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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杰瑞米的妒嫉比起往日有过之无不及,她知道得很清楚,她是在嘲弄他。
“他陪伦敦来的朋友参观,”她透露道,“有什么事?你是不是希望和他谈谈?”
“别说了,我需要你帮忙。不是为了我,是为了孩子们。”
从她脸上不易察觉的变化来看,杰瑞米知道她上钩了。
“你的基金会中有几个孩子遭人杀害了。”
她把那块咬过的面包直接放在桌布上,眼睛眯成两条深色的缝。
19
就在同时,阿齐姆走遍了开罗城东。一个常给警察局干活的画家答应为他画一幅最后那个遇害孩子的画像,画像会尽量忠实于死者的面貌,但略去了让他脸部变形的伤痕。麦特森侦探揽下了对遇害孩子所在基金会的调查,却并没有要求他与基金会保持距离。
到基金会后,矮个儿埃及人确认了第四个遇害者的身份。他见了几个授课老师,其中有一个一眼就认出了孩子的画像。
西里姆·叶赫亚,十岁。
阿齐姆把消息传给警察局秘书处。幸运的是,基金会在录取学生的时候,记录了孩子们的详尽情况。首先就是住址。开罗城的旧街区有个特点,不是每条街道都有街名,更不要说门牌号码。所以,问路时经常要用上些标志性建筑,比如,一处喷泉,一幢有蓝色百叶窗的房子,或者一个有五条岔路的路口……西里姆的地址就是用这种方法记录的。
中午不到,阿齐姆就找到了孩子的父母,向他们报告了这个噩耗。
在哭天喊地声中,他简短地问了几个问题就离开了这条肮脏的小巷子。
西里姆和前面几个受害者很相像,是个文静、聪明、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所以他才会被基金会接纳。他也不是个爱找麻烦的孩子。
据说,他甚至非常听话。
凶手怎么样才让一个乖孩子心甘情愿地半夜离家?
他急不可待地渴望深入了解这个基金会。但是,他已经答应麦特森侦探不采取任何行动,等着他来处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凶手是如何让小家伙们自己到他定的地方去。
阿齐姆有这个预感。
怎样才能把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引到自己身边?怎样鼓动他或她半夜三更,预先不和任何人说起,也不出一点儿声地就离开了家?
一个西方人,用钱或者用从他们那儿带来的稀奇玩意儿可以引起孩子们的好奇心。可是,这个假设势必涉及一个会讲阿拉伯语的英国人,才能让这些孩子不起戒心;而且,在这种阿拉伯人居住区,他还得冒着极易被人发现的危险。除非,他行动时穿着阿拉伯长袍。
或者,如果他很熟悉那个地界的话,一定知道避免人流众多的街道。
总之,一切都有可能。
阿齐姆不停地回想那些问话。
他的确有个小小的念头,但,这个念头让人难以接受。
鬼。
恶鬼附体,就像“蛊”一样,用魔法、妖言和巫术吸引它们的猎物。
当然,这个解释站不住脚。
这个解释不比流传在东区的那个“凶手就是蛊”的谣言更站得住脚。
然而……它却能解释不少现象。残暴无比:没有一个人能够如此凶残地对待一个孩子,除非那人疯狂到极点,到了禽兽不如的地步。抓痕又深又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解释是可取的,除了那个对流血已经麻木了的老医生以外,没有人能相信手指甲会造成这种伤痕,更何况,法医的这个观点并不是基于医学知识,是因为他找不出其他解释。魔鬼附体:这能解释孩子们是自愿来见凶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旁证。他的假设首先从这里而来,有证人看见过那个鬼。
旁证。
“如果真是有鬼,那索性就从找鬼开始,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阿齐姆大声说道,他正走在老城街区达布·埃尔一阿玛尔的一条街上。
