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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这出戏里,难道她是那个俄帝普斯王,而我是王后?!
不过,神话的结局远比我的的分离要惨得多。俄帝普斯王和他的母亲兼妻子生下了一女两男。这时候王国遭到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所有孕育着的生命,无论植物、动物还是人,都会胎死腹中。这就是神对乱伦者的惩罚。王后自杀身亡,他们的两个儿子日后自相残杀。已至老年的俄帝普斯王戳瞎了自己的双眼,在他女儿带路下,走进了森林,不知所终。
上大一后,我忽又接到白云来的那封信,几天后见到她。四目相接,没有了以前的感觉。饭桌的三个小时,大姐大和张真不停地劝,可是我们总共说了不到十句话。
我还是要谢谢她那天让我看见了女儿,说真的,长的好像我。
大二下期已过了一个月,刚刚才考完计算机,我的小说也完成过半。有关记忆的内容差不多写完了。剩下以后的情节还没设计好。
我拿已完成的部分的给我的同学看,得到的评价不一。我想这样也挺好的,有两个人说的很有意思。其中一个女生只看了约摸一万字的内容。晚自习的时候,她来找我。
“有事吗”我看见她进来就摘下耳机。
“不,没事儿。”
我又低下头看书。
“其实是想说说你写的东西。”
为了不打扰旁人,我们到自习室外面。
“你写的和前几天你讲的不一样。”
“不会吧。”我是做一些改动,但都是无关紧要之处。
“我不是说内容,指的是感觉不一样。”
“它看上去像是什么?”
她略想了一会儿,说出一段我没能理解的话。
“好像是一间屋子里没有人,只有一张桌子,上面摆了个杯子,里面装满了透明的液体。然后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滴在水杯里,到最后它还是透明的。”
我用心体会这感觉,很舒畅的流遍全身。我把它看作是很高的评价,但我却不明白它的涵义。
“我不太明白,该怎么具体地解释一下呢?”
“我认为就是这样啊,这就是我看过后的印象。”
“是吗?”
“是呀!而且如果你不在里写你二十岁的话,我会认为写书的人是个老头儿呢!”
“不会吧?”这说法令我惊奇。
“当然会啦。你写的像很大岁数的人的回忆。感觉特别的平静,但事情本身又耐人回味。书里全是一个一个的细节,非常的具体。嗯,读起来有点儿像许许多多的胶片连接而成的画面。”
“那样你看得下去吗?”
“当然了,而且这感觉很好的。你打算一直用这样的笔调写下去吗?”
“那也没准儿,可能大部分会是吧。有的情节是很难处理的。”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有些事可我还是想不懂,你怎么写得这么快呀?才一天就写了一万字是吗?”
“这个……大概是来一切源于真实生活的缘故吧。我不用费脑力杜撰什么。我所做的就是把结构设计好,剩下的一切水到渠成。”
“是这样?那你的生活也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你打算写成什么样儿?”
“我想反正不会是个善结局。不过我还没有明确的构思。”
“嗯,对,整个故事的调子就是很抑郁的,这种结果也挺合适的。”
“是啊。不过我总觉得有些地方写得很乱。”
“不乱啊,这是你的生活呀!你自己也不知道什么事要怎么做才是对的。我这样说对吗?”
“嗯,没错。我的想法是经常在变的,一会儿觉得这样好,过会儿才发现还是应该那样。我等到最后会整个儿改一遍的,整理一遍。不过那要等到全文都打出来以后了。”
“我看你还是不要改了!”
“为什么?”
“因为你的想法总在变呀,也许你再看到自己的文章会认为它一无是处,那你就会做很大的改动。可我还是觉得现在这样儿就很好了。”
“是吗?难得你会这么说。不过有不少错字和不通的句子总得要改呀。你看的时候没有发现是吗?”
“没有,至少我不觉得。看小说是不能逐字地看的,如果那样做反而会看不懂了。”
“哼,有道理。我还有事想问你。你看这篇文字有出版的希望吗?”
“嗯?你难道是为了出版才写的吗?!”
“开始时并不是,但现在是。”
“不会吧,如果是为了出版你就不应该这么写。”
“怎么讲?”
“我觉得你这篇东西是写给自己的,以免将来忘了。”
“我根本就不想看,连改都不大想改。”
“很多事你总会忘的,到你真的七老八十的时候。”
“可是我忘不了。”
“那写出来会帮助你忘的。没写以前,你用心去想;写出来后就不用再用心了。”
“说得对,还有别的么?”
