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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的市场经济是无耻的,有的只是利益搏弈。在这种搏弈中,双方都有权去寻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关键看双方有没有利益共同点、彼此利益重合的地方有多大,以及搏弈双方的处境和力量对比。如果双方的利益非常一致,或者重合的地方很多,且双方处境相当,那么,搏弈的结果就会趋向均衡,这种均衡对双方来说,都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
经济学里有句名言:资本是有嗅觉的。只要有利益的地方,资本总能知道,并且千方百计地进去获取利润。很多地方的房地产是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人为提升的结果。
有的人政治嗅觉相当敏感,要是事先被他嗅出了什么味道,他就会立刻采取措施,变被动为主动。所以,高手往往不从政治上入手,而是从经济上入手,使对手疏忽大意,以为只要自己政治上不出问题,就不会有问题。但他忘了一点,有时侯政治也会以经济的面貌出来,这就要犯错误、吃大亏、栽筋斗。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一个重要的、流行的理念是“算政治帐”,于是导致了很多违反基本经济规律的荒唐和严重的浪费。如今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算帐的方法似乎完全被颠倒了过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用经济帐掩盖政治帐和道德帐。
中国的特色之一,就是政治话语在经济生活中依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商场上的权力和金钱是紧密结合的,表面看起来好象遍地都是生意,其实真正的资源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不惜一切代价,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太高。
从经济力量的角度看,资本的话语权越来越不容忽视,商业价值、社会价值、权力价值之间的制衡与互动机制已经体现。
一味追求效率的结果,就好象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梯子,然后发现架错了墙。
公有制在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是人人都没有。这就造成人人都想占有这种现象的滋生。
试点推广模式是中国改革经验的金科玉律之一。改革开放的许多难题都是通过试点、试验田、特区逐步解决的。试点模式一般被认为稳妥郑重。但是,试点思维本质上不过是计划经济与中央集权的产物。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领导单纯当干部不搞经济不行,出不了政绩;知识分子单纯搞学问也不行,财力、物力不支持,出不了成果。只有领导与学者相结合、学问与权力相结合,才能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市场经济的核心,其实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买”字,一个是“卖”字;在市场经济的天平上,包括人,都是可以卖的。
垄断霸王的巨额利润,实际上就是每个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竞争格局只是一种伪市场化的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垄断的本质。
一个企业家,一切思考都以利益为前提,政治正义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影响他决策的重要因素。
在现实中,最初是企业求银行贷款,当银行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以后,关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是银行求企业还息。至于还款,银行连想都不敢想,,因为这已经是显而易见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企业不破产,银行就烧高香了。开始银行是企业家的老爷,而一旦贷款到了一定规模,银行就会变成企业的儿子。再说,银行是国家的,风险也是国家的,与银行具体的信贷员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贷给谁都是贷,只要给点好处就能打倒,太容易了。
17。2 关于官商问题
官商关系的历史考察。
中华帝国从宋朝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其表面特征之一就是工商业的繁荣。在明清两代出现了以前没有的大商帮,晋商和徽商为其中声望最显著者。
工商业者为中国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些一点都没有改变人们对商人的鄙视,其中原因很复杂,最让人不能容忍的就是商人和官员之间的暧昧关系。
明清以来的商人大多数有很强的依附性,由于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财富没有法律保证(甚至连道德保证都没有),因此他们大多数有依附于某个官僚,依附于腐败政治的倾向。骤然壮大起来的商人,在腐烂的政治环境中左右逢源,翻云覆雨。由于“钱能通神”的格言屡试不爽,他们无所忌惮地收买官员,攫取财富,他们的财富与其说来自于他们的生意头脑,不如说来自于他们杰出的交际能力,因为他们从事的是一种垄断性质的生意,只要拿到政府的特许证,就可以财富滚滚而来。
商人们利用贿赂官员来牟取发财的特殊机会,保护自己的财产,这也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这种方式其实到头来并不总是有效,即使有效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1865年到1890年,满清政府总共创建了21个军工企业,创办人几乎都是地方的督抚。这些企业只不过是这些督抚的另一个衙门而已。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权,是与这些地方督抚的权势直接相连的。控制这些企业,是成为一方霸主的有力资本,因此大员之间常常为争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而产生纠纷。
而近代新式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如果没有地方大吏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不起来的。没有一个官方的保护人难以筹措到大额的股金,在传统的社会中,也得不到能与外国资本和旧式企业竞争的特权,躲避不了来自官方的勒索;依附于官僚,自然也就难免来自官场的骚扰和腐蚀,由于各督抚都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私人势力范围,所以新式企业成为督抚安插亲信的肥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总是带有严重的衙门气息。
企业中贿赂公行,任人唯亲,冗员泛滥,正所谓“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
进入民国以后,在中国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后,企业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企业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他们操纵政治,为军阀提供财政支持,两面三刀,朝秦暮楚,甚至可以左右政府的产生和政策方向,如上海的总商会可以影响舆论、控制市面;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为虚弱,任何一个军阀随时都可以前来勒索,威逼企业家,甚至绑架杀害,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说能够建立正常的秩序和竞争规则。
作为一个自觉的阶级,企业家在利用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这种关系危害到企业的制度理念,所以对于政治,企业是利用,而不是被同化,这之间主客关系的区别看似极为细微,但在实践中这一差别却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会馆演绎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祸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到都老爷(明清之际的监察官)的弹劾,上门送红包,更是风险巨大,因为官衙就是官老爷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门里),难保不让人看见,即使让自己的属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这些书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带来的,都憋着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为自家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在那个时代,商人勾搭官员,双方必须是熟人,至少得经过熟人的介绍,这样做起来才保险。
一个新入道的商人,怎样结交官员呢?一则可以经过已经结交了官员的前辈商人做中介;一则可以通过资助家乡的儒生,看哪个有出息,是绩优股,先投资押宝;一则可以培养自己家的子弟读书,然后一步步考上去,为官为宦。除了这些一个比一个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际,官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有效而且特别为官员(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这就是会馆。
那时的北京南城,是会馆的天下。大一点有以省为单位的,比如湖广会馆、山陕会馆、安徽会馆、江西会馆等等,江西会馆据说在民国还第一个备有发电机,建有西式洋楼。小一点的则以县或府为单位,如绍兴会馆、南海会馆、新会会馆等,感觉上都是地缘的圈子。
建会馆的都是商人,会馆的运作,也是商人支持,不过,会馆却跟商业关系不大。建会馆,目的是为本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记住,是免费的吃住。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朝中叶,因为是为了给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试馆”。由于发现这种会馆(试馆)对于联络京官和培养举子(候补官员和正选官员)跟商界的感情特别有效,于是会馆越办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业稍有规模的府县,都在北京设有会馆。会馆的建设,有各地在京的官员参与,但资金基本上来自商家(因为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很低,京官捞钱的机会不多,不大可能有此财力,即便有,由于京城目标明显,也没有人敢公然露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