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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茧咬了咬下唇,用力抽了抽鼻子,回握住拉着她前行的纹朱的手道:“如果真是美味的话,纹朱姑娘今天恐怕要破费了。其实,自早晨喝过一碗银耳莲子羹之外,到现在为止,我就没有再进食。现在的我,肚子饿的,一头牛都能吃下去。”
虽然没有吃进一头牛的大胃口,到两人告辞离开时,一人面前堆了五十个竹签,一斤装的酒坛子,空了三个。
☆、第二十章
结账之时,老板娘从后厨拿出一个外带食盒,递到纹朱手中道:“刚才不小心偷听了你们的对话,接下来两位要去凌霄阁吧,麻烦把这个食盒,带给飞虹那丫头。上次她来的时候,太晚了,食材都卖光了,没能让她吃得尽兴。”
“她现在已经有一百一十斤了吧,再怎么说不再接客,她还是教习新人舞蹈的先生呢。这样吃下去,不出两年,就胖得跳不起来了。芸姨这样纵容她,当心她哪天失业了跑到这里来让你养她。”难得吐槽的纹朱,这样说着,却还是乖乖接过了看上去并不轻的食盒。
“啊呀,居然让你看破了。我就是因为后继无人,想把飞虹那只馋猫喂得再跳不起来,好过来给我养老呀。”福态的老板娘笑着,站在酒馆的招牌前对她们挥手。
两人走出巷口,林茧回身,看到仍站在招牌前的老板娘,对她低头行礼,快步追上纹朱道:“跟老板娘是旧识吗?”
“你也在这个行业待了十几年,应该听过二十年前在业界齐名的‘暗夜文曲’与‘曜日开阳’吧?”
“你说那位福态的老板娘是‘曜日开阳’?”跟林筝齐名的人,林茧一直以为同样是一个男人呢。
“不猜‘暗夜文曲’吗?嘛,酒馆确实是当年的开阳开的,不过,不是老板娘,而是老板。芸姨是他的妻子,当年曾经是锦州太守府上的千金小姐,因为好奇,穿了弟弟的衣服到妓院玩耍,迷路走进同一家妓院的南倌,对开阳一见钟情。
后来虽然知道了开阳的身份,但无论如何都忘不了他,相思成病,鳏居的太守问明了原因,让人给开阳赎身,同时,把女儿逐出了家门。
一个千金小姐,一个只会伺候男人的南倌,两人过了好几年的苦日子。好几次都差点儿活不下去,被人暗中接济才支撑了下来,几番挫折,开起了那间小酒馆。
但是,因为开阳的身份,初始,会光顾的客人,也只有南倌和妓\女,现在虽然普通的客人也增加了,不过,像我们这些人,想要放松的时候,还是会到那里。
然后,我么这些后辈的熟客,每次去的时候,芸姨都会拉住人家讲讲她当年从一见钟情到跟开阳相知相守的曲折动人、感人涕下的情路。
现在,除了飞虹那只馋嘴的,大家都是实在没有地方放松的时候,才会去那里了。
说实话,我直到刚刚,还一直担心芸姨会再讲一遍呢。
幸好,有化蝶一起来,能够安静的吃一顿美食。”走路呈不太明显的“S”形的纹朱,显然是喝得微醺,话才这么多。
跟林筝齐名的人,如今有一个福态的妻子,开着小酒馆,在锦州城一个不起眼的小巷生活着。
要是三年前知道了这件事,林茧一定会忍不住向他探问林筝当年繁华正盛的样子,现在,林茧回身看了眼已经模糊的巷口,还是不打扰人家的平静生活为好。
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林茧会带着陈凌雁去那里喝酒、吃烧烤。
一阵清风吹来,打了一个饱嗝的林茧,决定这个机会一定要等到离开锦州之时。短时间内,她再也不想碰烧烤了。
两人回到纹朱的住处换过衣妆,特地穿了对夏日而言颇有些热的厚底靴子之后,雇马车去了凌霄阁。
