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服装厂的名字叫红雁,不过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在用这个名字。”
简东平把陈剑蓉写下的便笺塞进包内。
“你会问他什么?”陈剑蓉感兴趣地看着他,低声问道。
“所有我感兴趣的东西。”
“他说的未必是实话,你要小心。”她神情严肃地提醒他。
为什么她好像有点害怕?
“你们现在还联系吗?”
“没联系。我已经很久没跟他见面了。我也不想见他,他是个混蛋!自从我弟弟出事后,他每天都逼着跟我离婚,他说,他早就知道我弟弟会干出这种事,他早就看出我弟弟不是好人……这个混蛋!”说到这里,陈剑蓉的脸突然胀得通红,她愤愤不平地把吸了大半的烟戳灭在烟灰缸里。
“所以你才想证明你弟弟是无辜的。”简东平注视着她。
“是的。”陈剑蓉冷冷扫了他一眼,镇定自若地说,“不过我敢肯定,他的确是无辜的。”
暮眼蝶 正文 第六章 警官的怀疑
章节字数:4526 更新时间:08…03…06 22:47
林仲杰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十几分钟前,他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想跟他聊聊一年前发生在雨花石公寓的那桩割舌命案。打来电话的这个老朋友名叫简其明,现在是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林仲杰常常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大名,简其明大律师,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对方发怵。
但林仲杰可并不买这个帐。他只要一想到简其明,就有些来气。半年前,他们曾在一件案子中交锋,结果简其明以雄辩的口才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他苦心准备的所有证据,让他在法庭上大出洋相,为此局里不少人都在背地里嘲笑他“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这让林仲杰很是恼火。因为这件事,林仲杰曾经发誓再也不跟简其明说话,结果他们还真的就此断了联系,林仲杰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两人聚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越发感到这个电话来得突然。
为什么呢?简其明会突然对去年雨花石公寓的那桩案子产生兴趣?
“老兄,我们得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在电话那头,简其明的声音沉稳而富有磁性,“我知道你是去年参与这桩案子调查的刑警之一。”
“已经结案了,还有什么好聊的?!”林仲杰并不情愿接受他的邀请。
“我知道。”
“那你还想了解什么?”林仲杰不由地提高了嗓门,“你是怀疑我们警方的办案能力吗?”
他听到简其明在对面深吸了一口气。
“好了,别象小孩子那样没完没了。我知道你曾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提出过质疑。”简其明的声音显示他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火气,“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你说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林仲杰一时语塞,这句话他的确说过。
“你说如果有机会,你会重新调查这件案子。”简其明继续说道。
“是的,我是说过,但那又怎么样?我早就不管这些陈年旧事了。”林仲杰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
“废话少说,10分钟后,我们在事务所对面的美美咖啡馆碰头。”简其明以不容质疑的口吻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林仲杰心里骂道。
简其明所说的事务所,指的就是他所在的简氏律师事务所,距离林仲杰所在的警察局大约有一公里远,如果开车去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但是林仲杰决定步行前往,他打算让可恶的简其明也尝尝等人的滋味。
林仲杰慢腾腾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备忘录,在那里面他记录了那件案子在侦办过程中的一些资料和细节,他把它随手放在自己的手提包里便走出了门。
林仲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乖乖去赴简其明的约。他只是觉得去见个面也无妨。况且一年多来,那件案子一直是他的心病。
林仲杰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雨花石公寓命案的警官之一,直到今天,那恐怖血腥的场面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虽然作为一个老警察,林仲杰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但他觉得,唯有这件案子的神秘恐怖最让他难以释怀。那奇怪排列的伤口,那被割去舌头的血肉模糊的嘴……凭经验和直觉,他一直觉得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但是,谁听他的!
林仲杰今年50岁,从他20岁那天披上警服以来,已经匆匆过去了将近30个年头,但是直到今天,他的级别仍然只是个副队长,虽然他办案经验丰富,工作勤勤恳恳,但如今升职看的可不是这些,他至今只有中专学历,在写案情报告时,常常因为写了错别字而被晚生后辈嘲笑。为此,简其明也曾经说他没上进心,可那时候,林仲杰坚持认为那张薄薄的纸片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对一个警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办案能力和内心的正义感,所以他完全放弃了深造的打算。但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观点真的有点过时了。他如今的上司比他小20岁,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有一张高等学府的学历。
一年前,就是在这位上司主持的雨花石公寓命案的结案会议上,林仲杰曾经提出过质疑,但是他的观点很快就被否决了。这位年轻的上司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鉴于证据确凿,该案已经了结,再重新调查无疑是浪费警力,而他也的确找不出什么新的证据来,所以那时候,他负气地决定听从上级命令,不再自寻烦恼。
但是今天,简其明要跟他聊什么呢?
