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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儿,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想找个法子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空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瓶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悉起来。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儿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收破烂的就得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儿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儿,可是个俏活儿,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被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一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倒是没错。“但漏掉了某点,有上进心是一码事儿,能不能实现理想是另一码事儿。”
“你的意思是说,他想当警察或者记者,一直没当成?”闫磊尝试着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究竟是记者,还是警察呢?”
“答案就在那滴墨汁。”周炳国说道。
“墨汁?”
“没错,你们再仔细回忆回忆,凶手杀人的时候都出现过什么?”
我这下反应过来了:“墨汁代表笔,十年前的死者都被留下照片,照相机,他想当的是一名记者!”我差点儿尖叫出来。
“通过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证明冯天天和何久安在死前都有两小时的存活期,既没有虐待痕迹,也没有侮辱尸体的证据,现场却留下了一滴墨汁,你们认为他会在做些什么?”周炳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想死者的坐姿!”
我回忆着现场的情形,猛然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在最近两起凶杀案中,凶手没准儿也用了照相机,而且还用了笔写过什么,加之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难道凶手是在模拟记者采访?
“没错,起码我是这样想的。”周炳国点点头。
“采访?”
“而且采访一定就会发表。”
分析到这儿,我突然有了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尝试着理顺整条线索的逻辑。曾经是个捡破烂的拾荒者,因为不乏上进心想当记者,又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开始杀女性,在杀人的过程中,给受害者拍照来纪念这段“历史”,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生活归于平淡,我们的到访激起了他的愤怒。难道他用“采访”的形式,要把它制作成新闻事件,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匪夷所思,这个逻辑是理得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变态有个天然的时机等着他——龙舟赛。龙舟赛开幕那天人声鼎沸,将会聚焦无数目光,难道他想在开幕那天,将这个新闻曝光?
在场所有人听完这个有点儿离奇的动机都脸色骤变,不管有多少可能,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判断错,他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闫磊怔在那里,过了良久,冒出来一句话:“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闫磊说的那个人叫彭峰。今年应该也有四十出头,这个人有点儿小名气,是个摄影师,以社会民生为主要题材,作品在省里得过奖。市委宣传部在几年前举办过一个公安警风的纪实摄影大赛,邀请彭峰参加过,所以除了记者和系统内部人员,他也算是对市局组织架构比较了解的人之一。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世,说实话,彭峰的作品也就只能算是业余中比较拔尖的,但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摄影者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的文化价值,而不是艺术价值。在做摄影师之前,彭峰一直以捡破烂为生。
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想想都知道会有多少新闻点可以挖掘。“拾荒青年不甘生活平庸,拾破烂攒钱自学摄影技术。”类似的标题想必谁也不会陌生。在闫磊的记忆中,2003年、2004年的时候好像此人是被炒作得最红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地方报纸,都把他作为头条刊登过,貌似还得过一个“十佳青年”荣誉。
但2006年之后好像消息就越来越少了。艺术毕竟是个吃工夫的行业,短暂的虚名,稍微炒作一下就能起来,若想要把它当饭吃,还是要有些天赋和持久的毅力的。
“反正在我的印象中,没听说之后又弄出什么大名堂来,也没听说哪个报社、杂志社把他收了去做摄影记者。”闫磊补充道。
我没有做声,脑中兀自将心比心地去分析他会产生的心理,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了点儿小名气,正以为事业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却屡屡遭挫,骤升骤降的命运安排,多少会让他有些心理失衡、仇恨社会。而就在这个时候,当我们再次调查悬案的时候,会不会激起他心中压抑起来的仇恨,要用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新闻事件呢?
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既然我想得到,周炳国就一定想得到,在没有得到最终确认之前,还是少分析,多调查,以免再出现差错,让自己下不了台。
闫磊迅速调查了彭峰的档案,这个还是相当容易的,出了废品收购站的大门,刚坐上车,公安局的电话就来了,彭峰的地址被我们找到了,而且还有一个信息令人兴奋,就在大悬案最后一名死者遇害的半年后,彭峰结婚了,又一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
李舒然曾经说过,凶手停止屠杀,是因为结婚生子了。可还是原来的问题,他们之间的联系点究竟在哪儿呢?排除了记者,刚把矛头指向系统内部人员,还没查出一点儿眉目来,此时突然就冒出个重大嫌疑人。这其中究竟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我倒是希望问题简单化一点儿,李舒然和大悬案完全没有关系,可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想把他们撇清也是不可能的事儿了。不管这其中藏有什么样的阴谋,也不管彭峰是不是真的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我总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气场充斥其中。
这也许是我见过的最矛盾的案子,现有的侦查路子并没有错,警察系统内部人员作案的猜想,也绝非空穴来风。我总觉得凶手离我们越近,身边就越危险重重,类似于化疗杀癌细胞,总让我有种玉石俱焚的预感。
我们到达彭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钟了,开门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扎着马尾辫,怯生生地躲在门后看着我们一行穿着警服的人。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个遇害的小女孩。她问我们找谁,小女孩轻声轻气地答了一声,然后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
这就是彭峰的妻子,原来是一家小饭馆里的服务员。农村来的,毫不起眼,但也谈不上难看,年轻的时候应该还是有些姿色的。据她所说,是爱上了彭峰的才气才嫁给他的。这其中掺杂着多少世俗的东西,谁也说不清。
我们来得不巧,彭峰半个月前就已经出去了。作为专职的摄影师,经常会毫无预兆地出去采风,我心里在想,这是不是为他作案提供了良好的掩护呢?她对我们的到来显得很诧异,似乎认为除了摄影上的事儿,警察是万不可能和自己的丈夫搭上边的。
“他说龙舟赛马上就要来了,这次要做个大作品,一举成名的机会来了。”彭峰的妻子补充道。
我们不动声色地听着。
“你丈夫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周炳国问道。
“喜欢做什么,就是摆弄他那点儿器材。”她指了指客厅的角落。彭峰的家不大,一室一厅隔出来的两室户,一间他们夫妻住,另一间留给女儿。像炮筒一样的摄影器材被整齐地码在客厅的一个角落。
我上前看了看、摸了摸,在业余选手当中,这些可算是精良设备了。这玩意儿耗钱,估计再贵的东西,彭峰也配置不起。但光眼前的这些,躲在角落里监视某人,当望远镜使,还是绰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