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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锦州城中的男子,上至六十岁,下至十六岁,没有不被牡丹姑娘倾倒的。
据说不止锦州城中的男子,连京城甚至到天朝游商的海外男子,都为了能够与牡丹姑娘春宵一度而一掷万金。
如今,要见牡丹姑娘一面,甚至比见太守一面还要困难。
想见太守只要在州府衙门口等着就是,可是,想见牡丹姑娘,度资千金不说,每月初一,万花楼一开门,预约的名单瞬间就排到了月末。
即使是牡丹姑娘每月身子不爽的那几天,仍然有人争抢着隔帘听琴。
这样千金难睹的牡丹姑娘,即使是轻纱遮面出现在公众面前,也足以慰藉那些渴慕她声名已久的男子的心。
而在场的所有女子,即使是那最恃矜持的,又哪有不妒的。
如果可以,她们恨不得联合起来把这个只会勾男人的狐狸精赶离这佛门清净地。偏偏,聚仙庵的住持,相传与长公主交好的静音师太,也和那些男人一般中了邪,不惜身份的与牡丹交好。
传言,静音师太不仅允许牡丹留宿禅房,甚至偶尔会和牡丹一起在聚仙庵的后山煮茶对弈。
不过,牡丹以前一直低调的不出现在人前。
像今日王母娘娘生日这样的盛会,她居然出现在庙门前,跟众人一同参拜,自然就成了在场所有女性的公敌。
可是,牡丹仿佛没有看到众人眼中的渴慕或厌妒一般,庙门一开,她就在随身丫鬟小桐的服侍下,无视那些故作矜持互相谦让的夫人、小姐,率先走进了庙门。
进门之后,牡丹买了最贵的香烛参拜,只让那晚一步的夫人们在她身后指指点点。虽没有一人不顾身份在佛门圣地难为于她,但是,在牡丹参拜过后,一位紫装贵妇就让人撤换掉了佛前的蒲团,并让下人叮着在堂前当众把换下来的蒲团焚毁。
正在陪着牡丹求签的小桐看不过去想要上前,却被牡丹拉住手制止了。
求签过后,牡丹似乎也有自知之明一般,拉着小桐,身后跟着两个大汉护院,悄悄而迅速的离开了聚仙庵。
回到万花楼,牡丹换过衣服,挥退了小桐,快步走去了后院。
八年过去,本就破败的房子,更加残破了许多。因为屋主身体不适,甚至没有人剔除瓦檐的杂草。
本来走得很急的牡丹,在距离那间破败的房屋还有十几步时,脚步乍然开始放缓,缓步走到门前,牡丹站在那里,做了三个深呼吸,才轻轻敲响了房门。
牡丹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应门的声音。她径自抬手,自然的推开了房门,仿佛她敲门并不是为了得到应声,只不过是为了给可能在房间的主人一个有客来访的通知。
进门之后,穿着锦州城最富有的商户人家才能穿出的锦衣的牡丹,却熟门熟路的做起了粗使下人的活计,她那双根根嫩白的纤纤玉手,那双客人稍微用力握一下就会发红甚至发紫的手,进了这间破败的房间,却比妓\院最下等的粗使下人做得都熟练快速的多。
洒扫擦拭过后,牡丹推开了内室那两扇新旧窗户纸参半的窗牖,随后,走到床边,把那一套比她轻不了多少的粗布被褥抱起来,晾在了院子里两颗大树之间的晒绳上。
做完这一切,牡丹回到房间,对自始至终坐在缺了一角的木桌前撑着手肘发呆的刀疤男子微笑着道:“我今天跟小桐出门了,外面的人,比想象中多多了。天气也比想象中热。本来,我还想着跟你一起去踏青呢。可是,现在看来,只能等到下过一场雨之后,空气凉爽了再出门了。”
一直半闭着眼睛的刀疤男子,给牡丹倒了一杯茶,递给她时,眼睛睁开看着她同样带了笑意道:“你今天求到的是下下签吧?”
