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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9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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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弥氏族的渠帅当弥骆刚刚醒来,就听到了有马蹄声传来。

    “这些本部的老爷就是爱折腾……”当弥骆嘀咕了两声,不情不愿的从穹庐中走出去。

    当弥氏族只是一个小氏族。

    全族只有二十邑落。

    这在匈奴帝国内部是很常见的。

    绝大多数氏族,都是这样的小型邑落的聚合体。

    甚至有些只有几个邑落就聚合到一起的。

    这是因为草原民族的社会环境所决定的。

    游牧民自古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而且,牲畜群啃食草场的速度非常快。

    一个氏族的牧场,常常横跨了数里甚至十数里。

    每一个牧民都必须有计划的在草原上放牧,以防止牲畜群将草场啃食太过。

    因为古老的智慧和教训,警示着他们。

    假如牧场的草场被啃食太过,肯定会被天神所不喜,从而降下神罚,让那些草场永远变成沙丘,甚至大漠!

    所以,游牧民自古以来,都用着自己的哲学和思想,选择放牧方式。

    匈奴帝国强盛后,一统草原,将这种放牧方式进行了制定化和规则化。

    所有的部族,都被划分牧场。

    同一个部族的牧民,只许沿着某一条固定的路线迁徙。

    右贤王的部族,不许侵犯左贤王的部族的领地。

    同样的道理,浑邪部族的牧民,决不能侵犯属于休屠部族的牧场。

    而具体到下面的氏族,也各有规划。

    当弥氏族的牧场,世世代代都在此地。

    这里虽然水草不如大河之边,却也是肥美的很。

    而且,一年四季,来自高原的风,将雨水带来此地,滋润着当弥氏族的牧场,让嫩绿的鲜草长满整个草场。

    而大河河水千百万年来,不断的向当弥氏族北部的平原冲刷,形成了一块冲击平原。

    只是……

    当弥骆叹了口气,本来,当弥氏族的日子是不错的。

    甚至,在这片草场上生活的其他十几个氏族的日子都很不错。

    牧民们辛勤放牧,努力的照顾牲畜,抚养后代。

    但是……

    不久前,河对岸来了一支本部的万骑。

    这使得包括当弥在内的许多氏族,顿时面临灭顶之灾。

    氏族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些奶酪和皮毛以及肉干,统统被征走。

    这使得氏族立刻就要面临食物危机。

    很多人,根本就吃不饱。

    若只是这样,那也就罢了。

    饿肚子,这草原上谁没饿过呢?

    饿上几天,又不会死人!

    真正关键的是,这些本部的老爷,不仅仅征走了氏族的奶酪、肉干和皮毛,还征走了氏族的年轻牧民以及全部健壮的牲畜。

    本来,当弥氏族二十邑落,放牧着上千的牛羊和数十匹的骏马。

    这些牲畜源源不断的为氏族提供着奶酪和肉食以及皮毛。

    但是,现在,当弥氏族的牲畜群,已经缩水一半多。

    几乎所有健壮的牲畜,全部都被本部的老爷们牵走。

    只留下了老弱给氏族。

    这对当弥氏族这样的小氏族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未来数年,氏族都不要去幻想抚养后代了。

    能养活现有的人口,就很不错了。

    更可怕的是,那些被强征走的年轻人,几乎不可能再回到氏族了。

    当弥骆很清楚这一点——过去十几年,所有被本部或者其他贵人征走的年轻人,一个也没有回来。

    他们不是死在了自己人的折磨中,就是倒在了跟随本部征战的路途上。

    即使偶尔有爬上去的人,也会选择加入那些大部族,成为那些大人物的奴婢和牧民。

    但,对当弥这样的小氏族来说,这就是命。

    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单于庭能准许他们留在这个牧场继续生存,就已经是天恩浩荡。

    所以,尽管心里很不情愿,但是,当弥骆还是不得不堆满笑脸,做出一副掐媚的模样,迎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跪下来,大声说道:“当弥氏族恭迎伟大的勇士们……”

    数百骑骑兵,破开迷雾,出现在当弥骆眼前。

    高大神俊的战马,打着响鼻,承载着一个个骑兵。

    但是,这些骑兵,却不是当弥骆所熟悉的匈奴本部骑兵。

    他们虽然在容貌上和精气神上,与本部骑兵相差无几。

    但他们身上披着的红色战袍以及绛黑色的皮甲,还有头顶上的点点红缨,却深深的出卖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当弥骆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颤抖着,抖索着身子,几乎就想要大喊一声:“汉朝人来了,大家快逃命……”

    但是,当他看到那些骑兵手上的武器和脸上的神情时,他明智的选择的深深的将头伏在草地上。

    当弥骆很清楚,这支汉骑绝对可以在一个冲锋之后,就将整个当弥氏族上下杀个鸡犬不留。

    而草原的第一生存法则就是——活着。

    尤其是当弥氏族这样的小氏族,假如不是很恭顺,一直逆来顺受,早就被人杀光了。

    骨气和勇气那种东西,对当弥氏族来说,太过奢侈了!

    …………………………

    李哲骑在马上,带着自己的部曲,缓缓向前。

    眼前的那个匈奴老头人,非常乖巧和恭顺的跪在地上。

    被惊动的这个匈奴氏族的男女老少也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对这样的情况,李哲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一路过来,沿途遇到的七八个氏族,全部都选择了如此。

    李哲很满意这些匈奴人的顺从和恭顺。

    他扭头看着自己的部曲们,那些曾经的折兰人、白羊人以及匈奴右贤王本部的骑兵们,大声说道:“诸君,我们又解救了一个被稽粥氏残暴统治的氏族,使得他们可以沐浴大汉天子之雨露!”

