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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脱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珮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珮……”赵陵小指头勾着腰间藏着的玉珮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云歌心里莫名一涩,她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
赵陵盯了她一会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用力点头,“爹爹和我讲过诺言的意义,这是我许下的诺言,我定会遵守,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也一定要等我。”
云歌的眼睛专注而坚定,赵陵知道她人虽不大,心志却十分坚定,此话定会实现,伸掌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第一次有人如此待她,珍而重之,若待成人,云歌欣然而笑,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
云歌摸了摸他锁着的眉头,“我做噩梦,或者心里不高兴时,娘就会唱歌给我听。以后你若做噩梦,我就给你唱歌,我会唱很多歌,我还会讲很多故事。”
云歌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花儿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云歌的声音犹有童稚,温馨舒缓的曲调荡漾在夜空下,听得人也轻快起来。
云歌见赵陵微笑,心中十分欢喜。
虽是童谣,歌词却别有深意。云歌对词意显然还未真正理解,反倒赵陵心有所感,一直沉默地凝视着云歌。
歌声中,云歌没有让赵陵睡去,反倒把自己哄睡着了。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知道她睡觉不老实,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地更是自己。
èD――――――
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我昨日还想把我家喜欢偷宝石的小狼的故事讲完。”
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
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绿罗裙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
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
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二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在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响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陪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