时隔五年,华灯初上之际,妓馆街还是一样的繁华、喧闹。即使那些姑娘们在背后流尽了泪水,到了营业时间,各个又都点上妆容,卖弄风骚,笑脸迎客。
凌霄阁的门前虽然不似别的妓馆门前喧嚣,但高高的门廊,所展示的,却不是庄严,而是同样的风情旖旎。
林茧和纹朱进去之后,摆脱了引路小厮的纠缠,熟门熟路的避过阁中护院,摸到了陈凌雁所在的楼层。
重新戴上面具的陈凌雁让林茧觉得陌生而疏远,因为这个认知,她的眼眶一阵发热,差点儿落下泪水。
“啊,你们来了,正好,接下来有牡丹的表演,要在这里看,还是到二楼走廊?”隔着面具,陈凌雁的声音,有一种金属的冷冽。
这在几个月前,本是林茧习惯且认为理所当然的声音,可是,不过数月,她却觉得这声音冷漠的让人忍不住寒颤。
就在林茧发怔的时候,纹朱牵着她的手走上前道:“阁主此间的视野,想必比二楼好出许多吧?请允许我们在这里观看。”
说着话,纹朱把林茧拉到陈凌雁身边,让她坐在那张额外加的椅子上,而她自己,却主动坐在了陈凌雁的下首。
对于纹朱这样的安排,陈凌雁没有说话,只是递给林茧一支望远镜,又让下人给了纹朱一支。
牡丹之前,是一组歌舞表演,曾经熟悉的活色生香的舞蹈,再次看到,林茧却忍不住一阵反胃的冲动。
她用力握住了单筒望远镜的长柄,才忍住了真的吐出来的冲动。
陈凌雁把林茧的反应看在眼里,却也只是看着。
待看到舞娘们两人一组,甚至三人一组、四人一组模拟交\合的情景时,林茧终于忍不住,把望远镜从眼前移开。
仿佛从噩梦中醒来一般,满身都是冷汗,身体不住的轻微颤抖。
她曾经做过那样可耻的事,甚至做过弊舞台上模拟的表演更可耻的事,每天连续跟不同的客人,甚至同时跟三位客人一起。
那个时候的她,想得都是如何在万花楼活下去,如何尽快成为花魁,来保障她跟林筝的生活。
所以,不论什么样的客人上门,她从来不拒绝,无论客人走后她的身体被操\弄成什么样子,沐浴、上药之后,隔天,她依然会去接待客人。
就像当初对丽娘立下的承诺一样,不,比对丽娘承诺的时间更短,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她就从一个籍籍无名的最下层的妓\女,成为了万花楼身价最高的红牌花魁。
这些年,她刻意的不让自己想起一年半的时间,就像在被皇帝威胁之前,她刻意遗忘自己的童年一般。
可是,此刻,那些不堪的画面仿佛为了报复她这些年对它们的置之不理一般,一股脑的,全都涌进了她的意识里,让她身体一阵阵发寒,恶心得忍不住喉咙发痒。
林茧想站起来,想离开这个观赏歌舞的雅间,想逃开那些早就被她丢在垃圾桶中的记忆。可是,她却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林茧求救一般的看向陈凌雁,可是,陈凌雁却仿佛没有发觉她的异样一般,专注地看着舞台上的表演,并让人把望远镜重新递到她眼前道:“接下来,是牡丹的表演了。”
林茧的记忆里,牡丹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的,只是,她以美貌闻名,技艺方面,无一专精。
可是,以往,八大花魁的表演,牡丹表演的却也是琴棋书画之一,虽然没有其他七位的精彩,却也博得了一个全能花魁的美名。
只是,今日,已经不是花魁的她,表演的,也不是那些风雅的技艺,而是,比之前那一组模拟表演更甚之的,舞台上的交\合,起初,另一方是又凌霄阁准备的人担任的,当客人的情绪被撩拨到一定程度时,阁中专事表演流程的主持开始竞价,一百两银子起价,出价最高的,可享受与牡丹姑娘在舞台上一夜风流的资格。