    这些曾经的折兰人、白羊人以及匈奴人,全都振臂高呼起来:“圣天子万岁,万岁,万万岁!”

    对于忠勇军的将士们来说,再没有比这次出师所见更能佐证他们脑子被灌输的那些思想的事情。

    一路上,所有氏族,不分大小,都是可怜兮兮,衣不遮体。

    氏族的婴儿,嚎啕大哭,母亲却再没有奶水可以哺育。

    氏族的老人,如风中残烛一般,枯瘦如柴。

    氏族的少年们,面黄肌瘦,头发干枯。

    这些都是他们被稽粥氏残暴统治的缘故原因!

    但也是因为他们有罪孽在身的缘故。

    若无罪孽,为何天神要让他们出生在这个残酷的草原上,被那些残忍的贵族们剥削和折磨?

    他们若是出生在汉室境内。

    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也能吃饱肚子。

    所以……

    要洗刷罪孽啊!

    无数的骑兵,纷纷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许多人都在心里想道:“此次,我一定要立下功勋,来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汉朝人,而不是有罪的蛮夷,更让自己的子子孙孙,也能昂首挺胸的生活在大汉天子的治下!”

    或许,他们以后会改变这个念头,但此刻,却是人人都坚定无比的相信,唯有忠诚勇敢的侍奉汉天子,才可以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让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后代,永永无穷的享受大汉天子的雨露恩泽。

    李哲却是骑着马,缓缓向前,对着跪在地上的这几十个匈奴牧民,用匈奴语命令道:“我乃大汉忠勇军司马,我命令你们,驱赶你们的牲畜,带着你们的人民,向南方去,到长城内去,或许,未来,你们还有机会可以洗刷自己的罪孽,成为一个汉朝丈夫!不然,立为齑粉!”

    跪在地上的那些匈奴头人闻言,根本不敢抬头,乖巧的说道:“遵从您的命令,伟大汉朝贵人!”

    然后,就乖乖的带着自己的氏族人民,驱赶着牲畜,向着南方前进。

    李哲根本不担心这个氏族会捣乱或者说趁机去给匈奴人报信。

    原因很简单,这在李哲看来,自己大发慈悲,给了他们一个可以洗刷罪孽,从蛮夷升华成诸夏之民的机会。

    他们应该感恩不尽,乖乖的遵从命令。

    倘若不服从命令,甚至去给匈奴人报信,那他们就死定了!

    有罪在身,还不思悔改,反而助纣为虐,这样的人,应该斩下他们的四肢,将他们挂在山上的树干上,让寒风和冰雪裁决他们的罪恶!

    而且,大军主力,很快就要到达。

    他们就算是去报信,也已经来不及了。

    事实上,当他出现在此,而河对岸的匈奴骑兵,没有反应的时候,他就已经成功了。

    所以,李哲根本没有去管这个小氏族,他带着骑兵继续前进,来到一个山岗上,命令道:“点起篝火,通知卫将军!”

    片刻之后,三堆与卫将军约定好的篝火点燃。

    ………………………………

    远方的高原之下,一片丘陵之中。

    郅都看到了那在高处燃起的篝火,心里大喜。

    他立刻下令:“全军出发,立刻抢占高台,不要辜负李司马的妙计!”

    于是,郅都所部,整整一万五千多人,立刻在浓雾之中,朝着篝火所在方向前进。

    仅仅一个时辰后,这支大军就爬过了三座山陵,进入一个平原。

    一路上,许多的匈奴氏族,驱赶着牲畜,带着人民,恭恭敬敬的跪在道路两侧,胆战心惊的看着这支强大的汉军。

    许多氏族的渠帅,甚至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人马。

    汉军主力,甲胄齐全,秣兵历马,一路高唱军歌的进军方法,更是让他们惊为天人。

    当弥氏族也是如此。

    当他们见到这支强大的汉军迎面而来时,所有的氏族成员,全部都跪在了道路两侧的草地上,眼睛都不敢抬一下。

    “真是强大的军队啊!”当弥骆用着眼睛的余光,观察着汉军的军容。

    他发现,这支军队,简直是他前所未见的军队。

    每一个军人,无论是步卒还是骑兵,都是甲胄鲜明,士气高昂。

    更难得的是,几乎所有军人的步伐都是一致的。

    当弥骆活了四十年,从未见过这样的军队。

    更可怕的是,这些军人,从氏族的牲畜群和人民面前路过,没有一个人斜眼去关注当弥氏族。

    当弥氏族的牲畜,在他们的眼中,几乎形同于无物。

    这比起当弥骆前不久遇到的那些来氏族中征调奶酪和牲畜以及仆从的本部勇士,强了太多太多。

    本部的那些混蛋,见到牛羊就想拉走,看到女人就想往树林拖。

    稍稍有不服从,立刻就是拳打脚踢。

    “本部的勇士们,怕是要输了……”当弥骆在心里想道。

    但这跟他没有关系。

    甚至,他巴不得汉军胜利呢!

    因为,在当弥骆看来,他已经是汉军的战利品了。

    汉,就是他的主人了。

    这很好的理解,草原上千百年来,都是如此。

    强者的马蹄所到之处,尽皆臣服。

    而弱者,将他们的一切,包括人民、牲畜以及生命,全部都要奉献给强者。

    以求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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