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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不喜欢这种严格的、规范的、尽善尽美的、不容丝毫逾矩的生活方式。
却难以挣脱。
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人们在择业,社交和通婚方面,遵循严格的等级规范。上流社会,中产阶级和劳工阶层,界限清晰,绝不混淆。上流社会高高在上,中产阶级受人尊敬,劳工阶层争取权益。甚至在言语方式,上流社会也把自己与其他阶层严格区分开,“pardon”、“dinner”之类的词汇,更是被老派贵族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当然啦,工业革命催生了一群不具贵族血统的新富阶级——鲁芙女王口中的“new money”——他们因投资、投机而一夜暴富。这些暴发户的妻子女儿为了炫耀财富、争取地位,身着华服出入社交场合,跻身上流社会。
传统老派的贵族乡绅们,对这群新贵既羡慕又瞧不起。贵族乡绅们的本职是管理土地和庄园,靠出租土地维持着奢华的生活。他们大多从伊顿公学、牛津剑桥毕业,大部分时间用在读书、社交、旅行、打猎以及各种兴趣爱好和怪癖上。贵族们重视兴趣而轻视职业,甚至认为出去工作、把一技之长用于赚钱是不体面的。因为不善经营,不少人只得依靠变卖地产为生。他们的城堡年久失修,设施陈旧,一家人在诺大的房子里,冬天舍不得开暖气冻得瑟瑟发抖,夏天屋顶漏雨却没钱修缮。
他们既羡慕新贵的财富,又瞧不起这群人的教养。
改变正呈蚕食状态侵袭,适应改变的人活的愈发滋润,而顽固不化分子只能抱怨新世界,怀念旧时光。
萝丝就穿越到了这样一个社会。
她骨子里仍旧流淌着二十一世纪新型女汉子的血,使得她并不欣赏所谓的“贵族”。当然啦,贵族中不乏布克特先生这样品行端正的绅士,可是这种品性绝非此阶层的固有美德。在萝丝看来,英国贵族死板,傲慢,自以为是,荣耀和奢华的背后,“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只说臭名昭着的“圈地运动”吧:乡绅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坑蒙拐骗夺取了农民的土地,逼迫他们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涌入城市成为雇佣工人。虽说客观上大大促进了资本积累,却也抹杀不了贵族们暴行的事实。
母星在上,那些更加恶劣、更加肮脏的东西,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好在萝丝头脑很清楚,她知道,就像贾府在大厦将倾的道路上狂奔,即使王熙凤只手遮天谋财害命,即使太太婆子们早成了鱼眼睛,大观园中的女儿们仍是水做的。任何阶层都有光明面和阴暗面,贵族阶层的阴暗是剥削,是压迫,是欺骗,是背叛,是寻欢作乐,是固步自封,平民阶级的阴暗就是粗俗,是暴虐,是肮脏,是小偷小摸,是缺乏教养。
大变革到来前夕,整个上流社会还沉浸在旧梦之中。庄园里的日子像大幅绸缎,平滑,奢侈,节奏缓慢,一成不变。时间缓缓流淌,人们从容不迫,生活平静安宁,裹挟着巨大的惯性,改变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而继续这种生活则会衣食无忧。祖上几代人的生老病死都在这座宅子里,如果不发生意外,如果没有大的变革,比如战争,比如科技革命,说不准随遇而安的她也会像布克特家族的先辈一样,生于斯,埋于此。她的后代差不多也将如此;一代又一代生老病死,延续着祖先的礼仪和荣耀,剥削和肮脏。
管家接过报纸,送到布克特先生面前说:“您的报纸熨好了,老爷。”
布克特先生道了声谢,按惯例阅读起来。
“报纸为什么要熨,爸爸?”萝丝把餐巾铺在腿上,好奇宝宝状问。
“为了除掉上面的油墨,不能让小姐的手弄脏。”布莱克先生看到了男主人的示意,正色回答道。
看吧,这些繁复的、不容改变的礼仪,就来自于此。这时的英国还是贵族统治下的社会,需要全力守住自己的奢华生活和优越地位,礼仪和教养就是非常好用的工具。它能张扬优越感,并且把自己人与其他阶层区分开来。
“你面前的是……印度咖喱饭?这么辛辣的食物合适早上吗,宝贝?”布克特先生抬了抬头。
“我只是想吃辣了,亲爱的爸爸。”印度咖喱饭下面还生着火,萝丝顾不得烫得生疼的舌头,大快朵颐。
“真是奇怪的爱好,年轻人的思想果然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布克特先生感慨了一句,继续读报。
您老人家……能不用这么平淡、平缓、平板的语气发出感慨嘛。
“您的信,老爷。”汤姆送信进来。
布克特先生拿一把小银刀剖开信封,边看边说:“巴塞一家邀请我们去巴黎,你们感兴趣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画素描的男孩
Chapter5 画素描的男孩
徐志摩大大说: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熏酥了的——有时许太热一些。那也不碍事,只要你受得住。赞美是多余的,正如赞美天堂是多余的;咒诅也是多余的,正如咒诅地狱是多余的。
钱钟书大大也说:法国人的思想是有名的清楚,他们的文章也明白干净,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
此时此刻,与徐志摩和钱钟书同一时代的萝丝,好不容易摆脱了英国铅灰色天空的雾霾、阴云、晦涩和昏沉,第一次站在欧洲大陆耀眼的阳光下。
头顶是碧蓝的圆穹,空中只是艳丽的阳光,鹅毛扇子般的白云在空中飘荡。比伦敦更蓝的天空,比伦敦更白的云朵,比伦敦更亮的光线汇聚在一起,悄无声息的凝视着这座比伦敦更加繁华、时尚、喧嚣又肮脏的花都。
码头上喧哗嘈杂,人声鼎沸。男男女女都戴着帽子,贝雷帽,圆顶礼帽,宽边女帽,丝带、花朵和羽毛在人群上空飘来飘去。陌生人间彼此打量的眼光,是审视和敌意的,碰到熟悉的面孔又不吝展露笑颜。塞纳河的波光里掩映着卢浮宫的倩影,它也收藏着不少失意人最后的呼吸,以及人、畜和工厂的排泄物。
平民们头顶箱子,生怕被密度越来越大的人群挤坏,上流社会的天之骄子们坐在轿车和马车里,听着司机不耐烦的鸣笛,马夫的咒骂以及骏马的响鼻。
萝丝的肺部和小腹,被紧身衣严厉又恶毒的挤压着,汽车走走停停,胃里的食物也随之挤压摇晃,几次要突破喉咙的束缚。
“停车!”她忍无可忍,不等人搀扶,就女汉子气场全开跳下车,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大陆干燥温暖、被人的喧嚣和气息污染了的空气。
鲁芙惊呼:“你会被人群挤扁,被挤掉帽子,蹭坏羽毛和花边!”
