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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通缉:小丫头,你被捕了! 文 忆凌轩-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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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上去换衣服。”花溪说完,急匆匆的上了楼。
  *
  在花溪的房间。
  红的,绿的,各种各样的衣服都被她翻出来扔在了地上。她一边挑选,一边不服气的自言自语:“不就是长的好看一点,胸大一点,会发嗲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挑中了一件华丽的小礼服,还是以前参加舞会时印世佑给买的呢。她拿着礼服在身上比划了好几下……现在才发现,这个礼服还真漂亮。
  “不准穿这个去。”后面传来印世佑的声音。
  “为什么!”花溪火大的转身,不满的看着他。什么时候,连她穿什么衣服他都要管一管了?
  “我说不准就不准。”印世佑蛮横的拿起一套衣服扔给她:“穿这个去。”
  花溪接过来一看:厚厚的运动衣加运动裤,运动鞋。把这一身穿上,绝对远看像一个球,近看像一个驼球。
  “我才不要穿这个,大不了我不去了。”花溪把衣服重新扔给他。他是故意的,一定是他嫌弃自己去做他们的电灯泡,所以才故意要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让她在叶莎莎面前出丑。
  现在才说不去,早就来不及了。印世佑的嘴角微微扬起:“是你自己换,还是我帮你换?”
  还是我帮你换……这,算不算赤。裸。裸的调戏?
  她知道他的命令不能违抗,只能妥协:“你出去,我自己换。”
  *
  在劳斯莱斯轿车上。
  花溪独自坐在副驾驶坐上,透过车镜看着坐在后座的印世佑和叶莎莎。
  叶莎莎还真是个美人啊,浑身皮肤都白皙,半透明,大大的双眼,优雅的气质让身上那件宝蓝色的小礼服更显名贵……花溪知道自己再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她,但是印世佑也不能这么欺负自己啊,让自己在她面前穿成这样……
  不一会儿,车子停在了一个马场门口。花溪透过铁栅栏,看到一条条弯曲的马道,还有一些人在骑马,有的慢优悠的,有的则在狂奔。
  叶莎莎本以为印世佑会带她去什么名贵的餐厅,或者是百货大楼,电影院什么的…可是眼前的这一切,顿时让她花容失色:“世佑,怎么来这种地方?”
  “怎么,你不喜欢吗?”印世佑扭头,对她温柔一笑。
  “当…当然我喜欢。”叶莎莎露出讨好的表情,“可是我今天穿的不方便,不能骑马啊…”她把裙子往下拉了拉。
  “没关系,你看着我们骑好了。”印世佑说。
  花溪听到他的话,心中的酸水又冒上来几分。他想跟谁骑马?难道他在马场还有相好的?
  印世佑拉着不满的叶莎莎下了车,花溪也下来了。叶莎莎一闻到马场的气味,就受不了了,捂着鼻子准备走远:“世佑,不好意思,我对马味过敏,对草籽过敏,对石子过敏……”
  “我扶你去一旁坐坐吧。”花溪扶住叶莎莎的手,想跟她一起离开。她不想看到印世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只能眼不见为净。
  可是她的手臂瞬间落入了他的大掌,接着是他邪魅的声音:“你走了,谁陪我骑马啊?”
  花溪一愣,原来刚刚他说的“我们”,竟然是指自己和他!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离开了叶莎莎。
  *
  在跑道上。
  花溪笨拙的骑在马背上。骑在另一匹马上的印世佑,紧紧的抓着她马的缰绳,小心的控制着它。
  走的好慢啊,花溪都感觉这不像是骑马,而是遛马。这地方青山绿水的很是漂亮,天空也像宝石一样的蓝,是一个约会的好地方,只是…只是身边的人不是男朋友,而是二叔。
  一匹匹马在主人的驱使下从身边飞驰而过,花溪的眼神追随着它们,直到它们消失。
  “怎么,很羡慕?”印世佑看出了她的心思。
  “它们自由自在的,我当然羡慕了。”花溪看他的眼神有些哀怨。
  “想不想狂奔一回?”印世佑嘴角那深不可测的笑容再次浮现。
  “想啊。”
  他牵动缰绳让马停下,下马后走到花溪的面前,把她抱了下来,然后猛地把她拦腰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他上了马,扭了一下马屁股,马就狂奔起来!
