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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想到一首。”李越说道。
“哦?这么快?额……我是说,我正期待呢。”
李越疑惑的目光在周正道身上扫视了许久,刚才这算说漏嘴了吗?这小子是不是故意想看自己出丑?
算了,还是先念诗吧,这么多人等着呢。
“这几天杭州城里面分外热闹,昨日乞巧节更是让我大开眼界,到了傍晚,妇女坐在门前运针乞巧,年轻姑娘用叶子洗着头发,这幅绝美的场景让我很想用诗去把它表现出来。”
“大家都知道,灵感不是随时都有的,我也是刚刚才补全这首诗。”
“不要说了,快念吧。”
李越瞪了周正道一眼。就你特么的话多。
谢思妍一脸鄙视,不过也是兴致勃勃的看着李越。
“银烛冷秋光画屏,碧天晴夜静闲亭。蛛丝度绣针,龙麝焚金鼎。庆人间七夕佳令。卧看牵牛织女星,月转过梧桐树影。”
众人安静了一下。
诗歌的意思不像说大白话,里面的意思总要想一想才能明白,而且有些诗人特别喜欢放一些隐喻进去,理解起来也就更为困难。
李越这首诗到还简单,直接理解意思就好。
周正道不愧是江南有数的才子之一,最先理解过来,说道:“烛火的火光照亮了屏风,女子们坐在亭子中,用蛛丝穿过绣针,亭子里面燃烧着麝香。”
他啧啧两声,感慨道:“这点时间里面,居然能做出这样品质上佳的诗词来,在诗词一道上,李兄果然是冠绝群雄的存在。”
你说这话是不是承认了自己在整我。
果然朋友不能乱交,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坑了你。
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准备任何诗歌,结果一道这里就被强行架起来,想躲躲都不行,每一次被淡出了话题之外,周正道总会想办法让众人吧目光一直放在李越身上。
演技真好,李越都没发现异样来。
大家也渐渐清醒过来,纷纷讨论起这首诗来。
实际上这首诗再平常不过了,只是因为李越所作,才会引起这样的风波。
谁不知道李越是现在的诗王?
要是这个时候走进青楼,百分之七十的歌女或者清倌人都在唱着李越的诗。那首临江仙和那首木兰辞都快被人唱烂了。木兰辞就是那首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好诗啊。”
“虽然质量上比不上李先生的大多数诗,但是这可是在急智下产生的诗,并没有经过完善和修改,如果修改过,应该能更上一层楼才对。”
“太厉害了,多久没一首咏唱七夕的歌曲了,李兄居然能在这一个小时里面直接写上一首出来。”
“关键是应景,这首诗仿佛写的就是我昨天所见的画面一样。”
“可惜了,这么着急的就写出来。如果多家完善,或许是一首超越临江仙的诗歌。”
李越脸上带着笑意,旋转着朝着所有人拱手喊道:“过奖,过奖了各位,我以前说过,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首诗也是机缘巧合下才做出来的。”
“这应该是当代最好的”
“过奖,这首诗也就一般吧,我不是很满意。如果能有更多的时间,让我把诗再精简一点,再完善一点,应该可以做到更好。”
谢思妍觉得自己肚子痛,忍着不笑实在是太难受了。但是如果真的在这个场合哈哈大笑的话,也太奇怪了一点。
可李越现在优越的样子实在让她很难忍住自己的笑意。
李越的文科成绩好,古文功底不错,但那也建立在现代人的基础上。她可不信李越真的能改一改古人作的诗,那些诗歌那一句话不是古人想了很久才最终决定的。
李越装完了,回头看见谢思妍趴在桌上,稍微一想就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的想法,过去拍拍她的头,小声问道:“很想笑?”
“是啊是啊!”
“你也可以试试,真的很爽的。”
“是吗?”
额,差点忘记这妮子现实中已经有无数人天天追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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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面具
“你在现代的时候没被你的粉丝堵住过吗?”
李越想了想,答道:“应该是没有的。”
他出行都比较小心,偶尔被认出来的时候,粉丝也不会像这样拍着马屁,只会不着调的说着自己如何喜欢李越,完全没有什么营养。
而古代都是对你的文采十分崇拜,才会你对恭敬,而不是因为李越长得帅。
虽然一个男人的长相对古代怀春的少女来说依旧很重要,但是对文人来说是一个扣分项,谁也不愿意看到别的男人比自己帅不是?
所以李越觉得自己能在文坛混到这个位置还是很幸运的。
文会就是文人的一场聚会。
聚会,就是喝酒聊天装牛逼。从古至今这个中心点从未变过,从现代的各种同学聚会就可以见到端倪,大家见面更多的不是回忆从前,而是说着各自这些年的际遇。
谁要是社会地位高,那人就是真牛逼,一群曾经的同学都围着你转。
而古代也差不多,谁要是诗歌做得好,就是真牛逼,一群平日对普通人高高在上的文人也放下傲气,想要结交诗歌做得好的人。
因为一个人再厉害也就厉害那几十年罢了,而诗歌却是可以传世的东西。
青史留名是所有文人一生的梦想,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靠自己努力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心思就放在李像李越这样的大才子身上。
若是有朝一日李越高兴了,写一首赠友人,那自己青史留名的梦想不就实现了吗?
