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诗若雨并不了解实情,听他这么说,忍不住反唇相讥了,“你能抢?我看是辛家能抢吧?御宸希,你说你不喜欢辛敖芙,那么,你和她订婚,是因为她家能帮你一把?帮你争做御氏集团下一任继承人?这就是你所谓的能抢得到?靠女人来成事?啊,好痛,你干嘛……”
痛?
嗯,他就是要她痛,诗若雨,你这丑八怪,我简直是瞎了眼才喜欢你,你到底有哪一点,值得我着迷?
钱子易他们讲,我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即便再愤怒的事,也都尽量隐忍,若有怒气表露出来,那就代表我心中已怒不可遏。
是,这么多年来,只有你,能引发我的怒气!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依靠女人,更不愿意被人拿出来说,何况是御宸希这样的男人。他我行我素,平时其他人误解,倒觉得无所谓,可对象若是她,他便忍不住了,毕竟,男人都希望自己在心爱女孩的心目中是强大无比的。
猩红着眼,御宸希毫不怜惜地掐着诗若雨的脖颈,直到觉得够了,他方停下。
诗若雨用力咳嗽,用力吸气,泪眼哗啦哗啦地滚落出来。
许久,她停止落泪,看着依然神色阴鸷如风狂暴雨般骇人的男人,她吸了吸鼻子,忽然,走过去,拉住他,“御宸希,别再跟御庭巍抢了好不好,既然他是你爷爷意属的集团继承人,那就由他去,你可以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意,凭你的能力,定能创建出属于自己的商业王国,还有,我也会帮你,我会努力学习各种知识,会一直陪着你,照顾你,将来,你愿意的话,我嫁给你,御宸希,我嫁给你好不好?你不要依靠辛家,别再与那个辛敖芙有牵连,你和她解除婚约好不好,只爱我一个,我也只爱你,好吗?”
她从不否认自己对他的爱,但也从不像今天这样,如此剖解自己的感情,只想和他在一起。
可惜,她终究期望太大,她选错了时机,这番话,若是以往,或就在刚才,没有那些前提,还没对他说出那些讥讽的话之前,他应该会非常兴奋,兴许会答应她,但这一刻,已经迟了,他满脑子都是她对他的误解,对他的贬低。
原来,他御宸希也有这样的体会!素来,他都是受万人敬仰,崇拜,赞赏,而今,他真心喜爱的女人,却是如此地看不起他!
“不需要!”冷冷的怒斥,打断诗若雨的话,“丑八怪,你以为你是谁,凭你?你能帮我什么?我有什么需要你一个女人帮助的?我御宸希还没孬种到要你一个女人来帮忙!”
他要的女人,是依偎在他的翼下,受他呵护,受他供养,每天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幸幸福福。
诗若雨却以为,他嫌弃她的不自量力。是呢,她又不是辛敖芙,她再怎么努力,也只是他御宸希的一个助手,他想要助手,钱子易就已经是万能的,故他根本不稀罕,他要的,是财力雄厚的辛家,整个集团给他做后盾!
“诗若雨,嗯,你这丑八怪,遂了你的心,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不知多久后,御宸希再一次开口,语气很冲,说完,阴鸷的眼眸凌厉地剜了她一眼,拂袖而去。
曾经,她多次拜托他别再缠着她,他一直不理,霸道纠缠,如今,却是换成他这样讲!
捂着仿佛被刀子狠狠剐过的胸口,泪水在诗若雨眼中化蛹成蝶,无声无息却哗哗直流。
这时,张天瑜进来,见状大吃一惊,急忙跑近搂住她,低喊,“若雨你怎么了,那混蛋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别哭了,不要哭啊。”
“完了,天瑜,终于完了,这下,真的完了。”诗若雨一个劲地呢喃,哭倒在张天瑜的怀中。
张天瑜虽不清楚这到底指什么完了,却也隐约知道,与御宸希有关,若雨和御宸希,要彻底断了吗?