这样荒唐的、不知廉耻的提议,林茧以为,那些客人在暗中再怎么无耻,也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把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可是,实际上,最后,却是一位来自外省的须发都花白的干瘪瘦肖的客人,花了两万零一两,让随身携带的下人扶着,走向了舞台。
当那位客人除下披在身上的华贵的锦衣时,露出了宛若败絮一般的枯瘦、衰弱的身体。
宛如一朵盛开之期的娇艳的花朵的牡丹,在凌霄阁近一千位客人的注目之下,把丰润的纤纤玉指,伸向了宛如枯木干柴一般的客人的身体,丰满的胸部,贴上了客人肋骨凸现的胸膛,白玉般的双腿,缠上了客人随侍都会折断一般的的皮肉松弛,看不出任何生命力的大腿。
在牡丹去蹭弄客人比手指还短小的皱巴巴的性\器时,林茧手抓住椅子的扶手,闭上了双眼。
直到舞台上的交\合结束,林茧都一直紧闭着双眼,可是,她的大脑,绝非一片空白,而是她十六岁那年,刚刚成为花魁之时,接待的第一位客人的记忆。
那是一位早已丧失了性\能力的客人,甚至于,林茧从他的身上,能够嗅到属于尸体的腐败气息。
那位少年时风流一时,未及成婚便再不能勃\起的客人,花了五十年的时间聚敛财富,遍请名医,可是,直到快踏进棺材之前,也没能再次恢复那被他滥用而损坏的功能。
不知道从谁那里听说了万花楼的牡丹技艺高绝,甚至连没了男\根的人在她手上都能享受到性\快感这样的谣言,那位老人花重金包下了林茧一个月,就是想在临去世之前,挽回自己身为男\性的骄傲。
在第二十八天的时候,借助老人持续服用的补药,林茧终于用嘴让老人达到了时隔五十年的高\潮,后来有人传言,老人甚至没有走出锦州城,就在马车里断了气。
但是,林茧的客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比往日更多,拜那位出手阔绰的老人所赐,她的一夜度资,也上升到了万花楼前任花魁的十倍。
可是,那之后有是三个月的时间,林茧看到食物就想吐,发展到连水都喝不下去的程度,还打过一段时间的营养针。
后来,如果不是林筝熬了粥像母鸟喂养小鸟般让她进食,林茧也许在成为花魁的当年,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当晚,林茧生病醒来,第一次,跟陈凌雁睡在了不同的房间。
一夜噩梦,第二天,林茧醒来时,又出现了不受自主意识控制的厌食症状。
比起这个,陈凌雁更是在饭桌上告诉她,昨夜的那位客人,愿意花十万两黄金为牡丹赎身,并答应给牡丹一万两黄金和锦州城郊的一座山庄,条件是,让牡丹寸步不离的陪他一个月。
☆、第二十一章
“你答应了?”虽然从陈凌雁的语气中,林茧多少听出此事已成定局,可是,她还是不愿死心的开口问道。
“今天中午,牡丹在蓬莱阁三楼东厢丙字号雅间请客,想知道结果,自己去问吧。只是,如果你不吃早餐,或者吃完又偷偷吐出来的话,我不会让你出门的。”已经摘下面具的陈凌雁,说话的声音,比戴着面具时还多了三分冷冽,仿佛月前在京城对她毫无原则宠溺的陈凌雁不曾存在过一般。
林茧几乎是秉着气息,时断时续的,花了近两柱香的时间,才吃完了早餐。
虽然冷着一张脸,林茧临出门之前,陈凌雁还是把她送到了大门口,看着她上了马车。马车行到巷口时,林茧掀开窗帘回头望,陈凌雁的身影,依然站在大门口。站得笔直,但比起往日来,却让林茧感觉到缩小了一些。
林茧到的时候,牡丹、纹朱、薰月、飞虹、渔舟、鹿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