怀着这样的想法,许多文人都成了马屁精。
孔孟之学没有学到多少,反倒是溜须拍马精通得很。
这场聚会举行了两个时辰,除了李越这首诗外,很多人都各自作了一两首咏唱七夕节日的诗歌,但是超越李越的却是没有。能够流传到现代的诗歌,也不是随意一两首就能超越的。
文会的菜不多,清酒管饱。
不过这种酒太淡,李越也没多喝,自己暗爽够了之后便带着谢思妍朝着周正道告辞。
“周兄,我们就先告辞了。”
“怎么不多留一会儿?现在气氛正热,你个正主走了多扫兴……你来的正好,我作了一首诗,你给品鉴品鉴……”
李越叹口气,拒绝道:“我真的得走了,趁着天色未晚,我还准备到河边逛一逛的,七夕节若是只有诗歌,那这个节日我不过也罢。”
周正道看了看谢思妍,也随着李越叹口气说道:“也好,七夕节若是只有诗歌,没有美人,那便成了一个残缺的七夕了,你走吧,那边我会去说的。”
李越拍了拍周正道的肩膀说道:“多谢了,我这就走了。”
说完,回头牵着谢思妍直接走出了郭北书院。
就像周正道说的,七夕这天,并不是只有书院才会有活动,民间一样是有活动的,或许没有书院里面那么高端,但是却充满了华夏的传统气息。
河边上,灯笼密布,靠着这股微弱的光芒居然直接点亮了河岸,灯火通明。不说亮如白昼,但是至少能够很清楚的看到这里的所有东西。
灯下全是灯谜字谜,还有一些小游戏。
来这里游玩的人好多都带着面具,看不到原本的模样。
“我们也带上吧,好像挺有意思的。”谢思妍拉着李越的手说道。
到古代之后,谢思妍特别黏李越,牵手已经像是吃饭喝水一样成为了习惯。但是这种习惯和古代的价值观有点冲突,两人上街的话回头率有些高。
虽然说宋代的社会形态是最为接近现代社会的,但是民间传统的观念却依旧有些保守,他们不介意未出阁的女儿出门逛街,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人牵手就有点让长辈丢脸了。
放到明清民风更为封闭的时候,这样的行为简直可以说是不守妇道。
但是此时此刻,在这河边上,牵手好像变成了一个极为正常的事情。
往来好几对年轻的情侣都是手牵着手边走边玩,只不过脸上带着猴子的面具,颇为滑稽,这样看不到脸,胆子自然也会大一点。
谢思妍从一旁的小摊上挑挑拣拣,然后给了李越一个二师兄的面具。
“你可是真会选啊。”李越吐槽一声,把二师兄的面具放回摊主面前,拿起一个只遮住半边脸的银色面具。
李越戴起来在摊主的水镜前看了看,朝着谢思妍说道:“看见没,这个就帅多了。”
“哼,不识好人心。”
谢思妍也把手上的嫦娥面具放回去,拿起旁边的兔子面具戴起来。
面具还带着米的香气,应该是用米糊上的,这是这个年代最常见到的胶水,而且制作简单,材料便宜。
虽然画工不错,但是就这一般般的材料,也值不了几个钱。
价钱算下来,才六文,也就是说这两个画得栩栩如生的面具才几块钱而已。
付过账之后,两人就大大方方的牵着手走在河边上。
右边是灯火通明的临时活动场地,左边是反射着光芒的一条河流,前后有着同样走在一起的情侣。
不过好像只有没结婚的男女才会带着面具在这河边上逛,那些刚结婚的夫妻正乐不思蜀的满地跑着猜着灯谜,年纪再大一点的就更喜欢坐在一个地方看着这群年轻的男女展现着自己的活力。
“李越,你说这里有没有偷偷跑出来幽会的富家小姐?”
“电视看多了吧?呵呵,其实还真有,这种情况不少。”
“真有?”谢思妍问道,她之前只是随意一说。
“嗯。”李越指着远处提着灯笼的白衣女子。“前几天我们去西湖,你记不记得有个挺胖的老爷,身后跟着一堆的子女,其中有个最漂亮的……”
“哦哦哦,我知道,就那个瓜子脸的。”
“恩,那个胖子叫钱大富,他的家离我们家只有六百多米,很近,那女的是他的小女儿,才16岁。”
谢思妍吃惊的说道:“16岁啊?这么年轻?这不是小孩子吗?古代的小孩子还敢偷偷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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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一厢情愿,有始无终
李越敲了一下谢思妍白兔面具的额头,没好气的说道:“你忘了你遇到我的时候是多大岁数了?自己都是早恋还敢用这样的语气说古代人?”
“额……我这不是没反应过来嘛。”
“在古代,若是穷苦一点的人家,女儿十三四岁都嫁人了,16岁的时候孩子都能满街跑。所以别把现代的思想放古代,差异太大,行不通的。”
“对了,你怎么认识那个女的?是不是以前偷偷打听过?”
李越哭笑不得:“你想什么呢?这是正常的邻居关系好不好?你知不知道远亲不如近邻?”
“六百米还近啊?来了来了,你看那男的是谁?”
“不认识。”李越说道。“不过看气质应该是个读书人,看衣着打扮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估计又是穷小子钓上富家千金的戏码。”
“这么刺激?”
“再正常不过了,古代女孩的社会经验很浅,只要有心,想要泡到一个根本不困难……哎,你干嘛打我啊,我说错什么了吗?”
“就是看不惯你这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