他停下脚步,就着一口喷泉喝了些水,又淋湿了脸和脖子,然后动身去埃尔一阿巴西亚街区,他要再去见一下昨天和杰瑞米·麦特森一起拜访过的那家人。
他一边走,一边想,他的英国搭档没有否决“蛊”这个假设,这让他感到意外。麦特森对迷信非常排斥反感,他大概连听都没有听。
阿齐姆告诉他说,蛊是女鬼,可是,在每个受害者身上都发现了精液。英国人真不够细心。阿齐姆在脑子里把这个问题翻来覆去地想了半天。显然,“蛊”这一说法只是吓唬人的传说……那么,是谁躲在这东西后面,半夜三更在路上游逛呢?阿齐姆并不怀疑的确有这回子事儿,他了解自己的同胞,他们很喜欢把事情吹大,可是无火不生烟。“蛊”这一说法后面一定隐藏着什么实情。
阿齐姆又找到那户正在举丧的人家,孩子们都不在。家中只有父亲和他的老婆。阿齐姆问了那女人几分钟,向她要了能提供情况的女邻居的名字和住处,就告辞而去,他要去找她们问话。
三个人名中,他找到了两个。第一个妇女提到,她的叔叔曾亲眼见过这个鬼,阿齐姆要求见他一面。这个人住在伽玛里亚街区。
第二个妇女告诉他,另外有个女人的丈夫说,他撞见过“蛊”。
当阿齐姆听说这对夫妇就住在巴布·埃尔一纳斯尔墓地下面,也在伽玛里亚区时,他的心怦地一跳,提供情况的人并不是同一个。阿齐姆记下了重要情况,谢过那个妇女。
一个小时过后,他找到了那老头:灰胡子,被火烫的太阳晒了一辈子的黑皮肤,蓝色长袍——这是“蓝色沙漠人”图瓦雷格人的穿着打扮。阿齐姆向老汉说明了来访原因,解释说,他侄女让他来问那个“鬼”的事。
他们肩并肩地沿着一条狭窄的巷子往下走,两边的老房子让巷子看上去像是一口深洞。
“告诉我,事情发生时的情况。”矮个儿侦探问道。
“那时,天已经很晚了,我到一个还开着大麻烟铺的朋友那里玩了一个晚上。你知道,现在可不一样喽,有这些英国人在。他们说我们独立了,可又要把所有的烟铺都关了。他们算什么东西,来管我们,嗯?”
“当然。我们还是言归正传。那天晚上,你说,你去了一个烟铺。那你抽了不少吧?”
“不比平常多。”
“事情发生的时候,你正在回去的路上?”
“对,稍微再过去些就到了。我走得很慢,烟把脑袋瓜熏得轻飘飘的。这时候,突然,我有一种感觉。先是后脖子那儿开始发抖,我想连我的头发全都一根根自个儿竖起来了!我没空多想,就贴着墙站着。说实话,天很暗,这里可没有上等区的煤气灯!”
老头说话声越来越大,几乎是在喊叫。
“我明白你的意思。”阿齐姆缓和地说,一手扶住他的胳膊肘,像是为他领路。
“我贴住墙,贴得紧紧的,你知道吗!是我的身子引着我,救了我!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吸了大麻,脑子就开窍了,宇宙万物都明明白白,我的心能够感受天外召示!它感到有东西靠近,就警告我的身体,然后,我的身体告诉我,让我这个活在表面的凡人感觉到有种不是人的玩意儿在向我靠近。”
对这个旁证得持有很大的保留态度,阿齐姆尽量客观地想,他几乎有些失望。老头儿在那天晚上很可能受毒品影响太重,所以不太清醒。得从他的话里把真实但被夸大的部分,和脑子发热造成的臆想区分开来。
“这时,那蛊从阴影里蹿出来,全身穿着黑袍,头上罩着风帽,把脸藏起来。她走得很慢,长得非常高,差不多有两米。她进了下面那条死胡同。”
说着,他们来到一个岔路口。这个岔路口和旁边的巷子一样狭小。老头儿指了指他那天晚上站的地方,然后,用手指点了一下鬼走进去的那条死胡同。
“如果她没有在离开前抬起头的话,我也不会晓得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她想望一下高处,就在这时,借着月光,我看到她,一张鬼脸,没有面孔,只有肉和牙齿!自打那天起,我每个晚上都做噩梦。”
阿齐姆向死胡同里探着身子看。巷子不是很深,与这个地方的其他巷子相比,旁边的房子也不是很高,几幢两层高的楼房紧挨着,其中有几幢已经完全荒弃,不能想象有人住在里面。“这之后,你又呆了很久吗?”侦探问道。
“至少五分钟。我吓瘫了。你知道,我害怕极了。接着,我沿着房墙根儿飞快地跑回了家。”
“那么,你是从死胡同前经过的?”