刚才在外面,她有见到御宸希出去,面色阴冷,甚是骇人,似乎生了好大的气,在她一惊一愣正纳闷着发生了什么事时,御宸希看都不看她一眼,飓风过境似的冲了出去。
接下来,诗若雨继续无声痛哭,一字不提,张天瑜便也不问,只默默陪着她,许久,许久。
与此同时,S市某夜总会。
御庭巍今晚刚和御宸希分离不久,便接到梁胜的电话,说是带他出去玩,尽尽地主之谊。
十几年前梁胜与御庭魏的父亲生意合作过一段时间,这些年也一直保持联系,梁胜虽不像御氏集团的权高位重,但毕竟在S市混了这么年,根基扎实,经营行业广泛,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何况,御庭魏正打算借助他来对付御宸希,于是欣然赴约。
梁胜每次到夜总会,都会左拥右抱,这次也不例外,只是,见御庭魏兴趣缺缺,神思恍惚,于是把那些莺莺燕燕遣退,走近御庭,笑道,“世侄,看你整晚心不在焉,是否叔哪里招呼不到?你想怎样玩尽管跟叔讲,叔都给你安排……”
御庭魏正翻看着手机,梁胜顺势看了过去,正好看到御庭魏与诗若雨的合影,整个人陡然一怔,语气充满惊讶地疑问,“咦,这个……你也认识她?啥时候认识的?”
御庭魏一听,也即时抬起脸,反问了一句,“难道叔也见过这个女孩?”
“何止见过,简直就是……”梁胜一脸讪然,把当初诗若雨参加选美那些事儿,御宸希几番坏了他的好事,全都述说出来。
御庭魏听完,沉吟片刻,望着梁胜,不徐不疾地道,“叔知道御宸希为何这样做吗,因为,这个女孩,是他的女人。”
“什么?”梁胜顿时瞪大了眼,难以置信,“你会不会弄错了?当初他可是狠心将她打出局的呢。”
望着梁胜满面不解的模样,御庭魏心里却明白得很,他这个堂弟,做事狠绝,是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知道梁胜打着什么主意,又清楚娱乐圈是个染缸,索性把诗若雨的路堵死,以绝后患。
梁胜继续纳闷,深思,一阵子后,终渐渐明白了过来,心里头,对御宸希更加恨之入骨了。
突然,他想起刚才看到的相片,愤然道,“看样子世侄你也相中这丫头?好,叔帮你,无论如何你都要把这女孩抢过来,叔一个老头子,或许不够御宸希那臭小子斗,但你不同,论容貌家世背景能力才华,你都不比御宸希差,再说那女孩应该对你不错吧,你再加把劲,将她抢过来,给御宸希一个下马威,让叔也解恨解恨!”
------题外话------
看到只有9点是不是有点失落?嗯,祈祷明天能看到30点或以上吧!箭在弦上,亲们要不要猜猜御少和雨儿的第一次是怎样的情况下进行的?猜中有520小说币奖励哦,且额外赠送长篇精彩原版福利免费看。O(∩_∩)O~
148 中了那种药
御庭巍眸色诲暗,深如大海,意味深长地对视梁胜,紧接着,唇角勾出淡淡一抹笑来,态度谦逊地道,“叔的好意,庭巍先此谢过,日后若有需要,必找叔帮忙。”
一个小时后,御庭魏拜别梁胜。
回到下榻的酒店,他坐在宽敞舒适的大椅上,发着呆。
一名年约三十来岁的男子,伫立他的身旁,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忽然,跟他献了一计,“大少爷,那个诗若雨,其实可以好好利用利用。”
这男子名叫宋凯,是御庭巍的特别助理,对御庭巍的用处如钱子易对御宸希,一直跟随着御庭巍,知道诗若雨神一般地特殊存在。
良久,御庭魏睁开了眼,侧看着宋凯,冷道,“这样的话我不想再听到。”
宋凯容色一讷,略作凝思,继续讲,“您曾经说过,想要对付一个各方面都极强的对手,不能硬碰硬,必须找到他的弱点,借此攻克!虽然您总说,御宸希远远不是您的对手,可这人藏得有多深,我们根本不清楚,属下留意过他,他对这个诗若雨确实与众不同,必是用了几分真心,这就是我们想找的弱点,我们要好好运用起来,即便不能打败他,至少能挖到他的底细。”
一番话,说到御庭魏的心坎,尽管他总自我感觉良好,对御宸希表示不屑不惧,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御宸希不是表面看的那么简单,早在两年前,他就有个想法,觉得除了宸亚集团,御宸希应该还有其他事业,无奈那小子藏得太深,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法找到任何蛛丝马迹证实这个猜想。
因此,当今晚御宸希说出那个附加条件时,他一直惶惶不安,心境没法平静。他不是怕失败,而是为御宸希胆敢说出那样的话震慑到,所以,辛家这个后盾,绝不能让御宸希依靠!
