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施财天口水横流,双手握住了霍英雄的手,他张嘴咬住了对方的食指。只要稍稍再用一点力气,他的尖牙就可以刺破那一层皮肤了,他的舌头也能尝到甜腥的鲜血了。仿佛饿了很久很久,口水顺着他的嘴角一直流过了脖子。将霍英雄的手越握越紧,他现在只剩了最后一道关要过。这最后一道关是什么,他不知道,可是这道关无形的控制着他,让他犹犹豫豫的不肯真咬。
这一口他咬不下去,可他真要馋死了。灵活的长舌头甩出口水珠子,他把霍英雄的中指也塞进了嘴里。恶狠狠的吮吸了几口,他感觉还不够劲,索性把嘴张到极致,把霍英雄的无名指和小指也含了住。他用嘴唇拼命的吸吮,用舌头疯狂的舔舐,他太想咬下去了,他的脑海中几乎想象出了那一副场景——轻微的“喀嚓”一声过后,霍英雄的四根手指齐根截断,流出滚热的鲜血,露出洁白的骨茬。他会仰起头,一滴不漏的接住鲜血,还会用尖利的牙齿把四根手指细细的咀嚼成碎渣,伴着鲜血彻底的咽入肚中。
施财天陶醉在了自己的想象之中,全然没有留意到霍英雄的惊诧。施财天原来常会对着霍英雄撒欢,但是这个样式的亲热,霍英雄还真是第一次见。
正当此时,一只带着厚手套的手伸过来,硬把霍英雄的手指从施财天的口中抽了出去。施财天抬头一瞧,发现来者是阿奢。鲜红的眼珠子亮了一下,他一下子就痛恨了阿奢,但是慑于婆娑宝树正跪在一旁,他很识相的没有动。
垂下头重新窝在了霍英雄的怀里,他贪恋着对方的气味不肯动。
霍英雄用棉被把他裹严实了,然后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话,问他饿不饿渴不渴,又说他这回遭了大罪,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全是霍英雄风格的废话,他一句也听不进去。
霍英雄又向他讲起了阎罗王。阎罗王本是施财天最爱戴的天神,然而如今听闻了对方的行踪事迹,却也还是不感兴趣。
他是彻彻底底、清清楚楚的变了,变得自自然然,仿佛生下来就是这样,仿佛先前那个有着长头发和白皮肤的小天神根本不曾是他。
他在霍英雄怀里瞌睡了大半天,其间一点出格的事情也没做。婆娑宝树本来一直在盯着他,盯到后来不盯了,很疲倦的盘着腿垂下头,他坐成了一尊碧绿的像。
到了下午,霍英雄见外面没什么人,便要带着施财天出去见见太阳。施财天眯着眼睛搂住他的脖子不松手,他便像先前一样,弯腰抱起了施财天:“尾巴!”
施财天没动脑筋,自然而然的用尾巴卷住了霍英雄的腰。
霍英雄抱着他爬上了地面。大将军也在外面,正在抱着阿战往远看,大列巴一个人蹲着挖沙子玩,忽见霍英雄把施财天抱出来了,他打量着施财天的新形象,没敢靠近了细看。远远的隔了一段距离,他大声问道:“今天长好啦?”
霍英雄俯身放下了施财天:“好了,上午出来的!”
大列巴牙疼似的苦笑:“真黑!”
霍英雄低头看着施财天,也是笑:“可不,真黑!这也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还带变色的?”
然后他像个老爹一样,很认真的和大列巴交流:“黑了不好看哈?”
大列巴深以为然的点头:“丑多了!原来多漂亮啊!”
霍英雄一屁股坐下来,握着施财天的手抬头看他:“唉,丑就丑吧!要是早就这么丑,阿修罗王也不能看上你。她要是看不上你,你也就没有后面这些破事儿了。”
然后他又问施财天:“怎么不理大列巴呢?不认识他啦?”
