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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每天去出版社上班竟然成了最快乐的时光,虽然我依然是那个恍恍惚惚,活在梦里面一样,年轻而又极端内向的女编辑。但是每天办公室里面总是热热闹闹的,女人们中午勾肩搭背地去吃午饭,我有时也混迹其中,像是个被所有人照顾的小妹妹,我害羞地回答着所有人的问题,从来提不出问题,也陪着她们去逛街,走在白天明晃晃的北方城市里,总是虚无地满足起来,物质又很丰富,好像很热闹。
而最难熬的一定是夜晚,夜间狂躁症时时都在袭击着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大学里面有个与男朋友同居的女同学,有次撩起裙子给我们看她小腿上面的烟疤,她的男朋友常常与别的女同学发些暧昧的短消息,每每被她看到她就躲进厕所里面,用香烟烫自己的小腿,直到疼得叫出声音来,男朋友就会破门而入把她抱出来,其实她是很害怕的,她很害怕有一天她疼到大叫起来,却根本没有人破门而入。
我发现我与她是一样的,我所希望的也只是在这样孤独的夜晚,有人听到我在哭,并且安慰我,不要叫我就这样哭着哭着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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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晚上我在他的沙发上面看英文版的《白象般的群山》,海明威,这个少年时代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过的作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他这个短篇,多年过去,几乎要忘记它的中文译名,我的记忆一塌糊涂,我根本就想不起来那个我曾经爱慕过的图书馆少年的名字来了,过去的岁月正在迅速地远离我,我却没有意识到。
男人说:“我们可以拥有所有的东西。”
女孩说:“不,我们不能。”
男人说:“我们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女孩说:“不,我们不能。”
男人说:“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
女孩说:“不,我们不能。”
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小说,为什么我读过他写的那么多硬汉形象,而到最后我喜欢这车站上两个人的对话,我突然意识到这男人是个说谎者,他是个甜言蜜语的说谎者,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而女孩们,是执著的自卫者,但是到最后往往明知是谎言,还要陷进去。这天他很晚很晚都没有回来,我在沙发上面几次昏睡过去,又醒过来,看钟,钟缓慢地走着,这就是我的夜晚,时间怎么也过不去,好像梗住了,我就被停滞在那里。我缩在电脑前面看动画片,身上裹着毯子,坐着不动。就在这时候我想起马肯来,在事情过了那么久之后伤害才慢慢地显现出来,在我几次半夜自己缩在毯子里面哭的时候,我想起马肯来,全部的事情似乎都浓缩起来,浓缩起来的就成了马肯嘴唇上的那个乌青,很多时候我想不起他的脸来,但是我能够想起那片在逆光里面带着乌青的嘴唇,乌青无情地放大,充满了嘲讽,每次都会在我身体上扎一下子,再扎一下子,默默地销毁着我对于男人和爱情的信任,是他先报复我,是他先当逃兵了啊,可是我对自己说,不可以叫这些已经过去的日子打倒了自己,我是“特洛伊”啊,我是那么那么骄傲的浴火重生者。
这段日子里面有两样东西在鼓励着我。
第一件是我反复想起若干年前在山坡上图书馆的电脑上与J先生在网络聊天室里的偶尔相逢,反复咀嚼着当时我们说过仅有的几句话,“她相信你总会杀一条龙回来”,“她说你会变成凤凰”。当时种种历历在目,我灼艳地用红色字,他用黑色字。
第二件就是小五。自他回到南方去以后,我给他写过信,我提起生日那天的事情,我也告诉他关于J先生的事情,他一直没有给我回信,但是我想时间真的已经不再是问题,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见过面了,我却总是想着终有一天我们可以并排坐在一起,我们可以说起当时的事情,拥抱一下,我有这样一个爱人,多么好,不管怎么样他是不会伤害我的人,也是不会抛弃我的人,我应该相信他很早就爱上我了,我们是一样的,但是他是不会离开我的人,我们这样神奇地彼此相爱,在每一个难熬的孤单的晚上,我就想着小五还在呢,他是我的退路,我的底线。
那个晚上J先生一直没有回家来,而我坐在电脑前看动画片,直到早晨,我看到对过人家的窗户亮起灯,响起响亮的漱口声,杯子被牙刷敲得哐当响,停留在电线上的麻雀又叫起来,哪里都是一样的,到处都是麻雀。我穿好衣服,走到楼下去,又一个不眠之夜,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也没有打电话给他,清晨我一个人走在没有人的马路上,冷飕飕的,好像是突然之间明白了一件事情,我并非要他的爱,我知道我爱他,这才是最重要的,我自己始终不愿意承认的是,在马肯用乌青背离我之后,我始终鼓不起勇气来爱人,我把巨大的爱往里压,压到自己喘不过气来,而现在这一切突然之间过去了,我重新爱上一个人,而且我不再是一个奋不顾身的索爱者,因为好像是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不会爱我的,正是因为如此,我只想爱他,趁着我依然年轻,趁着我依然从内心里是个少年。