  拦腰趴在马背上的花溪,顿时感到胃里翻江倒海。随着马的狂奔,她也随之上下颠簸着,好像随时要被甩出去一样,好恐怖!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印世佑要这样对待她!
  “二叔,放我下来吧,我很难受很害怕!”她死死的抓住他的衣角,就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他低头,饶有兴味的欣赏着她的狼狈。现在两人的姿势和动作,他感觉自己好像民,国时代强抢民女的大军阀,把女人拦腰按在马上抢走。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捉弄她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一个很大的乐趣。
  “还羡慕那些马吗?”他带着玩味的笑容,冷冷的问她。
  “我不羡慕了,我再也不羡慕了。”她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求饶着。
  又狂奔了两圈,印世佑才舍得把她放下。出了马场之后,花溪已经晕的不成人形,靠扶着墙才可以走路。
  *
  在马场外一旁的座椅上,花溪看到了等着的叶莎莎。她满脸的堆笑也无法掩饰住她眉宇间的不悦——跟自己的男朋友出来约会,结果只能在这里干等,恐怕是个人都会不悦的吧。
  但花溪敢打赌,如果她知道刚刚在马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恐怕就不会这么不悦了。看着她依旧华丽的衣服和精致的妆容,花溪真的好羡慕她。自己早被印世佑摧残的不成样子了。
  “世佑,你终于出来了,我好饿哦!我们去法式餐馆吃鹅肝好不好啊?鹅肝马上就要被禁止了,以后可都很难吃到了呢!”叶莎莎迎上去,发着嗲说。
  我知道你一个秘密。。。
  “不行!”花溪脑子再次短路,抢在印世佑前面,尖叫着反对。蔺畋罅晓法式餐馆里那暧昧的气氛,***的灯光……这让如此狼狈的自己,怎么在这两个金童玉女之间存活!
  “那你想吃什么?”印世佑抚了抚她乱遭遭的头发,说。
  “我……我要去……”或许是潜意识里就要跟叶莎莎作对,花溪环顾了四周,然后指着离马场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就去那里吃好了。”
  “什么!”叶莎莎的表情好像如临大敌,看着那个餐馆,“大小姐,我还从来没有去过那么破的餐厅呢。你还是陪我们去吃法式鹅肝吧,真的很好吃哦……”
  那一个“我们”,让花溪的心里再次非常的不悦崆。
  印世佑却没有理叶莎莎,而是轻轻的把花溪带入怀里,语气尽显宠溺:“好,就去那个餐馆。”
  “不会吧?”叶莎莎两眼一黑差点要跌倒。
  在餐馆的一个包间内,一旁放着的是烤肉的铁架子,油油的,好多各种品种的肉都被穿成串子架在上面,印世佑时不时的翻动一下,撒点孜然哦。
  叶莎莎从来没有吃过这种类似路边摊的烧烤,那绝妙的滋味让她几乎不能自持,也不顾及什么淑女形象了,把那些肉串一串一串的往嘴里塞。
  “好好吃啊!这东西不知道要比鹅肝好吃多少倍呢!我甚至觉得我这小半辈子吃的都是些没味道的东西。”叶莎莎说。
  看着叶莎莎那夸张的样子,印世佑有些惊讶。这个女人跟了她两年了,这两年他们都在演戏,他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在他面前也永远都带着沉重的伪装。
  而现在她急不可耐的样子,就像一个小孩遇上了她最爱吃的东西。虽然他永远不会爱上她,但是她现在的样子,真实的很可爱。
  “你喜欢吃?那我多烤一些给你。”印世佑又往架子上放了几串鸡翅。
  花溪看到这副情景,吃饭的兴致全无。
