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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种田-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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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林晓这是内伤。

    “大哥你就是说我。我也不能相信。我可是跟你们进山打过猎的,现在这是意外。”她很自信。等到冬天,她一样能进山打猎。

    “是,意外,意外。”李大担心言多必失,休息了一会儿又去干活了。

    沈柔柔看着地边那些刚种下的玉米苗问道:“晓晓姐,这些到时候会长成好吃的吗?”她看着那些苗儿,长得也挺像高粱苗儿的。

    “肯定会的,到时候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山上风大,林晓看小徒弟眯着眼睛挡灰,忙道:“咱们回去吧,家里午饭也快做好了。”大家伙种的都挺快,估计晚上这二十多亩地就能种完了。

    午饭很丰盛,大米白饭搀和着高粱米管够吃,大豆腐炖红烧肉,干豆腐炒的大肉片,韭菜炒鸡蛋,还有一个土豆炖排骨。都是拿大盆上的菜,量大、味儿香。别说在这青黄不接的春天了,就是夏天青菜都下来的时候,这样的饭菜也是十分丰盛了。

    徐朗找的人基本上都是狩猎队的,二十多人坐在院子里大口吃肉,徐朗笑着招呼大家伙,“饭菜都足够,大家伙都吃饱啊。哥几个下午再受累,晚饭我让人买了酒,晚上大家伙好好喝一顿。”虽说是请人干活,大家伙都没留着力气,这时候家家户户都忙,徐朗也挺感激的。

    庄户人家,也没有午睡这一说。

    中午吃饱喝足了,大家伙又扛着农具下地了。

    妇人们吃了饭,林晓看剩了不少饭菜,特意把几户人家的孩子也都叫来了一起吃饭,惹得几户人家的人直夸林晓,倒把林晓弄得挺不好意思的。

    沈康氏本来还想劝几句,那些饭菜都是好东西,留着晚上吃也是一样的。却也知道林晓不是个抠门的人,这丫头还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她话到了嘴边也就没再劝。

    晚饭林晓又让钱婆子那边送来一板豆腐,今天光林晓一家就买了两板豆腐,把钱婆子高兴什么似的,还特意送了林晓一小盆水豆腐。

    “林姑娘以后多关照我生意,这水豆腐你留着吃。”倒把林晓弄得怪不好意思的,“婶子你这太客气了。”乡里乡亲的,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

    下午的时候有小贩赶着牛车来卖鱼,林晓一看,好家伙,两三斤的白鲢鱼、草鱼、鲤鱼不老少,都用大桶装着,鱼还是活着的。

    庄户人家有句俗话,叫开河的鱼下蛋的鸡,这都是最好吃的。

    这个年代幽州府还很少有人工养殖的鱼,这些鱼都是在几十里外的大河里捞的,纯野生的。价钱还比猪肉便宜。

    鱼这东西好吃又补脑,看着大桶里那些活蹦乱跳的鱼,林晓乐坏了。

    作为吃货,林晓向来是大方的,一下子买了二十几条大鱼,可把小贩给乐坏了。当即表示,“我给姑娘算便宜点儿。”

    林晓挨个木桶看,“你这除了鱼还有什么好东西啊?”打开一个木桶,顿时惊呼一声。(未完待续。。)

209可以宠不要溺

    一个大桶里密密麻麻的小虾,大部分都还活着。

    林晓眼睛一亮,居然还有这好东西。

    这过了油可是好吃的不得了。

    小不点儿撅着屁股爬上牛车,他也不怕,大着胆子过来看,“师傅,这是虾呀。”他经常跟铜锤混,捞鱼次数多了,也认识了。

    “嗯,可不是吗。”林晓笑的眼睛弯弯,“大哥,你这虾怎么卖的?”她看这木桶不大,“价钱合适这虾我就包圆了。”