牡丹脸上的笑容僵了片刻,随即,漾开更加爽朗的笑容道:“求签跟做梦一样,都是反的。”
刀疤男子一直盯着牡丹看,直到牡丹眼睛疲累得不得不扎眼拭泪,他才看向窗外那棵已经长满树叶的梅树道:“我死了以后,你要亲眼看着我的身体完全烧成灰烬,我的骨灰,一半埋在院子里那颗梅树下,另一半,如果你能做得到,就在清凉寺的后山,给我找一个位置吧。”
牡丹抽了抽鼻子,仍是笑着,却带了些从来没有在人前展示出来的恶意道:“你到现在都不肯收我为徒,凭什么认为我会愿意送你最后一程?也许你前脚咽气,后脚,我就让人把你的身体抬到西山喂野狗了。”
刀疤男子收回看向梅树的目光,带着包容与宠溺的笑意看向牡丹道:“林茧,你到现在都还是长不大的孩子,如果可以,我也真的想再看你两年,可是,你看看我,现在即使我在青天白日下出门,也会把胆小的大人吓哭吧?你忍心让我拖着这一把病骨头续着最后一口气吗?”
没错,牡丹就是林茧,她用了八年的时间,实践了当年对万花楼的鸨母丽娘夸下的海口,成了万花楼的当家花魁,红牡丹。而坐在她面前的骨瘦如柴,头发黑白参半,白多过黑的形如鬼魅的刀疤男子,自然就是当日收下她并一路调教她成为花魁的林筝。
仿佛为了验证林筝的话似的,从出道起就走美艳性感路线的牡丹,此刻,哭红了鼻头,像个任性的孩子一般无理取闹道:“可是,我还没有打败凌霄阁的白牡丹,还没有站在这个行业的顶点,还没有让你认可我是你的弟子,你的责任还没完,你不能这么不负责任任性的走!”
隐藏在这些理直气壮的话语背后,牡丹,不,林茧,更想说的是,“你是我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唯一能感受到的光明和温暖,即使知道你已经精疲力竭,我还是自私的想拖着你再陪我走一段,因为我害怕,害怕失去你之后,我会在这无边的黑暗中迷失自我,再找不到活着的感觉。”
可是,这样煽情示弱的话语,就算林筝走了,在他的坟前,林茧都不会说出口。
这些年,无论受了什么委屈,吃了什么苦,只要想到身后还有一个林筝,林茧就感到心间暖暖的,满是力量,即使被人踩在脚下,她依然能笑着咬牙站起来。可是,她从来没有把她的委屈和伤痛拿出来晒在林筝面前。
一方面,她不想让林筝觉得她没用;另一方面,她不想让林筝为她担心,不想让林筝为了她少受一些苦而去承受更多的侮辱。
初始的倔强,后来的体贴,到现在的恐惧,让林茧即使在林筝走了之后,都不敢说出让他担心的话语,她害怕一生受尽折磨的他,走了,魂灵都不得安生。
可是,林筝看着林茧长大,即便她不说,他又怎么会看不透她的心思。
“我会跟你的父母一起,化作星星在天上看着你。即便阎王老爷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在你长大之前,即使是被放逐在地狱最深处,我也会想办法出来在你身边守着你。只不过是换一种方式而已,所以,让我走吧,我真的累了。”林筝说着,露出一个温柔至极,却也虚弱至极的笑容,不过,脸上呈现出的,却是红艳艳的疤痕下,一张皮包骨头的苍白、令人战栗的表情。
好在,在她身边八年的林茧,能够清晰的读出这张可怖的脸背后的温柔,同时,还有疲倦。
抽了抽鼻子,林茧握住林筝骨节分明的大手,挂着泪痕的脸富有魅力而带着调侃的笑开来道:“你还真的相信那些话本上的故事。我情愿相信没有轮回之说,即便人死之后灵魂不灭,我也希望你在第一时间喝下孟婆汤转世再生。现在的我,即便没有你的力量,不出多久,也会打败凌霄阁的白牡丹站在这个行业的顶点。
