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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婉歌似是感受到晋王的愤怒,不等晋王说话,她便道,“姐姐,你何必如此固执?你如果把兵符交了出来,我会和效仿娥皇女英一同伺奉王爷,他日,若王爷登基为皇,你是皇后,我是贵妃,我薛氏一门,不也成为佳话……”
“婉歌,你何必和她多费唇舌!!对于这样的女人,杀了便是!!”
晋王拍了拍手掌,自有人端着一碗药进来,晋王上前,掐住薛灵犀的下巴,全都灌了进去。
薛婉歌坐在一边,心底终是松了一口气,她还真担心晋王会因为和薛灵犀往日的情份,对其手下留情。
“婉歌,走吧!”
晋王伸出手,想要扶起薛婉歌的手。
薛婉歌摇头,曲膝道,“请王爷允许婉歌送姐姐一程。”
有丫环将中了毒的灵犀,扶到了一边的榻上,薛婉歌拿着手绢,轻轻的擦着薛灵犀嘴角蔓延出来的黑血。
“姐姐,我听人说,这人死的时候,要做一个明白鬼才行呢……”
薛婉歌的声音很轻。
她轻声道,“姐姐,父亲,母亲,大哥,都是我给他们下的毒呢……你大概还不知道吧,你和晋王在一起的时候,我早已经和晋王在一起了,若不是母亲和大哥发现我和晋王已经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我又怎么会出手杀死她们呢?毕竟,我也希望有一个声名显赫的娘家,不是吗?姐姐,我知道你不甘心,你恨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薛婉歌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男人,权势,孩子……而你注定就是一个被用完了就扔的炮灰……至于晋王,他说,他从未爱过你……其实,我和晋王才是一类人,不过,你怎么会懂呢?”
狂风拍着窗棂,发出砰砰的声音。
灵犀缓缓的睁开眼睛,她恨……恨晋王的无情无义。
恨薛婉歌的冷血狠毒……
她更恨自己瞎了眼,错把鱼目当珍珠。
报仇报仇报仇……
薛灵犀闭上眼睛的时候,她的心里只有这么一个信念!!
“姑娘……”丁香进来后,将窗户锁死,才坐到床前,轻声问道,“可是脚疼了?……”
“丁香,你不是死了吗?”
在薛灵犀的记忆里,丁香是为了救薛灵犀而被人轮|奸至死的,她怎么会在这里?
“姑娘,你是不是烧糊涂了?”丁香笑着倒了一杯水,将水杯递给薛灵犀,“昨儿,我们被人袭击,掉落山崖,奴婢运气好,没什么事,倒是你,脚葳了……”
灵犀怔怔的看着丁香,她记得这一次出事……
当时她的脚受了伤,只能在附近的一处农家疗伤,是晋王,哦,不,那时,他还不是晋王,他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叫叶澈。
叶澈带着受伤的灵犀回到薛国公府上后,灵犀倒把叶澈当成了朋友,之后几次,叶澈三翻五次的维护她,救她,以至于她的一颗芳心全落在了叶澈的身上,而她更是举薛家之力,为叶澈出谋划策,谁曾知道,叶澈被封为晋王的那日,也是她薛灵犀被囚禁的日子……。
“丁香,给我一面镜子!!”
丁香从衣服里,翻出一面巴掌大的镜子,递给了薛灵犀。
灵犀一看,镜子里的自己,不过才十四五岁的光景,正是青春少艾,虽是年少,却不能想像,日后的倾国倾城。
灵犀想不明白,按理说,薛灵犀不知比薛婉歌漂亮多少倍,晋王又怎么会眼瞎看上了婉歌呢?
还是如同薛婉歌所说的那般,他和婉歌都是不受宠的人,在这方面,才会惺惺相惜!!
薛灵犀怎么也想不明白,她明明被叶澈那个渣男灌了毒药,为什么一觉醒来?却回到了十年前?
这是上天感受到她的怨气了吗?
还是这只是一场梦?
如果这是一场梦,那么,请让我做的久一点!!
“丁香,天一亮,我们就回去吧……”
丁香向来服从薛灵犀的话,故而,并没有问为什么,天色渐明,丁香给了这户农家一些碎银子,又借了一部牛车,拉着受伤的灵犀离开村庄。
为了避免与叶澈在中途相遇,灵犀刻意走的是相反的方向。
第70章 嫡女重生:王爷;滚粗
行驶了一段路程后,灵犀和丁香进了官道上的一间驿站,庄家汉子拿着碎银子道了谢离开。
“姑娘,奴婢按你说的,去给驿站的人说了,但奴婢遇上了一个人……他说,他可以顺路带我们回去。”
灵犀的心,咯噔了一下,难道是叶澈那个渣男阴魂不散的追了过来?
“扶我去看看!”
灵犀打定主意,与叶澈划清界限,假如真是叶澈,她宁可在驿站等,也不会再与他有任何的瓜葛。
丁香连忙扶到灵犀到了驿站外面,驿站外面停着一部马车,四匹汗血宝马拉着一部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马车。
“薛姑娘,我们主子在马车里面等你。”
灵犀被丁香扶着上了马车,一打开马车的帘子,才发现,这一部普通的马车,内里却别有洞天,说是一部马车,更似是一间会移动的房子。
一位穿着红色锦袍的男人,坐在紫檀小几边看着一卷书,马车的下面,铺着厚厚的白狐毛,坐在上面,暖意融融。
如果是没有重生的薛灵犀,她自然不知道面前坐的是谁?
