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玟果这才放了心,放下窗帘,“他们是我的家人。”笑了笑,“我也该走了。”
“家人?那你为何见他们?”珍娘怎么看末凡和冥红都是好人家的男儿,衣料也很好,一看也就知道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但对他们这些平常百姓却有礼相待,全没有傲慢之色,这样的人品实在不可多见。
“因为我要去采药啊,有他跟着很不方便。”玫果跳下床,简单的洗~了。
珍娘自嫁了儿后,也觉得家里冷清,不免寂寞,难得玫果路过,特意转过来看看他们,帮他们检查身体,自不舍得她这么快就走,去锅里端了热着的山芋和野猪肉,“吃早饭吧。”
玟果也不客气,坐上捧了碗就吃,看着,就象看到自己女儿一样,满心欢喜,“我那口子,正琢磨着进山去再打两只野鸡给你补补,一会儿吃了中午饭再走。”
“不了,我还得赶时间,这了就要走了。”她怕末凡和冥红进了山,没寻到线索,折了出来,那她就走不了了。
珍娘苦留不住。张嚣也只了车。“姑娘要到哪儿?我送你去。”
果本来想去凤乡雇驿站地马车。但怕末凡他们发现她地行踪。“送我去通往桃花镇地路口吧。我去那儿瞅着搭趟顺风车。”
张嚣看看窗外地天“也成。再过半个时辰。就有趟装货地车要从那儿过。去桃花镇。那个车夫与我交好送你过去。刚好能赶上那趟车。”
玟果笑着谢了。拿起包裹。爬上了张嚣平时用来装猎物地小车。
末凡和冥红进山转了一柱香时间。末凡蓦然拉住马“她未曾进山。就在张嚣家中。”
冥红猛地拉住马头。“你怎么知道?”
“张嚣的女儿已经出嫁晚应该在夫家才对,怎么会独自在娘家?”末凡想到她与自己一壁之隔,却不肯相见,心隐隐作痛。
“你是说昨晚隔壁的那个女子是郡主?”冥红意外的惊大了眼“难道张嚣骗了我们?”
末凡调转马头,微摇了摇头,“也算不得骗,只是我们问的不明,他也就答的不清罢了。”
冥红想想也是,他们只是问有没有人进山嚣说没人进山,而玫果是在他家中并未进山,的确算不得说谎。
“既然你想到了么不早说?”冥红纵马过来,便要往张嚣家急驰。
“我也是刚刚才发现。”末凡懊恼得微了眉“你也不必赶了,她这时只怕已经离开了。”
“离开了也走不远,你我分道而行,你去凤乡,我去桃花镇。”玟果离开不进山便只有两条路可行。
“昨天她定然看见了我们,有意避开,如今她在暗,我们在明,她有意避开我们,我们是见不到她的。而且即使是找到了,也只是大家无趣。”
“难道就这么不管她了?万一她有什么事……”冥红想到上次的刺杀事件,头皮就阵阵发麻,心里一抽一抽的紧。
“当然不能不管,我们尽快回去,乘她尚未走完,让佩衿查探,随时留下线索,你再带人随在其后。”如不是他事务缠身,不可以长时间在外漂游,他真愿自己一路追寻下去。
既然他抽不了身,说到查寻的本事,只有佩衿天下无人能比了。
只有佩衿出马,他才能得以放心,再加上有冥红暗中保护,也该是万全之策。
冥红想想也只能如此,“你怎么得知张嚣的女儿已经出嫁?”昨晚他一直与末凡一起,并没听漏任何话。
“这附近猎户有个风俗,嫁女的时候,会将红绸带悬系在进山不远的地方,意思是告诉山里的生灵,家有喜事了。”末凡保饱书籍,又时时留意民间各种风俗习惯,于这些民俗自然也了如指掌。
冥红恍然大悟,回头望了望树稍上绑着的已经褪色的红绸,“你又怎么知道,这是张嚣家的?”
