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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也不是姻缘的未来,而是有关于他自己的未来。
他说,他执着于过去,始终不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未来。
可是,就在他为了何璎珞牺牲了自己之后,他再次看见了自己的未来。
那场未来是一场镜头缓慢的电影,场景缓慢的转换,像是一场生死逃离。
那场电影里,我是唯一的主角。
此后,我便成为了他的唯一。
【明天开始更新下一篇番外,关于琉璃的。】
锦年篇
我陪伴了一个女孩很多年,从她出生,到她28岁结婚。
我想她过得好,因为她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朋友。
或者说,她是我这么多年来唯一的期待,哪怕她说过那些话。
我知道她说那些话时并非她本意,这么多年来,我了解她,就如了解自己一样。
我知道她不会伤害我,但是,她说的话却是事实。
我一个人住在黑水村,被孤立了许多年,因为没人可以接受我。
穿梭在灵界和人界的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可是,偏偏有我这种不人不鬼的活着。
阎王的干女儿,说来是气派,但却不一定被认同。
认同我的,只有那个叫陆水儿的女孩。那个时候,她便成为了我的全部。
当我第一次见到灵龙时,我便知道这个人是值得信任的。不,他并不是人,而是一个神。不过那也没关系,总比我好,把水儿交给他,比留在我身边的好。
虽然我舍不得,但是终归是要放下的。我不属于这里,也终归是要离开的。
我多么想陪着她生老病死,但是又极其的害怕。我害怕有一天她走完了这一生,留我一个人寂寞地活着。
所以我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
我回到了最初的地方,两年后,我再次见到了她,而她,却见不到我。
我听她在家门前读写的日记,像是一封信,记载着思念,不断地传来。
那个时候我流泪了,而水儿却带着满脸笑意。
她一直都是这样,哪怕她明知道自己是不会哭的。
陆水儿没有眼泪,这大概是她自懂事起便明白的事,所以她很少哭泣,这样可以掩饰她没有眼泪掉下来的缺失。
这个秘密,就连胡刚也不曾知道。
胡刚,那个大男孩,一直都是喜欢水儿的。可是,水儿并不适合他。他坚持了许多年,终于有一天还是坚持不下去了。
这样也好,这样水儿的事便会被一直隐藏,变成只属于我,灵龙,水儿三个人的秘密。
瞒着水儿与灵龙做了这样的交易和承诺,并非我所愿,但我希望有一个真正可以一直保护她的人存在,好过她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人世间战战兢兢地活着。
这个世界,会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我只希望她一直安好,而我,则在一个她不知道的地方默默地看着她,一直,一直……
记忆(1)
【本来打算先发表琉璃为主角的灵异篇的,但是今晚有个论文要写,所以只好把璎珞灵异篇提前发出来。还是和前面的一样,不是璎珞的主角,但是是璎珞参与的灵异事件,何璎珞会在后面登场。这篇内容写了很久了,之前请好友修改过,好友看后说挺毛骨悚然的,走的是悬疑路线,后面恐怖会慢慢出来,比较长。看完陆水儿篇的再看这个,可能觉得有些慢热,不过没关系,这次我多更新一些。等更新完这篇,就发表琉璃为主角的灵异篇。
恩,是了,这真是何璎珞参与的最后一场灵异事件了,希望大家喜欢。】
同学会
半夜突如其来的暴雨将我从梦中惊醒,雨点劈里啪啦地拍打着窗户,犹如一双双魔手贴在上面拼命敲打,想要冲破这唯一的防线。我的心略略的凉,起身站在窗前,凝视着玻璃上冷淡而无奈的脸,露出微浅的笑。
自国中毕业后,我随父母离开这座城市。自此,与初中同学已有三年不见,开个同学会大家聚一聚也是理所应当。可是,桌上的这封邀请函却让我莫名的恐惧,我确定自己遗忘了某事,一些放不下却又无法面对的事情。
只是忘记了,究竟是什么事情,会让我如此心慌意乱。
深夜,晨男在电话里问我,“Irene,你会去吗?”
我靠着冰冷的墙,无奈地叹气,问他,“去?我用什么身份去?”