可她是薛灵犀,她知道,坐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其实是先帝最宠爱的小儿子叶之珩,先帝临死之时,为了怕现任皇帝对叶之珩不利,竟是破例给了叶之珩一队龙之卫,更有野史传说,若不是叶之珩无心政治,皇帝也许就换人做了。
无论如何,叶之珩的存在,在整个风国,都是神一般的存在。
就连薛灵犀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刚一重生,就认识了这种大人物……
老实说,只要抱住了叶之珩的这条粗大腿,报仇雪恨之类的小事,完全就不需要她自己出手了。
灵犀有点纠结,是该自己慢慢的谋划?还是抱紧叶之珩的大腿不撒手呢?
“坐过来……”
叶之珩放下书卷,看向灵犀。
不等灵犀有所反应,叶之珩一下就捧起灵犀葳掉的那只脚,速度极快的一拨一动。
这一切,快到灵犀都没有反应过来,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灵犀的脚已经被弄好了,也不知道叶之珩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手法,灵犀一点也感受不到脚的疼痛。
“算你运气好,遇上我,避免了以后当瘸子的可能。”
灵犀的嘴角一抽,“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吗?”
“就凭你?”
叶之珩扫了一眼灵犀的胸脯。
“再过一年还差不多!!”
灵犀的脸,满脸通红,怎么有这么……让人无意的人啊,明明是个皇子,你的格调呢?
还偷瞄大姑娘的胸,要不要这么low?
马车里,有一股不知名的香味在蔓延,灵犀渐渐的在马车摇摇晃晃之中睡着了。
叶之珩拿过一张薄被,轻轻的盖在灵犀的身上,十年过去了,当初那个声称长大之后要嫁给他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大到都不认识他了。
“当归,你给薛国公府上送信,说薛姑娘脚受伤了,我带她去悠然山庄静养……”
当归应声离开,倒是和当归坐在一起的丁香,听见里面的这么一说,吓的一下就冲了进来,看见灵犀睡在叶之珩的身边,不由的低声质问道,“你对我们姑娘做了什么?”
叶之珩似笑非笑的看向丁香,正准备说话,又见灵犀悠悠转转的醒过来。
“丁香,不得无礼。”
传闻中的叶之珩,性情暴戾,阴晴不定,灵犀也是担心丁香会惹急了叶之珩,被叶之珩直接给杀了!!
杀个丫环这样的小事,对叶之珩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姑娘,他们要把你带到一个什么山庄!!”
丁香急急的分辩,灵犀一怔,“是悠然山庄吧!”
“对,那就是哪里……”
灵犀朝丁香伸出了手,缓缓的坐了起来,靠在马车的车身上。
“丁香,这位是闲王!!”
闲王?
闲王?
先帝最受宠的小儿子!!
丁香的小脸俏白,一下跪在叶之珩的身边,“殿下,是奴婢冒犯殿下,请殿下放过我们姑娘。”
灵犀好笑道,“丁香,你出去吧,你这样的小人物,闲王是不会计较的。”
丁香却依旧没有起来,她多担心因为自己惹怒了闲王!!
“出去吧。”
叶之珩玩着一只玉雕手玩,饶是兴味的看向薛灵犀,“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
“马!”灵犀看向叶之珩,他的面容宛如谪仙,那一袭红锦袍,更衬的他发如泼墨,眉眼如画,那双眸透着的清冷,更好似雪山之巅上盛开的雪莲花,“寻常人家,又怎么会奢侈到用汗血宝马拉车?更何况,马车里面的这些摆设,件件都是精品……”
“你猜对了。”叶之珩将手中的玉雕手玩扔给了薛灵犀,“这是给你的奖励!”
薛灵犀瞧着这一块上好的白玉,竟是被雕刻成了螃蟹的形状,真真是暴殄天物啊。
“有什么寓意吗?”她问。
叶之珩略作沉吟道,“横着走?算不算?”
“算!”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灵犀也不想得罪叶之珩,且当是结个善缘。
马车停在薛国公府门口的时候,灵犀被奶娘扶了下来,径直进了国公府。
薛国公府上的人口简单,前任国公早早的就把爵位传给了现任国公爷,自个带着老太君一同游山玩水去了,如今的府上,除了薛国公夫妻二人,就只有薛灵犀这么一个正经主子,薛家的嫡长子薛程如今又在军营历练。
国公夫人看着自己的女儿,完好无损的站在自己面前时,整个人才松了一口气。
“灵儿,日后莫乱跑了……”
灵犀瞧着自己父母,双眸含着热泪,她微微的点头,“我知道了。”
坐在熟悉的闺房里,看着父母熟悉的面容,薛灵犀才有一种真真切切的感觉,她重新活过来了,她回到了十四岁的妙龄,那时,她还没有与渣男私订终身,而她的亲人,也都还安安稳稳的活着,只要不再作死的搀和进夺嫡大战,薛氏一门,再保一世富贵又有何不可?
灵犀看着依旧风华正茂的国公夫人程氏,伸出手拉着她的手。
“娘,我会好好的。”
程氏红了眼眶,她与国公爷从小青梅竹马长大,感情深厚,是京城里人人羡慕的国公夫人。
第71章 嫡女重生:王爷;滚粗
却鲜少有人知道,在程氏的心中,也有一根刺……
那便是国公爷在一次应酬时,和一名瘦马有了一夜之合,待到那瘦马怀孕六甲时,才被人送到国公府。
数月后,那瘦马生下一女,国公爷为其取名为婉歌,薛婉歌最初大病没有,小病不断,国公爷便将薛婉歌送到了城外的清水庵。
“你这是谁和你说的?”
程氏拿着帕子,按着眼眶。
薛灵犀看向程氏,“娘,你是她的母亲,她如今已经大了,与其让父亲提及此事,伤及你们二人的情份,你还不如主动提出……”
程氏怔怔的看着薛灵犀,似乎一夜之间,女儿都已经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