“这附近就他家一户人家,不是他家的,又能是谁的?”其实他心里从昨晚就一直存了一个虑,自从昨晚他们进了张嚣家,便不见张嚣女儿露过面。
这到可以解释为那女子害羞不肯见生人,但那一晚,珍娘不时的进里面陪伴那女子,却没听过她叫那女子一声名字或者女儿。
那所房子,并不隔音,他不会听漏任何话音。而且他记得在珍娘进厨房时问过一句,“你当真不见他们?”
当时并没多想,也是刚才见了那红绸才明白,珍娘口中的他们其实就是自己和冥红。
玟果自上了张嚣好友的货车后,却不进桃花镇,而是在途中见车就换,再也不在驿站里留下行踪。
那些过路车夫,见她相貌虽然粗陋,但终究是单身女子,也不拒她搭车,如此两日,又弃车陡步行了大半日,终于到了发现冰蜥的湖泊。
向当湖边渔户问了个遍,均说没见过冰蜥。
玟果不死心,雇了条船,在湖中细细的寻了个遍,的确不见有冰蜥的影子。
那湖也不算大,水也不深,与别处的水却有些不同,在这寒冬之际,那水却并不冰寒刺骨,所以竟鱼虾成群。
这样一来,在众鱼群里寻找那透明的冰蜥自然增加了难度。然而这些渔夫都是极有经验的,有他们相助,也不消两个时辰,便将那湖寻了个遍,终无所获。
又讯问这附近是否还有类似的湖泊,得到的答案均都是这附近再也没有湖泊。
玟果上了岸,失望不已,坐在湖边,揉着这两日来天天窝在车里早已经肿涨的小腿,愣愣出神,难道冰蜥当真只有那么一只?
昨天果子郁闷了一天,现在想通了,等忙年底的事(果子去年买的房,年底交房,所以很多事,很麻烦)该怎么更还是会怎么更的,大家放心。
正文 第358章 移动村庄 字数:1878
果在湖边不知坐了多久,只觉得手脚越来越冷,如果动,只怕以后想走都难了。
长叹了口气,慢慢起身,终是坐得太久,腿已经僵了,没能站稳,‘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只听轻微的冰裂声,膝盖处顿时陷下去一处,有水渗了上来,心里一惊。不敢胡乱动弹,如果这冰层下是水,用力大了那便容易发生危险。
等了好一会儿,不见身下冰层再有反应。
一个渔夫走过,见她跪伏在地上,忙过来问道:“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玟果见他肆无忌惮的奔过来,微微一愣,这些当地人不会不知道这下面是什么,“我膝盖下的冰裂了……”
“原来是这样,不害怕,这下面只是一条两尺来宽的小水渠,而且很浅,即便是冰完全裂开了,顶多湿湿脚,不会有事的。”渔夫赫然明了,笑了笑走开了。
玟果长松了口气,暗笑自太过于小心了,站起身,拧了拧打湿了的裤管,膝盖湿处被风一吹,刺骨的冷,极不舒服。
正要开,寻户人家暂时住下,走出两步,突然想到什么,折了回来,再次伏低身,将耳朵贴在地下,一阵流水的细小声音,传入耳中,玟果顿时又升起了希望,顺着水声走了下去,约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却发现气候竟不如刚才那么冷,地下的雪也没了露出了那条窄渠,果然只有两尺左右宽窄。
再望向远,这水渠绵绵长流,竟不知通向何处。玫果提起精神,顺着河渠,上走细的看着水渠里清亮的绿水。
河渠渐走渐宽,最后汇一条宽些的河道,抬头前望,见远处隐约有许多炊烟升起,象是一个不小的村落。
当下向炊烟方向行。只盼能在那儿打探到些什么。也顺便借个夜宿之处。
到了近处。发现。些房屋居然都是些简易房屋。也就是那种可以随时拆了搬走地移动房民大多在屋外烹煮食物。看样子这是一个移动部落。
扫视了一眼能看到地人家。最后向一个看上去年约二十六七。慈眉善目地正在下米做饭地妇人走了过去。行了个礼。“这位姐姐。我路过此地。可否问问。何处可以借宿一晚?”
