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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娇有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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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阳光明媚,大好春光令人心旷神怡。

    陈阿福欣赏着美丽的田园风光,抱着骨瘦如柴的小身子,心里软软的,柔柔的。暗暗发誓,为了亲人,她也要想办法把日子过好。不嫁人最好,守着家人和养子,当个名富其实的地主婆。若一定要嫁人,必须远离高富帅,找个门当户对的子弟。别再像前世一样,被高富帅耍了,不止丢了人,还丢了命。

    同时,还注意听着车上人的聊天,尽可能多了解一些这里的情况。

    大概过了半个多时辰,陈大宝指着前方的一片村落说,“娘亲,咱们快到家了。”

    极目远望,麦田尽头,一片村落掩映在绿树翠竹之中。

    近乡情怯,陈阿福竟然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

    牛车刚到村口,他们四人就下车了,他们家就在村东北口。他们往北走了一百多米,便看到一个破旧的小院。篱笆院墙,越过篱笆,院子里一览无余。院子不大,只有三间土墙茅草房,还有一颗枣树。

    望望其它院子,他们家应该是特困户之一。

    此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精瘦男人正坐在房檐下编草席,这个男人就是自己这一世的爹了。听他们的对话,好像老爹得了富贵病肺病,不能累着,要吃好的,还经常吃药。

    几人进了院子,陈大宝敞开嗓门宣布好消息,“姥爷,我娘病好了。”

    陈名知道大宝虽然年龄小,却也不是胡乱说嘴的人。但这个消息太令他震惊了,所以不太相信地看着王氏和陈阿禄。

    王氏笑道,“的确是好多了,知道叫娘和弟弟、大宝。不过,行动还是不利索,再多吃几副药看看。”

    回了家,腼腆的阿禄也活泼了几分,拉着陈名的衣襟说,“姐姐还知道谦让,给我和娘、大宝夹面吃。”

    陈名欣喜地看了两眼陈阿福,笑道,“这就好,总有希望了。”

    王氏笑道,“当年的那个和尚真是高僧,他说阿福是有福的,痴病定能治好,果真应验了。”

    陈阿福见这个男人虽然瘦弱,但慈眉善目,长相清秀,还干净,也不像真正的庄稼汉,对他很有好感。便冲他笑笑,张开嘴,发出一个单音,“爹。”

    陈名更高兴了,赶紧答应,“诶,好孩子。”

    几人高兴地进了屋。

    一进屋便是厨房,两个灶台,不仅烧饭,冬天还能烧炕,墙裙和房顶都被烟熏黑了。还有案板,柜子,两口大缸。虽然破旧,但胜在干净。

    王氏放下背篓,拿了一个盆子在缸里舀了半盆水,给陈阿福洗了脸和手。接着陈阿禄和大宝自己也洗了,最后王氏才自己洗了。

    他们进了西屋,临窗一个大炕,炕尾一排旧炕柜,地下两口重着的旧箱子,还有一个破桌子,两把椅子,两个凳子。

    陈名和王氏坐上炕,陈阿福和陈阿禄、大宝坐在炕沿上。

    王氏从背篓里拿出几包药和几个油纸包,一条猪肝,说道,“这次的绣品共卖了三百一十文,给你抓药花了一百二十文,福儿的药八十文,还买了点银耳、百合、冰糖,一条猪肝,又吃了一碗面,只剩了一文钱。”报完帐,她心疼的脸都红了,啧啧两声说,“钱真不经花,忙活了半个多月,都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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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生今世

    陈名歉意地说道,“都是我的病拖累了你和这个家。否则,凭着你一手好绣艺,家里的日子应该好过得紧。”

    王氏嗔道,“看当家的说的,若是没有你,咱们这个家就跨了。正因为有了你,咱们才能好好过下去。特别是阿福,她最该孝顺的就是你……”

    陈大宝忙说,“不仅我娘要孝顺姥爷,我也要孝顺姥爷。”

