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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先生留下的人生之谜,是人生之交替,大道之循环。他猜想到,很可能,有关长生术的高密光盘材料就藏在狮身人面象的体内,是在用基因造出它之前就埋下的。但他愿终其一生为李先生保存这个秘密。所以,这些日子他一直在精心守护着它。对任何来人,他都睁着第三只眼睛。
他不知道邓飞也猜到了这个秘密。
后记
为了不造成读者的误解,对本文中出现的专业知识作一点说明:
1。文中的细胞凋亡酶CPP-32(APOPAIN)、RAS致癌基因、能对DNA进行修补的PARP酶等都是近代遗传学的发现,但我凭自己的想象作了一些胆大妄为的修正。简言之,遗传学家说致癌基因是非正常的、是在人类发展过程中才产生的致病基因,但我认为它是原始细胞固有的正常的基因,在生物进化过程上它受到抑制,但在某种条件下它会复活。读者只可姑妄听之。
2。所谓“活体约束”这个名词是我自造的,但我想从原理上说并无问题。比如,生物细胞要受所属生物体的约束,它们的凋亡速率由机体分泌的细胞凋亡酶来控制。
养蜂人
副研究员林达的死留下许多疑问。警方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是自杀,但调查几个月后仍没有他杀的证据,只好把卷宗归到“未结疑案”中。引起怀疑的主要线索是他(?)留在电脑屏幕上的一行字(他是在单身公寓的电脑椅上服用过量安眠药的);但这行字的意义扑朔迷离,晦涩难解:
养蜂人的谕旨:不要唤醒蜜蜂。
很多人认为这行字说明不了什么,它是打在屏幕上的,不存在“笔迹鉴定”的问题,因而可能是外人敲上的,甚至可能是通过网络传过来的。但怀疑派也有他们的推理根据:这行字存入记忆的时刻是13日凌晨3点15分,而法医确定他的致死时间大约是13日凌晨3点半到4点半,时间太吻合了。在这样的深更半夜,不会有好事者跑到这儿敲上一行字。警方查了键盘上的指纹,只发现了林达和他女友苏小姐的。但后来了解到,苏小姐有非常过硬的不在现场的证据--那晚她一直在另一个男人的床上。
这么一来就只有两种可能:或者,这行意义隐晦的字是林达自已敲上去的,可能是为了向警方或某人示警;或者,是某个外人输进去的,但绝不会是游戏之举而是怀着某种动机。不管哪种可能,都偏于支持“他杀”的结论。
调查人第一个询问的是科学院的公孙教授,因为他曾是林达的博士导师,林达死后又曾在同事中散布过林是“自杀”的猜测。调查人觉得,先对与自己观点相左的人进行调查是比较谨慎的,可以避免先入为主的弊病。当然这只是原因之一,是那种比较讲得出口的原因。实际上呢……人人都知道警方的一条原则:报案人的作案可能性必须首先排除。
公孙教授的私宅很漂亮,书房里是几排与天花板平齐的书橱。他穿着白色的家居服,满头白发,眉目疏朗。对于林达之死,公孙教授连呼可惜,说林达是他最看重的弟子,一个敏感的热血青年。他还算不上最优秀的科学家(因为他太年轻),但他有最优秀的科学家头脑,有最敏锐的直觉,属于那种几十年才能遇上一个的天才,他的死亡是科学界的巨大不幸。至于林达的研究领域,他说是比较虚的,是研究电脑的智力和“窝石”,他的研究当然对人类很重要,但那是就长远的意义而言,并没有近期的或军事上的作用,“绝不会有敌对国家为了他的研究而下毒”。