“那也不比在呕吐在你身上更糟,亲爱的妈妈。”她发现走路比坐车又快又轻松。
安妮从另一辆车上跳下,像争取妇女选举权似的推开人群,挤到小姐身边,一手握着溴盐瓶子对车上喊:“放心吧,夫人,我会照顾好小姐的。”
人山人海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涌上心头。哼,这点人算什么,去见识一下堪比整个欧洲移民的中国春运,就会发现码头上的人群弱爆了。
上辈子,小时候,上学嫌堵车的她,从来都在地铁上被挤成压缩饼干,至少地铁不会堵车。她与另一个女汉子好友长臂一伸,一架,就能勉强营造出一点点安身立命的空间。后来爸妈心疼,给她在学校不远处租了房子,一天两度的挤地铁大业才告一段落。
上辈子各种彰显女汉子本色的时光,想起来就令人心中柔软,微微发笑。
人群渐渐散去,汽车也能够顺畅通行了。萝丝对鼻腔里温暖干燥的空气有些恋恋不舍,就敲着汽车的窗户说:“你们先去丽顿饭店吧,让安妮陪我走走。”
鲁芙对女儿另起事端很不满意,却想不出借口拒绝,只得随她去了。
她的皮鞋在地面上咔哒有声,一言不发漫无目的,女仆也同样沉默的跟着她。
几只海鸥咋咋呼呼的尖叫着掠过塞纳河,萝丝心中忽然涌起一阵冲动。
——离开这里,离开。初来乍到的兴奋已经消散,九年,整整九年,萝丝住在金丝笼里,带着镶满金银珠宝、花边羽毛的锁链,完全与“生活”绝缘。每天学习各种人为规定的礼仪和知识,让女仆花几个小时给自己梳妆打扮,跟随鲁芙和布克特先生登门拜访,搞搞慈善、募捐、义卖,待字闺中,等着长大,嫁人,了事……这种生活虽然衣食无忧,甚至受到绝大多数人羡慕,可是对一个现代女性来说,太难了。
二十世纪初的女性,仍和几个世纪前的姐妹们一样,受到宗教和礼仪的压迫。对她们来说,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无非是结婚嫁人、生儿育女。婚姻是剥夺自由的枷锁,女性的角色只能是母亲和妻子,她们只能在日复一日中把自己退化成一个“母亲”的符号。
她感到生命是无用的,生活是空虚的,寂寞是无边的,命运是注定的。
除非离开,与旧有的生活一刀两断。
这几年她已经有了几千英镑的存款,随便一辆出租马车,随意一趟火车就可以把自己带走,不会有人发现她的……
萝丝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疯狂的想法,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来说太危险了。何况她不应该抛弃母亲,哪怕这个母亲是如此固执、守旧、傲慢、恶毒以及奇葩。
满脑袋乌七八糟的思想,仿佛缠成一团的彩色毛线,越急着理清越找不到头绪。
忽然,萝丝眼前炸开一团金色柔光。
——不远处,有个男孩姿势随便的坐在台阶上,正在给一位太太画像。
男孩的年龄不容易分辨,说十四五岁可以,说十□岁也不会招致太多反对,总之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那张可爱的娃娃脸和一双海蓝的眼睛,正好触动了正太控的女主的内心,萝丝心中乱七八糟的自怨自艾自吐槽登时消散的窗明几净,瞬间被治愈了。
母星也不能阻挡她调戏正太的心。
萝丝快步走上前,用标准、优雅的法语说:“能给我画一幅吗?”
男孩抬起头来看着萝丝,像一条大型的金毛犬仰望它的主人那样,目光快活、机灵、警觉、生机勃勃。
正中红心。
男孩的五官可能称不上完美,可搭配在一起却如此年轻帅气、阳光可爱。柔软的金色短发从脸颊两侧垂下来,在额头上方形成了一个美人尖,深金色的眉显得毛茸茸的微微向上挑起。快活又温和的眼睛湛蓝透亮,肉嘟嘟的粉红色的下唇微微翘着,下巴和嘴唇上光滑得没有一根胡须,给这张年轻得有些女性化的面孔赋予了一点点撒娇的属性。脸颊还未脱去婴儿肥,身材像少年一样纤瘦……
嗷嗷嗷萌死了肿么破!
母星诶,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萌这么萌这么萌的正太!母星在上,即使岁月是把杀猪刀,你也一定要保佑他别长残了!千万别像饰演哈利·波特的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演德拉科·马尔福的汤姆·菲尔顿、以及演杰克·道森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那样长残了!
男孩摘下帽子,冲萝丝友善的笑了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