妇人抬起头量了玫果一番。笑道:“我们村地人。都很好客。随便一家都能给过路人一个方便。你既然问到我了。就在我家暂时住下吧。反正我丈夫没了。只有我带着孩儿过日子。你一个姑娘家也没什么不方便之处。”
玟果忙道了谢。“我姓肖知姐姐怎么称呼?”要拿银子给她。她却不收。
“我夫家姓离。他们都叫我离氏。”离氏又抓多了两把米洗净和刚才地米混在一起倒入锅中。
玟果知道她这是加了自己的饭,心下激情手要去帮忙,“那我就叫你离姐姐吧。”
离氏拦下她“也没什么事,看样子姑娘也走了不少路屋歇着吧。”说完向身后的小屋唤道:“荣儿,出来领肖姑娘进屋休息。”
里面出来了一个年约五六岁大的男孩子,生得娇憨可爱,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玫果。
离氏轻呸了他一声,“没规矩,也不叫人。”语气虽带着责备,却不无溺爱之意。
玟果笑了笑,“叫我肖姑娘好了。”蹲下身拉他到位面前,轻捏了捏他可爱的小脸,从怀中取出一个小金铃,摇了摇,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放到他手中,“这个送给你玩。”
这个金铃还是和冥红一起逛街时买的,本来是想给慕秋的小狗的,一时忘了,没想到竟在这儿派上了用场。
离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亮,把手背在身后,却不接,只是拿眼看着母亲。
离氏见那金铃做工精细,想来也是价钱不菲,哪里肯让儿子收下。
玟果笑着,把离荣背在身后的小后拉出来,塞进他手心中,“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如果你不收下呢,我会不高兴,那我也不好在这儿住下了。”
离氏听她这样说,哪有赶客人出门的说法,才向儿子点了点头。
离荣满心欢喜,嘴又是极甜,“谢谢肖姑娘。”拉着玫果进了小屋。
屋里的设备都极为简单,几乎没什么大件的家俱,可能是便于搬家而设的。
离荣极喜欢那个金铃,对玫果自然也就爱屋及乌了。将自己的私藏宝贝拿出来与玫果分享。
却都是些小木马,小木剑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都没上过漆,并不是集市所买的那些东西,或许是离荣过世的父亲削出来的。
但刀工绝对的好,每样东西都很细致。
玟果陪着他摆弄着那些小玩具,“这些是你爹爹帮你做的吗?”
离荣摇了摇头,“是我叔叔给我做的,我叔叔可厉害了。”眉毛一扬,小脸上尽是得意。就象小孩拍着胸脯说,我爸爸是做什么什么的……那种自豪感。
玟果看着他这个神态,突然觉得有些眼熟,但他的模样又实在可爱,忍不住笑了,“你叔叔怎么厉害了?”
“我叔叔会削好多的东西,做的都可好了。”离荣摆弄着那些小木剑,小木马。
玟果点了点头,“的确很棒。”这到不是奉承之话,而这些东西,如果上了漆,绝对是个很好的工艺品。
“不光这个,我叔叔打架也厉害,全村子的人,谁也打不过他。”离荣扬起了小眉光,小脸上都放了光。
玟果捏了捏他圆嘟嘟的小脸,笑道:“还有呢?”
“他还是长老呢。”离荣一脸的崇拜,“我叔叔要我好好的练武,好好的做人,事事为村民,以后没准也能当长老。”
玟果微微一愣,原来他口中的叔叔还是这儿的一个人物,可是离荣还这么小,那人却跟他说这些,他能懂吗?“你知道什么是事事为村民吗?”
果然离荣脸上露出迷茫,摇了摇头,有点泄气,“不知道。”但很快又笑了起来,“不过叔叔说等我再大些,就会懂的。”
“你叔叔好奇怪,怎么不等你大些,再告诉你呢?”她想到了慕秋从小的生活,心里一酸,不知这样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