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要做皇帝-第3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更重要的是,那些外嫁的匈奴贵族女子或者王族女子,通常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势,都会主动向匈奴国内求援。

    而轮到夏胭脂时,她嫁来的国度,不比匈奴弱,而且潜力远胜匈奴!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比起中原的女子,在权衡利弊方面,有着天生的天赋。

    她们的直觉,往往能为她们提供一个明智的选择。

    只在这瞬间,夏胭脂就做出了抉择——从今天开始,学习汉话,学习汉文,努力融合,争取做一个合格的汉朝皇帝妃嫔。

    至于匈奴?

    那是什么?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就没有部族观念和民族观念,她们只有男人观念。

    只要他们的男人足够强,能保护她们,她们才不在乎这个男人到底是东胡人还是月氏人。

    而单于庭长大的女人,甚至连自己的男人曾经是自己的公公OR儿子都不在乎。

    活下去,拥有权势与富贵才是她们永恒的追求!

    而前者的优先级别高于后者,但后者却必然是女人永恒的追求。

    唯一的不同是,中国的文化更加含蓄、委婉,而匈奴人则是比较简单粗暴,形象的说就是‘不知礼义廉耻’。

    几乎都不用身旁的侍女提醒,夏胭脂就自己主动用刚刚学会,并不熟练的汉室宫廷礼仪缓缓的跪下去,朝着那上首的那个身着衮服,头戴天子冠,威仪不凡,有如天神一般的男人奉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她深深的低下头,宽大的汉服衣袍中,隐隐绰绰的有着风光显现。

    刘彻端坐在御座上,见了这情景,不禁有些微微失笑。

    这场景,让刘彻感觉有些熟悉而陌生。

    仿佛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一般。

    过了许久,刘彻才想了起来,好像后世的某部野生动物纪录片中,就有类似的镜头。

    但,那是狮群中的雌狮向新国王效忠时的场景。

    雌狮将自己最柔软的肚皮露出,仰卧在草地上,等待新王的接纳。

    刘彻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这个匈奴嫁来的公主能有这样的觉悟,让刘彻的心头一块大石落下。

    他起先还是比较担心,万一嫁来的公主是那种又臭又硬,满脑子都想着匈奴的女人。

    那样的话……

    刘彻就只好让她‘病逝’,然后再起一个‘思归殿’,做做样子,唬弄一下匈奴人了。

    现在,就不同了,有了这个女人的配合,那些陪嫁的奴隶与军队,就可以彻底消化掉了。

    匈奴人或者说所有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服从上位者,对于他们的主人,他们无比顺从——当然前提是这个主人足够强大,足够机警。

    所有强汉盛唐之时,汉人的军队中,总是有着许多来自草原上的异族。

    他们不仅仅只是士兵。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号称汉室最后的忠臣,为了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护主。

    反之,霓虹肯定会乐意再去首尔教思密达做一回忠犬。

    正是这样的防备,才让霓虹成了米帝永恒的肉便器和最大的冤大头。

    当然,除此之外,驻军和拔掉宠物可能反噬主人的某些器官和功能同样必不可少。

    当然,最重要的是——主人必然永远保持自己的强大。

    不然,再忠诚的忠犬,也有可能化身丧尸犬,夺去主人的性命!(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xiaoshuo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xiaoshuo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PS:PS:关于匈奴的人口,史记曾借中行说的口说过: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

    从此就能推断出匈奴的人口,大概最多不过百来万。

    当然,这里的人,指的只是部族的牧民。

    至于奴隶?

    工具能算人咩?

    这个问题三哥最有发言权!

    另外一个佐证来自于漠北决战的战果。

    漠北决战后,匈奴远遁,藏进了漠南沙漠里。

    但漠北决战,霍去病不过斩首一万七千级。

    考虑到古代斩首数量一直是战死者数量的三倍以上。

    这样算,匈奴总共也就损失几万人。

    但就是这几万人的损失,匈奴用了二十年都没缓过来!

    可以想见,漠北决战损失的几万人,肯定是匈奴国内的青壮,而且必须是占人口比例极高的青壮!

第四百一十九 长安谍影

    PS:看《我要做皇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xiaoshuo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刘彻挥了挥手,台阶下的太常窦彭祖立刻会意,走到殿中,先对刘彻一拜,然后才转身,面朝东方。

    宗正刘礼也站出来,站到窦彭祖的反方向,面朝西方,两人同时手捧一份早已拟定好的帛书,念了起来:“太皇太后,皇太后赦曰:夫人之尊,咸承天子……今有匈奴女夏氏,徳仪俱佳……汉匈两国,世代约为兄弟……令为夫人,奉承天子,夙兴夜寐,不可忘也!”

    在身旁侍女的暗示下,夏胭脂尽管听不懂,但还是很温顺的叩首三拜,然后,接过那封策命赦书。

    在她接过赦书的刹那,殿中除了刘彻外,所有观礼的臣子都屈膝朝她下拜:“臣等拜见夫人!”

