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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满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情好了一点点。举目四顾,发现右侧有一家书店,书店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头一点一点的,像是在打瞌睡。
这个时候,电视啊什么的都是稀缺物资,要想过得不无聊,书可是解忧神器。她打算进去挑几本书带回去,空闲的时候就翻一翻看一看。
书店里很冷清,只有两个人在书架旁摸来摸去的,却一本书也没有取下来翻看,看到林小满是提着合拢的雨伞走进来的,两个人立马撒腿往门外走。
“停雨了,停雨了,我们快走吧。”其中一个中年妇女朝着另一名年轻一些的女人说。
那名年轻的女人意味不明地看了看柜台后的男生,轻轻地咳了一下,男生突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睡眼惺忪地问:“要借书?”
年轻的女人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小声回答道:“不,上次借的书还没看完,下次再来借。今天是和我工友躲雨才进来的。”
男生哦了一下,重新坐了下来,打了个呵欠。
两个人快步的走出了书店,走得远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还回头张望了一下。
林小满挑了一圈,发现这家书店里的书基本都是厚厚的文字版本,排版也很密,一翻开书页,密密麻麻的全是小小的字,看这样的书非常累人,可能,这就是这家书店生意不好的原因吧。
从书架后探出头来,林小满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之色。她之前都没发现,柜台后的男生竟然长得很好看,肤色白净,五官也十分精致,恍眼一看,觉得他有点神似鹿晗。
简单的一件白衬衫穿在他的身上,不仅让他看如同初升的太阳般阳光明亮,也给人一种干净清爽,纤尘不染的感觉。
穿着白衬衫的王子,应该就是形容他这种人的吧?
林小满这样直勾勾地盯着他看,男生的脸竟然悄悄的红了,腼腆地低下了头。
“呵呵,不好意思啊,你长得很好看。我想问一下,你店里有没有带插画的书?”林小满呵呵一笑。
男生歪着头想了想,这才指着角落处的一个书架说:“都放那边去了。”
林小满走过去,随手取下一本翻了翻,眉头就轻轻地皱了起来,然后她又连续取了好几本,发现无一例外,所有的书的图画部分,都被人撕的撕掉,抠的抠烂,没撕没抠的那些也已经用圆珠笔画得面目全非了。
这些可是在她那个时代早已经绝迹了的典藏版啊,就这么被损毁了!林小满眼中划过一抹心疼。
那名男生见她站在书架旁边动也不动,也走了过来,正好就瞧见了林小满眼里的心疼和可惜。
第三十二章 生财
这是一个爱书的女人,很难得一见。
他惋惜无比地说:“要是有人能修补和补画这些插画就好了!
可惜的是,在锦城市里,会画画的人很少,能画这种插图的基本就没有,要是有的话,我爸爸一定愿意出大价钱请人来补画它们。
我叫宁墨,和你一样,也是一个爱书之人。”
林小满眸光轻轻地闪了一下,认真的问:“插画师很难得?你们愿意花钱请人来补画或者修复这些书?”
在得到宁墨肯定的回答之后,林小满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她在这里的身份是随军家属,部队驻扎在偏僻的九里屯,想找份工作赚点钱,那就是难如登天。
可是现在,天上真掉馅饼了,现成的赚钱机会就自动跳到了她眼前。
林小满主动伸出了右手,乐呵呵地说:“我叫林小满,是个插画师,我想,我能修复这些画。”
宁墨迟疑地伸手,轻轻地握了一下林小满的手,将信将疑地问:“你真的能修复这些书上的插画?”
“给我一只笔和一张纸,我现场画给你看!”林小满抽出一本书,随意翻开一副图,“梅最难画,我就画这副红梅图给你瞧瞧。”
宁墨找来了纸和笔,林小满自信满满地挥笔勾勒着,十五分钟之后,一副完美的红梅图跃然于纸上,宁墨反复比对了之后,连连惊叹,止不住的鼓起掌来。
“画得太好了!简直跟原版一模一样,不,画得比原版还要好,这副画中的红梅就像是刚从枝头摘下来似的,鲜艳欲滴,饱满奔放。”
“既然你这么满意,那我们就来谈谈费用问题。”林小满一副在商言商的模样。
宁墨奇怪地瞟了她一眼,在他的印象中,会画画的人,都是清高无比的人,林小满这讨价还价的模样,还真让他刮目相看。
林小满无奈地眨了眨眼,视金钱如粪土,她可做不到!
“修补一副图最少五毛,再低,我就不画了。”
宁墨笑了笑,问:“你缺钱啊?”
这不废话嘛,谁不缺钱啊?
她又不是壕…
“缺,非常缺,我先数一数啊,你这儿一共有81本书需要修复,物资车呢,一个月就那么几天才来,所以我先带十本回去。做好了之后,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书,现结啊,概不赊欠啊!”林小满看了看门可罗雀的书店,有些担心画好了要是这老板没钱结算咋办?