施财天看看苍黄的天,看看荒凉的地,天地空旷辽远,正合了他的心意。把霍英雄的手拽过来送到嘴边,他忽然露出尖牙,一口咬了下去。
在霍英雄的痛叫声中,温热的鲜血涌进了他的嘴里。他慌里慌张的狠吸了两口,然后在旁人赶上来之前布出结界。笑眯眯的对着霍英雄伸出血红舌头,他很狡黠得意的做了个鬼脸,然后消失在了光芒之中。
94、黑妖怪
霍英雄疼了个死去活来;右手手背的皮肉都翻了开来。大列巴攥住了他的腕子;阿奢给他上药包扎。大将军抱着阿战做旁观者;婆娑宝树闻声赶出;一眨眼也没了影子。
疼是真疼;然而疼还在其次;霍英雄最受伤的还是心。施财天变了,变成了个陌生的黑魔鬼;不再是他的小蛇了。他情绪很激动;照例要哭一哭。阿奢并不反对他嚎啕,又因为嚎啕既不是伤也不是病;所以她放心大胆的把他交给了大列巴;由他尽情的嚎去。
在霍英雄哀哭之时;施财天已经重新在饿鬼道现了身。
他心里空荡荡的,仿佛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往,单是无拘无束,单是自由自在。须弥山的风景,他还记得,然而感觉很遥远,远得几乎像梦。
一个流民部落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浓郁的、带着臭气的人味更是刺激了他的食欲。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他冲进部落大开杀戒。锐利指尖抓入皮肉,他轻而易举的撕开活人,然后举起残肢碎尸仰了头,他张大嘴巴,等着鲜血流进嘴里。
部落里约有十几个人,在短时间内全被他撕成了碎块。他吃不了这许多血肉,然而宁可把尸块抛弃给肉蜒和地猴子,也要由着性子杀个痛快。
他感官敏锐、力大无穷,血淋淋的战绩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威力,他甚至认为眼前情景很有趣,仿佛是恶作剧得了逞,而天下地上又没有任何人可以因此对他做出惩罚。
凝着满头满身的黑紫干血,他兴致勃勃的又踏上了旅途,两只耳朵一直竖着,因为怕婆娑宝树从天而降,又把自己包裹进他的娘胎。婆娑宝树的年纪大极了,几乎与须弥山同龄,虽然没有什么大本领,然而当娘胎这一招着实是制服了施财天。施财天奈何不了他,只好一步三回头,生怕被他追上。
施财天走得仓皇,然而目的很明确,他打算去找阿修罗王报仇。
这回是坦荡而又纯粹的报仇,至于阿修罗王肚里的孩子,他根本就没往心上放。不是心灵变得刚硬了,而是出于冷酷凶残的蛇妖天性,当真认为那件事情不值一放。如果方才不是他急着逃跑,他非得抓着霍英雄的手多吸几口鲜血不可,因为霍英雄的鲜血味道最好,肮脏的游民们哪怕流出一池的血,也抵不上他从霍英雄手上吮出的一口。
不过对他来讲,霍英雄还是与众不同的,否则,他索取的可就不会只是一口血了。
他喜欢霍英雄,但是几乎咬得霍英雄露出了手骨。现在他独自一人走在复仇的路上,心里想着霍英雄,依然是既不寂寞、也不感伤。思维忽然从霍英雄跳到了阿战身上——如果那时阿战不是被大将军抱在怀里,他很可能会顺便尝一尝那个小崽子的味道。
滋味最糟糕的一定是加餐,他边走边在心里想,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是一想起大将军的面貌,他嘴里就干巴巴的发苦。
施财天在沙漠上蛇行向前,偶尔利用结界偷一偷懒。他的结界依然是没有准头,说不准会把他送到哪里去,所以他不敢完全凭着结界前进。
他不缺食物吃,也不缺热闹看。东部大陆的两大集团已经被阿修罗王摧毁殆尽,加餐藏在沙头碗,肥满则是逃到了海上。士兵们哄抢了武器各自逃命,东部大陆进入了混乱的小部落时代。