“对,但是,里边儿看不清楚。我想,胡同里面是空的。起码,我从那儿经过的时候,鬼没有跑出来。”
阿齐姆点点头,他扫视了一下巷子里的门面。一共有十三扇门。不过,那家伙有可能从巷底翻墙逃走,那堵墙不是很高。
“你很熟悉这个街区?”阿齐姆问老头儿,老头儿点头承认,“那么,你大概知道墙的那边通什么地方,就是巷底的那堵墙?”
“另一边是个后院,堆的尽是些废砖乱石。”
就是说,那人可以向各个方向逃窜。阿齐姆掩饰不住自己的失望。
“自从那以后,你又看见过她吗?”
“哦,没有!我可不想再碰着她!”
阿齐姆谢过老头儿,又去找第二个证人,一个衣铺老板。他在铺子里找到他时,他正在作祈祷。穆安津刚召唤信徒作下午祈祷。
阿齐姆在门口等着祈祷结束,心里默默地念着《古兰经》中的祈祷词。自从进了警察局,身负重任,在工作时间他只能把宗教习俗抛在脑后。
衣铺老板看到的是同一个鬼,长得很高,穿黑袍,戴风帽。
“高到什么程度?”
“我也不知道,比我高出一个头。”
衣铺老板大约有一米七十的样子。可是与抽大麻的老烟鬼描述的两米高的“蛊”相比还差得很远。一米八十五,或一米九十,阿齐姆猜测。
“当时我在家里的晒台上,”证人接着说道,“我看见她从下面邻居家的屋顶上走过。她对着晒在外面的孩子衣服东看看西摸摸,她跳到隔壁房子上,在那儿,她停在一扇天窗前好一会儿,想钻进去。那个窗通我邻居家孩子的卧室。她想进去,但是打不开窗,就走了。我敢肯定是她杀了那些小家伙儿。她晚上找的就是这。”
“她在屋顶上行走?”
“对,而且很灵活,不出一点儿声。”
“你看清了她的脸?”
两个男人间出现了一会儿空白。
“对,(衣铺老板屏住呼吸,这才开口)她经常朝后张望,她是从我眼皮子底下走过去的,当她跳到邻居家门前,她向后转过头。”
衣铺老板坐在一张凳子上,目光茫然。
“感谢真主,我没看见她的眼睛,否则她一定会夺走我的灵魂,她没有……”
他的手抹过自己的脸颊、鼻子,然后他的下巴和嘴唇。
“她长得没有一点儿人的样子,脸上没有皮肤,没有高低起伏,只有筋、血和牙齿。牙齿白森森的,直长到下颌边上,几乎到耳边。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阿齐姆被他的叙述吸引住了,甚至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怎么会坐在一条条从天花板上坠下来的衣料中间。
“还有,她的手……我还看见了她的手,即使在夜里,我也能认出那不是人的手。她的手指有那么长,而且……她还长着蒲扇大的爪子,比鹰爪还可怕。”
阿齐姆眨了下眼睛,脑子完全清醒过来。他又向衣铺老板问了些情况,发现他住的地方离老烟鬼发现蛊的地方,直线距离不到五百米。
“你有孩子吗?”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