我要鼓励他重新写作,对的,就是这样的,这才是我要做的,我走在路上,兴奋起来,没头没脑,好像身体里燃了一团火。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能量有多大,我不知道当我自己已经燃烧起来的时候,我是否真的可以引燃他,但是,既然我不愿意被他拖着往绝望里去,既然我挣扎了,那么我就得反抗,我依然勇敢,我想把我们俩一起救出来。这多像小时候玩电子游戏呀,而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奖命金币,这就是我的与众不同之处啊。
我但愿自己在若干年后会嫉妒起这段日子来,嫉妒这段独自一人挥霍眼泪的日子。
这时北方已经转入夏天,这里的夏天是最令人厌恶的,因为暴热,太阳晒得地面几乎要裂开来,而道路上几乎没有遮蔽物,没有树木,没有围墙,马路笔直笔直地向前,看不到一点点阴影,这样走下去,简直就要生出海市蜃楼的幻觉。我走在路上,迅速地感到灰尘在闷热里面变得沉重,覆盖在皮肤上面。这都叫人想念起南方的夏天来,那才是夏天啊,每天都
要下一场淋漓尽致的雨,所有的树叶都在雨水里面欢快地呻吟着,满目都是清凉的绿色,虽然炎热,但是不缺水,空气永远像是浸泡在水里面一样。我想起这些,都忍不住要伸出舌头来舔一舔嘴唇,好像可以再次舔到那甜丝丝的气味,单是想象,就可以令毛孔通通张开了。这枯燥的夏天之后就是我与J先生之间的战争,原谅我变得越来越乏味,我在这个夏天丢失了工作,我不可抑制地往乏味里滑去。
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我知道办公室里面所有人的目光都偷偷地集中在我的身上,包括那个新来的小实习生,但是我只能够假装自己没有看到这一切。
“听说你上个礼拜有两天都没有来上班。”
“是的,我病了。”
“哦,那么为什么不好好地做书的宣传,到现在你做的这本书仓库里面还堆着很多,我问过宣传科的人了,他们说你一直没有把材料递上来。”
“我觉得那本书不好。”
“你觉得不好?”他重重地问我一句,我再也说不出话来,我没有理由,“你知道我们每个月都在付钱出去,你也知道我们把你从外地招过来,你得到这份工作很不容易,为什么你要这样呢?你有什么意见呢?”他责问我。我知道他都是对的,我从心底里一直是把他当成老师的,我总是怯怯地称呼他为老师,正是因为这样,我觉得不舒服。
这时候办公室里面的空气是凝固的,我不舒服极了,不知道为什么像是坐在中学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里面,周围都是其他老师在批改作业,而我为了什么小事情被关在办公室里面写检查,我写不出来,把圆珠笔拿在手上转,每次圆珠笔跌下来都发出很大的响声,我害怕这种响声惊动了其他的老师,却不由自主地继续转着圆珠笔,再吧嗒吧嗒地跌下来,我一定惊慌得像只老鼠。每次我都想逃出办公室,逃出去,外面就是安静的操场了,穿过操场就能够跑出校门了,可是每次想着逃出去总还是得再回来的啊,于是我忍着,坐在凳子上面望着窗户外教学楼走廊里面来回走动的同学。那么现在呢,是不是这一次可以不用忍着了,这一次我的明天是没有责任的。于是我试着张了张嘴巴。
“我觉得我还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不能再做这份工作了。”
这是我最后一天上班,我这才发现原来我是多么不热爱这一份工作,因为桌子上面没有任何我的私人用品,除了书稿之外,就是社里面的资料,连喝水都是用的一次性纸杯,这里其实根本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地。我最后一次去这里的洗手间里整理头发,坐在马桶上听着外面龙头的水滴答滴答地流。
“她总算是走了。”走进来两个同事,是来照镜子的,却说起我来。
“就是啊,成天板着张脸,好像大家都欠她钱一样。”
“她那个位子啊,好多人眼巴巴地要呢,那个实习生,是老板的侄子,也是从外地调过来,就等着她走了可以转正呢。”
“呵呵,其实已经暗示她很久了,她到现在才提出辞职。”
我愣住了,呆呆地坐着,连气都喘不出来,紧紧地咬着下嘴唇。我等她们俩嬉笑着整理完头发,高跟鞋敲地的声音渐渐远了,才走出洗手间,就直接去按了电梯的按钮,再也不想走进那个办公室半步,而电梯卡在了四楼怎么也不动,那个红色的数字闪啊闪的,我连等都不想再等,从楼梯里面跑下去,每一层黑漆漆的楼梯都有光线从窗户的缝里面透进来,我就跑,两步并一步,最后三格楼梯一起跳,二十一楼,怎么也跑不完似的,在不知道几楼的楼梯口,最后三格楼梯往下一跃,右脚踝狠狠一扭,整个身体顿时绵软下来,摔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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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的伤是旧伤,中学里面班级女生排球比赛,我是二传手。因为操场很小,紧挨着我们的篮球场上是高年级的篮球比赛,我当时喜欢一个打篮球的男孩子,他长得不高,但是弹跳力很好,跳起来可以扣球入篮,因为他在旁边打球,所以我特别卖力,每个动作都做得很夸张,还特地穿了一条紧绷绷的运动裤,把裤子整齐地卷到膝盖处,露出两条洁白的小腿来,再用粉笔在白跑鞋外面扑了很多粉上去,还把头发都别到了耳朵后面,每接完一个球我都往隔壁球场上看一眼,看看他有没有看到我。可是他来回跑着,一直不回头来看我,而我因为思想不集中,在跑位的时候,撞到队友身上,右脚一扭,身体就怎么也用不上力了,歪歪摔下去,一个球重重砸在我面前的地上,尖厉的口哨声响起来了。这时候大家都惊呼起来,好多人跑过来把我围住,连体育老师都跑过来,我疼得要命,还不忘记从人缝里面看他,他居然也跑过来看,他站在人群外面往里看,当我被扶起来的时候,我的目光与他的碰到一起,简直把我高兴坏了。从此,我的右脚踝就成了习惯性扭伤,那是一九九三年。
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那些旧伤就是好不了,从过去带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