谈话期间他的表情很沉痛,但仍坦言“林达很可能是自杀”。因为天才往往脆弱,他们比凡人更能看穿宇宙和人生的本质,也常常因此导致心理的失衡。随后他流畅地列举了不少自杀的科学天才,名字都比较怪僻,调查人员未能记录(保存有录音)。只记得提到一人是美国氢弹之父费米的朋友,此人搞计算从不使用四位数学用表(那时还没有计算机),因为表上所有的数据他都能瞬时心算出来(这个细节给调查人员的印象很深)。本来此人的成就不会在费米之下,但他30余岁就因精神崩溃而自杀。公孙教授说:
“不妨再举一个粗俗的例子。你们二位都是男人,天生知道追逐女人,生儿育女。你们绝不会盘根究底,追问这种动机是从哪儿来的。但天才能看透生命的本质,他知道性欲来自荷尔蒙,母爱来自黄体胴,爱情只是‘基因们’为了延续自身而设下的陷阱。当他的理智力量过于强大、战胜了肉体的本能时,就有可能造成精神上的崩溃。”
调查人员很有礼貌地听他说完,问他这些话“是否暗示林达的死与男女关系有关”。很奇怪的是,公孙教授的情绪在这儿有了一个突然的变化,他不耐烦地说,很抱歉,他还有事,失陪。说完就起身送客。调查人员并未因他的粗暴无礼而发火,临走时小心地问,他刚才所说的电脑“窝石”究竟是什么东西,“肯定那是极艰深的玩艺儿,我们不可能弄懂,只是请你用最简单的语言描绘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公孙教授冷淡地说:以后吧,等以后我有时间。
第二个被调查者是林达的女友苏小姐。她相当漂亮,可以说是性感。那时天气还很凉,但她已经穿着露脐装,超短裙,耳朵上吊着漂亮的绿松石耳坠,一双白腴的美腿老在调查人的眼前晃荡。两个调查者对她的评价都不高,说她绝对属于那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林达尸骨未寒,她已经谈笑风生了,连点悲伤的外表也不愿假装。甚至有调查人在场的情况下,她还在电话里同某个男人发嗲。
苏小姐非常坦率,承认她和林达“关系已经很深”,不过早就想和他拜拜了,因为他是个“书呆子,没劲。”不错,他的社会地位高,收入不错,长得也相当英俊,但除此之外一无可取。幽会时林达常皱着眉头走神,他的思维已经陷入光缆隧道之中,无法自拔,那是狭窄、漫长而黑暗的幽径。他相信隧道尽头是光与电织成的绚烂云霞,上帝就飘浮在云霞之中。林达很迷恋他的女友,迷恋她高耸的乳胸、修长的四肢、浑圆的臀背及其它种种妙处,即使在追踪上帝时,他也无法舍弃这具肉体的魅力,公孙教授的分析并不完全适合他,但即使云雨之中他也免不了走神。“我看近来他的神经不正常,肯定是自己寻死啦!”
关于林达死于“神经失常”的提法,这是第二次出现。调查者请她说一些具体的例证,苏小姐说,最近林达对白蚁啦,蚂蚁啦,粘菌啦经常挂在嘴边。比如他常谈蜜蜂的“整体智力”,说一只蜜蜂只不过是一根神经索串着几个神经节,几乎谈不上智力,但只要它们的种群达到临界数量,就能互相密切配合,建造连人类也叹为观止的蜂巢。它们的六角形蜂巢是按节省材料的最佳角度,符合数学的精确。对了,近来他常到郊区看一个放蜂人……
调查者立即联想到电脑屏幕上的奇怪留言,不用说,这个放蜂人必定是此案的关键。他们请她尽量回忆有关此人的情况。苏小姐说我真的不清楚,林达是一个人骑摩托去的,大概去过三次,都是当天返回,所以那人肯定在京城附近。林达回来后的神情比较怪,有时亢奋,有时忧郁,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什么“智力层面”等等,我记不住,也没兴趣听。