  虽然他残暴,他专制的管着她,虽然她讨厌他,但她知道,自己也许无法容忍另一个人来分享他对她的宠爱。
  “二叔,我也想吃。”她崛起小嘴向他抗议着。
  “你不准吃,全被你吃光了,莎莎吃什么——”印世面露狡猾,指了指桌子上摆着的冷菜:“你吃这些就好了。”
  叶莎莎手上拿着的肉串一下子掉了下来,她怔怔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她从来都没有本事占据他心中的分毫,然而此刻,她享受着他的宠爱,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
  “世佑,我好幸福哦!”叶莎莎的脸上甚至有了些红晕。
  印世佑则一边烤肉,一边偷偷的看着花溪的反应。
  小家伙现在呈快要哭出来的状态,嘴撅的老高,心有不甘的夹了一片猪耳朵塞进嘴里。
  她或许永远都猜不透他真实的想法——这些路边摊烧烤不卫生,吃了可能会拉肚子,他可舍不得她受那样的罪。
  不许跟叶莎莎抢肉吃,那喝啤酒总行了吧?花溪拿起起子,猛的给自己开了一瓶酒,一阵泄愤似的猛灌。
  *
  一顿饭吃完,叶莎莎不知道吃了多少肉,花溪则不知道喝了多少瓶啤酒。印世佑没有阻止她——她在自己面前喝酒,他放心。
  喝醉酒的花溪,双脸红扑扑的,眼神迷离,特别的诱人。
  上车的时候,印世佑依旧是和叶莎莎坐在后座上。当司机为花溪打开前面的门时,花溪猛的打掉了司机的手。
  “我不要坐这里,我要坐后面!”她猛地打开后门,硬是挤在了叶莎莎的旁边,然后关上了门。
  叶莎莎带着嫌弃的眼神,看着满身酒气的花溪。她厌恶的把自己的裙子拉了拉,希望别沾着她——这个小女孩子,真是个累赘,拖油瓶!
  “世佑…”叶莎莎嗲叫一声,整个人靠在了他身上,“世佑,今天别回去了,我们去宾馆好不好啊?你有多久没有碰我了?”
  叶莎莎的女性气息洒在印世佑的脸上,勾。引着他。的确,他已经好久没有碰女人了。他这个如狼似虎的年纪没有肉吃……他的心有些痒痒的。他不由自主抓住了她的手。
  “走开,不准你碰我二叔!”在一旁失去理智的花溪撒起酒疯来,硬是越过了叶莎莎,一屁股坐到了他们中间,带着威胁的口气对印世佑说:“你今晚要是敢去,我废了你!”
  “花溪!”叶莎莎不由得皱眉生起气来。这算什么啊,侄女管叔叔的事情。她求助的目光,朝印世佑投过去。
  可印世佑却袒护的说:“莎莎,我今晚不能去了——你也听到了,我会死的很惨。”
  他怜爱的看着花溪。这酒可真是个好东西,竟然能让她的醋意变得这么明显,也让他感觉到,他的小溪,心里还是有他的。
  到了叶莎莎家,叶莎莎闷闷不乐的下车了。她一下去,花溪就大声嚷嚷着:“我不要回家,我要去酒吧,我今晚要好好嗨皮一下!”
  “够了!”听到她提起酒吧这么成人化的地方,他有些不悦,按住她:“陶花溪,别给我胡闹。”
  “我就想去酒吧嘛!我可从来都没有去过那种地方…你带我去一次好不好,就一次!你,不会像个老古董一样,活了一大把年纪还没去过酒吧吧?二叔……”花溪在车上放肆的叫着。
  活了一大把年纪……很好。印世佑双手紧紧握成拳头,嘴角却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对司机说:“去酒吧。”
  他搂着花溪走进酒吧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要回头一看:英俊而又多金的印世佑,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大厅里的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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