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果不是白逍告诉他林茧曾经寻死,他丝毫不怀疑,陈凌雁会第二次、第三次地抱林茧。
本来,他的师父能够走出二十年前那个辜负逃离他的男\妓的阴影,白逍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那个男人养大的孩子?为什么还偏偏是姜爵执着了这么多年的女人?
而且,虽然从来没有动过感情,白逍总觉得,他师父跟那个女人之间,不是那种正常的男女之情。
而且的而且,本来,他的师父不是喜欢男人的吗?
师父有什么样的私生活,跟他这个徒弟没有半点关系,白逍一直是这么觉得的,在他还在跟陈凌雁学习的时候就是如此,现在出师了,逢年过节陈凌雁又不接受他的探望和礼物,他们就更加没有关系了。
大概真的是太闲了,亦或者是被笨蛋纯情的姜爵感染了,明知道跟自己无关,白逍还是在这样最讨厌的夏天,日夜兼程千里,来到了他最讨厌的黏嗒嗒的南方,管起了跟自己完全无关的闲事。
僵持片刻之后,陈凌雁叹了口气,放开白逍道:“谢谢你为她担心,我不会再追小蝶了,你回去吧。”
天知道,那个女人是死是活,是哭是笑,跟他没有半点儿关系。他是多么冷情的人,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师父不是早就知道了吗。现在居然感谢他为那个女人担心?!
就算会担心谁,他也只会担心这个曾经让他仰望,却又让他觉得可怜至极的男人而已。
“徒儿告退。”比起以前的无视,现在伸手就可触及的距离,反而更让白逍心生胆怯。
林茧花了一个半时辰的时间,在近午时分,才走到了周晋的墓前。打理的干净整洁的墓前,已经放好了祭品,未燃尽的纸钱,说明扫墓的人刚刚离去不久。
对着周晋的墓碑磕了三个响头,林茧所能说出口的,也只是「对不起」三个字。
她并不是不尊重、不感激周晋,可是,相对于周晋在大行之前仍对她不失严苛的悉心教导,去后把全部的产业都传给她却又不强迫她继承的心意,她回锦州月余,甚至没到他的坟前祭拜,今日中元节,她也是不过是以他为借口,逃离了陈凌雁和白逍身边,却连个祭品、纸钱都没有准备。
林茧一直活在只有林筝的世界里,接受周晋指导的那两年,周晋离开之后,她心中所想的,从来都只是林筝。
周晋身后留下的家人,忠伯、珠婶、若云,全部都尽心竭力的待她,看在周晋的份上,把她视作主人,可是,她却一再辜负他们的期望。
只把林筝放在心里的她,时过境迁,在不知不觉之间,却是已经忘记了林筝手把手教她的琴曲,甚至,她不仅跟林筝的爱人发生了关系,甚至在心中对林筝生出了妒意。
她三十年的人生,到底为了什么而存在?
她总觉得世界冷漠,把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离,觉得这样便不会受伤;可是,在保护自己的时候,她伤害了多少人?亏欠了多少人?辜负了多少人?
到如今,她连见林筝的资格都失去了。
曾经答应林筝,要努力活下去的她,到底为了活着,付出了什么?
☆、第五章
从周晋的墓前离开,林茧并没有去祭拜林筝,而是下山去了万花楼。
午后的万花楼,门前一片寂然,夏日热烈的太阳,映照出的,只是失了颜色的牌匾和同样褪色的灯笼。
林茧花了十两银子,才让睡眼朦胧的小厮不甘不愿的去叫醒了丽娘。
十一年不见,当年风韵正盛的丽娘,如今即使画上艳丽的妆容,也难掩老态。
接过丽娘递过来的茶杯,林茧放在唇边抿了一口,脸上努力做出笑容道:“生意好吗?”