把书又放了五本回去,“我,我还是先画五本好了。”
宁墨今天第二次笑了起来,林小满的心思完全写在她的脸上,明明白白的,甚至不用去猜就明白她在担心些什么。
把她放下的五本书又捡了起来,叠到她手上,宁墨笑眯眯地说:“你放心,不会少你一分钱。这家书店,本就不是作为营利开着的。
这是我爸爸的一种情怀,当年他就在这城外的山村上山下乡,偶尔进城时,就在这里歇脚,当时这里就有一家书店,我爸爸在这里看了很多年的免费书。
后来,他回到了这座城市,买下了这个书店,这里的书只借不卖,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哦,原来这家店的店主是这么一个只玩情怀,不计金钱的壕啊。
林小满的眼神闪了闪,开始后悔要价过低,要是胆子再大那么一丢丢,是不是能讲到一块钱画一张插画啊?
那样,她就能多一半收入啊。
谁会嫌钱多呢!
宁墨看着林小满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来转去,十分灵动,他不由自主地盯着林小满看呆了。
讲好的价其实不好反口,林小满想了半天,还是拉不下那个脸面。但是你以为她就这么放弃了,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她抱起十本书,走到宽敞一点的地方,取下帆布包包,掀开盖儿,然后把书一本一本小心翼翼的装了进去。
装完书之后,她才装作不经意地问:“嗯,要是我画得不错,超出你们的预期,这价钱,会不会还能往上升升,算作是奖励什么的?”
宁墨低着头,突然往书架上一趴,双肩不住的耸动,林小满愕然地张大了嘴巴,宁墨这是被气疯了,肩膀都开始抖抖了?
她连忙改了口,“那个,没奖励就算了,嘿嘿,画我还是会好好的画的。你,你能不能不要抖了,再抖下去,书架上的书全都得抖下来!”
宁墨朝林小满直挥手,一边挥手一边怪怪地说:“你赶紧走,加价的事儿,等你画完这一批看成品之后再决定。”
哦哟,都气得直接赶人了,到嘴的生意要是给搅黄了就得不偿失了,五毛就五毛,先把钱挣到手再说。
林小满背起包包,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走出了书店。
宁墨这才慢慢地从书架上抬起头来,整张脸都像笑歪了似的,怎么都回不到原来的位置了。
“差点笑死我,虽然这座小城不怎样,可是这里的人还是挺有趣的,这个林小满,真是太会逗乐子了。”
找到了赚钱的营生,林小满的心情很美妙,一路走一路哼着小调,她哼的是邓丽君的甜蜜蜜。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梦里,梦里见过你。”
要说七八十年代的歌星中,谁能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那非邓丽君莫属,她的歌声,能让人忘记痛苦,就是在重压之下,也突然可以‘呼’的一声,长舒一口气,意识到还有美好的存在,从而打心眼儿里升腾出一种甜蜜的感觉。
每当心情美妙的时候,林小满都会哼这首歌。
被雨水冲涮过的街道十分的干净,阳光从乌云后探了出来,洒下一地,细细碎碎的光。
走在阳光下的女人,背着军绿色的帆布书包,满面春风,脸上的笑容透着一种赏心悦目的美。
当她就这样走进招待所的大门时,瞬间惊艳了时光。
乌黑的秀发被扎成高高的马尾,随着她的哼唱动作一点一点的在后颈处扫动着。
小巧而白皙的脸上绽放着温柔得令人窒息的笑,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像是蝴蝶翩翩而来时扇动着的翅膀,黑水晶似的瞳仁里,交杂着一丝甜意,明亮得像一潭清池。
阳光似乎也融化在她的眸子里,婆娑着碎银般的光华。
整个人干干净净,像春日中的一缕阳光。
除去正低头打电话的那名工作人员,其他人都禁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定定地的看着林小满。
“什么啊,那个林小满,长得真的不怎么样,跟你一比,真的一个天上的嫦娥,一个地上的癞蛤蟆,真的,潇潇姐,我真的没骗你。不信,不信你到时候自己来看看就…”
第三十三章 显摆(加更一章答谢书友)
林小满故意大声地咳了一下,工作人员立马抬头看过来,电话啪的一下掉到了台面上。
那名工作人员像是不认识林小满了似的,盯着她死死地看。
林小满的好心情,也在听到潇潇两个字的时候彻底化为乌有。就算是工作人员拿癞蛤蟆形容她,她都没那么生气。
她的心神,完全被潇潇这个名字占据了。
徐卫国的那只手表上,就刻着这两个字。
那天晚上,徐卫国喝醉之后,也一直在叫着这个名字。
林小满的心里突然抽了一下。
她像逃一样回到了301,关上房门之后,就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可是耳朵边上仿佛还回响着潇潇两个字。
心里越来越乱,像一团乱麻似的,纠着,缠着,痛着。
快十二点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提醒她食堂开始供餐了,林小满懒懒地应了一声,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下午的时候,她拿出一本书,想试着静下心来画画,翻到破损的页面时,才发现一个大问题。
她没工具啊,连只像样的笔都没有。
这种典藏本的插画,全都是手绘的,要修补这种插画,必须要用专业的工具,有弹性的,可精可细的,能勾勒出流线感的蘸水笔是必不可少的。
她带走了十本书,每本书大约有十五六幅插画,所以起码得买两套笔,还要配两个笔杆外加六个笔头。
还有上色的时候,必须要用专业的水粉,水彩,彩铅及颜料来填色。
想到这些东西,林小满的头就开始疼了。
光买这些东西,她都得支出至少五块钱,而且必须去供销社采购,也就是说,她下午还要出去一趟。
还没开始挣钱,就要住外贴钱,这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