    汉制,夫人位比诸侯王,爵视丞相,地位高于列侯。

    而在实质上,皇帝身边一个赶车的车夫,地位都不比九卿差。

    皇帝枕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少使,外臣拜见,那也必须行礼——不是尊重这个女人的地位,而是尊重她侍奉的主君。

    程序走到这一步,刘彻就站起来,吩咐道:“来人,带夏夫人去永延殿歇息!”

    “诺!”王道立刻领命。

    作为夫人,夏胭脂有权力享受一个完整的单独殿阁作为她的私人领地。

    另外侍女、宦官以及各种伺候的下人,宫中也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而那永延殿。就是夏胭脂未来的住所,假如不出意外。她接下来的生命将在哪里渡过——除非她能活的比刘彻还久,然后。有个被封王的儿子。

    目送着夏胭脂在侍女与宦官们的簇拥下消失在章德殿外,刘彻才将注意力放到站在殿中的那位奉了军臣单于之命,担任送嫁和亲大使的匈奴贵族。

    刘彻翻了一下早就被递到他案前的那封匈奴国书,找到了此人的官阶地位与姓名,笑了笑,道:“骨都侯一路远来辛苦了,请骨都侯替朕转达朕对贵主的问候!”

    同时,刘彻心中也颇有些惊讶。

    骨都侯?

    这可是匈奴国内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官职!

    其地位相当于汉朝九卿,是匈奴单于的亲近心腹。历来都是由匈奴国内最强大的异姓贵族出任。

    更重要的是,骨都侯在匈奴,是统管单于卫队的大臣。

    匈奴人这次派出一个骨都侯来汉室送嫁,可见他们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而这位名叫兰陀辛的匈奴贵族,从其能出任骨都侯上,刘彻也能猜到,他必然属于匈奴国内除了王族外,最强的三大异姓之一兰氏部族的核心成员,甚至极有可能就是现任或者下任兰氏部族的酋长。

    这就有意思了!

    唐代诗人高适曾写过一句诗:银鞍玉勒绣蝥弧。每逐嫖姚破骨都。

    将骠骑与骨都对等,或许是诗人的修辞手法。

    但是,至少也能看出,在匈奴。骨都侯的地位。

    这等重量级的匈奴贵族,翻遍整个汉室历史,也只有两人曾经到过长安。

    其中一个是军臣的儿子于单。于单政治斗争失败,流亡汉朝。

    而另一人则是被匈奴人当成人质送来长安的贵人。大抵应该是当时的单于的兄弟或者儿子。

    不过这个匈奴贵人跟于单一样,都是短命鬼。到长安后没多久就死了。

    而在现在,这个匈奴强盛汉朝劣势的时间点上,类似骨都侯这样的顶级匈奴贵族,一个也没来过长安!

    而在历史上,于单来汉朝,是流亡避难的,另外一个位‘贵人’则是来屈膝投降的。

    从这两个例子,刘彻很快就想到了:这个骨都侯这次来汉地,难道只是身负一个送嫁的任务?

    这话说出去,别说刘彻了,恐怕就是三岁孩子也不会相信了吧?

    于是,刘彻立即就给对方贴上了‘心怀鬼胎’的标签,打算让王道好好盯着这个家伙在汉地的一举一动。

    兰陀辛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刘彻给盯上了。

    他微微弯腰,恭敬的用还比较生硬的汉话道:“皇帝美意,外臣一定向我主转达,另外,外臣还带来了我主撑犁孤涂对皇帝陛下的问候!”

    “多谢贵主的问候……”刘彻呵呵一笑,但心里对于这个匈奴的骨都侯懂得汉话,颇为警惕。

    当今,至少在表面上,匈奴是常常吊打汉室的。

    试问在这样汉弱匈奴强的局面下,一个匈奴顶级贵族居然能说一口较为流畅的汉话!

    这就跟后世改开初期,一个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米帝高官大摇大摆进入北京一样,要嘛这人是个亲华派,要嘛他是个极端仇华之人!

    除了敌人和朋友,谁会闲着没事,去学一种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的语言?

    或许这个想法有些偏激。

    但作为皇帝,刘彻从来就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他人的举动。

    刘彻看着那个匈奴的骨都侯,微笑着道:“骨都侯一路旅途劳顿,想必也辛苦了,来人,为骨都侯准备美酒佳肴!”

    实质上,这话却是逐客令了。

    兰佗辛自然听得出来,但他没有任何不满,微微恭身,道:“外臣多谢皇帝陛下美意,愿撑犁天永远保佑您!”说着他就做了个匈奴的礼节,然后在宦官的带领下退下。

    刘彻目送他消失在殿中,然后,才转过头来,当着群臣的面,道:“王道。派人盯着这位骨都侯,无比做到十二时辰都有人跟着!”

    这话一出。殿中在座大臣,都只感觉脖子一凉。

    而这正是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