    几人闲话一阵,王氏绣花,陈大宝便牵着陈阿福去了西屋歇息。陈名、王氏领着阿禄住西屋,陈阿福和陈大宝住东屋。

    东屋靠窗也是一个大炕,炕尾两个炕橱,地上一个破桌子,两个凳子。

    陈大宝脱了鞋子爬上炕,从炕橱里拿出一个褥子铺在炕上,褥子上一个圈套一个圈,应该是他的杰作,也不排除有原主的功劳。也没铺平,皱皱巴巴,还是斜的。

    他站在炕上说道,“娘过来,大宝帮你脱衣裳。”

    陈阿福老脸又一红,说道,“娘自己来。”说是这么说,还是走到他身旁。

    她身上穿的蓝色小袄是斜开,不是系带,而是盘扣。盘扣很小,又紧,不容易解开。陈阿福抬起胳膊费了半天劲,才解开两颗,其它都是大宝解开的。

    系裙子的带子是活扣,好解。她一拉就开了,裙子一下子滑落在地上。她坐上炕,大宝又下来帮她把裙子捡起来。

    “娘躺上炕歇歇,家里没柴伙了,我和小舅舅去捡点。”陈大宝边说,边帮陈阿福盖上被子。走的时候,还把脏衣裳拿出去,把门关好。

    这是怎样的生活窘境才能把这么小的孩子逼成这样!陈阿福心酸不已。

    周围一下子静下来,只有远处的狗吠声和偶尔传来孩童们的笑闹声。

    陈阿福闭上眼睛,整理了一番穿越前和穿越后的事情。

    前世,她名下有一套二居室,一辆车,十几万的存款……不对,还有刘旭东送的一套三居室,一百万的存款。这些加起来至少有几百万人民币,不知道是归政府所有还是归从来没跟她联系过的表弟表妹们。若是立下遗嘱就好了,把这些钱都捐给孤儿院。

    只是,这些已经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今生,她穿越到一个痴女身上,今年十五岁,有父有母有弟弟有儿子。从她了解的情况看,她们家住的村叫响锣村,离三青县城十几里地,交通便利。看到路上大片长势良好的农田,这里算得上鱼米之乡,比较富余。

    家里虽然有三亩旱地,但父亲身体不好,母亲要做绣活挣钱,弟弟才十岁,大宝才四岁,田地就佃给大伯陈业种,每年给他家交六成租子。

    母亲王氏的绣活非常好,没日没夜的绣,一个月能挣六、七百文大钱,比有些人家全家人的收入都高。所以才能养活一家人,还有钱给重病的陈名和痴傻的陈阿福治病抓药。

    但王氏的眼睛不太好,近视,还怕光。这应该是用眼过度所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就会瞎。

    陈名身子骨好些时,能编些草筐草帽草鞋,也挣不了几文钱。家里还有五只母鸡,下的蛋主要给陈名和陈阿福补身子,有时两个孩子也能吃一个。

    有个亲奶,跟着大伯住。大伯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陈阿贵二十岁,娶妻高氏。二闺女叫陈阿兰,十五岁,好像今年底就嫁人。三闺女叫陈阿菊,十二岁。陈阿贵又有一儿一女,儿子陈大虎四岁,女儿陈大丫两岁。

    还有个三叔陈实,在府城做小生意,一家人都在府城,每年过年时才会回来住半个多月。

    到目前为止,陈阿福就掌握了这么多信息。

    对了,还有那只燕子,就是前世死前在她脑海出现的燕子,还跟她说了莫名其妙的话。奇怪,前世她做梦偶尔也会梦到它。只不过,梦中听不懂它说的鸟语,只看到它时而飞来飞去,时而唧唧喳喳地乱叫,非常暴躁。燕子的叫声应该是非常温柔的呢喃声,而这只燕子却愣是叫出了麻雀语。

