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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红娇对温简的情谊昭然若揭,而温简这时候要撮合她跟别人,阮红娇自然恼怒,温简也听得出她的话已有所指,只好道:“娇娘,你不要这么说,你是个好女人……”
“既然五哥贵人事忙……”阮红娇打断了他的话,走近了两步,昂头直视温简道:“那么从明日起我便不再派人过来送饭了,还望五哥保重自个儿才好,我突然想起店里还有事情没有交代清楚,先告辞一步了。”
说罢阮红娇也不等温简回答,径自行了礼,也不得屋里的刘三石便自己匆匆离开。
温简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也知道自己辜负了她,但又没可奈何,自己终有一日要回京的,而如果阮红娇真的跟了自己,将来要承受的未免也太多太重了。
既然明明知道结果会让人痛苦,那么一开始就不应该让它发生,不是吗?
阮红娇气呼呼的从温简的家中冲了出来,她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生气,更没想到温简会这么快就拒绝自己,按照她的计划,他至少该更犹豫一些,不,不对,按照她的计划他根本不该拒绝自己!
她这次是为了他才回来,所以才改头换面,换了身份,可是他居然半丝也没有认出自己,这说明她伪装得十分成功?或者还是怪她装的太成功了?
矛盾的是,一方面她希望温简能够认出自己,一方面又希望他千万不要认出自己,因为一旦他认出了自己,那么他们又要重归宿敌的命运,而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
所以,她不能继续当“白晚”,她要做“阮红娇”,可是当年在金都峰,让他不顾一切的跳下山崖,宁死都不肯放手的人,却是“白晚”而非“阮红娇”。
纵使她费尽心机,可这依旧是个难解的困局。
阮红娇停了脚步,站在川流的街边,眼神仿佛失去了焦点,显得那般的失魂落魄。
☆、第二十四章
幻肢痛。
当一个人失去她的一部分肢体,却仍然能常常感到它的疼痛,是因为大脑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以为它还存在。
有时这种疼会持续一段时间,有时会跟随着一辈子,而深夜,阮红娇在剧烈的疼痛中惊醒,一头冷汗的坐了起来,抬起了左臂,她曾经关押在暗不见天日的地牢中五年,练出了在黑暗中视物的本事,于是她在黑暗中盯着自己还能感到疼痛的“左手。”
她熟悉这样的疼痛,也不止一次的半夜疼醒过来,想要缓解这疼痛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解下她的“机关手”让自己的眼睛盯着断掉的手腕,强迫自己接受早就失去了左手的这个事实。
阮红娇却不肯这样做,她日夜都带着那只“机关手”为的就是怕在万一的情况下被人识破,如果她不能战胜这种疼痛,至少要习惯它。
三更的钟鼓声响起,阮红娇实在是疼得睡不着,便从床上起来披上了一件衣裳,坐到了梳妆台旁,妆台上放着一盏熄灭了的油灯,她从抽屉里取出火石点燃了它。
灯影昏昏,梳妆镜映出了一张苍白陌生的面容,阮红娇盯着镜中的自己,以右掌拂面,用内力吸出了打在皮肉下的“易容针”,她那张清秀的面容在短时间内微微扭曲了一下,然后显现出了她的真容。
她放下手心里的这些“易容针”,用指尖轻轻触及自己的面颊,镜中的那张脸,冷得像凉夜里的水,艳得像与一朵桀骜的花。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她心道,若不趁着这好光阴,做一件风雅又极有情趣的事出来,可真是辜负了今晚这般的良辰美景。
她这样想着,镜中的人唇角上挑,一双美目里流露出既兴奋又妖艳的光彩,仿佛连那一阵阵扰人的疼痛都不重要了……
……
次日里,太平镇敲锣打鼓,出了一件大事——山道上的山贼一伙,一夜之间,竟然被人屠杀得干干净净!
据说是县衙里先行的探子回来报的,县衙里本来一件定下了围剿之计,派了几名探子前去“探路”,不想那些探子上了山之后,直接就摸进了山贼的寨子里,只见山寨里满地的尸体,血流成河,惨不忍睹,竟是将整个山头都染红了!
县衙里的捕快们倾巢而出,这一回为的竟然不是剿匪,而是去追查杀死那些山贼的凶手!