人们被阿修罗王的部下杀怕了,见了怪物就要躲。施财天如今也享受了怪物的待遇,可以大模大样的公然走。而在这一天夜里,他遇到了一群阿修罗。
阿修罗的个子比人间的凡人高一点点,比须弥山的天人矮一点点,同时比凡人和天人灵活凶猛一万倍。他们□着雪白的胳膊腿儿,在饿鬼道杀得很是愉快。在实在无仗可打的夜里,他们在一片平坦沙地上你追我打的嬉闹。女阿修罗通常十分貌美,笑得也很响亮;男阿修罗丑陋一些,可是光滑的皮肤也能反射月光。
施财天埋伏在夜色之中,如同一条真正的蛇,静静窥伺着那一群快乐的阿修罗。片刻过后,他凭着直觉,认定这是一群最平凡不过的阿修罗,应该连制造结界的力量都没有。柔软的鼻翼张了张,他发现阿修罗的气味很咸,是海水的味道。
这个味道,让他联想到黑暗和寒冷,所以他不喜欢。
双手十指蜷曲成了利爪,他尾巴尖点地向前骤然一跃,从黑夜深处冲到了阿修罗之中。飞快的抱住一个女阿修罗,他歪着脑袋咬下去,两排牙齿立刻嵌入了对方的皮肉。合拢牙关咬紧了,他拽着筋脉血管一晃脑袋一转身,两只乌黑的手爪顺势挠向了其余的阿修罗们。受袭的女阿修罗被他撕去了半个脖子,然而还没有死,嘶叫着抄起长刀要去砍他的后背。可是未等刀光触及他黝黑的脊梁,他的蛇尾巴向上一卷,瞬间把刀身卷成了扭曲模样。女阿修罗松手丢了长刀,捂着脖子后退一步,开始仰天长啸,啸声尖细悠远,足以引来附近的同族。
然而一声长啸尚未结束,乌黑的蛇尾巴已经勒住了她残缺的脖子。蛇尾巴坚硬而有力的收紧再收紧,直到“啪嗒”一声,女阿修罗的脑袋落在了沙地上。
施财天一路走,一路杀,主要是杀阿修罗,因为和阿修罗的王有仇。遇到了罗刹和夜叉,他自己思量忖度着,如果感觉自己打得过,就也要去袭击一番。罗刹和夜叉都生得高大威猛,对比之下,施财天就成了一条小黑虫子。然而施财天诡计多端,会利用手臂尾巴紧紧的附到对方身上。在对方极力的想要甩开他时,他的尾巴就开始勒人的骨头了,他的指甲也要挖人的皮肉了。
他还有一口好牙齿,四枚尖牙甚至开始了生长。对着夜叉的后背一口咬下去,他能用嵌入骨肉的尖牙固定住自己的身体。利用这种不甚体面的战术,他单枪匹马的杀死了许多名落了单的夜叉罗刹。而在夜叉罗刹死去之时,他们的皮肉往往已被施财天抓了个稀烂,施财天甚至会把手一直掏到他们的五脏六腑里去。
能杀就杀,杀不了,他就躲。白色的施财天在须弥山顶,是个忧郁孤独的小天神;黑色的施财天却是在饿鬼道活得游刃有余。无需旁人来教导他,如同阿战天生善于察言观色一般;他这一次天生就会杀戮捕猎。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阿修罗王的耳朵里,阿修罗王听闻施财天不但活了,而且活得穷凶极恶,专和自己作对,便下了命令,让部下去把施财天的尸体带回来。
部下们得了令,然而始终是未遂。
黑色的施财天,从不忧郁孤独,可是在一天凌晨,他躺在一棵果冻树下,看大月亮缓缓西沉,忽然很想念霍英雄。
这一点想念让他感觉很不舒服,那股子熟悉的力量又出现了,推着他搡着他包围着他,想要重新占据他控制他。他本能的抗拒着它,挣扎着低下头向黑暗处爬行,不许自己再去看月亮,也不许自己再去想霍英雄。
一鼓作气爬出了老远,他感觉自己的情绪恢复稳定了,便转移念头,想要再找几个阿修罗杀一杀。
生活在沙头碗的这一小群人,几乎快要与世隔绝了。
霍英雄手背上的伤慢慢的愈合了,留下一道狰狞的疤痕。阿战长得很快,已经可以踉踉跄跄的走路。阿奢对于阿战的要求很简单——健康的活着就好。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