诗若雨,确实是一个关键,只是……
御庭魏思绪一停,拿出手机,再次翻开那些照片,看着一张张清丽迷人的容颜,他眉头深蹙,眉宇间尽是化不开的愁思。
夜,继续,人心,变幻无穷,高深莫测。
打自那晚不欢而散,诗若雨又是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御宸希。
当时,她一宿没睡,天瑜也陪着她不睡,彼此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静静地拥在一起。
翌日,她接到新工作,一忙便是两三天,等她忙完停下来时,心里已经不再那么痛,但她清楚,那是由于自己竭力克制,御宸希这个名字,依然深深烙印在她心灵深处,她一旦控制不好,会再次陷入万劫不复。
就好比,这天,她做兼职回来,途径一个报刊亭,不经意间扫到某本财经杂志,猛被封面上的人影震得如遭雷击。
【辛氏集团今年最大的项目首次披露,御宸希做为辛宗涵不久前刚招纳的乘龙快婿,深得辛宗涵欢心,意属项目负责人】
图片上,御宸希与辛敖芙亲密相挽,笑靥灿烂如花。
诗若雨知道,自己应该马上离开,走得越远越好,然而她的手却不听使唤,已经缓缓延伸出去,拿起杂志,翻开阅读详细内容,随后,整个人更加浑身僵硬,面色惨白如蜡。
那天晚上御宸希临走前冲她吼出的那句话,再次如潮水般冲破她的记忆,涌上脑海来,痛,如刀割。
“姑娘,想买这本杂志是吗,十块零五元。”
忽然,耳畔响起店主客气热情的呼唤。
诗若雨直打哆嗦的手倏地一停,好几秒,她把杂志放回远处,哽咽道,“对不起,我不是要买。”
头一直低垂着,她落荒而逃。
原来,心还可以为他这么痛!
诗若雨,犯不犯贱,何苦呢!
那天,他不是说得很明白吗,你一个诗若雨算得了什么!
他要的,是辛敖芙,是能给他强大协助的辛氏集团!
是谁说爱情不分贵贱?其实,爱情一直都分贵贱,没有人不稀罕垂手可得的东西,即便是本身已经能力非凡,相当富有的御宸希。
曾经,他跟她讲,他富可敌国,是几家上市公司的老板,那时,她只当他是开玩笑,如今看来,并不虚假吧。
御庭巍说他很可怕,是的,他的野心大得可怕!
亏她那天还跟他讲,钱够用就行了,何必那么贪心,何必与御庭巍争夺!这样的话,无疑触犯了他的利益,难怪他会那么生气。有句话怎么说来的,阻人发达如同杀人父母,她虽没妨碍阻挡他的野心,但也算是观点与他不同,所以,这样的她,在他看来又怎么有资格和他在一起,而辛敖芙,能帮他实现愿望,整个家族给他做后盾,这样的女孩,才是他最想要的吧。
“我不喜欢她,我只想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