太平镇本来风平浪静,出了这件事,整个镇子沸腾起来了,要知道那些山贼作恶多端武艺高强,怎么会在一夕之间被人满门尽屠?委实太过神奇。
而当镇子里沸沸扬扬的时候,全味居后院的春闺梦阁里,老板娘阮红娇正睡得香甜无比,丫鬟绿儿唤了她几声,却见她理也不理,梦呓了几句,翻过身又睡着了,绿儿也觉得奇怪,但见自家娘子难得睡得这般沉,也不敢继续扰她了,拿了角落的脏衣服出去洗,退出了屋子的时候又轻手轻脚的关上了房门。
话说那一边,温简已经带着人上了山,封锁了山道。
因这一带有不少商客过往,因而一路不乏大大小小的贼寨,后来在各个镇县的围剿下,消灭了不少贼寇,各寨经历了突围逃亡,以及大寨吞小寨的内部耗斗之后,幸存下的都是一些亡命之徒,而太平镇附近山道上的这一伙,名曰“黑山寨”,人数约有百余人,仗着人马彪悍,地形优势,一直苟延残喘至今。
之前两地县衙也围剿过他们,只是他们也狡猾,一打便往深山里躲,等风头过了就出来,不然就是设埋伏陷阱,耗损县衙的战斗力。
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实力,即便是温简也做不到一夜之间将其灭寨,而这一路过来,从遍地的尸体上看,凶手不光武功高强,而且手段异常残忍。
温简一边沿路观察尸体的数目和死状,一边推断当时的情况:
寨子的周围必然是布下了不少暗哨,从进山到山寨的这一路,几乎是十步一杀,有的是藏在树丛里被活活拧断的颈骨,有的是在巡逻的时候被割断了喉咙,其中有一人是被短刃直接穿透了后脑部。
从尸体上短刃的切口来看,凶手的个子不高,而且还颇爱干净,因为他们在草丛里找到了一块从尸体衣服上割下来衣角,是凶手用来擦拭凶器上的血迹的。
“出血量很少。”跟着温简来的仵作许士卿检查了尸体,蹲在地上抬头对温简道:“行凶者是同一个人,凶器是短刃,从这个方向刺进去之后……”
许士卿比划了几下,接着道:“他不是用割开他们的喉咙,而是插…入之后扭转刀刃,精准的割断了他们的气管,甚至避开了动脉,所以……他们不是流血而亡,而是窒息而死。”
这人年近三十,生的精瘦干练,本来是郴州知府衙门的一名仵作,验尸本事了得,因得罪了人而辞了差事,在回乡途中结识了正预备到太平镇上任的温简,温简便将他举荐给了太平镇的县太爷,所以两人的关系不错,只是许士卿有些痴病,若说被他发现尸体的可疑之处,便是废寝忘食也要查个清楚,这也正是温简欣赏他的地方。
温简道:“大部分是直接拧断颈骨,表皮不损,被割喉的这个人所处的位置上看,有可能是凶手行凶的时候正好被他撞见,而戳伤后脑的这个,应该是逃走的时候,被飞刃直入后脑,然后凶手走过去,拔下了短刃,然后割下死者衣服的衣角,擦干净了刀刃,才会将衣角丢入这个位置。”
温简问许士卿道:“目前看来,凶手……身材不高,而且可能有洁癖,你觉得呢?”
许士卿站起来,拍了拍带着鹿皮手套的手,道:“验尸是我的是,破案是你的事,不要问我,我只管死人来着。”说完越过温简,到前面去找尸体去了。
许士卿脾气古怪,温简自是知道,也不以为意的跟了上去。
许士卿的身后跟着的捕快会把他说的每句话都记录在案,现场也有不少捕快正在详细的记录没一具尸体的方位、伤口、衣着等等,这些尸体不能一直摆放在露天,所以他们现在的录案就尤其重要。
寨子周围遍布的尸体有十二具,里面的当然更多,而且凶手所用的凶器也变了,他改用长剑。
“从下手的高度和切面看,凶手和之前的应该是同一个人,当他改用长剑之后,就弃用短刃了,所以外面的人的伤口和里面的人不一样,而且他用的长剑很普通,几乎遍地都是,似乎根本就是随便从某一名山贼手中夺取的。”许士卿颇有兴趣的道:“这么多人都死于一个人之手,这个人……手不酸吗,别说连杀一百个人了,就是连砍一百个萝卜很累人呀。”
杀人=砍萝卜?不得不说,这许世卿的思维模式也挺有趣味。
寨子里面的尸体死状各异,基本上有几处是以某个中心散开,可见当时凶手必然是陷入了山贼的包围之中,他以一敌十余人仍然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他很快,非常快,有一具断头的尸体,竟然头身相隔足足七八步。
许士卿对着无头尸体兴奋道:“好快的身手,你看!你快看!这个脑袋落在了一丛草里,且只有一面有些许泥印,可见没有滚动,可是从这个距离上看,除开脑袋飞落时候的距离,这个人死之前起码多走了三四步!”
许士卿仿佛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居然兴奋的叫了起来:“好多年没有遇见这么快的身手了,啊!你再看这一具!”
许士卿放开了之前的无头尸体,激动的跑到另外一具旁边蹲下,一通乱摸,然后抬头眨巴着眼睛问温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伤口,你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温简无语的盯着他。
许世卿咧嘴笑着,用手扒开死者的嘴巴,得意的道:“凶手是趁这个人张嘴的时候,一剑刺进去,刺伤了他的脏腑,我刚刚摸了一摸,这人别看外面好好的,里头被剑搅得稀巴烂了,哈哈哈,凶手真乃妙人也,你仔细看看,这尸体嘴角还有一点小割伤呢,要是没有弄伤嘴,就更完美了!”
“……”温简装作没有看见周围捕快们投来莫名的眼神,干咳了两声,转移话题道:“凶手轻功真好。”
“你也发现了吧,他是一跃而起,从高处垂直而下,方能趁对方张嘴之际把剑笔直插入脏腑,没有绝佳的轻功绝无法做得这般精巧。”
“不是,而是我们刚刚一路进寨,都没有发现凶手的脚印。”
许士卿只对死人感兴趣,摆了摆手,道:“温五,你这回可遇上棘手货了,行凶者必定只是一人,而且这人的武功怕是与你不相仲伯,可是手段在你之上,这一回他杀的是山贼,且希望他不要对普通人下手,不然……啧啧,那将会十分的令人发指。”
他说的凶手与温简的武功不相伯仲,其实是给温简留了几分面子,这人的身手绝对在温简之上,温简是“神捕世家”的人,他的武功可以说已经算得上一流高手了,在这些年的追缉生涯中,极少遇到敌手,可是凶手竟然比他的武功还高,从某方面来说,这也缩小了很大一部分范围。
温简环顾四周,在他的眼里,仿佛许世卿消失了,忙忙碌碌取证的捕快们也消失了,时光回到了那一日的夜晚,他面前浮现了那一幕幕的片段。
月黑星稀,凶手从山寨正门直入,数次遇到包围,每一次都以雷霆之势攻破了包围。
温简一步一步的走过,每走一步仿佛都与那一刻的残影擦肩而过。
山贼们从一开始的奋力搏杀,到无力的哀鸿遍野,到最后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