晨男在另一头笑了笑,“没事,这样正好,给他们一个惊喜。到时候我来接你,就说你是我女朋友,先瞒着不说,他们一定不敢相信……”
林晨男,是我父母深交故友的儿子,是我交往三年的男友,亦是我的初中同学。初中毕业以后,因为家族生意的牵连,我们两家双双搬离A市,所以与以前的同学好友几乎断了联系。这次的聚会他显然很激动,一直在电话里跟我说话,谈起那些曾经的往事,我便在电话这头微微地笑。
他说,“你还记得吧,莫小舒以前与你最好了。还有叶晟衣,那小子对你忒好忒关照,我曾经还担心你会跟他在一起呢,呵呵……”
记忆(2)
听着这些人的名字,我的身体不由地颤抖。是啊,有三年了,若不是这次录取的大学又在A市,我与林晨男也许就不会再回到这里。我伸手抚摸自己的脸,镜中朦胧一片。夜太深,昏暗的路灯将树影投进房内,映在脸上斑驳,像是烧焦的伤痕,触目惊心。我的心突然灼灼地疼,伸手将窗帘猛地拉上,“啪”地一声打开台灯,周围明亮起来,看清自己在镜中完好的脸,舒了口气。
林晨男说,“可是Irene,你从不曾告诉我,毕业以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和叶晟衣会遭遇那场火灾……”
对,就是那场火灾,周围一片浓烟,看不见出路,任由床栏和柜子烧焦的碎木一块一块地倒下来,寸步难移。全身疼痛得麻木,像有千只蚂蚁啃噬着肌肤,一点一点,将我拉向死亡……
能活着,已是万幸。
因为父母身份地位的关系,我不能像平常人那样坦然面对这场灾难,从现场出来以后我便被救护车送往医院,之后的事情一概不知。医生说我患有解离性失忆症,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只记得自己的脸,一张是火灾之后父母看着惊恐的脸,一张是手术之后林晨男来看望时舒心的脸。我记得他当时说的话,Irene,这样很好。
是的,这样很好。几次大手术后,我的脸部已经基本恢复,五官清晰分明,皮肤细腻光滑,比以前还要漂亮。父母为此下了不少功夫,那段时间我要么在医院躺着,要么坐在飞机上等待下一场手术。为了不与那场火灾产生关系,我还必须改名换姓,我理解父母,他们这么做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也就听从了他们的一切安排。
以前的我叫谢琳娣,随父姓。现在的我叫蓝娉婷,随母姓。唯一不变的,只有周围的人一贯叫着的英文名,Irene。样貌改变之后,这也许是我与过去仅有的关联。
“喂,Irene,你还在听吗?”
是林晨男的声音。我抬头望着镜子,若不是那场灾难后,他一直守在我身边照顾我安慰我,我会和他在一起吗?
记忆(3)
也许,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我不该在意那么多。
我回过神来,对林晨男说,“阿男,一切都照你说的办吧。”
其实,我比林晨男更渴望知道,昔日的同学看到我时的表情,当他们忆起谢琳娣时会用怎样的语气。又或是,他们早已经忘记了我,就像我忘了某些事情一样……
有的时候我会很怕现在的自己,在脑海中突然闪现出另外一张脸,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回忆让我恐惧,总是零碎的画面,扰得头疼,我甚至害怕自己会被这种疼痛折磨到死亡,一直依赖药物控制。很多厂家的止痛药对我的身体已经失去作用,我只有不断地更换,不断地加重药量。当然,我也害怕自己会因此而变得神经质,大脑坏死。
记忆于我,在过去的三年,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毫不影响我的生活。我以为这样就可安然一生,但没有想到,这场同学会居然改变了一切。
是大学开学前的一星期,在郊区的饭店聚会,这里汇集了许多高校,建立起一座大学城。初中的同学大多都填报了这里的大学,一来是叙旧情,二来是熟悉环境。
晨男才拿的驾照,载着我从市区一路到这里,空气逐渐清新,风凉凉的抹在颈间,一片神清气爽。我偏着头看着转眼即逝的红墙残瓦,推平的山坡上新建高楼,大学城的入住无疑是为这片原本黯然的土地招揽人气,过不了多久这里定是一片繁华。
初来这里,说不出的喜欢。
我沉静在淡雅的气息里,如果可以,真希望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地方,远离城市的喧嚣,平静安定地过完一生。我时常在想,生活再富裕,人生再耀眼,到最后究竟会剩下什么?一场空罢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能,我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出生在富裕的家庭,过着大家小姐的生活,被许多人庇护着,未经历过灾难,品尝过痛苦。唯一有过的那次也被失忆抹去。我很庆幸,我不但可以恢复正常人的样貌,还依然美丽。
记忆(4)
我可以无忧,但许多人却在承受着痛苦。这个城市的灾难,太过于残忍,让我想逃。
本以为,这里浓厚的乡土可以掩盖住一切丑陋。却浑然不觉之后的灾难将从这片看似宁静的土地上开始。
“陆新!你个混蛋!”
喧闹的声音将我唤回,晨男停车摇下窗,抬头看着路旁叉着腰戴着墨镜的女孩,缓缓开口,“李芝萍?”
那女孩将墨镜拉下来,走到车子跟前,仔仔细细地端详着晨男,许久之后才惊喜地叫道,“林晨男!”
晨男笑着点头。不等晨男再开口,李芝萍就自己拉开车门坐了上来,“真是太巧了,我们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晨男回过头对她说,“怎么会?初中的时候不是就已经约好了要考同一所大学的吗?我也考到这里来了。况且都有三年没见,同学会当然要来。”
“对,对,对。我们那个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跟老师保证,说考不上A大就不是3班的学生,”李芝萍将墨镜取下放进时装包里,拿出湿纸巾摸着头上的汗水,“陆新那个混蛋,说好跟我一起去的,中途却说要去接什么女朋友,把我扔在了半路上。正好你有车,载我过去吧。”她说完,这才注意到坐在前面的我,意味深长地笑着问晨男,“你女朋友啊?”
晨男愣住,看着我满脸无奈的神色,回了一个“是”字,李芝萍就暧昧不清地笑了起来。
我在心里苦笑,他们果然是不认识我了。
一路上,他们彼此说着近来生活,高中种种,高考云云,过去的生活似乎颇有兴趣值得交流。
“那个……”李芝萍欲言又止地看着晨男,再看看我,又将话吞了回去。
晨男问,“呵呵,怎么了李芝萍?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难道她认出我了么?我深吸一口气,紧紧拽住衣服,用余光注意着她的表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