    小贩没曾想这虾还真有人要,为难道:“你别看这东西肉不多,价钱可比鱼还贵。”瞧林晓穿的不像是个富裕人家的,倒是她身边这孩子穿的不错。

    “多少大哥你也得有个数不是,说说,价钱合适我们就买了。”这种走街窜户的小贩,东西一般都不会太贵,这个时代想吃点儿好东西太难,林晓可不想错过。

    “妹子你别看这虾小没什么肉,可得一个一个往起捡,不比那抓鱼省事儿……”小贩铺垫了一大堆,最后道:“三十文钱一斤。”

    林晓松了口气,还以为他说了那么多要报出一个什么天价呢,感情才三十文钱一斤。

    之前那些鲤鱼最贵也才十五文钱一斤,草鱼十二文钱,白鲢鱼最便宜才十文钱一斤。林晓这一买就是五六十斤,就是一般县城酒楼也不能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

    小贩这走街窜户的也不容易,林晓觉得价钱合理也就没再讲价。“那成。大哥你看看这多少斤,我都要了。”她犹豫一下,“大哥。我买的东西多,你这大木桶能不能送我一个?”之前捞了二十几条鱼,林晓没想今天都吃完了,还要养几条留着慢慢吃,难得这鱼都是活的。

    一下子就做成了一两多银子的买卖,小贩高兴的什么似的,“成。成,你这些鱼我送你两个大木桶,另外这虾妹子你要是不着急吃。我也把这小桶送给你,你要是信得过我的话就别称了,这虾是三斤半的,我算你一百文钱。”木桶都是自家在山上砍了木头箍的。不值钱。今儿能做成这么大一笔生意。小贩可是高兴坏了。毕竟这鱼除了一点儿税之外几乎都是白来的。

    小贩会做生意,林晓也买的高兴,两人这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小贩还高兴的抹了几十文钱的零头,笑着道:“以后我还来你们村子,妹子你可得照顾我生意。”

    “那是一定的。”林晓也道:“大哥你要是不嫌绕远以后有好东西就来一趟,你看那边没,我们家过些日子要盖房子。少不得得买些活鱼。”盖房子得请人,回头还得供饭。虽说付了钱吃的稍微差一些也行。不过林晓还是想着尽可能弄得好一点儿,这样人家也上心,房子质量也就更有保证。

    小贩没曾想这小村子竟然还能遇到这样的大生意,当即表示,“到时候我肯定少算妹子的。”突然脸色一变,“喂,那个不能摸。”跳到牛车跟前一把拽开了正往木桶里伸手的小不点儿。

    小家伙看到一个陌生的东西,正兴致勃勃的想要去摸,粗鲁的被拽开差点儿摔下牛车。

    林晓刚刚的好心情一下就没了,当即小脸就撂下了。她自己怎样被人欺负都不太在意,却最是护犊子。“大哥你这是干啥,我们家孩子不过要摸摸你的鱼。”这么小的孩子,还能给你摸坏咋地?

    那边小不点儿一愣,“师傅,不是鱼。”他在徐朗和林晓的关怀下,早不是当初那个敏感又胆小的小家伙。整日里有个生猛的师傅做榜样,胆子大着呢。

    “那里面有个怪物,师傅你快去看。”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可奇怪的怪物了。”

    林晓蹙眉,“不是鱼吗?”狐疑的走近。

    小贩知道林晓误会了,怕把生意弄黄了,忙解释道:“不是我不让孩子摸,那木桶里是两只王八,会咬人的。”这小孩子手指伸过去,弄不好都得咬断了,那才真耽误生意呢。

    林晓一看,可不是吗,里面是两只大概足球那么大的乌龟。知道这东西咬人就不松口,林晓抱歉道:“是我误会了,大哥,对不起啊。”又拍了拍小家伙的屁股,“你瞧瞧你,咱们什么都敢伸手摸呢?咬断了手指怎么办?快跟大伯说谢谢。”林晓想想都是一阵后怕,真出事儿她肠子都得悔青了。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小孩子的胆子向来都是极大的。小不点儿礼节性的跟小贩道歉,乐颠颠的看着那两只龟。“师傅,好奇怪的王八啊,肯定不好吃,我一点儿都不想吃。”小家伙眼珠乱转,盯着那两只乌龟就移不开目光了。

    林晓一愣,随即失笑。

    得,又一个吃货。

    嘴上说着“不要不要”,林晓还看不出他那点儿小心思?