你陪我走了八年已经足够了,我也早就不是需要站在你身后的小孩子了。你真该看看,锦州城的男男女女,如何恋慕羡妒万花楼的红牡丹,小孩子,是做不到的。大人,也没几人能做得到。
即便是当年号称‘暗夜文曲’的名伶,也是做不到的。”
林筝弹了下林茧的额头道:“‘暗夜文曲’不是伶,是妓,卖艺也卖身的妓。不过,现在我眼前这只骄傲的小孔雀,却没有他当年大红时人气的十一。”
林茧握住林筝收回去的手道:“不管他曾经多么红,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会比他更红,也会比他活得更长,活得更健康。他要是不想嫉恨我,还是不要看着我,早早转生的好。”
这一年的六月,梅雨正浓的季节,林筝走了。
走的时候,甚至比三月份时胖了一些,脸上安详的笑容,并不像是在长期的病痛折磨之后辞世,倒像是迫不及待的沉入无梦的睡眠一般。
林茧不顾丽娘和万花楼上下的反对,执意把林筝的身体用冰块冰着存放在地窖里,直到梅雨结束,烈日炎炎的七月正午,才用清凉寺后山的松枝将他火化。一同烧毁的,还有林筝住了十三年的房屋,以及里面,林茧幼时的衣物,和她的父亲,林蕃的牌位。
在没有丧葬礼仪的葬礼之后,以走水为借口,万花楼歇业三天。
三天之后,万花楼的花魁红牡丹出现在人前,笑容依然艳丽妩媚,万花楼隐隐有与锦州第一的凌霄阁,并驾齐驱的声势。
☆、第十章
腊月初八,锦州城持续了三天的雨夹雪的阴霾的上空难得放晴。伴随着清晨冷冽清新的空气,锦州城的居民一同醒来。
匆匆的早饭过后,各家的主妇开始在灶前忙碌,捡豆、挑枣、清洗干果,准备熬制一年一度的腊八粥。
结束了一夜的喧嚣,难得重归安静的万花楼,后厨,也是一大早就燃起了烟火。
万花楼最红牌的花魁红牡丹姑娘,在晨曦送走客人之后,匆匆睡了半个时辰,就换好了衣服到了后厨。
掌厨的徐大福,很自然的跟牡丹姑娘打了招呼,留下他的两个徒弟,把他赖以谋生的厨房重地放心的交到了有着一双纤纤玉手的牡丹姑娘手中。
像万花楼这种地方,鸨母愿意让姑娘们过个年就算大方,那还是因为世人再怎么不着调也会选择在过年之际守着家人,年三十万花楼门可罗雀的缘故。要不然,鸨母恨不得全年无休。
可是,自从前年红牡丹成为万花楼的花魁以来,夏历传统的节日,从春节、元旦到端午、中秋,大大小小的节日,除了清明、中元,万花楼都会过。
当然,所谓过节,也不可能像普通人家那样一家人聚在一起,更不可能收到来自鸨母的任何礼物,只不过是全楼上上下下吃一顿加了节日点心的餐饭,晚上照常营业,白天,愿意放弃睡眠的姑娘们,打扮好了乘着万花楼的马车一起出游。
虽然妓\女们在节日的白天这样招摇过市会招人非议,但是,不可否认,姑娘们打扮好了出去游玩,不仅她们自己能够得到放松,晚上的客人,以后几天万花楼的客人,也会明显的多出几成。
初始只是因为红牡丹半是威胁的提议而不甘不愿妥协的鸨母,甚至把节日出游当做了万花楼的惯例。
不过,入冬之后,节日少了,天也渐渐冷了,夜也渐渐长了,即使遇逢节日,用尽浑身解数伺候了客人一夜的姑娘们,情愿窝在自己的房间睡眠,而懒得在这种冷天出门。
不过,节日的加餐,还是免不了的。
而这种节日的加餐,从来都是出自万花楼最红、客人最多、睡眠最少的红牌红牡丹之手。
万花楼的姑娘们,甚至万花楼口味最刁的护院郑管事,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