“还有,你写的这些毕竟不是大多数人所能理解的生活。”
“我知道。”
“你一定不看现代国内的小说。”
“是的,不看。”
“那就对了,你看不上那些东西或者说它们不能骗出你的眼泪来。”
“嗯。”
“同样道理,平常人是很难理解你的生活的,这些故事看起来出太戏剧化了。其实我以前的朋友圈里也从来没出现过你这样的人。”
“每个人的生活终究不同呀,有时差异会很大。”
“那是一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多的日子平平淡淡,你却不是。你如何才能让别人相信这是真的呢?总不能你走出去一块块地数身上的伤疤。,告诉他们这究竟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那当然不可能。”
“对呀,那你要如何让你的读者动情呢?这很难。就算书能出版,也不会畅销的。”
“为什么?”
“你知道现在书里面太多的商业性,在你的书里全没有。没有实际意义又怎么会吸引读者?”
我沉默了,突然有一个闪念。
“你看过《生死朗读》吗?”我问她。
“没有。那是什么样的书?”
“讲述爱情的,德国人写的。”
“怎么了?”
“没什么。我想说的是我偶尔买到了这本书,接下来的半年我把它束之高阁。直到真的无聊时才想起来。当我看的时候就是一晚上把它读完,而后我又反反复复地读,遍数多于我看高中课本的次数。就是这样一本震撼我的好书,当我问起我的师长、同学、朋友进,竟然从没有人听说过,更别说看过。我当然不敢把自己写的东西和施林克的相比。他对于‘技巧的放弃赋予作品的东西比政治教育意义要更持久’。我不懂得技巧,更没有华丽的语言,我只记叙故事的想法。相信有一天它终会被人接受。”
“那书叫什么名字?”
“名字并不重要,在市面上也不易买到。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
“太好了!长吗?要是长的话我可是不一定有耐心的呀。”
“不长,保证你一夜读完。”
辛馨是很单纯的女孩儿,这从她和新宇常在班里吵嘴的事就可以看出来。她是我最忠实的读者,我也喜欢听她对她所看到的抱有的感想。我需要尽量不受社会污染的原始思考固然是我要她发表意见原因之一,另外一点是我本身也很喜欢她的性格。
通常我把稿子给她,她就会放下手里的事专注的看,看完了马上找到我提出建议。有时候这建议也不光是针对稿子的,更是指向我为人的。
我每写完相互关联的几段,就会给她送去。当她看完白雲的故事,她的反应比什么时候都要强烈。
“你,你混蛋!”她用手指着我,脸气得通红。
我没说话。
“有这么好的女孩儿你竟然还不知道珍惜,我咒你一辈子没人要,哼!”
“你总不必这样说吧/”
“为什么不能这么说呀!你就是!你说,凭什么你不喜欢她?”
“这会有原因吗?你也不会喜欢每一个爱你的人。”
“那好,不喜欢她你干嘛碰她……哼,不要脸!你干嘛还和她……哼!”
“这是我的错,我不该……”
“还有脸说呢。我就想不明白她怎么就看上你这么个坏东西了?你也不瞧瞧你那德性,配得上人家吗?”
“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知道就好。那我问你,你还去不去找她了?”
“我不会再找了。”
“啊?你就让她那么走了, 你倒真大方,你知不知道她有多么爱你。”
“也许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最后她还是不要我了,她离开这里,带着孩子走了。从那以后我差不多扔掉了高考,只为找到她。我已经找了那么久,后来我们见了面已是无话可说。把你换作是我你又能怎么样?追她到美国吗?就算是去了,她也一样不会接受我的。”
“呸,那是你自私的想法。我敢肯定,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
“为什么?”
“她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她所承受的压力太大了,何况你们又有了一个孩子,她受不了才走的。”
“压力?你指的是……”
“我是说你岁数比她小得多!一个女人最可悲的就是找了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朋友。”
“可是……我觉得丈夫比妻子小几岁,那样的生活会很幸福。”
“那是你!你想让比你大的女人惯着。可是作为比你大的女人就不会那么想了。你想想,你现在刚20,她已经26了,很快她就到30了。女人一到三十岁就算老了;而你呢,就算30多岁也还是正当年,何况你还比她小不少。当她老的时候正是你有魅力的年龄,她拿什么去笼住你呢?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对你很照顾。可你不知道她一定费了很多心血让你觉得幸福的。一个女人,为了你的心满意足而甘心去扮演你的姐姐,在她心里却时时想着能成为你的妻子,她的负担会有大呀!你连这都不明白吗?!死货!”
辛馨的话一下子叫我明白了“与她的‘小情人’相比太老的汉娜知道自己会失去恋人,因为她不能说出秘密”的那种凄苦。不过至少白格是爱她的,这一点她自己是知道的。可是白雲呢,她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同时忍受着我不爱她的这个事实。那么我给她带来的痛苦该怎样衡量呢?与这相比,她一声不响地带走女儿对我的伤害渺茫得近乎虚无。
这些年里我又爱过谁呢?
我偶尔会怀疑自己是否够坚定。有时会觉得自己真的像个老人,想的多了,做的却少了。我很希望自己能像兆威教的那些洋学生(他教他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