林仲杰到达美美咖啡馆时,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刻钟。咖啡馆并不大,林仲杰,一眼就看见了简其明,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又高又胖,头发梳得溜光,嘴里衔着根雪茄,一副老板派头。令他惊讶的是,简其明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坐在那里的还有一位年轻人,林仲杰认识这个年轻人,他是简其明的儿子简东平,在《信》周刊当记者。
他为什么会来?蓦地,林仲杰想起来,简其明曾经跟他提到过,案件中的两位死者都是他儿子的大学同班同学。但是,他为什么会来?
简其明朝他挥了挥手。林仲杰径直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
“你迟到了。”简其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不动声色地说。
“我没说要来。”林仲杰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位女服务员走上前来,弯下身子谦恭地问林仲杰要点什么。
“我已经替你点了蓝山。”简其明抢先回答。
林仲杰假装没听见,又叫了一杯绿茶,女服务员应声而去。
简其明似乎早就料到自己的周到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他一点都没生气。
“老林,这是我儿子简东平。”简其明指了指身边的年轻人。
“你得老年痴呆了?你儿子我怎么会不认识?”林仲杰没好气地说。
“你好,林叔叔。”简东平简短地跟林仲杰打了个招呼。
虽然林仲杰早就认识简东平,但之前两人只是匆匆打过几次照面而已,彼此之间面对面地坐在一起这还是第一次。林仲杰审慎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瘦长条身材,干净利落的短头发、皱巴巴的牛仔裤,土黄色T恤,腕上带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个宽边的银戒指,看上去时尚、充满活力,又风尘仆仆,林仲杰突然想起来,简其明曾经告诉过他,儿子喜欢旅游,这么说来店门外那辆北京吉普应该就是他的。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他的样子,还不象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
“好吧,简其明,我们言归正传,你们两父子今天约我出来,究竟有什么事?”
“我说过了,为了那件案子。”简其明简单明了地说,“我这个宝贝儿子想知道那件案子的详情,我想找你最合适。”
果然又是记者想淘新闻的老套路,林仲杰的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
“我知道,如今的报社就喜欢登些耸人听闻的案子来吸引读者。想不到一年前的旧案子你们也有兴趣,报纸不是应该登些新鲜玩意儿吗?”
林仲杰的嘲讽对简东平来说似乎并不起作用。他不紧不慢地说:“我见过陈剑河的姐姐。”
陈剑河的姐姐?林仲杰当然记得她,高高瘦瘦的女人,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一样,但仍然十分有魅力,就是她当时缠着他说个不停,她坚持认为警察冤枉了她的弟弟,那件凶案不是她弟弟所为。
“她现在怎么样?”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个女人,林仲杰总觉得有点心虚,他总感到自己对这个女人有所亏欠。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烟,简其明“啪”地一声打开雪茄盒子递了过去。
“古巴的,上等货。”简其明说。
林仲杰扫了他一眼,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从那个深褐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细的雪茄来不情愿地插在嘴里,简其明顺手拿起桌上的打火机凑上去替他点上火,林仲杰的面前立刻升起一团浓浓的烟雾,那股有些呛人的辛辣味道让他非常受用。
“她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简东平皱着眉头,用手拨开烟雾。
“是吗?”林仲杰假装心不在焉地随口应道。
“我跟她聊过,她认为凶手不是她弟弟。”
“这些杀人犯的家属反反复复都是这么一句,如果你跟我一样也在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的话,你就会了解,这些全部都是毫无用处的老生常谈,不听也罢。”林仲杰气定神闲地朝他微微一笑。
“不过,我觉得她说得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简东平的目光在父亲的脸上滑了一下后又移到他身上,“我听说,您也曾经怀疑过这件案子的结果。”
林仲杰看了一眼简其明,后者朝他做了个鬼脸,他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是有过怀疑,但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结束了,她弟弟也死了,案子也结了,还能怎么样?难道她又要旧事重提?如果是这样,你还是奉劝她趁早放弃。”
“为什么?”
“因为她这是在浪费时间。”林仲杰冷冷地说,“当初接待她的警员就是我,我跟她谈过好几次,她也说了不少,但是她唠叨的那些对我们警方来说屁用也没有!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全部都是凭空猜想和主观臆测。”
简东平和林仲杰对视了一秒钟。
“她铁定不会放弃。”简东平说,林仲杰听出对方语调虽然很温和,话语中的分量却不轻。
“那她究竟想怎么样?”林仲杰沉声问道。
“找出答案。”
答案?林仲杰自己也很想知道。
“这就是你要搀和进来的原因?”林仲杰忍不住再次打量眼前的年轻人。
“可能是出于好奇吧,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同学。我实在不敢相信,他们两个会搞在一起。”简东平轻轻皱了皱眉,笑着说。
林仲杰把雪茄上的烟灰磕在面前的烟灰缸里。
“明说吧,