防止走火的的保险绳圈,亲爱的雌铳,今儿就要靠您大发雌威了!我注意到了獒,它原本半透明的褐色眼珠已经变成暗淡模糊的桔红色,就象笼罩着一层血腥的暮霭一样闪动着残忍的光泽,凶光毕露!但见老四,简直犹如那觅食的秃鹰,骛猛的双眼如千年冰雪,拼命十三燃烧了起来,堪比烈火中的金刚,我不觉又镇定了几分,摆了个007的酷姿,站在了嘉彤旁边……
据说,毛色发亮的就不是饿狼,可眼前的恶狼毛色并不发亮,群狼发出怪风刮电线一样的呜呜呜呜震颤嗥叫;充满了亡命的恐惧和冲动。一时间两派力量对峙起来,谁也没有主动发起攻击。
狼王是一匹少了一只耳朵的巨型公狼,狼脸上贯穿了一道狰狞的刀疤,看来它曾经遭遇过和五阿哥一样的命运,而且,很有可能是四年多前秋弥的幸存者,刀疤(我为狼王取的名字)的眼里有着对人类刻骨的仇恨,现在,它要复仇!它低低的嗥叫起来,似乎是在下达作战的指令,紧接着,伴随着刀疤一声狂暴的怒号,群狼发动了气势凶猛的集团性攻击。
开火!我打响了本队伍的第一枪,很好!瞄准的那一匹虽然没有倒下,但它旁边的那匹倒下了!獒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反冲锋,瞬间双方混乱的缠斗起来,狼众我寡,四匹狼从四个方向向獒攻击,老四奋力挥刀劈杀着与之周旋的三匹,十三则倾力维护着嘉彤和我的安全,做起了我们和狼群之间的第一道‘防火墙’,有五匹狼的目标同时锁定了我们,剩下的除了狼王崴然不动,其余全去攻击已被吓破了胆的马匹。
开火!开火!开火!顾不上节省火力了,我开!我开!我开开开!除了没打中的,其余的全部中标,被十三砍成重伤的,被我打成残废了的,嘉彤就上去狠狠补上两刀,攻击我们的五匹狼终于阵亡,但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十三的胳膊被抓伤涌出的血染的通红,已经举不起刀来,嘉彤在闪躲中扭伤了脚,而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