    迷迷糊糊睡着了,她又梦到了那只燕子。蓝黑色的羽毛,还发着莹光,胸部和腹部的毛是金色的,尖尖的嘴巴也是金色的。它正用比绿豆粒大不了多少的小眼珠子甩着眼刀子,小嘴一张一合地骂道,“我喳!笨,笨死了,还短命。白跟了你一世,连天日都没见过,也没捞到哪怕一小块金子,天天住旧屋。还害得我没看到传说中的迪拜明珠,没看到悉尼歌剧院,还有鸟巢,真是气死我了。我喳喳喳喳喳……”

    忽略掉不友好的内容,音质像奶娃娃,糯糯的,好听极了。

    只是那绿莹莹的眼珠子太可怕了,满含恨意,目光就像一把把寒光四射的绿色激光刀,在陈阿福眼前乱飞。

    陈阿福一下子被吓醒了。睁开眼睛,还有片刻的恍忽。望望破烂的房子,闻闻有尿臭味的被褥,她已经穿越了。

    正要再想想那只奇怪的小燕子,却听到厨房里传来切菜声和王氏同陈名隐约的说话声。

    王氏说,“……原来,想着阿福痴痴呆呆的,行动又不利索,嫁出去遭罪。便想让她一辈子不嫁人,由娘家养活。虽说阿禄好,却又怕他将来娶的媳妇不好,给阿福气受……正好我在林子里捡了大宝,就想着让阿福认大宝当儿子,将来再给她立个女户,带着儿子一起过。等我们死了,阿福不至于受苦,有人供养她,孝顺她,死后还能享受后人的祭拜。可现在,阿福的病居然好些了,若好彻底了,那还是嫁人的好。拖了个大宝,她怎么找得到好人家呢?”

    陈名考虑了一下,说道,“若是那样,咱们就认大宝当儿子,这样大宝就不是阿福的拖累了,以后或许还会是阿福和阿禄的帮衬。那孩子聪明,长大肯定会有出息。”

    王氏一想也对,笑道,“还是当家的有办法,这样再好不过。大宝虽然是捡来的,但咱们养了他四年,也有感情了,我真的把他当成了亲外孙子。那孩子不止聪慧,还懂事,把阿福当成亲娘一样孝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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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傻美人

    陈名“嗯”了一声,又说,“只不过,那孩子心眼子多,心思又重,生怕咱们听大嫂和……的话,不要他。”他没好意思说他娘,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刚才的话先不要透出去,不然他又该多心了。还有,告诉那两个孩子,暂时别把阿福痴病有所好转的话说出去。若阿福的病真的好彻底了还好说,若没好,反倒横生枝节。”

    “诶。”王氏答应道。

    陈阿福感动不已,这世的爹和娘真好。不说古代,就是现代,有些父母对残疾孩子也不会这么好。更有那狠心的父母,还会狠心地丢掉,或是溺死。而他们,不仅一心一意为女儿谋划,还一直花钱为女儿治病。

    还有,这个世界对女子好像并不太苛刻,不嫁的女人还能立女户。

    陈阿福费力地翻了个身,想着该起来做做康复训练,尽快把身子调理好,好回报这家人对原主的关爱。而且,她即使病好了,也想让小宝继续当自己的儿子。那孩子,太可人疼了。她前世已经年过三十,虽然没结婚没当母亲,但母爱早已泛滥,见着可爱的孩子就爱不够。

    不过,想让小宝继续当她的儿子,就必须要有话语权,把那个讨嫌的大伯娘压制住。

    陈阿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坐起来,又蹭到炕橱前,打开柜门,里面放了几套她的衣裳和小宝的衣裳,还有几张帕子。

    她拿出一套杏色小袄和蓝色裙子,小袄和裙子都是夹层,外面是细布里面是粗布。虽然退色了,还缝了补丁,但明显比另外几人的衣裳好多了。

    把袄子和裙子穿上,至少用了两刻钟。想着这具身子兜不住口水,拿了一条帕子塞进怀里。又觉得这具身子从怀里取帕子也不太容易,便把帕子挂在盘扣上。虽然幼稚,但总比让别人帮她擦口水强。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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