丽娘拿绣帕在眼睛轻轻擦拭道:“马马虎虎吧,只要这个世间还有男人和女人,这里总会有生意的。当然,跟你在的时候,自然是没办法比。
真没想到你会来看我,听说你继承了周师傅的衣钵,在京城开起了酒楼,生意如何?”
“没有我也能继续下去的红火,所以,我才能有时间回到这里。我能去后院看看吗?”这里,应该什么都没有了的,林筝住过的房间,是她亲手烧毁的,那棵树,也早已经被陈凌雁移走。可是,再不能祭拜林筝的情况下,林茧不知怎的,就生出了想到万花楼的后院看看的想法。
“当然可以,你本来也不是来看我这个老虔婆的吧?”丽娘说着责备的话,却是起身,亲自为林茧带路。
午后的万花楼,虽然已经有一两个姑娘起身,却是除了厨房和洗衣房,安静的只听得见知了的叫声。
当年林茧晾被褥衣服的那两颗梧桐树还在,当年她一个人就能环住的树干,如今,却是长大两人合抱了。
而在她烧毁的那片废墟上,以及废墟前的那片空地,种植了梅树,二十几颗梅树,各个树干都比她的胳膊还粗,虽然不及陈凌雁庭院的百分之一,却看得出,是被人精心照料的。
丽娘把染了茉莉香料的绣帕递给用手背抹脸颊的林茧道:“不嫌弃的话。”
曾经一度嗅着恶心的香粉味,此刻却让林茧感到一股莫名的安心感。
她成长的十年,就是被香粉味包围的;她跟林筝在一起的八年,片刻不曾离开香粉的气味。
在林茧抱着一颗梅树,歇斯底里的大哭过一场之后,丽娘把她带到一间房间,待她净面之后,对依然不能停止抽噎的她道:“还有印象吗?”
所有的陈设,除了褪色之外,竟然丝毫没有改变。林茧走到窗前,就连窗外池塘里的那两尾红鲤,都欢快的在水里畅游。
林茧用手指抹了抹鼻端道:“为什么?我当年做出那样的事,给您带来了很多麻烦吧?为什么还留着这间房间?”
丽娘拉着林茧的手让她在圆桌前落坐道:“在十年前,我就在乡下买好了养老的田舍,之所以迟迟没有将万花楼易手,就是在想着哪一天,你会不会再回到这里。有两件事,无论如何都想向你当面道歉,但又没有脸去见你。”
“丽娘,您别这么说,我才是”
“让我把话说完。当年,就在你被买进来的那年,正月初四那一天午后,差不多就是这个时辰,有一个陈姓后生,拿了七十八两六钱十二个铜板的碎钱,还有请人拟好的他自己的卖身契,说要为你赎身,我让人把他打了一顿,把他赶出了万花楼。
林筝走的时候,拿出了他所有的积蓄给我,跟我说,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继任者,并且,会比亲生女儿更加孝敬奉养我,让我无论遇到什么人为你赎身,除非你自己愿意,绝对要把你留在万花楼。可是,我没有抗拒得了黄公子的大笔金钱,明知你不愿意,却还是答应了他把你的卖身契交给他。
事到如今,再告诉你这些,我也没有脸求你原谅,只是,看到你过得挺好,我总算能安心回乡养老了。”
陈传一,这个名字,早就被埋葬在了林茧心底深处。当年,在她花光所有的银票被赶出客栈走投无路之际,是陈传一毫无所求的收留了她;可是,也是陈传一的母亲把她卖到了妓院。她不想恨他,所以,干脆就把他给忘了。
他曾经为她赎身吗?七十八两六钱十二个铜板,在如今的林茧看来,甚至不足一道菜的价钱,可是,那是陈传一的全部积蓄以及他卖掉包子铺的钱吧?
那个人,曾经那样不惜一切想要为他赎身吗?在她留书说是跟亲戚离开之后,他从哪里知道她被卖到万花楼了呢?
正月初四,他不是应该在家守着他的家人吗?