    “可以给你买回去,不过这东西我可不会做。”林晓没说假话,她虽然是吃货,会做不少好吃的,也是有限度的。

    “那就买回去养着。”小家伙倒是想得开。

    林晓在某些方面也真是个惯孩子的,“成,那就买回去养着。”又问价钱,“大哥你这两只龟怎么卖?”

    小贩却一脸为难,“妹子,这王八可不便宜,再说我答应了一个老财主,这东西是要给他送过去的。”乌龟这东西大补,这幽州府地界也不多,所以价格普遍比较贵。他这也是好不容易才凑上两只,准备大赚一比。

    林晓看出他为难,“既然大哥答应了人,那就算了。”眼瞅着小家伙可怜兮兮的,林晓道:“要不这样,大哥回头再有给我也送两只来,你也看到了,孩子没见过这东西,稀奇着呢。”就算是不会做,也可以给小家伙养着玩吗。

    这一次小贩倒是痛快答应了,“成,回头我再遇到就给妹子送来。”

    “也不用太大的,小的送来给孩子养着玩也行。”林晓揉揉小家伙的头,“人家答应了要卖给别人,你就不要惦记了。”宠着孩子也不能一味的胡来不是,溺爱不是真的爱。(未完待续。。)

210未来

    叫人帮忙抬了几个木桶进院子,妇人们一看晚上还有鱼吃,大家伙都掩饰不住的笑意。

    别看这收拾鱼费劲,可这鱼炖了也香啊。这些妇人都是狩猎队的家眷,知道林晓他们向来大方。这么多好东西他们肯定都有份吃。

    “那些白鲢鱼都收拾出来,虾也捞出来二斤,剩下的就继续养在木桶里吧。”林晓想要动手,被彭王氏等人拦住了。

    “你啊,就好好歇着吧,我们这么多人呢,哪里用得着你。”大家伙都知道林晓的身体,并不让她动手。

    林晓挺尴尬的,“我自家的事儿,老麻烦嫂子们。”众人都不把她当外人,狩猎队的人向来比旁人更团结一些,毕竟在山上狩猎那是玩命的事儿。

    李大家的媳妇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你啊,别在这添乱就是帮忙了。”当初差点儿冤枉林晓,她本来挺不好意思的,后来见林晓跟不记得那事儿似的,渐渐的也就放开了。这一接触才发现,林晓真像是自家男人说的,是个难得大度的姑娘。

    林晓忙摊摊手,“得,我这还被人嫌弃了。”回屋发现小不点儿蹲在木桶旁发呆,一副不大高兴的样子,就道:“这么多好东西呢,我徒弟这是怎么了?”知道小家伙是惦记那两只乌龟,林晓并没有戳破。

    无论是林晓还是徐朗,可以说,都是富裕人家长大的孩子,都没吃过多少苦。至少在物质层面是这样。所以哪怕在黑熊岭没有多好的条件,他们也远比一般人家过得好。在对待小不点儿的问题上,两个人都没做过父母。很多时候更是照抄自己的模板来教育孩子。

    物质方面只要不是过分要求,徐朗和林晓都给了小不点儿最好的。在精神层面上就更不用说了,两人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知识,无论是徐朗还是林晓,就算前世拿出来那也是顶尖级的人物,在这小小的黑熊岭就不用提了,就说五岁孩子能识字的。在黑熊岭除了于举人家,估计也就小不点儿了。

    小家伙这一年多过的日子在旁人看来简直就是掉到了福窝里,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

    徐朗和林晓都比较能惯孩子。只要不是过分要求,都能满足他。这也养成了小家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性子。

    当然了,原则方面也不能错。

    林晓前世在军中长大,她是说一是一的性子。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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