调查者当然也盘问了案发那晚她的活动,确信她不在现场,便准备告辞。这时苏小姐才漫不经心地说,噢对了,林达有一件风衣忘在我家,里边好象有放蜂人的照片。听了这句话,调查人的心情真可以用喜出望外来形容!衣袋里果然有一厚叠照片,多是拍的蜂箱和蜂群,只有一张是放蜂人的,那人正在取蜜,戴着防蜂蜇的面罩,模样不太清晰。但蜂箱上提供了宝贵的信息,那儿有红漆写的地址:浙江宁海桥头。
调查进行到这儿可以说是峰回路转。老刑侦人员常有这样的经历:看似容易查证的线索会突然中断,看似山穷水尽时却突然蹦出一条线索。三天后,调查人已经来到冀中平原,坐在这位放蜂人的帐蓬里,四周是无边无际的油菜花,闪烁着耀眼的金黄。至于寻找此人的方法,说穿了很简单。他们知道这些到处追逐花期的放蜂人一般都不自备汽车,而是把蜂箱交火车或汽车运输。于是,他们在本市联运处查到了浙江宁海桥头张树林在15天前所填的货运单据,便循迹追来了。
不过见面之后比较失望。至少,按中国电影导演的选人标准,这位张树林绝对不是反派角色。他是个矮胖子,面色黑红,说话中气很足,非常豪爽健谈,带有燕赵豪士之风。可能是因为放蜂生活太孤单了,他对两位不速之客十分热情,逼着客人一缸一缸地喝他的蜂糖水,弄得调查人老出外方便。帐蓬里非常简陋,活脱一个21世纪的中国吉普赛。一只行军床上堆着没有叠起的毛毯,饭锅是用三块石头支在地上,摔痕斑斑的茶缸上保留着“农业学大寨”的红字――也就是说,茶缸的历史至少有60年了。他的唯一同伴是他的小儿子,非常腼腆,他向调查人问声好,就躲到外边去了。
放蜂人的记忆力极好,20天前的往事象是照了相似的,记得纤毫不差。一看到那叠照片他就说没错,是有这么个人找过我几次,姓林,三十一二岁,读书人模样,穿着淡青色的风衣和银灰色毛衣,骑一辆嘉陵摩托,车牌号的后三位数是248。“我们俩对脾气,谈得拢!聊得痛快!”
问他究竟谈了什么,他说都是有关蜜蜂生活习性的,便滔滔不绝地说下去。调查人接受了这番速成教育,离开时已经变成半个蜜蜂专家了。老张说:蜜蜂中的侦察蜂靠跳8字舞来指示蜜源,8字的中轴方向即表示蜜源相对太阳的角度,跳舞的频率则表示蜜源的远近;又说蜜蜂中的雄蜂很可怜,交配后就被逐出蜂巢饿死,因为蜂群里不养“废人”;养蜂人取蜜不可过头,否则冬天再往蜂箱里补加蜂蜜时,蜜蜂知道这不是它们采的,就会随意糟践;蜂群大了,工蜂会自动用蜂蜡在蜂巢下方搭三四个新王台,这时怪事就来了!勤勉温顺的工蜂突然变得十分焦燥,它们不再给蜂王喂食,并成群结队地围着它,逼它到王台中产卵。王台中的幼虫就是以后的新蜂王。新王快出生时,有差不多一半的工蜂跟着旧王飞出蜂箱,在附近的树上抱成团,这时放蜂人就要布置诱箱,否则它们会飞走变成野蜂。进入新箱的蜜蜂从此彻底忘了旧巢,即使因某种原因找不到新巢,宁愿在外边冻死饿死也决不回旧巢,就象是它们的记忆回路在离开旧巢时一下子给剪断了!这时旧巢中正热闹呢,新王爬出王台后,第一件事就是爬来爬去,找到其他王台,把它咬破,工蜂会帮它把里边的未出生的蜂王咬死。不过,假如两只蜂王同时出生,工蜂们就会采取绝对中立的态度,安静地围观着这场决斗。直到其中一只被剌死,它们才一拥而上,把失败者的尸体拖到蜂箱外。“想想这些小生灵真是透着灵气,不说别的,你说分群时是谁负责点数?那么大的数可不好点呐,它们又没有十个指头。还有,分群时谁该走,谁该留?走的蜜蜂得舍弃旧家和自己采的蜂蜜,真有点自我牺牲精神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