“您知道陈传一现在在哪儿吗?”十九年了,陈传一肯定已经成亲生子,说不定连孙子都有了。就算他什么都没有,林茧也不可能为了答谢他对她以身相许。只是,对于他曾经的收留,和愿意付出一切为她赎身的心意,她无论如何,都要去道谢。
“果然,比起怨恨我,你关心的只是陈传一的所在吗?我刻意用‘陈姓后生’来称呼他,以为你走就把他忘了呢。”丽娘说着,从袖间拿出一个荷包,“这是他十四年前留下的地址,说是哪一天你离开万花楼的时候,愿意找他,就去。不过,他在七年前已经成亲了,现在儿子都会招呼客人了。说不定,他认为你已经死了。你还要去见他吗?”
“您跟我说这些,不是想让我去见他吗?您要安心回乡养老,我也好放心踏上进京的路呀。”林茧说着,双手接过丽娘手中的荷包。
走到门口,林茧突然回身,对仍坐在窗前的丽娘道:“能借我一套衣服吗?”
丽娘指了指雕刻着牡丹花的红木衣柜道:“你十年前的衣服,如果没有虫蛀,你身材也没有走样的话,全部带走也没关系。反正,过了今日,这个房间也要迎进新的姑娘了。”
林茧挑了一套流云红色的真丝夏装,当年束身而做的衣服,如今穿来,不管是胸前,还要腰间,都有些晃荡。
面对丽娘的取笑,林茧只能附和的回道:“是啊,在万花楼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光阴啊。”
这句无心的感慨,却换来了丽娘的眼泪一把。
上好妆,跟丽娘拥抱告别之后,林茧走出万花楼。本来想要雇一辆马车的她,却发现,荷包里面的地址,居然就是这条街的街尾。
穿着比夕阳还要艳丽的盛装,走在这条烟花巷,林茧此刻唯一庆幸的,也只是天色未晚。否则,真的被人搭讪,她就只能怪自己自找麻烦了。
为什么穿着当年的衣服去见陈传一呢?陈凌雁为她准备的衣服,不是更能让陈传一放心?而且,陈传一已经成亲,她穿成这样,摆明是破坏人家家庭吗?
可是,陈凌雁准备的衣服是适合贵族小姐的衣服,却不是适合林茧的衣服;林茧一生中最积极、最傲然的时光,就是在万花楼身为红牡丹的那段时光。
她想让陈传一看到自己最自信的样子,同时,虽然知道陈传一曾经拿自己的一切为她赎身,她也没有办法忘记是他的母亲把她卖到了万花楼,小小的恶作剧一下,也算是对当年的报复了。
穿过几百米长的萧索街道,林茧走到街尾转角,在热闹喧嚣的人声中,仿佛踏入了另一个世界的她,在荷包中写好的门牌之前,看到了“林氏糕点”的招牌。
虽然招牌是“林氏糕点”,实际上,这间五十坪大小的店面,却是点心、菜肴、粥食、酒茶什么都卖的铺子,可以外带,也可以入内就食。
林茧一进铺子,就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仿佛没有感觉到众人热切的视线一般,林茧挑了靠门的一个角落就坐,招呼伙计道:“来一屉梅菜包子,一大杯冰镇酸梅汤。”
伙计记好点餐之后,仍然站在林茧身前道:“姑娘还有别的吩咐吗?莲蓉糕,是今日特推的糕点,也是我们老板的拿手之作。”
习惯了口福居训练有素的伙计,对于这种过分推销的伙计,林茧微微觑眉道:“不用了,就刚才点的就好,我赶时间,麻烦快一点。”
包子很快就上来了,伙计还体贴的上了蘸料,林茧拿筷子夹了包子,放在唇边轻轻吹了吹了,大厅里也响起一片呼气声,林茧咬了一口包子,因为太烫,忍不住抽气,大厅里也随着响起一阵抽气声。
林茧咀嚼着包子发现,这种久违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注目的感觉,其实并不让人讨厌;尽管那些注目并非全然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